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拨任用情况报告(热门5篇)
- 报告
- 2023-09-24 10:05:28
- 174
干部选拨任用情况报告 第1篇
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党委对2023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2023年4月,镇党委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规定程序,新提拔任用四名科级干部,分别是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3名,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都满意。同时,对我镇科级干部进行了人员轮岗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科级干部的积极性,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为确保“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精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干部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镇党委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规为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激发镇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认真执行市委、区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我镇一方面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各类培训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监督
管理机制,从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讨论到考察、任用,全程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并采取对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民主测评,使广大干部能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我镇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镇域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科级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镇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干部选拨任用情况报告 第2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突出了对主要领导用人权的制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
一、规范事前报告是加强事前把关、推进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
制定出台一项制度,都有现实的需要和探索实践的基础。近年来,为加强选人用人的事前监督、上级监督,各级党委都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总的来看,原则性要求比较多,对事前监督和上级监督缺乏系统的、具体的规定。《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立足于解决好“容易产生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和“容易让干部群众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问题”,在总结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把领导干部“入口关”,明确规定了选拔任用干部应当事先报告的12种事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监督和上级监督进行了科学系统详细的规范,强化了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委“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事前把关、推进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加强选人用人源头监督,有利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利于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用人行为,对推进从源头治理用人违规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健全监督机制使事前监督和上级监督更加有力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健全了监督机制,有效地强化了对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使事前监督和上级监督更加有力。
报告主体更加明确。组织(人事)部门是实施《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责任主体,具体要履行好“三项职责”:一是负责同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有关事项的报告,二是负责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审核,三是本级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干部任用时如实报告征求意见情况。同时,《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还对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复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解决了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由谁报告、向谁报告的问题。
报告内容更加具体。《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分别规定了5种需要批复和7种需要征求意见的情形。比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任用近亲属的问题,规定: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在作出选拔任用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这就促使领导干部审慎用权、审慎选人,防止和避免产生裙带关系,保证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也使组织(人事)部门在具体操作中,更加清楚什么情形需要报告批复后才能研究,什么情形需要事前征求意见才能决定,解决了报告什么、如何报告的问题。
责任追究更加严厉。《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作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配套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互衔接,是一个有机整体。《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将此列为责任追究情形之一,明确对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将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解决了不报告怎么办的问题。
三、落实报告制度组织部门首当其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好的制度,要见到实效,关键在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贯彻落实,组织部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抓细、抓实、抓具体。
要分层面抓好学习。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等形式,让领导干部熟知办法内容,强化制度意识。其次要抓好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组织(人事)干部要先学一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深化学习,从而精通办法的各项规定,强化责任意识。第三要抓好普及性学习。要把《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开设专栏、举办知识竞赛等措施,向全社会普及《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强化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
干部选拨任用情况报告 第3篇
为贯彻落实以科学发现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党组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2012年11月-,市商务局组建后,按照“三定”方案,商务局设置5个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全局共调整任用5名股级干部,分别是局办公室主任1名、市场股股长1名、规财股股长1名、外经贸股股长1名、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1名。新组建的商务局调整任用的股级干部都是原市商业协会及市经贸委所辖商务局担任相关股室的股级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报告制度,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调整任用的干部都满意。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党组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等法规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出台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宣 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干部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今后,要增进干部交流,建立沟通平台。结合本局情况实际,通过考察、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干部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行业互补和专业互助,不断提高商务系统和谐奋进、科学发展水平。要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高上多下功夫,加大机关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干部选拨任用情况报告 第4篇
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评议,不仅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部门选人用人的满意度,改进了干部监督视角,完善了干部监督方法,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逐人进行评议,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的延伸。将两项评议结果进行对照、综合分析,有利于客观评价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有利于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要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实现甘肃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必须要依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领导干部是各级决策者和权力的主要行使者,党的执政能力直接体现在党的领导干部的作为上。在全面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新时期新阶段,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建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近年来,我厅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坚持做到公开、透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以扩大民主为着力点,充分体现公平、公正。规范地执行了民主推荐、沟通酝酿、组织考察、会议票决、任前公示、任职以及民主测评、实行试用期和聘任期制等工作程序。始终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严格执行的制度,把组织考察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环节,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行为规范,把“会议决定”作为民主集中的关键环节,不搞“一言堂”,确保集体决定落到实处。把积极探索和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作为重要任务,全面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积极试行差额选任制,坚持对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采取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的方式选拔任用。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透明度。我厅不断探索新时期干部选任工作的新特点,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和“任期调查”,并有意识地把新提拔的干部放在灾后重建和抢险救灾等艰苦岗位上进行培养和锻炼。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着力构建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初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完整链条,探索了一条符合甘肃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路子。
交通运输部门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在体制上与地方有所不同,不能完全照搬《“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但从我厅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践来看,《“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对我们省直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以学习贯彻《“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为契机,以促进全省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加大约束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真正选好人、用好人。我们党组一班人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中地位特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全省交通运输事业负责的精神,带头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选人用人的社会公信度、群众满意度,为加快全省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带头学习、模范遵守。要组织党组一班人和机关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正确把握《“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的精神实质。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制度,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党组书记选人用人的权力,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干部选拨任用情况报告 第5篇
按照省、市局关于对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我局自2002年7月以来,提任的科级干部25人,股级以上干部52人,副股级以上干部11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的规定,推荐拟提拔的干部和任用环节干部都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及选拔任用干部的六条原则,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也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任用的股级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制定标准及措施情况
本文由叁佰于2023-09-24发表在叁佰资料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www.sanbaiyy.com/p/194.html
上一篇
药店入股合同协议书(实用14篇)
下一篇
12岁生日贺词(合集54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