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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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2 2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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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1篇
案情部分是三段论中小前提的归纳,不是重点,因此围绕裁判要旨,对完整案情删繁就简,详略得当即可。
解析部分是裁判要旨的扩展,是案件分析中学理成分最重的部分,是对裁判要旨的复原和证成,需要充分展开论证,让人信服。但也不宜过于学理化,避免学究气。
1呈现不同类型案例分析
道德与法制课程的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形式,在实际的教学时可以根据教学的进程以及学生学习的情况来进行,将全班的学生作为访问的具体对象,从而开展各种活动。教师要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部分,可以通过课堂提问的方式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思维也会跟随着老师的想法进行思考,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还可以在课堂内开展一次辩论比赛,让学生们可以自由的选择观点,讲道理并摆明事实,例如让学生开展一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辩论赛,让学生认识到职业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提出问题之后,就要开始分析问题了,充分发挥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独立的阅读案例,自主的思考提出的问题,然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教师作为引导者应该鼓励学生多发表自己的看法。当学生们讨论完毕之后就要在学生分析案例的基?A上,选择出表现比较好的学生走上讲台,提出自己的看法,接着由不同的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展开多方的讨论与研究。教师要对整个讨论的过程进行记录与评价,针对学生的不同问题给出不同的回答与解释,让学生认识到如果父母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我们也是要进行批评与阻止的,只要是为了父母好才是真正的孝敬父母,如果父母触犯了法律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案例教学遵循一般原则
在案例教学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典型的案例会出现比较复杂的问题情境,教师应该善于抓住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利用生动有趣的方式来讲解,从而引导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如果教师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设置更多的问题情境,那么就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的想象力得到更大的发挥。还要坚持让学生作为主体的原则,学生由学习被动接受变成主动的参与到学习过程中,作为学生当教师提出了一个案例之后,首先要认真的分析案例,从多个方面寻找资料,积极的参与到讨论中,然后认真仔细的写分析报告。教师则需要制造出融洽的气氛,适当的能够参与到讨论中。对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来说,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要多联系实际的生活,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择学生比较感兴趣的话题,帮助学生正确的理解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在具体的案例教学中,选择的案例应该是贴近于社会生活,并且是对学生能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的案例,学生会根据实际生活中的做法以及自己的想法来判断,对学生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3结束语
综上所述,主要对初中《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方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利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整体的教学效果,同时也需要多关注对案例的选取原则,选择最合适的教学案例法,真正的发挥出案例教学的优势,也能够更好的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让学生能够明辨是非,对他们以后走上社会有很大的帮助。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2篇
(一)结论
民意希望政府精简不合理的官员设置、切实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克服人浮于事弊端、提高行政效率。近些年,xxx、xxx三令五申要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要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但不少地方政府反而越来越甚,机构设置越来越多,人员越来越臃肿,干部队伍越来越庞大,副职配备越来越豪华,干部级别越来越高,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配备和任命副职的豪华阵容,副职过多过滥似乎成了一种趋势,大有蔓延扩展之势。冗官冗员似乎成了中国的一大特色。冗官冗员不仅占用了过多的公共资源,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了财政预算和行政开支,而且人浮于事,一些官员互相制肘,互相推诿,互相扯皮,行政效率低下,同时也助长了干部的官本位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错位,实在是弊大于利。
(二)理论及实践推论
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这里所说的各种资源,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以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的各种资源;这里所说的成果,是指管理成果;它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成果,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成果;这里所说的效益,既是指社会效益,也是指经济效益,但主要是指社会效益,实现公共利益的程度是衡量社会效益的主要标准。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增多的人员和机构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三)感想
官职本是一种公共资源,其数量和范围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过度开发和使用就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解决无限度、无节制、无约束地任用干部尤其是副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待破解的沉重话题。副职过多过滥造成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又各自独立成圈,反而愈发难以协调和统筹兼顾。它直接导致层级和环节的增多,摩擦增大,效率低下。有的事看似人人都管,实际却谁也不管;有利的事又人人抢着管,棘手的事却个个都推诿。一个合理的解释是所谓的领导是人民公仆是观念已经异化了,异化成真正的享有特权的官僚了。其实,对于行政工作来说,金字塔的结构才是合理的结构,越处于上面的领导越是少,而需要的是大量普通工作人员组成塔基,因为决策的人并不需要太多,大量的人员是要到一线中干具体事情。如此,才能让工作有效开展,也才能体现行政效率。
一开始学习审计时,感到很疑惑会计中已经有那么课程了,且审计很多东西都是建立在会计的基础之上的,既然如此那又为什么要单独设审计案例分析这一门课程呢?但经过一番学习才渐渐了解审计案例这一门独立课程设立的必要性,在此我谈谈对审计以及审计案例分析课程的体会总结。
审计与会计的区別及其两者联系:
审计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机构和人员,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检查、评价、公证的一种监督活动。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一表述既符合审计产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精神。审计和会计的区别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产生的前提不同。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即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
2、两者性质不同。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
3、两者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
4、是方法程序不同
(1)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2)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全面评价提供证据而采取的必要方法。
5、职能不同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
(2)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
(3)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一的手段。
简单的说,会计就是具体的实务操作;审计是检查会计实务操作正确性的。
为什么要设立案例分析的这门课程?
审计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它具有一定专业技术难度,理论性和实践性均较强,可以从另一个方面强化财务会计等课程的学习
传统的教学方式已不适应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适应国际大环境下对审计人才培养的需要,必须创新审计教学方式,使之与目前的大环境发展以及学生素质以及就业形式相适应
审计学这一学科对实际操作能力要求很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灵活性,当前我国审计案例教学法还没有得到广泛运用,尚未形成稳定的教学风格。审计案例教学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审计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采用科学的审计案例教学模式,以提升案例教学的运用效果,使学生通过分析案例,培养学生善于发现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对培养符合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审计人才十分重要。
审计案例方式给学生学习带来的好处
大多数的审计教材在内容编写上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审计规律的表述与分析,缺少学生参与思考的内容。这些弊端束缚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面对这个问题,一些基本原理的学习可以通过书本及课堂讲授的方式进行,但对基本原理的运用或上升为发挥审计监督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则不是靠书本所能解决的,它需要参加大量的实践活动。
由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可能亲身参加大量的审计实际活动,这就要求架起一座从课堂到实践的桥梁,而案例教学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这样的桥梁。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审计基础知识》及其配套习题集较好地解决了实务操作内容,在教材编写上增加了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审计理论与实践的融合,让学生掌握已知的同时,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探索未知,从而达到培
养学生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岗位操作能力的目的。
我的个人观点
传统教学方式只局限在理论层面上,而案例分析则增强了我学习的自主性,培养我的思维习惯、创新能力。案例教学既要求自主学习,又要求运用理论知识对教学案例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思考、分析和研究;既要求进行一系列创造性思维活动,又要求合作探究思考,对理论和实践展开讨论。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使我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接受知识与主动探索并举,充分体现了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更有利于培养我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使我过去学习的理论知识得到充分理解和运用。
20xx年11月3日,法学院法律协会模拟法庭活动在五号楼六楼模拟法庭顺利举行。此次活动法律协会主办,并得到了学院的大力支持。模拟法庭是法学院的专题活动,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探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新疆财经大学法学*及法学学子的风采向全校师生展示,同时,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在本次的模拟法庭中,我们选取了此次模拟法庭活动于10月初开始筹备,法律协会专门组建了“模拟法参演人员小组”,并做了详细而具体的分工,总负责人、审判组、表演组、宣传组、外联组和后勤组各司其职。负责人于10月中旬开始寻找案例,案例是整个模拟法庭最重要的部分,案例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整个活动的进程和效果。案例未确定,其他的工作就很难开展。因此,寻找和确定合适、恰当的案例成了整个活动的首要任务。法律协会各个负责人开始与成员合作搜集案例,经过近一周的努力,我们确定了几个案例作为候选案例,经过老师和师兄师姐的筛选,十月下旬终于选定。由于时间紧迫,扮演角*的同学经常利用课余的时间在教室里讨论案情。案例确定后我们又开始查找视频与资料改写剧本,这是最考验我们的地方,因为剧本的好与差又将决定活动的精*程度。时间紧,任务重,大家只能利用
智囊伙伴:xxx
(上海高院商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曾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一等奖)
案件分析是升华版的裁判文书,又是通俗版的理论文章,它的目标、定位、读者均不同于裁判文书和理论文章,因此撰写方法上也略有不同。对此,有三点建议供参考。
1. 选择重要的主题进行撰写。经手的案例成百上千,只有重要的主题才有撰写的价值。判断主题重要性的主要考量是案例展现出的裁判规则的指导性、典型性和可参考性,对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审判实践具有参考价值。
比如,新类型、涉新法、涉社会热点的案件,修正原有裁判规则或可对常见案件作类似化分析的案件等,均有撰写价值。对于有些主题,可以通过由点到线再到面等方式提升它的重要性。
2. 从撰写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入手。案例分析的思路与裁判文书的推理模式是一致的,都是演绎推理中的三段论,只不过案例分析的重心往往放在大前提的论证上,一般不在小前提的认定上过多着墨。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3篇
(一)透过教育使孩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别人带来的麻烦,千万不要对孩子说“偷”这个字眼,帮忙孩子建立‘‘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两种不同的概念。
(二)不能大发雷霆,夸大严重性,给孩子心中留下阴影,带来心理压力。
(三)不能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助长其不良行为。孩子小时候的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长大后很容易铸成大错。
(四)不能碍于面子,漠然处之,使孩子认识不到自己已经做错事了,子不教父之过,长大后再出现问题则追悔莫及。
“老师,××拿我的东西了。”这样一句看似很平常的话,其实里面隐藏着很大的学问,不可忽视。作为老师,要以敏锐的眼光洞察孩子的行为,用专业的理论研究孩子的心理,春风化雨般地化解孩子成长道路上的种种问题.润物无声地帮忙孩子逐渐树立正确的观念,力求让孩子健康快乐、用心向上地成长。
【摘要】刑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案例分析是学习刑法学不可缺少的内容。文章围绕着案例教学的价值、案例在刑法学教学中的选择和运用进行分析,为刑法学教学中理论联系实践奠定基础。
【关键词】案例分析法,刑法学,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的价值
案例教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时代。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xxx将案例教学引入法学教育,并大力推广。迄今,案例教学已成为整个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使用的主要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
在案例讨论过程中,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表自己的见解,既获得了知识,又锻炼了自己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学生是案例教学活动过程的主体。xxx主张“一切学习都来自于经验”,真正的教育从经验中产生,师生之间应相互合作,教师在教学中诱导、激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学生从自身的活动中得到知识。
(二)有利于学生对刑法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刑法学教学首先应向学生讲授基本的刑法理论知识。在讲授刑法理论知识的过程中,教师可运用案例教学。通过典型案例的呈现,学生对典型案例的阅读与分析、讨论与辩驳,加深对刑法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三)有利于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
二、课堂中案例教学的实施
(一)案例的选择标准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主要是让学生熟悉和掌握一些刑法基本知识,掌握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基本问题。。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巩固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由于刑法内容较多,从整个体系看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所以在授课过程中还应考虑各部分的不同特点,把握重点,选好案例。案例应当具有以下特征:(1)针对性,应当根据具体教学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的案例。所选案例与所说明的理论问题之间有密切关系,案例要能够强化理论教学。(2)案例应具有争议性。案例要有一定探讨价值,给学生有思考的空间,并能启发学生的思维,让学生把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和案例结合起来。这有助于锻炼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3)案例应当具有真实性、典型性。贴近学生生活的真实性案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
(二)案例的讨论与分析
分析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阶段,建议分组讨论,课堂讨论可分小组进行,选一名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讨论。在整个分析讨论阶段,教师只是引导者,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可在讨论地点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组在讨论时出现的问题,以便正确引导学生。讨论完毕之后,各小组应选出1~2名代表进行总结发言,充分表述本小组的讨论结果。在操作过程中,教师要做到循循善诱,xxx有度,既要鼓励学生积极发言,拓宽发散性思维,又要把握住主题。
(三)案例点评总结
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针对学生在讨论中提出的分析问题的方法和思路、解决问题的途径等方面及时进行总结评价。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讨论的重、难点及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同时肯定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指出存在的缺陷及不足。教师在讲解、分析案例时,要语言精炼、要点明晰、重点突出,并将案例分析与所涉及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融合起来,使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来掌握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能够熟练地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四)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
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是案例教学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学生对案例分析与讨论的总结,是对所学知识的回顾。通过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使所学的法学知识更加融会贯通,从而起到锻炼和培养学生书面表达能力的作用。案例分析报告也是一篇小论文,对学生将来写毕业论文也很有帮助。
三、案例教学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选择避免刻意地标新立异
实践教学中,我们不难发现新奇、曲折的案例成了教师互动案例教学的宠儿。刑事教学案例的新奇固然易于调动学生的兴趣与主动性,但刑事案例教学是为了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一些着重于侦破纪实的案例是不宜拿来用的。
(二)刑法案例教学避免老师唱“独角戏”
另外,在教学实践中,有些教师往往认为刑事案例教学就是教学过程的临时、随机地举例子。刑事互动案例教学完全不同于一般教学中的举例子。
传统刑法教学中的案例不是以学生为主体,案件介绍、问题提出、分析展开、结论得出还是以老师为主动.而刑事互动案例教学则不同,它是以案例为平台,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来自主发言、讨论、辩论、提问、质疑,最后逐步形成并成熟自己的看法,教师在其中只起穿针引线的作用。所以,在刑事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避免把刑事案例教学流于一般教学中的简单举例子。
同时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使学生真正参与进来。如果课堂讨论过程中学生参与性不高,只有几个或部分学生参与,都会大大降低案例教学的效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严格的要求,学生不知道努力的方向。为此,作为一名刑法教师必须在上课时给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规范考核评价机制,充分激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发挥学习的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参考文献:
[1]xxx高.案例教学法在刑法课程课堂教学中的运用[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14(6)
[2]徐丽媛.刑法互动案例教学模式探讨 [J].法制与社会,2013(3)
[3]王娅妮.刑法学教学方法探析[J].考试周刊,2008(6)
基金项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研课题“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JYZD201409)阶段性成果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4篇
(一)案例来源
关于副职干部过多过滥问题案例来自于《半月谈》(内部版)20xx年第2期。
(二)案例内容概要
最近,在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副职过多的问题也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议论话题。一些地方配备的副市长、副秘书长等竟然超过了两位数。
客观上说,领导干部的职数配备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xxx前的新一轮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中,中央对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作出了减少的统一规定。
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出现了副职干部过多、甚至过滥的问题,副秘书长10多个,副镇长一大桌还坐不下。其原因有三:一是减牌子难减人。一些地方启动了大规模的撤乡并镇工作,牌子好撤,但官员难消化,所以只能都挤在一个牌子下;二是增新人难减老人,干部退出机制不畅,导致干部走得少,来得多;三是挂职干部“身份需要”。虽然挂职干部不占职数,但客观上还是多出了不少带有副职名头的官员。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5篇
1.药物的选择纳入案例分析教学的药物可以是各章节中重点和具有代表性的药物,如解表药中的麻黄、泻下药中的大黄等;也可以是与日常生活中经常食用或比较熟悉的药物,如消食药中的山楂、解表药中的生姜等;也可以是功效主治较多、临床应用广泛的药物,便于引导学生发散思维,如补气药中的人参、活血化瘀药中的丹参等。案例的选择合适的案例(病历)对教学效果起决定作用。一个高质量的案例应具备以下几个要素:切实对药物的教学有帮助,过于晦涩难懂的内容往往xxx和寡,使学习者反而失去兴趣;答案或结论的不唯一,可以启发学生,开展发散思维训练;案例的综合性、交叉性要比较强,便于学习者从多个角度和层次思考问题;要选择简练、简洁的案例,短小精悍即可,不可过多过滥。案例选择与教学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实施:
2.选用单味药治疗疾病的案例此类案例可以使学生对药物的功效与应用有更加直观和生动的认识,避免了多味药同时应用带来的干扰和授课时照本宣科的枯燥乏味。例如,在讲解虎杖利湿退黄功效时,可引入虎杖单味使用治疗黄疸的一则验案,由此可以提出问题供学生思考讨论:本例患者如何诊断?辨证要点是什么?结合虎杖的药性特点,解释其为何能治疗此种疾病?通过学生讨论发言,就可以使其深刻理解虎杖药性微苦,微寒,主归肝胆经,善治湿热黄疸的特点。选用名家验案此类案例可以使学生在领略大师高超技艺的同时,加深对中药功用的认识。例如,在《石室秘录》中以白芍、当归治疗血痢,取其“滋肝而平木,则肝木得养,不来下克脾土,则土亦得养,而血痢自痊矣”。又如国医大师xxx对原发性高血压病,无论阴虚阳亢、肝风内动、肝肾两亏等各种证型恒以xxx30g为主药治疗,效如桴鼓,以此加深学生对xxx降压作用的认识和理解。
3.开展病案式习题练习此种方式有助于学生对功效相似药物的认识和掌握,巩固了学习效果。例如,患者头痛,以两侧为重,连及双耳,伴有往来寒热,脉弦细,应选用的药物是:A柴胡,B羌活,C藁本,xxx。此类习题可以体现治疗相同疾病(头痛)药物功效的横向比较,既加深了学生对所学药物的理解和掌握,又培养了辨证思维能力,熟悉了鉴别用药。选择其他材料案例的选用不应拘泥和局限于单一的病案或病历,也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灵活选取,如影视作品、传说典故、文学诗词等,这些内容不仅可以寓教于乐,还可增强学生的“中医敏感性”,有助于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此外,也可以选取反面教材,比如中医药误诊误治案例、有毒中药致害的实例等,使学生树立“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人文情怀和xxx真的诊疗态度,对学生安全合理用药起到警示作用。
二、案例教学的引入及实施
1.引入技巧对于单味药的案例可以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随机引入,如讲授三七时,可以插入云南白药的相关内容,加深学生对其止血功效的认识。对于案例中设计多种药物的案例,可以在相关药物讲解结束后,单独利用1~2节课时间引入案例,即以案例分析课的形式呈现。如在讲完清热药、理气药后,可以引入中药治疗痢疾的典型案例;在讲完泻下药、补虚药后,可以引入中药治疗便秘的典型验案等。
2.实施流程按照“呈现讨论表达评述”的顺序进行案例分析。首先将典型案例以PPT的形式展示出来,而后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讨论,再各选派一名代表发言阐述,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分析与评价。案例教学的讲评应与传统课程较为枯燥的讲解有所区别,务必将药物回归于所展示的病例中,在病证和用药的讲解中注重学生整体辩证思维体系的构建。对于能力层级较高的学生,可以适当渗透病案中体现的药物配伍原则和要点,以加深中医对遣药组方原则的认识。
三、讨论
1.案例教学的优势案例分析法又称为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过程,使学生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知识或理论,着力培养学生高层次能力的方法。目前已在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等课程的教学中逐步开展。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较,案例教学法显示出了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对学生发言的积极评价,增强了学习的自信心,对学生在中药性能、功用认识上偏颇之处的及时纠正,比如单味药治病固然有效果甚好者,但切不可一概而论,引导学生明白了临床上多是利用药物之间的配伍而发挥协同作用来治疗疾病的,激起其对后续课程的兴趣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探索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收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最大限度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有效地巩固了所学的知识技能,增强了记忆效果,提高了综合素质,真正将课堂的主动权交予学生,使其在交流合作中体验“实战模拟”的真实感和成就感,较好地实现了快乐学习的目标案例教学的引入有助于帮助学生将中医基础、中医诊断、中医经典和中药等理论学科的知识和技能融会贯通。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6篇
1、已有一段涨幅。市场在20xx年上半年走出底部,指数已有相对涨幅,某些个股涨幅已较大。
可选择行业前景向后,正步入高速发展期的行业上市投资。
2、股改后可流通法人股的上市抛压风险:自20xx年5月中国股市展开了股改运动,实质就是要将历史遗留的占市场70%左右的国有股法人股按市场化全流通,现市场平均执行10股送3股的对价,即国有股法人股东承担10股非流通股免费送赠3股于流通股股东的代价来展开全流通,从历史成本分析,10送3还是较低,以后三年分别以5%,10%,剩余额度展开全流通,所以全流通的真正压力体现在20xx—20xx年,但因为证券市场的预先体现,可能压力会提前,这是对当今证券市场的一重大不确定性压力。但因国家把这次“股改”当作任务来完成,明显有国家资金在护盘,所以以短期—一年期限来分析,全流通的压力较轻。从xx年至今,部分公司5%法人股“小非”进入流通,从市场表现看,抛售压力还并不大,在市场承受范围之内。规避措施:选择真正有价值的公司,价值投资。大股东对自己公司发展前景看好,当然抛售压力就小。
3、国际性接轨风险。随着加入WTO的深入,与国际市场接轨不可据挡,20xx年底中国股市平均市盈率为18倍左右,香港市场16倍左右,美国道琼斯指数市盈率与当今中国股市相差不大,NASDQ平均市盈率在30倍左右,到今天20xx年9月国内市盈率有所上升,所以如果选择好好的股票,与国际接轨风险可以避免。以后中国股市越来越接近国外市场,好股票越走越好,垃圾股票越来越被市场遗弃。
投资理念:价值投资。
巴菲特屹立股市永不倒,与其坚决信奉并贯彻执行的价值投资理念有关,也以实例证明了价值投资的意义。
4、目标公司诚信风险。中国上市公司诚信相对较弱,主要因为历来中国股市上市违规付出的代价与收益不成比例,所以造假也不可避免,也许以后随着监管越加严厉会变好。投资前应多方位调研并综合分析,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避免出现“地雷”现象。
5、利率提升风险。中国宏观调控进入到现在,具体未有明确说法,指出处于调控哪个位置,中国已进入利率上升期,央行二次提高利率(4月提高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变;8月提高存贷款利率),也二次提高了银行准备金,调控市场广义狭义货币投放,对股市有负面影响,但因为对房地产打压最严,又迫使房地产资金逐步流入股市,这又成为利好。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7篇
波浪理论:
xx年7月上证1000点上冲到xx年9月1223点为第一浪,xx年9月1223点调整到xx年12月1077点为第二浪,刚好满足了波浪理论第一浪处于空头市场末期,通常上升迅猛,行情较短;第二浪下跌形态市场以为熊市尚未完成,调整幅度较大,几乎吃掉第一浪的升幅,但却不再创新低的条件。
自xx年12月1077点至今的行情处于第3浪,也是最具爆发力的上升浪,运行时间及上升幅度都较大,行情走势激烈,市场热气腾腾,各种阻力位均可轻松突破,一般是波浪理论中最长的一浪,也就是这浪中,市场在06年5月份连续出现历史天量,上海市场出现了日成交金额5月16日的540亿人民币,二市成交金额达900多亿,创出历史新天量。上海连续12天成交金额在300亿以上,表明资金的快速流入,充分换手后为后期行情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所以市场的`真实平均成本也在1400—1500点间,所以后期上升空间还很广阔。
从形态分析,这波激动人心的上升第3浪还在进行中,在这一浪中,保守或忧虑是不必要的,此浪结合个股及板块分析,很多超级大盘蓝筹股才于上周五9月15日刚刚启动,“大象才刚起舞,步伐怎会停止?”超级蓝筹特征,一旦启动,其惯性将维持好长时间,所以第一目标位应该冲击1888点,第二目标位可能就是2245点了。时间可能会跨xx,xx,xx,到xx年的6月份。
第4浪应该在xx年的下半年,调整一下,于xx年元旦前后展开上升最后一浪—第5浪,到奥运会开幕前谢幕。奥运会的开幕式即是此波行情的闭幕式!
所以当今在处于上升第3浪中,最主要的就是紧跟趋势,随波逐流,捂好股票,暂时还不必去猜测真正的阻力位。
一、工科院校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一)提升工科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的必要之举诚如季卫东先生所言,“法学教育不仅要致力于法律技艺的培训,而且要着重陶冶远见卓识和法律精神。这就需要认识到工科强校的某些不足之处以及法科的特征,通过各种方式弘扬人文主义理念,形成认真探讨基本原则、价值范畴以及正义观的博雅氛围。”因此在理工主宰、人文欠佳的工科院校里,如何培养学生的人文主义理念,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和法律精神,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的确是工科院校法学教学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5]就此而言,案例教学的引入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现代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不仅包括课堂上的案例分析,还包括模拟法庭、法院旁听、诊所式教学和媒体教学等。对于法科学生来讲,这些教学形式固然可以使他们从法律人的专业角度获得知识的升华和应用,从中探寻辩论的魅力和职业的神圣感,而对于面向非法科学生所开展的法学双学位教学和法学选修课来讲,案例教学特别是模拟法庭、法院旁听,则使这些与主要与机械、工程和技艺打交道的学生得以在法庭特定氛围的感染下直面正义、公平、价值等话题的探讨,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激发他们的人文精神和社会关怀,为他们人文素养的提升产生重要的推动力量。
(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法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则更加严峻。而相比于专门的政法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工科院校的法学院系无论在图书资料、师资水平,还是在学生基础、校园法学文化氛围等方面均无法与之抗衡。故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欲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培养出被社会接纳的法学人才,就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因为法律与机械以及工程学之间其实存在的千丝万缕联系,法律事实上就是个人维护合法利益的操作规程,是处理和解决各种纠纷的技能,这注定法律专业与其说是一门科学,毋宁说是一种工艺。因此,通过案例教学彰显法学的实践特性,突出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正是工科院校法学院系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从而不断获得发展的的重要手段。综上,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应引入案例教学法,而且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在案例教学法上存在比专门政法院校、综合性院校的法学院系更为迫切的需要。
二、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面临的问题
由于认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目前很多工科院校都将其贯彻于法学教学之中,但总体来讲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影响了案例教学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一)重形式而轻效果在一些工科院校,开展法学案例教学成为对外宣传、彰显创新的有力依据,是否采用案例教学还被作为教学考评的一个量化项目,受此影响,法学案例教学异化为“追赶潮流”之举。然而这种对形式的过分注重,却隐藏着对法学案例教学实际效果的忽略。比如,案例教学沦为变相的案例讲授,教师依然是主导,从案例选择、问题设置到结论得出仍受控于教师的指挥,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只不过是从“听讲课”变成了“听案例”。尤其是部分教师不注重典型案例和真实案例的选择,往往将“格式化”后的虚构案例引入讨论,这不但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兴趣,也无法用实际问题来检验学生所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二)不适应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特殊需要前已述及,工科院校的法学欲求得生存、发展,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因此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还要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优势,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旨在检验法律职业技能,赋予法律实务工作“市场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就理所当然成为众多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重头戏,司法考试的过关率也被视为评价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是,很多工科院校的案例教学却并未很好回应司法考试的现实要求,更多关注学生对抽象法学理论的理解,其存在的价值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而非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过程,因此极易导致学生产生思维上的惰性以及认识上的误区,一旦面对司法考试中纷繁复杂的案例情形便不知所措,所以虽名曰“案例教学”,但实际上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需要,显然是一种失败的案例教学。
(三)不利于工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体现了教育对社会需要和学生潜能的开发以及个性全面发展的满足。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目前不少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却与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背道而驰。教师往往在案例教学中占主导地位,学生只需在教师事先安排的思路“诱导”下,对格式化后的“平板型”案例展开定向分析、思考。而且,该过程以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为大前提,学生按照三段论式推理,结合案例给出的小前提得出最终的分析结果。不难发现,这种案例教学方式使学生失去了和关系纵横交错、事实纷繁复杂的真实案例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利于他们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由于将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作为推理的大前提,实际上也消解了学生主动挑战主流观点或法律条文中可能存在缺陷的热情,抹杀了他们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工科院校实施法学案例教学的基本理念和具体思路
(一)基本理念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之所以存在的上述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正确理念的缺失,或者说“法学案例教学究竟应当围绕什么中心展开”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所以才会出现诸如案例教学沦为案例讲授,案例教学与工科院校法学教学需要相脱节的现象。笔者认为,法学案例教学的优势在于彰显法学的实践特性,培养学生应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也就是说法学案例教学的最终落脚点是服务于学生能力和素质的提升,因此这就决定了法学案例教学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围绕学生展开教学设计,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应该把是否使学生的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得到锻炼,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作为判断法学案例教学成功与否的主要依据。唯此,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才不会迷失方向,法学案例教学的功能才能得到良好发挥。
(二)具体思路在“以学生为中心”这一理念指引下,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应遵循以下具体思路来组织实施:1.合理选取案例在法学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但选择什么样的案例,其标准何在,则有必要做一番探讨。如前所述,一些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中,教师往往使用格式化后的虚构案例,这种将很多“细节”和“特殊性”过滤掉的案例,看似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个法学理论或立法规定,但实际上却不利于培养学生应对复杂法律现象,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并不是真正的“以学生为中心”。应该选择那些具有典型性、时效性和全面性的真实案例,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判例,还有教师自己过的案件,以及社会上刚刚发生的甚至是学生身边的案件等等。这样的案例新鲜、真实、可靠,而且极具效验性和吸引力,特别是那些刚刚发生但尚未得出审判结果的案件,更会极大调动学生分析探讨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他们独立思考、勇于发表创新性见解的潜质,而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恰恰就在这一过程中得到锻炼和提升。再者,从当前司法考试的题型来看,案例分析题很少只考查某一课程的内容,而是把相关课程的内容浓缩在一起,因此一道案例分析题往往涵盖着相当丰富繁杂的法律问题。在法学案例教学中选用真实案例,则可以事先锻炼学生直面法律问题复杂多样的现实,培养他们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也有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思维方法,应对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解答。2.科学设计教学步骤法学案例教学作为一个动态的实施过程,能否顺利开展,是否可以获得预期的效果,与教师事先的规划设计密不可分。一般而言,法学案例教学的基本步骤可以概括为:案例准备,分析、辩论和总结三个阶段。就案例准备阶段而言,关键要解决好案例的选择问题,对此前文已做了深入分析,因此不再赘言,这里仅针对后两个阶段的内容设计加以探讨。分析、辩论阶段是法学案例教学的第二个阶段,也是实施法学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因为法学案例教学能否实现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锻炼提升,与教师对这一阶段的规划设计直接相关。笔者认为,在“以学生为中心”这一理念的指导下,该阶段应当充分彰显学生的主角地位,将分析、辩论的舞台归还给学生,摒弃在很多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中存在的老师分析案例,学生被动聆听,或者所谓的教师与学生交叉讨论的做法。具体来讲,可以事先在学生中分小组开展分析讨论,然后由各个小组推选辩手发表观点,并对不同见解展开辩论,最后由教师在此基础上总结争点。笔者的教学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最能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参与讨论的积极性,也最能使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得到锻炼,因而也最能发挥法学案例教学的功效。总结是法学案例教学最后但绝非最不重要的环节,既是对本次案例教学的综合评价,也为下一次案例教学更好开展做好铺垫。总结的内容非常丰富,既涉及对本次案例教学设计成功和失败之处的反思,也包括对案例所包含的法学知识点的系统性整理,还包括对案例分析思路和解决方法的总体性评价,因此绝不是一些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所采取的那样,由教师简单给出所讨论案例的“标准答案”即可。事实上,越是选择精当的案例,越能引发学生对关涉知识点的深度思考和激烈争论,也越是会产生不同的解决方案。在实施方式上,总结包括两个方面:教师总结和学生总结。教师总结的重点是对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所运用方法、思路、知识点以及个人能力进行总结性分析,发现并鼓励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和论辩能力,指出学生在法学知识点理解上的偏差,提醒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所暴露的思路不当和综合知识欠缺,这实质上既是对法学知识的系统化整理,也是对学生理论结合实际能力的综合评价。学生的总结则是要求学生通过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对自己分析解决案例的思路,所运用到的法理知识、立法规定,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进行书面汇报。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为毕业论文及相关学术性论文的撰写奠定基础,而且也可以使在分析、辩论阶段没有系统发表个人意见的学生充分展现自己的见解和智慧。因此,教师对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的格式、内容等都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由学生相互评阅案例分析报告,或由教师对未被推选为辩手的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进行批改。3.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模式现代案例教学的模式多种多样,既有课堂案例教学,也有模拟法庭、法院旁听、法律诊所和媒体教学等,而且不同模式的案例教学各有特色和偏重。为更好发挥法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可以不必拘泥于某一种模式,而是实现多种教学模式的综合运用。比如课堂案例教学,这种教学模式的组织实施相对便捷,但为了避免单纯依靠教师口述案件事实,或由学生翻阅案例文字资料———因为这样既占用大量的课堂时间,又显得不够直观生动。可以通过对课件或影视资料、图片等多媒体手段的运用,在保证案例信息完全、充分和真实的同时,增强学生对案件事实的直观了解和兴趣。再如法院旁听,这是目前很多法学案例教学经常采用的一种模式,通常是组织带领学生到法院审判庭,现实观摩真实案件的审判。但由于时空的有限性和特定性与我国法院当庭判决率不高的现实之间存在深刻矛盾,因此难以保证整个案件的庭审都得到展示。而如果借助播放视听资料、展示图片、照片等方式使学生事先对案件事实加以掌握,并以此为基础组织模拟法庭教学,然后再带领学生现实观摩法院的庭审,这种前后对比并带有行为效验色彩的做法,往往会极大激发学生学习领会庭审流程、法官庭审技能的热情,法院旁听的效果也将得到极大提升。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8篇
(一)案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严重存在“十羊九牧”,官多民少。对于高层的领导来说,多几个副职的位子便于他们控制下属,层层设人,领导不必躬身于职工和群众当中;副职多是导致病垢百出的主因,如果一正一副或者不设副职,岂不“精壮”?副职配多必然引起权力均衡、利益均等、关系协调等问题,最后归结为加重百姓负担。荀子曰“士大夫众则国贫”。南宋的史尧弼指出:冗员多生旷职,无其事虚设其官,无其功空食其禄,坐无事之人而食有限之禄,尽无穷之欲而有穷之财。致使财政入不敷出,农民负担苦不堪言。
第二,副职过多,分工不明确,职能交叉,有利的事争着办,xxx的事互相推诿,造成出勤不出力,办事效率低下。有人不无讽刺道:三分之一干,三分之一看,三分之一在捣蛋。现实中副职之间互相扯皮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且从事一线工作的人手严重不足的例子却屡见不鲜。凡是副职过多,冗员过剩的单位和部门,再有能力的一把手也难调动和发挥广大干群的积极性,最终下场难逃“为官一任,山河依旧,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的结局。教人做事要精益求精,否则,即使有一千只手也解决不了问题。
第三,官多必令出多门,互相制肘,无所适从。副职也都不是省油的灯,为了一点实权也是明争暗斗,正职整天疲于平衡关系,权力要平衡,待遇要均分,利益要均摊,不能有丝毫的偏心和马虎大意。否则,矛盾不断,小事难办,大事叫你出乱。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权”力之乎也,权是角逐的最终目的。多位子可以便于他们平衡关系,你塞一个人,我也塞一个人,皆大欢喜;多位子也有利于某些有心搞腐败的领导批发官帽,坐地收钱。当然,还有重要的一条,因为多设副职的位子产生的各种成本由国家埋单,领导个人并不掏半文钱。
(二)行政管理学理论依据
第一,主体部分失灵,政府机构与人员设置的体制出现问题,现在更多的是根据上级的好恶来设置官位的多寡。管组织人事干部任免编制部门没有决策权,不管编制的手里握着使用权。编制都是行政一把手担任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可是提拔使用干部的决定权却在党委部门的一把手;这样自然会造成管事者说了不算,不管事者说了绝对管用。有时再加上文件规定有弹性,诸如可配副职若干和可适当增配副职,无形告之副职配置可随意性,久而久之,副职便失去了限制;像副秘书长任用程序简单,又无需人大部门通过,更为副职泛滥开了绿灯。
第二,作为监管人事任免和具有选举权的人大和人大代表,有时为了一团和气和怕得罪党委政府,放弃监督权和主张权,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副职的多而滥增加了国家的运行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要转嫁到纳税人的头上,加重他们的负担。社会上现在都质疑大量超员的副市长、副县长、副乡长是怎么能通过人大被任命的。附件器官失效也应承担责任,不能一推了之。监督者不主张自已的权力,就必然导致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
第三,官本位是我国旧体制带来的老病,只要没有“新药”对症下药,很容易旧病复发。比如特权思想和官官相护等,一旦发作就像流行瘟疫一样迅速蔓延。身体多病最容易被细菌乘虚而入,是腐败的绝佳时机,收了人家的钱不提拨人家怕被“撕票”,违规提拔又怕出问题,只好给人搞个容易的“肥缺”(副职),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最起码不会踩红线犯错误。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制度管人,法律治事,真正让法律使想犯错误的人不敢犯错,让制度使有机会犯错的人犯不了错,让正义使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犯错,让道德使犯了错的人自已认错,让良心使犯了错的人感到忏悔和自责。用法律和制度去约束手中的权力,改变权大于法,人管制度的本末倒置的现象,科学设置机构编制数额,精兵简政,不因事设庙,因事设人,建立高效的干部队伍。
第二,寻求良方,深化人事干部制度改革,标本兼治。对非法设置的机构和副职一律砍掉,新提拨副职采取竞争上岗,公平竞争,能者上庸者下。公生明,xxx,只有公开用人条件,公开缺位职数,公开选拨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
开竞争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彰显竞争魅力。对违规提拨副职者实行追究制,负连带责任,轻者丢官,重者法办。历史不会重复它的事实,历史会重复它的规律,对待副职过多的最佳方法是对症下药,最好的状态是正常,最有效的手段是平衡,最高的境界是自然。
第三,有了法规,还要加强对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和人事部门对下属单位报批的干部提升报告应当严格把关,违反规定的坚决不预批准。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和副职设置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有监督职能的尽到监督责任,有实施设置职能的要尽到科学合理的责任,有权力提拔副职的要尽到不违规的责任。管好一个职位,选好一个人,避免劳民伤财,提高办事效能。克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成本加大,人力资源浪费。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9篇
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法;思考
一、转变教育理念,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现代教师必须要一改传统的教学思想,首先就应当认识到我国古代教育所遗留的教育思想的弊端,并有意识地创新教学理念。法学教师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过程中,教师更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功底,与此同时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在担任教师的同时又是律师,成为“双师型”教师,给予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样重视,可以利用适合的实际案例来展开教学。教师是课堂活动开展的主导者,首先应当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的审判方式以及过程,对立法与司法的前沿动态给予时刻关注,只有这样,才能够灵活地应用案例教学法,使其充分发挥出优势作用,不断提高法学的教学效果。
二、选择符合法学专业特色的、有深度的典型案例
所谓案例教学,就必须要基于一定的法学案例,可以说案例也是课堂教学的起点,是决定最终教学效果的重要条件。采用可以说明问题的,有利于问题的、便于课堂教学的案例,从而引导学生对法律问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理解,更好的掌握课堂中的重要知识点。在案例选择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法学课程的内容需要,充分体现出专业特色与深度,尽可能的做到新颖、综合性强。
三、明确案例教学的辅助地位
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切勿频繁的滥用。课堂实践过程中,教师往往为了使课堂气氛更加活跃,会将很多与课堂实际问题联系不大的案例引入到课堂教学当中,导致学生们的在课堂上像听故事一般,课堂结束后脑海中只记住了老师讲的有趣的案例,而对于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却忘的一干二净。因此应始终明确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上的辅助地位,做到适当应用即可。
四、将学生置于主体地位,组织分组研讨案例
在讲解xxx节课或几个案例以后,教师还要设计几个巧妙的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他们通过小组探讨的方式对问题展开细致分析,并要求他们总结出问题的要点、列出发言提纲;之后再利用课堂实践进行集体讨论;通过研讨活动,学生们对问题的思路与结论会逐渐趋于一致,最后由老师进行统一总结,对学生分组案例讨论所得出的思路与结论进一步的完善,整个课堂当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在探索活动的开展过程中不断的思索理论知识,自主地思考并解决问题。
五、要求人手一册法律工具书,准确适用法律
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过程中,一本参考资料的内容对于学生来说是远不够的,所以我们应要求学生人手一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材料,可以更好地对案件展开研讨,弄清事实,找出合法的关联性,找到适用的法律。对于一些法律条文的把握准确不但可以让学生对法律知识点有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同时也可以帮助他们为日后的司法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优化评价方式
讨论活动完毕后,教师应及时的对讨论的过程进行总结,确定标准答案,在无法确定标准答案时应确定倾向性意见,提出与本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及重点难点,讨论本次探讨的成功点与不足之处,对学生在整个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鼓励他们的下次更好的参与。从某种角度来说,多种答案时可以共存的,在实践过程中,学生们可以针对具体的情况选择出自己认为最佳的方案。在此过程中,对于一些思路存在偏差、异想天开的想法要进行适当的引导。
七、“知能并重”,培养学生综合分析与实践应用能力
知识的掌握与实践能力都是学生必须要掌握的,如今的教育形式下,更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倡“知能并重”。这就要求现代教师在培养学生逻辑思维与创造力的同时,重视对他们操作能力与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若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所设计的问题太过细化,引导学生逐步寻找答案,这样的方式更不利于培养学生自主挖掘细节的能力。在课堂上仅需笼统地将案例的提示简单说明即可,进而不断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实践能力。
八、增加教学环节,推行小班授课与导师制
改革现行的教学计划,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案例讨论时间,展开法律操作训练,有利于培养出更多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我国法学教育分为多种层次,每个层次之间都存在着一定差异,通常硕士在读才实行导师制,该模式在本科层次实行难度较大。但实践证明,小班授课制与导师制的案例教学可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在未来的教育教学中应大力推广。
九、结语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10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 案例教学法 基本形式
法学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源自美国的法学教学方法,与我国传统法学教学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教学方法的引入,对我国传统法学教学方式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并推动了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但时至今日,在理论上对案例教学法仍然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甚至将判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混为一谈,影响了案例教学法的进一步运用和推广。
一、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定位
案例教学法虽然源于判例教学法,但与判例教学法却有着很大差别。判例教学法是一种归纳式的法学教学体系,遵循从个别到一般的认知规律,要求学生通过对特定判例的研究来掌握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规则。判例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xxx教授首创,并于1871年全面引入该学院的法律课程,目前已成为美国法学教育中使用最广泛的教学方法。美国的判例教学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采用法院判例作为教材,即采用主要由上诉法院的判例汇编而成的案例教材;二是采用xxx底讨论法组织教学,即要求学生在预习案例教材的基础上,不断回答教师的提问和进行充分讨论;三是采用判例分析式的考试检验方法,即要求学生对给出的假设性判例进行事实分析、推理及得出判决结果。
案例教学法则是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采用课堂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案例实践教学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研究和分析案例,帮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提高法律职业素养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与判例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中、外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同,案例教学法与判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也不同。美国法学教育是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培养法律职业人才是其主要目标,而判例教学法则是培养法律综合能力和从业技能的最佳方法;而我国的法学教育虽然在培养目标上始终不够明晰,但至少法律职业教育不是唯一目标,因此,法学教育中不可能全面采取英美式的判例教学法。
2.案例教学法是演绎式的法学教学体系。我国法律属于成文法体系,成文法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纳演绎式的推理方式,即认识符合由一般到个别的规律。因此我国法学教育必然采取演绎式的逻辑思维方式,当然与归纳式的判例教学法存在根本区别。
3.案例教学法的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判例教学法是在课堂教学中对法律规则的分析归纳方法,比较单一;而案例教学法不仅包括课堂教学中的案例分析,还包括案例专题讨论,课后研讨以及案例实践教学等,形式更为丰富多样。
4.案例教学法是我国法学教学方式之一。由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则主要隐含在判例中,判例教学法在这些国家的法学教育中自然居于统治地位。我国作为一个制定法国家,案例教学法作为必要的法学教学方法之一,必须与讲授教学法相结合才能完成法学教学任务。
因此,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应当把案例教学法作为讲授式教学法的辅助方法,两种教学方法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培养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法学教育目标。在教学过程中,要分清主次,以讲授式教学法为主来系统传授基础理论,而案例教学法主要用来解决教学重点和难点。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必须注意合理安排讲授和案例教学环节。
二、我国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适用原则
1.知行合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教师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既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扎实全面的法学专业知识,又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恰好能够使学生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中学习知识、认识社会,提高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民主与互动原则。案例教学中,知识、思想、经验在师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生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提高、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并且能够增强学生学习的独立性、自主性。
3.启发与引导原则。与传统的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法学教学实行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中由教师唱主角,学生被动接受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师在讲课过程中适时地提出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供学生思考,使学生始终都能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形式
1.案例列举法。这是举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它是指教师在授课中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对法学理论、原则和规则进行说明、解释的教学方法。案例列举法的目的在于揭示现象、说明问题。
2.案例讲评法。这是点评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它是指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而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挖掘较为深刻的内容,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更加深入地掌握教学内容。
3.案例讨论法。这是讨论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案例讨论法是对法学课程的某一部分内容进行全面讲授后,为了加强学习印象,巩固学习效果,检验学习水平而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这一方法要求教师必须精心准备好有一定针对性和难度、有不同意见和结论的综合性案例。
4.案例观摩法。这是观摩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教师为配合讲课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组织学生旁听真实的法庭审判活动;或组织学生观看法庭审判的视频资料,使学生能够直观地了解审判程序和司法实践,并及时进行总结与讨论。
5.案例实践法。这是实践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它是借助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的模拟审判等模拟教学方式,具备条件的院校如能引进“法律诊所式”教学方式,对巩固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专业综合能力更是大有裨益。
以上案例教学的具体方法,必须结合法学学科不同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灵活运用,经过精心设计和准备并经过一定周期的运行,方能取得满意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曾,xxx,xxx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探索与思考.重庆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1).
[2]杨军.法学教育中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误区及完善.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3]xxx.法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集美大学学报,2002,(4).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11篇
这类状况十分严重,案例三就属于这一种。
此刻每个孩子都生长在蜜罐里,是家中的小太阳,处于中心位置。家长对于孩子的要求,不论合理不合理都会盲目满足,致使孩子习惯了想要什么便来什么的生活,养成了自私任性、心中没有他人的不良习性。别人的东西我此刻没有,但我想要就拿了;别人带了好吃的我想吃,于是就给吃了;他的玩具好玩我喜欢,就放进自己的书包里带回家了。这就属于一种十分霸道的行为了,这与孩子在家中处于中心地位是有着很大关系的。因此我们务必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请家长不要一味地迁就、迎合孩子。俗话说“惯子如杀子”,这样下去对孩子是没有好处的。
针对“小朋友拿别人东西”的行为,认真地总结出原因,然后对症处理,想必一切就会迎刃而解了。但在处理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12篇
关键词 法律职业性 案例教学 教学理念和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2011年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启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其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这一重大举措对法学案例教学的改革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有鉴于此,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新形势下的法学案例教学作以下浅谈,以商榷于同仁。
1 新形势下法学案例教学的意义
时下多数学者认为,法学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应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并与职业能力教育相结合。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对素质教育重视有加,而对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关注不足。自从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法律资格的取得与大学法学教育之间联系较为疏远的不正常状况已经得以改观,但从目前司法考试的内容和考试方式来看,我国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在不少方面是脱节的。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实务人才的考试,而我国的法学教育多年来秉承知识传授的传统,不仅所开设的课程偏重于理论,而且不少教师在观念上也认为司法实务只是个实际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需在大学课堂上专门教授。另外,从法律认知规律来看,案例教学也不可或缺。法律规定源于生活,是对生活中的实际案例的归纳和提炼,法律调整的基本过程是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由此,学习法律就不能只是讲授抽象的法理和法条,还应当遵循由抽象到具体的思考过程,其具体体现就是“把法律还原为生活案例的”的案例教学法。有鉴于此,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将其主要任务定位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在具体举措方面,提出要加大实践教学比重,搞好案例教学。
2法学案例教学的理念
关于案例教学法的理念,有学者认为可以使用三角形来表示:“以学生为中心”是一种主体观和师生观,为三角形的底,“知识与能力并重”是一种人才观,“开拓与创新”则为一种人格观,二者均为三角形的腰,而由三条边线组成的面则是学生在专业上的自主与持续发展,这是案例教学法理念的最高价值。对此,笔者深为赞同,但认为应将人格观中的开拓与创新纳入人才观,因为开拓与创新是新时代人才观的核心内容。另外,应将“平等和尊重”作为人格观列入。
主体观和人格观
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不同,案例教学法认为学生具有建构知识的无限潜力,故而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了从教师中心向学生中心的转换。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是学生学习动机的激发者、引导者和咨询者,这些角色应当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在案例的呈现环节,教师要为学生提供一个能激发学习热情的教学情景,并向学生呈现双方当事人对抗性的观点以及法官们就该案处理的观点分歧。而在问题环节,教师不仅要向学生提问,更要引导学生自己提问题,为此,教师应当有针对性地提出能够激发学生从更深层面探求知识的兴趣的问题,并通过诱导、赏识等方式,循序渐进地启发学生自主学习。在思与行环节,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大胆实际操作,边想边做,边做边学,像律师那样思考,像学者那样钻研,从实践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和依据,从讨论中或辩论中相互学习,发现新知。在评价环节,教师应当鼓励学生针对当事人的不同观点与理由、裁判的正确性与合理性以及教师和学生提出的观点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结合案情,从立法和法理角度进行评判。在此环节,教师应“放下姿态”,从评判者走向咨询者,作为“学习共同体”中的平等一员,积极寻求与学生平等、自由地进行讨论、交流和辩论。由此,也就实现了教师和学生在真理面前相互平等及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应当相互尊重的人格观,这对于培养健全的公民人格有着重要意义。
人才观:以创新性为中心
案例教学法的理念来自xxx底的辩证说和xxx的推理说,辩证说重视逻辑推理和辨证思考的过程,要求学生对任何问题都要作深入细致的分析,而非人云亦云。而按照xxx的推理说,如果学生学会了如何进行法律分析,那么即使他不去记忆具体法律条文,也同样能够运用法律推理能力理解他所不熟悉的法律。在这两种学说指导下建构的案例教学法究其实质,是在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使用典型案例,循循善诱地将学生带入或真实或虚拟的案例,并让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职业角色,引导学生自主探究,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个教学过程由两方面的过程所组成,一是将抽象的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融入法律案例之中,使学生在共同分析、讨论教学案例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获取法学原理和知识,另一是通过对法律案例的剖析和追问,使学生养成反思的习惯并不断提高反思的技能,发展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为学生开拓与创新人格品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实现的现实途径。首先,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身份平等,共同置身于一个论战的场域之中,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差异在这儿消失了,参与者都围绕着一个共同的论题自由思考、平等辩驳,而一个自由、民主、平等的人际氛围是创新的首要前提。其次,学生在教师的启发和鼓励下,积极主动地重新组织其既有的经验和知识,综合运用形象与抽象、收敛与发散等不同思维形式,自主、批判、创造性地分析问题,努力寻求问题的解决方式或者选择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这一过程就是学生积极面对挑战,不断开拓进取,创造性思维被激发,创造性潜能被开发,创造精神得以养成的过程。
3法学案例教学的过程和方法
典型案例的准备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本素材,其选取至为关键。根据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中心法律硕士分中心近期编写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案例编写要求》,案例的基本要求有:第一,案例应当以近三年发生的真实案例为基础进行编写;第二,案例应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执业技巧为导向,便于模拟实务操作;第三,案例应当有明确的所属板块,即是刑事、民事实务还是行政或非讼实务,并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第四,案例应当明确描述案情和证据,不能过于复杂,但也不宜过于简单;第五,案例不要预设案件处理结果;第六,案例的篇幅应适中;第七,案例的教学时数应适中。笔者以为,就案例的选取除了应当遵循近期性这一要求外,还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第一,典型性原则,典型性的衡量标准一是其涵盖的法律信息能够充分体现某一法学原理和知识,二是在教学法上符合教学规律,能够使学生通过某一案例切实掌握所讲理论、知识及技能。第二,针对性,即要以拟讲授的知识为中心来选取案例,使案例服务于讲授的知识。第三,综合性,即所选取的案例应当涉及尽可能多的法学理论和知识,不能一个案例对应于一个理论或知识点,要避免案例教学成为简单的“以案说法”。第四,一定的疑难性,所选取的案例其答案不能一目了然,而是要具有一定的“模棱两可”性,有深究的价值。选取到好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成功的一半,故而教师平时应当多多留心,注意收集、积累案例,并对案例进行分析整理,做好分类,以为不同教学内容之用。此外,还可以考虑让学生自己收集案例,以充分调动其学习积极性。
案例教学的实施
在案例教学的实施环节,教师要做好引导工作。在具体方法上,可先由教师精心设计好一系列问题,问题应当具有启发性和层次性,并由浅入深,环环相扣,然后教师围绕问题引导学生逐步深入地进行分析和讨论。为求讨论取得良好效果,教师应当在课前要求学生复习相关法学理论和知识点、熟悉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文,并在讨论开始前向学生提示案情和问题的关键所在,必要时还应就如何运用法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判断、论证具体问题作适当讲解。案例运用的具体方法有案例讲授法和课堂讨论法。实践证明,讨论法更能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更受学生欢迎,教学效果也更好。因此,教师应当尽可能多地运用讨论法组织案例教学。案例分析和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当及时组织学生进行总结,总结并非是简单地给出问题的答案或案件处理结果,而应着重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讨论的重点和难点,以及讨论的得失,并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总结工作也应尽量让学生来做,以培养其概括和抽象能力。在案例的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当尽量抱持中立立场,但另一方面教师也应当在必要的时候给学生适当的启发。
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
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这个阶段十分重要,因为它是学生围绕案例对法学理论和知识的整理和系统化工作,也是课程考核的重要一环。通过课堂的案例分析和讨论,学生应当以书面形式对所讨论的案例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将其外化为案例分析报告,这不仅可以使学生巩固和提高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还可以提高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并逐步培养其撰写学术论文或法律实践文书的技巧和能力。就案例分析报告的格式,笔者所任教的学校广东财经大学有着统一的规定。但笔者以为,从案例教学的目标出发,报告的格式不宜强求统一,只要包括了案情介绍、案例的学理分析和证据分析、案例所涉法律法规、案例处理以及其他需要事项,如相关的学术文献等,就可以了。
对学生撰写的案例报告,教师应当及时进行批改,并做合理考核,然后适时向学生反馈。反馈这个环节不可或缺,但目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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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法学案例教学范文大全 第13篇
A:利好条件分析:
1、人民币升值预期:人民币自xx年8月开始放松汇率控制后,进入连续升值周期,按真实购买力估算人民币兑美元至少应升值20%—30%;当然这是一长期的过程。至今人民币从升值到现在,升值幅度达:,20xx年三季度升值空间可能还有2%—3%。中国当今外汇储备已达900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表明巨大的国外资本流入中国,为了博弈人民币的连续升值,这庞大的资金为了保持流动性,喜欢购买流动性较好的资产,例如:股票;房地产;债券等。
这从日本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日元升值,台湾x币升值过程中股市走势可以借鉴。当时随着日元连续升值,日经指数从1万点左右最高冲到近4万点,涨幅达300%左右;台北指数也从2000点左右涨到1万点。涨幅达400%左右。
中国房地产市场自2000年开始大大牛市至今已达相当高位,国家近二年来将房地产业作为宏观控制的重点,但房价居高不下,其中外资起到相当作用。但不管如何,房地产市场已处于相对高位,风险已体现,对后续资本吸引力正在降低。
而国内债券又因为规模较小,及国内进入加息周期,已发行债券对资本的吸引力也降低,所以债券市场吸收资本一般。
这样一蛙地效应的中国股市也就脱颖而出!中国股市正成为国外资本的逐鹿之场。
2、调整充分的中国股市。中国股市自xxxx年开始,至今达16年的征程,1993年上证综合指数达1558点,13年后的今天上指也不过在1721点,上证指数自20xx年见高2245点开始展开了长达五年的大调整,到20xx年7月见底998点,破了1000点整数关,也表示中国股市在13点中指数并未有大的发展,除了上市公司的大幅增加。
在长达5年的连续大调整中,沪深股市个股跌幅巨大,平均跌幅达70%,充分释放了风险,调整有过犹不及之势,也表示阴极阳生,大机会的重新来临。
3、还其真实的上证指数。因股改复牌首日不计入上指,而一般复牌按股改平均每10股法人股送3股计,1/得出系数:,再因部分个股复牌涨幅较大修正系数为:,则为现今股指1721 X 点;再因为自今年新股上市首日即计入指数(以前是上市第二天开始计)则新股的上市虚增了指数,也就出现了中行上市首日中行一开盘,上证综指即高开了75点,出现了06年至今天的高点:1757。保守测算,中行,大秦铁路,大同煤业,国航股份等新股的上市至少虚增了指数100点,则今天真实上证指数1411—100=1311点。
这也就说明了指数自xx年7月1000点到今天1721点,指数涨幅达72%,还是有不少个股趴在底部,涨幅很小了。
4、投资价值分析:中国股市部分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特别是各行业的龙头公司。以即将推出股指期货的沪深300指数为例,覆盖了沪深股市六成市值,具有很大的代表性。1700点附近沪深300指数市盈率为18倍左右,在人民币升值2—3成的前提下,与美国纳市xxx30倍市盈率至少应有5成的溢价。则1362 点。按同比例测算,上证综合指数溢价20%,也达:2064点;溢价30%,将达:2237点。再加上上市新股首日即计入指数,工行,人寿等超级大盘股一上,则上证综合指数稳健上升形态将维持,突破历史新高也是指日可待,但大部分股票与2245点时的`股价还将差距较远,所谓:此时非彼时也!
5、经济大环境简析:2008年奥运会将于中国开幕,在这之前中国经济将稳健运行,不会有较大变革,稳健发展的中国经济必将反映在中国股市,所以2008年奥运会开幕前,股市应无恙。
6、牛市必要条件:中国经济连续稳健上升,及充足的货币资本满足了彼得。xxx于股市牛市的二个必要条件,所以支持中国股市走出一论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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