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格式(汇总5篇)
- 报告
- 2023-10-20 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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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格式 第1篇
一、请示报告范围
1、重大决策。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决定以及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制定半年、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工作安排和需对外的数据、信息、宣传材料等;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的突出成绩,或受市级以上(含市)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表彰奖励情况;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可能引发和上访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处理;重要的失密、泄密事件及处理;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失职事件及处理;工作人员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及处理;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理。
2、重要人事任免。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选拔、推荐、任免、调动、交流、解聘;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的推荐,对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情况的处理;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奖惩事项。
3、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物资采购的招议标、合同文本的签定;交通工具、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维修、改造和购置;基础设施项目及重大投资、大型装修项目;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技术改造项目;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涉及开展重大民生工程的安排、验收;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等事项。
4、重要活动和重要来宾。组织或承办规模较大的会议、外出参观考察活动;邀请上级领导参加的较大规模的表彰、剪彩、揭牌、开工、竣工、庆典等活动;上级组织的检查、调研活动;上级新闻媒体在本科室(单位)开展的重大新闻采访活动;上级重要领导、海内外知名企业和重要客商;其他需要接待的重要来宾。
5、大额度资金使用。全年的经费预算、开支、审计、使用情况;单位年度财务预算、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执收执罚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大额度办公经费支出情况;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
6、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请示报告程序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受主要负责人委托的副职)按程序向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局主要领导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的,由局办公室按主要领导意见安排。一律不准多头越级请示、汇报。若有特殊情况和重要事件,可随时直接向主要领导汇报。需向上级请示、汇报或向其他单位致函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方可按程序办理。
三、请示报告要求
1、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的请示、报告,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以符合公文格式的打印稿报送局办公室递转。凡以局名义上报、批转或转发的公文,一律以请示、报告的形式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按照程序报批。凡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接待重要来宾都要在第一时间填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要事项报告单》(见附件)。
2、发生重大事件或案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在事件或案件难以调查清楚时,可先反映客观现状,待事实清楚后再报详细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失职渎职、贻误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示报告格式 第2篇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和批准的公文文种。请示主要用于:1.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处理;2.工作中遇到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情;3.超出本部门职权之外,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事情,请示上级予以指示。
请示和报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相同之处是两个都是写给上级的上行文,公文里都有陈述意见,反映情况的内容。区别是:第一,时间有别。请示跟报告相比,时间要求更紧迫。请示写的情况是未解决的,属于将来时,报告写的情况是已做过的,属于过去时;第二,内容的侧重点有别。请示着重于请示批准,报告着重于汇报工作;第三,要求有别,请示要求上级必须回复,报告则不必,只供上级参考。
三、请示的写法
请示按请示目的分,可分为批准性请示和呈转性请示两类。
批准性请示内容比较简单、具体,往往是一些较为细小的实际事项的请求。请示被批准后,执行机关范围也比较小,常常就是请示单位自己。
批准性请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理由、请示内容、请示结语。
请示理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常是导语式的,要扼要地讲明请示的背景和根据,及概括地写出请示事项。复杂的一般写成一段话,简单的则就以一句话为之。请示理由之后,许多请示中都要紧接着写上一句承上启下的过渡语。它们的基本的格式是“现将……报告如下”,随之点上冒号。但有些极短小的请求也可不写。
请示内容是请示的中心部分,要写得具体,条理清楚,说服力强。请示内容包括提出请示事项和阐述说明道理或事实两项内容。提出请示事项要详细,阐述说明道理要充分,只有这样才能使有关领导心中有数,易下决心。
有些情况简单,有条文和规定可依据,只是出于组织原则报给上级知道,请示批准的请示。请示内容部分只需提出请示事项即可,不必阐释道理。
请示结语是请示的结尾部分,一般是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请示结语语气要谦恭。请示结语的通常写法是:“特此请示,请审批”、“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特些请示,请批复”等。
呈转性请示,请示事项较为重大复杂,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不但需要上级批准,还需要上级转发。
呈转性请示和呈转性报告的区别主要有两点:呈转性请示不但要求上级批转,而且一定要有复文。呈转性报告虽也要求上级批转,但不要求上级复文;呈转性请示里要求批转的意见往往是较具体的作法、措施;呈转性报告里要求批转的意见往往是较原则、较概括的政策性意见。
批准性请示和呈转性请示也有较大区别,不仅是要求目的上的区别,而且在执行范围上也有区别。批准性请示执行范围较窄,一般就是请示单位自己;呈转性请示执行范围较宽泛,往往不仅是请示者的本单位,而且还要包括其他很多有关单位共同执行。
呈转性请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理由、请示内容、请示结语。
请示理由和批准性请示的写法基本相同,只不过有时语气较批准性请示更为庄重一些,由于这种请示批准转发后带有指导性,所以有时理由交待得要较详细,以期更加引起领导重视。
请示理由之后的过渡语和批准性请示相同。
请示内容,一般都是请示单位的设想和建议。因为比较复杂,提出请示事项和阐述说明道理两条,缺一不可。阐释道理时,可采取引用理论根据或摆明事实根据两种写法。呈转性请示内容部分在书写时要更注意条理分明,较长者要分条分项来写。
请示结语,呈转性请示结语也要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写法与批准性请示结尾略有不同,通常写法是:“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以上意见,如属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或其他一些类似的说法。
请示报告格式 第3篇
1、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收文坚持“一个漏斗进、一个漏斗出”的原则,所有收文一律由秘书一室专人签收。
2、除特殊紧急重要公文和区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紧急事项外,各级各部门不得直接向区政府领导个人和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报送公文。尤其是向区政府作出的各种请示和报告,必须由秘书一室按程序送审,不得直接呈送相关领导审签。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对于不通过秘书一室报送的公文则不予接收、不予处理,或告知其通过公文运转渠道进行办理,严格杜绝公文倒流或公文体外循环。
3、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所用的一个文种,无需上级机关作出批准、批复。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所用的一个文种,包括对上级的方针政策有不了解的问题,工作中发生比较重大的、没有把握处理的问题,本地区、本部门因情况特殊难执行统一规定、需要变通处理的问题,开展某项工作遇到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难以解决的问题等。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作出的请示,必须及时给予批复。
向区政府请求解决、答复或批准事项应该采用“请示”文种,实行一文一事,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凡在非“报告”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非一文一事的、多头主送、不符合“请示”格式、将“请示”写成“报告”或写成“请示报告”等不伦不类的,一律予以退回。
二、规范公文办理
4、秘书一室根据来文、来电的内容、性质,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根据工作分工进行分办,经办公室副主任或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办意见后,呈报相关副区长阅批,并按批示意见转办。相关副区长在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事项,要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具体措施后,呈送主要领导签批。对需要办理的重要公文、涉及较多或重大事项的公文,由区政府办分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办意见后,呈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或区长阅批。对不需区政府和办公室办理的公文,作阅件处理,可以签署“已阅”或呈请某领导阅示等内容。区政府领导签批的公文由秘书一室负责运转、转办,领导之间不横传文件。
5、对上级来文中需及时办理的重要急办件,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送区长、副区长、主任阅批。对不在城区而需办理的紧急重要公文,可电传至领导签署意见,传回后按程序办理;也可根据领导电话指示先办理后补签。
6、区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求区政府解决某方面问题的公文,由秘书一室按照来文单位或来文内容进行分办,送办公室相关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或综合有关单位建议提出拟办意见后,报相关副区长审批,承办人员按批示意见及时答复或转办。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请示性公文,由相关副区长提出具体意见后,报常务副区长、区长审批。
7、对领导阅批的公文,实行“谁阅批谁负责、谁交办谁催办”的原则,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相关副主任等承办人员和各有关室办要根据领导批示精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及时进行督促督查。对公文中重要决策、部署及市政府督办、市领导批示的事项,由区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
三、提高发文质量
8、凡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一般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起草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核,经审核认为不需要发文的予以退回。对需要发文的文稿,要由区政府办公室严格进行文字、格式、程序把关,在领导对应服务的文秘人员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秘书一室、秘书二室、综合室和分管副主任要认真审核把关,重要文件要经分管文秘的副主任、主任审核后,送区政府领导审签。对不按程序呈送的文稿,有关领导应不予签发。
9、需要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公函等公文,主办单位要先行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请示,同时报送需要发文的代拟稿和相关依据及电子文档。
10、以区政府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副区长按照规定职责权限审核签发,需要报区长或常务长副区长审签的,分管副区长要签署明确意见。向上级呈报的的请示、报告等上行文,按程序处理后送分管副区长审核把关,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签发。涉及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事项的,经过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呈区长签发。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按程序处理后经分管副区长或区长阅知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请示报告格式 第4篇
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
一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二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请示报告格式 第5篇
为规范委厅呈报给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上行公文发文办理程序,提高公文处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国_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4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23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7*4-*)和《*省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皖办发〔*〕25号)、《*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皖政〔2**〕48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委厅公文处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行文规则
(一)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名义制发的上行公文,应作为正式文件(一般编“皖教工委”、“教×”文号),由委厅主要领导同志或者主持工作的领导同志签发。
(二)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的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如属上级机关负责人交办事项,应在正文开头部分予以说明。
(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四)“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公文文种不得用“请示报告”一类混合文种。“报告”确需多头主送时,应用“并报”形式,如“省委并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并报省委”。
(五)上行公文经经办处室(单位)的负责同志初审,送委厅领导同志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秘书科进行政策、文字审核。对于未经办公室秘书科审核的公文,应暂缓登记编号。
(六)上行公文正式印制前,应当由办公室秘书科进行复核,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对于未经办公室秘书科复核的公文,应暂缓用印报送。
(七)上行公文必须按规定的途径和份数(一般为1*份)报送。其中,上报省政府的公文应交由办公室文档科通过省政府电子公文传输平台提交电子文件,“报告”等阅件还应同时足额报送纸质文件,“请示”等办件可以不报送纸质文件。
二、公文格式
(一)上行公文应在遵循公文一般格式的基础上,采用文头留白较大的专用文件格式(见附件),以便上级机关负责人批示。
(二)上行公文应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联合行文要同时注明联合发文机关的签发人姓名。
(三)上行公文标题应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用2号华文中宋字代替),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四)上行公文正文应用3号仿宋字。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五)“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联系人一般以经办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宜。
(六)上行公文应按照上级机关《公文主题词表》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七)上行公文版记应置于公文(含附件)最后一页(封四),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本文由叁佰于2023-10-20发表在叁佰资料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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