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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侦破材料范文(优选10篇)

  • 范文
  • 2023-12-25 10:55:27
  • 242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1篇

关于xxx交通肇事一案的调查报告

交通事故时间:2011年01月10日20时41分交通事故地点:仁怀市中枢镇外环路东大街路段机动车驾驶人:xxx、男、汉族、现年24岁,身份证号:

522***0115,家庭住址:贵州省仁怀市中枢镇城北社区,持

“520301044043”号准驾“C1”型驾驶证驾驶贵CQ8191号小型轿车;贵CQ8191

号小轿车登记所有人:xxx,检验合格至2012年05月。行人:xxx、女、汉族、现年73岁;家庭住址:仁怀市中枢街

道办事处东门社区。2011年01月10日20时41分许,xxx持证驾驶贵CQ8191号小轿车由

仁怀市中枢镇新车站路段往仁怀市中枢镇梅家堡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仁怀市中枢镇外环路东大街路段时与行人xxx相接触,造成行人xxx受伤及贵

CQ8191号小型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xxx驾车逃离现场。本次事故经我队派员出勘现场,调查取证等工作后证实驾驶人xxx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和《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之规定;且其违法行为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依据《交

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

全部责任”之规定,认定驾驶人xxx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行人xxx

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特此报告交通警察年月日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2篇

(一)牢记辖区群众,践行为民宗旨

该同志在日常的工作中,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心怀辖区群众,忧群众之所忧,在2020年1月24日,正值农历庚子鼠年春节,派出所内勤邮箱一封接着一封的通知,每一封通知都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顷刻间,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防疫工作成为了大家关注最多的话题,在大多人考虑还能不能按照计划正常轮休的时候,本来在家陪刚出生3个月的女儿过春节的xxx,出现在大家面前,没有人惊讶,这是所有人对他的常态认知,让他停止休息的,不是什么停休通知,更不可能是单位比家更温暖,唯一的理由就是他把辖区的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在亲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面临威胁的时候,挺身而出。换了警服他立刻投入到工作中,可能连那口和家人的团圆饭也没吃,伴着月色,他和同事一起去社区群众家里走访,走的比平时多,待的比平时久,回的比平时晚。他讲的少了点嘘寒问暖的“闲话”,却多了点加强防护、注意卫生的“闲话”。

(二)心怀百姓冷暖,xxx民浓情

(三)钻研防控知识,惦念同事安危

在疫情一开始,新皇宫派出所立即召开会议部署辖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xxx在会后主动参与撰写派出所防控应急预案,向xxx派出所党支部递交请战书,参加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坚持带领警务站的同事一起落实每日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在每天的演练结束后,xxx总是利用下班休息时间独自一人在办公室总结当天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中存在的问题,立足辖区实际总结演练经验,制定措施整改演练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同时学习防控疫情的相关知识,将最新、最有效的方式方法教给同事和辖区群众。因为派出所医用防护口罩有限,没办法做到定时更换,xxx自掏腰包,联系购买口罩,将大部分的口罩都分发给参与演练和一线入户走访的同事们,自己只留一只,戴了洗,洗了再戴。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发挥一名民警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3篇

交警工作特别是事故处理民警的苦和累是众所周知的,作为交警大队主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副大队长,**时刻把对党和对人民的热爱倾注在了本职工作中,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为了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工作的效率,破获随时发生的各种交通事故逃逸案,提高事故处理水平,**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常年超负荷工作,平时根本没有星期天、节假日的概念,年平均加班时间达80天以上。每当遇到急、难、险、重的任务时,**更是一马当先冲锋在前,带头拼搏、真抓实干。2009年11月28日晚18时25分许,**市蛟流河乡五烈士村的村民xxx驾驶吉G-56626号低速普通货车,沿洮镇路由南向北行驶,与同方向前方行人xxx相撞,致xxx当场死亡,肇事后xxx驾车逃逸。**接到报案时,已是半夜了,他和民警们在现场除了发现几小片车辆的蓝色漆片外,没有发现其它线索,只能初步鉴定肇事车辆为蓝色货车。第二天天刚亮,**就带领民警xxx又一次来到现场,再度对再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在现场附近的沟里发现了一小片已经磨损得很难辩认的保险贴,二人立即凭着这张小纸片到当地保险公司进行查询,查出车主的住址是洮北区岭下镇。民警们马上到岭下镇找到该车主,得知车已被转卖到**市蛟流河五烈士村的村民xxx了。民警们又立即驱车来到xxx家,并很快在xxx家里搜出了那辆蓝色的小货车,经过比对,证明该车正是肇事车辆,但xxx已经逃往外地,经过民警做家属的工作,xxx于2010年1月4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该案件的迅速侦破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大反响,也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交口称赞。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4篇

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下面,昆山权威交通事故在线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步骤。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逃逸的步骤:

1、作为122民警,首先要提高责任心,接到报案后,要突出一个“快”字,快速反应、以快制胜,赶到现场,迅速寻找知情人和提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2、到达现场后,受害者已经死亡或者已失去清醒,应立即判断肇事车行驶的方向,同时抓紧调查访问,搜集有破案价值的线索。

访问的方法有:

一是深入现场周围 的单位和住户,寻找见证人。对见证人除询问一般情况外要详细询问肇事车辆的号牌、门徽名称、颜色、车型、有无拖挂、装载情况、驾驶室乘员以及车辆其他特征。

二是对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汽车驾驶员要详细询问发现现场的时间,特别要询问到达肇事地点以前是否与其他车辆会车或被超车,会车或被超车的时间、地点及其速度,所会或超车的车型、车号、车身颜色、拖挂、装载、灯光等车辆特征。

3、在勘查现场时,要注意发现和收集证据,以便查找发生事故现场见证人,为侦破和审定肇事车提供依据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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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5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地方都有车祸的发生。道路的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XX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xxx,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XX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_安全生产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 “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事故车辆号牌:渝xxx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xxx,登记住址: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XX年4月25日。

根据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渝xxx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2.事故车辆号牌:渝A1G599,车辆品牌型号:蒙迪欧牌CAF7230A,车辆类型:小型轿车,核定载客人数:5人,实际载客人数:1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3218837,车辆识别代号:LVSGBFAF7AF117837,车辆所有人:重庆市腾龙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登记住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内,初次登记日期:XX年5月5日。

事故车辆渝A1G599为重庆市腾龙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所有,属公司自用车辆,不用于营运。事故发生时,由公司员工xxx驾车驶向xxx。

根据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渝A1G599号车车速不低于122KM/H,存在超速行为。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xxx:男,43岁,渝xxx583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准驾车型:A2,驾驶证号:***054,档案编号:500000031829,登记住址:重庆市垫江县太平镇建设北路300号,初次领证日期:XX年7月3日,证件有效期:XX年7月3日至 XX年7年3日。经长寿区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查询,xxx驾驶证到期未换证。xxx已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2.xxx:女,42岁,渝A1G599号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623,驾驶证档案号:500000030746,登记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三村3号45幢105,初次领证日期:XX年6月21日,证件有效期:XX年6月 21日至2024年6月21日。xxx已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经调查,没有发现上述驾驶人有处于疲劳驾驶状态及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等其他影响驾驶的行为。

(三)事故路段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全封闭、分车分向的沪渝高速公路1670KM+74M路段(重庆市长寿区境内)。事发路段为沥青砼路面,路面平坦。出城方向线形为弯道左偏圆曲线,半径R为3470M,超高为1%,下坡,整个下坡平均纵坡为%,长1624M;经现场测量该事故区域纵坡坡度为1%;进城方向线性为弯道右偏圆曲线。事发路段道路设有两条行车道及一条应急停车道,其中左、右侧行车道均宽米,应急停车道宽米,路段限速:小客车120KM/H,小客车除外100KM/H。中央分隔带开口设计长度25米,XX年6月按《重庆市营运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拓宽为米。中央分隔带开_动护栏为插拔式,长度能封闭中央分隔带开口,基础采用抽换式立柱基础,活动护栏上设置有反光片,未设置防眩设施,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XX)。根据现场勘查及重庆通力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显示:路面平整无坑凼。

(四)事故发生时天气及环境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为早上08时50分许,长寿区气象局当日该区域天气记录显示,事发路段区域(长寿区云台镇)天气情况为小雨、路面潮湿,未发现对行车视线造成影响的起雾迹象。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

XX年 1月30日8时03分,驾驶人xxx驾驶渝A1G599号小型轿车经江北G50收费站上道进入沪渝高速公路驶向xxx县。8时50分许,该车行驶至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重庆市长寿区境内),车辆左前侧撞击中央隔离带开_动护栏后以122KM/H的速度由出城方向车道冲入进城方向车道内,与驾驶人xxx驾驶的渝xxx583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进城方向的左右侧车道之间发生碰撞。导致渝xxx583号小型普通客车掉头并向车身左侧侧翻,渝A1G599号小型轿车最后停驶于应急车道内,左侧车身紧贴W波型防撞护栏板,车头朝垫江方向;渝xxx583号小型普通客车侧翻于应急车道与行车道之间,车头朝垫江方向。

(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随后市级相关部门、长寿区政府、垫江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到达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善后应急处置等工作,受伤人员及时被送往垫江县人民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事故现场在3小时内恢复正常通行。

(三)善后处理情况

垫江县人民政府认真开展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工作。现8名死者遗体已全部火化,8名伤者均已得到妥善治疗,当地社会秩序稳定。

三、事故车辆运行轨迹

(一)渝A1G599号小型轿车:由xxx驾驶,从重庆市九龙坡区出发,于1月30日8时03分经江北G50收费站上道往xxx方向行驶;

(二)渝xxx583号小型普通客车:由xxx驾驶,从垫江县高峰镇出发,在高峰镇农贸市场搭乘寇杰及寇喜洋,在高峰镇东风村搭乘杨烈民,再返回高峰镇搭乘xxx、xxx、xxx,随后至五洞镇搭乘xxx、xxx、xxx英、xxx、xxx,最后在澄溪镇肖家岭岗搭乘黄明合、xxx、xxx,于1月30日8时39 分从澄溪收费站ETC车道上道往重庆方向行驶。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驾驶人xxx在雨天环境下未保持安全车速,超速行驶(限速120KM/H,时速不低于122KM/H),致使车辆撞倒中央隔离带开_动护栏驶入对向车道并撞击渝xxx583造成人员伤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人xxx私自加装座椅从事非法营运,且乘员严重超载(核载9人,实载15人),影响了车辆的安全性能,加重了事故后果。

(二)间接原因

1.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一是未按照《垫江县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非法营运车辆处理意见的通知》(垫整治办〔XX〕4号)规定,严格非法营运车辆处罚程序,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在XX年和XX年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查获的116次非法营运案件中,有70件没有按照程序或标准进行处理。二是对非法营运车辆监管不力,未将事故车辆渝xxx583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以致该车事发时仍在从事非法营运。XX年3月4日,xxx驾驶渝xxx583福田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被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查获,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给予该车驾驶员xxx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暂扣车辆。按照(垫整治办〔XX〕4号)文件规定,应在有xxx所在村社及镇政府担保材料等情况下才能作出首次缴纳10000元、余款40000元缓缴的处罚决定,但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xxx、副大队长xxx在无上述担保材料的情况下,签字决定作出首次缴纳5000元罚款、45000元缓缴的决定。在 XX年5月16日,xxx只缴纳5000元罚款后,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将渝xxx583车返还给xxx,余款45000元至今仍未收缴。间接导致xxx驾驶渝xxx583车继续从事非法营运至本次事故发生。三是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未按照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一大队签订的《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协议》要求,将查处过的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信息及时通报对方。

2.垫江县交委。垫江县交委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对县政府安排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落实不到位。垫江县交委作为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过问非法营运车辆处罚、联动机制落实及平时对曾经被查处过车辆的监管情况,对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存在的上述行为失察。

3.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澄溪公巡中队未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澄溪公巡中队对渝xxx583事故车改型和事故当天超员违法行为失察;未认真指导其辖区高峰镇政府交安办对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货车“四类”重点车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工作。

4.垫江县高峰镇政府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一是未按照垫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XX〕

13、35号)要求开展非法营运机动车清理摸排工作,未建立统计台账,以致底细不清;二是对渝xxx583福田商务车长期停靠该镇辖区并多次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失察、源头监管不到位。

5.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不到位。按照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加强全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联勤联动工作指导意见》,明确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与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是联勤联动对口单位,并要求“加强信息通报反馈,建立共享机制,对辖区超限、非法营运的区域、线路、车辆、人员、企业等基础信息进行摸排,定期、定人交流相关信息”;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与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的《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协议》明确“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大队与垫江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违法车辆等信息实行共享,并可相互通报”。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未将查获的垫江县籍非法营运车辆、人员的信息向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交流共享。

6.垫江县政府。垫江县非法营运现象突出,县城、高峰镇等地非法营运长期存在。近两年,垫江县政府虽然组织了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行动,但措施不力。有些乡镇和部门存在走过场的行为,县政府检查督促不到位,致使该项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认定,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事故是一起涉及非法营运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根据《_安全生产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_纪律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本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质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xxx,渝A1G599车辆驾驶员,超速行驶车辆,直接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责任。

xxx,渝xxx583车辆驾驶员,私自加装座椅从事非法营运,且乘员严重超载(核载9人,实载15人),影响了车辆的安全性能,加重了事故后果。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责任。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的人员

xxx,男,汉族,1964年4月生,本科文化,XX年12月加入_,1980年11月参加工作,XX年10月至今任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党支部副书记。XX年3月,xxx驾驶渝xxx583福田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xxx未按照《垫江县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非法营运车辆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其实施处罚并放行;XX年和XX年两年间,xxx对20台非法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处罚,并对其中12台车辆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将其放行;xxx未落实联勤联动协议。XX年3月xxx驾驶渝xxx583福田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被查处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未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xxx作为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对此负主要责任。鉴于xxx已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建议待司法机关结案后,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xxx,男,汉族,1966年8月生,大专文化,_年5月加入_,1984年10月参加工作,XX年10月至今任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其间:XX年10月至XX年7月分管港航工作,XX年上半年至XX年7月分管案件处罚工作;XX年7月至今分管路政工作。XX年3月,xxx驾驶渝xxx583福田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xxx未按照《垫江县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非法营运车辆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其实施处罚;XX年和XX年两年间,xxx对35台非法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处罚,并对其中8台车辆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将其放行。xxx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给予xxx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成县交通委员会给予免职处理。

2.xxxxxx,男,汉族,1976年12月生,本科文化,XX年2月加入_,1994年12月参加工作,XX年6月至今任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XX年8月至11月全脱产到县拆迁办工作),分管运政工作。XX年3月,xxx驾驶渝xxx583福田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被查处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未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xxxxxx作为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分管运政工作的副大队长,对此负主要责任;XX年xxxxxx对3台非法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处罚将其放行,应负直接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应给予xxxxxx行政记过处分,鉴于 XX年8月至11月,xxxxxx全脱产到县拆迁办工作,实际分管运政工作时间不长,建议给予xxxxxx行政警告处分。

3.xxx,男,汉族,1963年8月生,研究生文化,1990年4月加入_,1982年7月参加工作,XX年1月至今任县交通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其间:XX年6月至今分管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XX年3月,xxx驾驶渝xxx583福田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被查处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未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XX年6月至XX年1月30日,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6台非法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处罚,并对其中1台车辆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将其放行;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未落实联勤联动协议。xxx作为县交通委员会分管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给予xxx行政警告处分。

4.xxx,男,汉族,1966年5月生,本科文化,1990年11月加入_,1987年2月参加工作,XX年12月至今任县交通委员会纪委书记,其间:XX年3月至XX年6月分管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XX年3月,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查获xxx驾驶渝xxx583福田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后,未按照《垫江县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非法营运车辆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其实施处罚并放行,之后也未纳入重点监管对象;XX年至XX年6月,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64台非法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处罚,并对其中11台车辆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将其放行。xxx作为县交通委员会时任分管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_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给予xxx党内警告处分。

5.余强修,男,汉族,1973年5月生,高中文化,XX年3月加入_,1993年9月参加工作,XX年7月至今任垫江县高峰镇交安办工作人员,事业人员(非参公人员),具体负责镇水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余强修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非法营运机动车清理摸排工作,以致未发现渝xxx583福田商务车长期停靠辖区场镇并多次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对渝xxx583福田商务车源头监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_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给予余强修党内警告处分。

6.xxx,男,汉族,1987年7月生,本科文化,XX年12月加入_,XX年9月参加工作,XX年4月至今任垫江县高峰镇交安办主任。xxx未认真履行镇交安办主任职责,部署实施该镇交安办工作不力,不清楚该镇非法营运机动车摸排工作开展情况,以致未发现渝xxx583福田商务车长期停靠辖区场镇并多次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对渝xxx583福田商务车源头监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给予xxx行政警告处分。

7.xxx,男,汉族,1975年7月生,XX年8月任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xxx作为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分管联勤联动执法工作的负责人,未落实一大队与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联勤联动执法中的信息交流共享工作,对“1·30”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xxx,男,汉族,1974年6月生,XX年9月任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xxx作为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一大队负责人,未督促落实一大队与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联勤联动执法中的信息交流共享工作,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建议给予诫勉谈话的人员

1.xxx,男,汉族,1978年4月生,大专文化,XX年11月加入_,1997年12月参加工作,XX年12月至今任垫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XX年3月,xxx驾驶渝xxx583福田牌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被查处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运政中队未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xxx作为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对此负直接责任。鉴于xxx刚任职1个多月,对其工作正熟悉了解中,建议由垫江县监察局对xxx进行诫勉谈话。

2.xxx,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大学本科文化,1986年7月加入_,1985年9月参加工作,XX年5月至XX年12月任原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XX年12月至今任垫江县_会预算工委主任。XX年3月,xxx驾驶渝xxx583福田商务车从事非法营运,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其违规处罚后放行,之后未纳入重点监管对象;XX年和XX年两年间,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70台非法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处罚,并对其中12台车辆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将其放行;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未落实联勤联动协议。xxx作为时任县交通局局长,对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上述行为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垫江县监察局对xxx进行诫勉谈话。

3.xxx,男,汉族,1981年5月生,大专文化,XX年7月加入_,XX年7月参加工作,XX年8月至今任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澄溪公巡中队中队长。xxx作为县公安交巡警大队澄溪公巡中队中队长,对渝xxx583事故车改型和事故当天超员违法行为失察;XX年对高峰镇开展面包车等四类重点车摸排底数、建立台账工作指导不力。鉴于澄溪公巡中队只有4名民警但负责高峰等7个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不足,且事故当日该中队正在其它路段正常履职,建议由垫江县监察局对xxx进行诫勉谈话。

4.xxx,男,汉族,1966年6月生,本科文化,1992年6月加入_,1988年8月参加工作,XX年2月至今担任垫江县高峰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含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xxx未认真督促检查该镇非法营运机动车摸排工作,以致未发现渝xxx583福田商务车长期停靠辖区场镇并多次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对渝xxx583福田商务车源头监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垫江县监察局对xxx进行诫勉谈话。

(五)建议作出书面检查的单位

责成垫江县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

xxx,渝xxx583车辆所有人,该车辆存在私自加装座椅,且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事故发生时正在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乘员严重超载(核载9人,实载15 人),加重了事故后果。xxx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性质恶劣,应从重处理,按照《_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应给予xxx处以 99万元人币的行政处罚,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

六、防范措施及建议

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建议:

(一)垫江县政府应督促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_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明确细化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适时采取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加大日常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力度,实现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责任主体:垫江县政府)

(二)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强车辆安全检测、登记入户、年检年审工作。对非法拼装、改装和加装的车辆一律不得上户、一律不得年审。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车辆改装后上路运行等违法行为,发现非法拼装、改装和加装违法行为,坚决拆除,不能一罚了之。(责任主体:县公安局、县交委)

(三)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路面执法,加强源头监管,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制度及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操作层面”。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6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年××月*日晚*点××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点左右。××*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

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人带车一并扣留,等待处理结果。

公司出面达成协议

此次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的和_门处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调解中,死者××家属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残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调处大队协商赔偿问题。由于死者家属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又到××××出租车公司领导办公室围坐,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公司领导*总、*总出面,经过五天的艰苦协商调解,终于与死者家属的达成协议。最终赔偿死者家属22万。

分析事故 警钟长鸣

血淋淋的事实,必须留下血淋淋的教训!回首此次交通事故,表面上能给我们广大的驾驶员留下最直接的教训,就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双黄线违章竟然要用一条鲜活的生命作为代价!这样的教训足够深刻了,这是其一。第二,透过表面看本质,驾驶员××为什么会违章驾驶,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识和无视交通法规的态度。在出租车行业中不仅只有××平时违章驾驶,这是公司出租车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驾驶员心抱侥幸心理,想着不会那么倒霉,但是等到发生交通事故那一刻,你还能后悔吗?这次的教训足够要求驾驶员朋友,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必须强化交通意识,树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态度。“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安全行车 远离车祸”是我们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牢记的警训。经过此次惨痛的教训后,希望我公司广大驾驶员从心底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更要时时刻刻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注意行车安全,这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必须扎根于每位驾驶员的心中,警钟长鸣。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7篇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能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他面对疫情积极向组织上交请战书,强烈要求到最危险的岗位去,保证疫情不退,绝不后退。面对突入期来的疫情,作为便民警务站的站长他,别无选择,时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特别是进入重点防控期以来,充分发挥了民警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一线、战斗在一线。自疫情开始以来,积极投身到一线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为便民警务站站长的他合理调配警力,带领便民警务站辅警,扎实开展疫情预防宣传知识,认真好好消毒防疫工作,积极摸排湖北及疫区归来人员。率先垂范,带领便民警务站同事扎实开展好街面巡逻防控,入户走访,应急处突演练,服务辖区群众,受群众的一致好评。

交警支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交警支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交警支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工作中,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及xxx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行动上与时俱进,始终与xxx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同志十年如一日坚持在事故处理工作岗位上,在办理的数千例交通事故案件中从未出现失误,没有一起投诉。工作中,同志能够严格执行大队、中队的各项工作指示,及时、细致、圆满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勤奋执着能力突出

近年来,同志参与办理了多起影响重大的案件,表现非常突出。5月在办理一起重大逃逸事故案件中,由于他勘查现场认真仔细,并提取了重要的破案证据,从而迅速确定了肇事车型,在及时向

第 1 页 上级汇报案情后,专案组根据线索迅速部署侦查方向和范围,使该逃逸事故仅用力不到两个小时便成功侦破,为受害人挽回了损失,使肇事人得到了应有的惩处。5月,东大街发生一起重大逃逸事故,同志连续奋战三天三夜,经过精心调查,迅速锁定肇事人xxx常勇,经走访、排查该xxx系黑龙江双鸭山市人,事故发生后逃离,在技侦部门的配合下,和同事们一起长途跋涉数千公里,赶赴武汉市将xxx常勇抓获归案,使该案成功告破。以来,他共办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500余起,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和好评。工作中,同志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而且总是热心去帮助每个人,和大家一起探讨、分析事故案件,督促新同志严格按照程序、时效办案,积极调查取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公正执法,热情为群众服务,是同志始终坚持的工作作风。工作中,他办理的每起案件都力求完美,使人民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件的处理,切身感到公安民警为人民的温暖情谊,用自己的真情换来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通过日常执勤和事故处理工作,他清晰认识到交警执勤执法,必须将“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执法理念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要把孟部长提出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作为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所以他在工作中坚决做到:执勤时警容严整,举止端

第 2 页 庄,与当事人交流时保持表情平静,态度温和而不失严肃;受理群众报案、求助时尊重当事人,文明、礼貌、规范用语,语气温和不生硬,对当事人不理解的耐心解释,力求在执勤执法工作中“不放过每一次释放善意的机会,不放过每一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机会,不放过每一次为群众服务的机会。”

作为一名事故处理民警,同志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克己奉公,时刻起到一个xxx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由于工作原因,近年来,他没有休过一次公休假,没有陪家人和孩子渡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但他从不后悔,因为他无愧于“xxx员”这个光荣称号,无愧于自己头上的警徽。工作中,同志能够严于律己、公正执法,以实际行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先后多次拒绝当事人金钱贿赂、吃喝送请,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和xxx员的铮铮誓言。

同志不管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能以人民警察和xxx员的标准去约束、衡量自己,以自己所在的岗位为舞台,坚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用和谐的思维来看待问题,化解矛盾,努力创建和谐的执法环境和交通环境,为保卫一方平安,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为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第 3 页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8篇

工作中,**时刻把党对事故处理民警的政治要求、现代化交通管理事业对事故处理民警队伍的素质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交警队伍的形象要求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事故处理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成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规定了学习书目,建立了定期学习、汇报及检查的相关制度,并把学习中的读书笔记和根据交管工作经验撰写的调研文章全部纳入民警业绩考核基本指标,作为年终评定警务人员素质与业务达标指数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开展**教育活动中,**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有关理论文章,带头书写了万字读书笔记,并紧密结合工作实践,撰写了《争当公安工作的排头兵》等多篇理论文章。在他的带领下,全体干警政治学习热情空前高涨,讲政治、比学习蔚然成风。在此基础上,**因势利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对事故处理员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做文明交警”的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中,**把“恪尽职守,率先垂范”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带领全体科室民警严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行为,使用文明用语,树立文明执法形象的热潮。在他的带领下,广大事故处理民警精神饱满,作风规范,执法严格,服务热情,树立了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事故处理民警良好形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9篇

常合高速马鞍山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2月20日23时许,s24常合高速马鞍山市境内15km+40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xxx,省长xxx,省委常委、秘书长xxx,副省长_超、xxx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列为全省春季安全大检查重点,抓紧研究制定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2月20日23时许,xxx驾驶苏eb918r小型普通客车沿常合高速s24下行线由西往东行驶至15km+400m处时与前方xxx周驾驶的由东往西倒车行驶的xxx8103(苏n894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苏eb918r小型普通客车上9人死亡,驾驶人与1名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驾驶人xxx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行驶、注意力不集中,遇驾驶人xxx周在高速公路违法倒车,发生追尾相撞事故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宿迁市广发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不了解道路运输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对事故车辆驾驶人和车主未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存在“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的现象。(2)该公司没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员,未认真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

2.潜山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对事故小型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查处不力。3.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部署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未能严格落实_交管局《关于坚决防范农村面包车重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14〕23号)规定。

(1)潜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力,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小型客车通过非法改装座椅来增加座位的安全隐患。

(2)桐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路面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小型客车超员的安全隐患。

(3)马鞍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事故车辆在高速公路超速、超员行驶和违法倒车的行为不及时。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常合高速马鞍山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春运期间,暴露出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扎实、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不

认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后果严重,教训深刻。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深化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

各地要加大道路交通违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高速公路倒车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的重点驾驶人和车辆,联合媒体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驾驶人的曝光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要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认真查找勤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要组织开展车辆改装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分包以及超资质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制止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

(二)切实加大农村面包车管理力度

各地要依靠县、乡(镇)政府,协调农村派出所,组织力量实施对农村面包车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要发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和交通协管员,摸排面包车数量,搞好登记造册,注明车辆用途,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和集市口的出入关,及时查纠农村面包车超员、人货混装、无营运资格证非法从事营运等违法行为,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要进一步排查农村面包车行经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危路段,分类采取应急、临时、管用、有效的管理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严防农村面包车发生单方翻坠事故。

(三)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的安全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整顿管理,认真审查农村客运车辆的运营资质、包车合同、申请路线和车辆技术状况等情况,严格审批、发放农村班线,严禁旅游包车客运违规从事农村班线运输等与审批资质不相符的经营活动。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的运营秩序,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改变农村客运市场分散经营、不进站经营的现状;建立农村客运班车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整合农村客运市场资源,逐步完善现行农村客运班线的投资运营体制造成安全管理缺失,从制度上加强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管理,消除农村客运班车个体运营,杜绝个体农村客运班车游离于监管之外,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问题。

(四)持续开展客货运车辆挂靠企业专项整治

各地要开展客货车辆挂靠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顿企业对挂靠车辆及其车主、驾驶人“挂而不管”等突出问题,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坚决取消其相应经营资质。要不断完善勤务模式,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施等装备和手段,严查严管客货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路面执法工作的震慑力。篇二: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2222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肇事逃逸侦破材料xxx 第10篇

多年来,**不断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在他的领导下,交警大队交通科积极拓宽服务渠道,开展了多种服务活动,**还带头实施了“民心工程”,每到年节他都带领交通科民警帮扶生活困难户以及家庭困难的中学生,他还要求科室民警每月都要为人民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他们还认真侦破每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2009年以来,全市共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14,侦破12起,侦破率达85。7%,并且每起案件的侦破都不是偶然的,成绩的取得,即与办案民警工作快捷迅速、侦破方向准确、手段科学合理有关,又和大家齐心协力,废寝忘食,视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有关,有了这种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再曲折的案件,再难的问题都能够迎刃而解的。2010年5月21日晚19时55许,**市广昌路北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居民xxx被一辆摩托车撞伤致死,驾驶员逃跑。民警们经过现场堪查,只发现一串钥匙,目击者不但没有记清车牌号,连摩托车的颜色都没有看清。在再也找不出其它线索的情况下,**当即决定:要想破案,没有其他捷径,只有下笨功夫,那就是凭钥匙找门!接着他就和民警们在现场周围的各个居民楼内,开始了“凭钥匙找门”的特殊行动。谭队长亲自带领民警一个楼口一个楼口地比对,一扇门一扇门地试开。他们“做贼”似的,先是敲敲门,然后才敢拿钥匙试门。这种坚持,既来自于他们敏锐的判断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更来自于他们无私忘我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23日,**和民警们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幢居民楼内试钥匙,当他们试到第六个楼道门时,门竟然一下子被他们打开了。通过这把钥匙,一位叫xxx的人进入了民警视线,但xxx却一口咬定钥匙早就丢了,自己并没有肇事。后来在刑警的协助下,经过近几个小时的唇枪舌剑,5月23日晚23时许,xxx交待了自己酒后驾驶吉G-C7097号摩托车、在**市广昌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将由西向东行走的xxx女士刮撞,然后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2009年8月8日18时许,黑水至安定公路黑水镇旭日村处,两辆摩托车相撞,一位骑摩托车的男子当场死亡,另一摩托车弃车逃逸。案件发生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交通科xxx、常怀福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查。经勘查,现场遗留的摩托车挂了一个假牌照,没有发现其它有力的证剧。为了把“死”案变成活,尽快帮受害人伸张正义,让逃逸者受到应有的制裁,**立即带领其他民警连夜展开调查,他们三管齐下:一方面在案发地周边的乡镇进行广泛的调查摸底工作,一方面与黑水镇派出所、**镇派出所取得联系,让派出所的民警协助调查,同时还以那个假牌照为突破口,在车辆管理部门调查相关资料。他们很快查到了假牌照的情况,原来这个牌照的原车主叫费春军,他说他的牌照被堂兄xxx摘去了。

与此同时,**镇派出所也传来信息:派出所接到了一个奇怪的报案电话,报案的人是**镇兴旺村的农民费春玉,他说他是替他xxx春伟报案的,称他哥哥的一辆摩托车丢失了,派出所询问丢摩托车的具体时间、地点,他也说不清楚。派出所的民警要求他哥哥前来说明情况,可他哥哥却迟迟没有露面。汇总摸上来的可疑线索,又通过走访、排查,8月9日,办案民警把弃车逃逸的交通肇事嫌疑人锁定在**镇xxx身上,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有关当事人很快承认了xxx肇事逃逸的事实,现xxx在逃,xxx的家属已对受害人实行了相应的民事赔偿。

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xxx便民警务站站长xxx,时刻牢记自己身为公安民警的使命职责,谨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总要求,立足岗位实际,兢兢业业干事业,时刻心怀辖区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新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至今,时刻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积极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现就xxx同志在阻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战役中的优秀实际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