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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脱贫攻坚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 总结
  • 2024-04-12 13:51:38
  • 21

2023年脱贫攻坚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

一、精准识别,实现了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

自20xx年下半年州委、州政府下发《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以来,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照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两线合一”的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联合扶贫部门对xx农村低保对象按人均年纯收入2970元的标准进行了全面核对,并且配合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也进行了全面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各地民政局联合扶贫局反复核查农村贫困人员的收入,尽最大努力达到了准确、真实.在此基础上,针对农村低保核对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对部分低保对象又进行了抽查,解决了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的主要问题,经过严格核对,xx共核对出年人均收入低于2970元的农村低保对象2436户5685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299户903人。

二、 扩面低保,为低保兜底扶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精准扶贫采取“八个一批”的办法进行扶贫,其中低保兜底是精准扶贫的托底办法,也是保证xx20xx年实现整体脱贫的保证.为了使xx6588名贫困人员能首先在低保兜底的扶贫办法中实现脱贫,我局积极与省民政厅协调沟通,下发了《关于将精准扶贫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通知》,对于建档立卡的903名一般贫困人员,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兜底扶贫,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低保兜底扶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制定政策,为精准扶贫提供政策保障

(一)结合脱贫目标,在全省率先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现了“两线合一”

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人均收入为4000元的全省脱贫标准,我州贫困人口要在20xx年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为了实现低保标准和脱贫标准统一,我局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发展产业、异地搬迁等七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交通、水利等九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xx]29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和扶贫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16]30号)精神,在充分核查低保节余资金、城乡一体化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并报州政府批准下发了《xx州低保兜底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取消了城乡低保一体化政策,在全省率先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即从20xx年5月份起,我州农牧区低保标准以4000元/人/年执行,按照低保对象家庭人均实际纯收入进行据实补差,确保了20xx年xx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发挥了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二)结合民政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扶贫力度

根据州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安排,我局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制定了《xx州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从民政政策方面放宽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提高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标准,不仅将“两线合一”后确定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行重点救助,而且对不是贫困户但因病致贫或返贫的群众给予及时有效救助.在救助标准上对精准识别的贫困人口全额资助基本合作医疗保险费,提高了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救助标准,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1-5月xx医疗救助2048人,支出救助资金万元.同时,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对于家庭发生突发性事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及时以“救急难”的办法进行临时救助,确保了xx困难群众在扶贫过程中不继续返贫.

(三)结合xx实际,制定了养老扶贫政策进行扶贫

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我局按照州委、州政府指示,创新扶贫方式,针对我州留守老年人较多、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不够、农村幸福互助院运行不规范等实际,对xx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情况和老年人生活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制定并报州政府批准下发了《xx州养老服务扶贫试行方案》,方案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和生活现状出发,决定xx各地结合实际在农村建设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对留守老年人和高龄老人进行日间照料,改变以往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只照料城市老年人的政策,城郊农村老年人纳入了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范围,并且将无xx户籍但在xx连续居住五年以上的老年人也纳入了城乡日间照料范围.同时,对日间照料老年人生活补助、日间照料中心运转经费、服务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方案的出台,增强了老年人养老服务扶贫的力度,成为了全省第一个开展养老服务扶贫的地区。

(四)结合特殊人群,积极开展分类施保扶贫

“八个一批”精准扶贫办法对于xx贫困人口20xx年实现整体脱贫提供了保证,但对于一部分特殊人群,因各种原因存在一定的扶贫困难.针对这些问题,我局按照省民政厅有关规定,对特殊人群实施分类低保.即对农村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单亲家庭和16岁以下的儿童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发200元的分类施保资金.为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的一级、二级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和100元护理补贴进行补助,为低收入家庭的三、四级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补贴进行补助.通过分类施保,为特殊人群进行了特殊扶贫.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按照全省20xx年实现整体脱贫,农牧民贫困人口人均年实际收入达到4000元标准的要求.我州从20xx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00元,因省财政补助资金到20xx年才能达到4000元,所以,我州农村低保资金会逐年出现资金缺口,需要州县两级财政补助.

五、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紧紧围绕“20xx年提前实现整体脱贫,20xx年巩固提高”的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兜底扶贫政策,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下半年,经产业扶贫等其他扶贫办法扶持脱贫的贫困人口,取消低保待遇;其他扶贫办法无法扶持脱贫的,继续按照低保兜底办法纳入低保范围进行低保兜底扶贫。

(二)进一步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缺口,农村低保标准以4000元/人/年执行后,所需资金首先消化各地农村低保结余资金,如农村低保资金出现缺口时,各地及时作出预算报州政府,由州、县两级财政补齐。

(三)进一步落实农村低保标准,贫困对象在充分享受各项民生保障兜底政策后,仍无法达到脱贫标准或发生突发性事故的,通过临时救助按脱贫标准补足差额,实现兜底脱贫.同时,对于不是扶贫对象的人员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及时将达到条件的返贫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基本生活.

(四)进一步做好未纳入贫困人口及低保范围的低收入群体和因病支出型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工作,通过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有效预防和避免这类群体因病返贫致贫.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养老服务扶贫,下半年在养老服务扶贫上取得成效。

(五)进一步强化低保资金监管,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发挥社会救助整体效应.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低保政策、扶贫数据的对接,强化脱贫结果和低保核对结果运用,依托信息核对平台,运用精准识别成果,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有效对接,为精准认定扶贫对象、精准脱贫提供支撑。

(六)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和扶贫政策宣

2023年脱贫攻坚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2篇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指示,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目前全县推广“积分制”行政村136个,现已成立爱心超市81间,136个村均安排有一名以上专职负责人,今年以来已有70个村开展兑换工作,累计兑换物品涉及金额达2万元。对建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督促136个村(社区)按程序修订了自治章程,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了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各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广泛开展议事协商。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村(居)事务,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议事格局。

2023年脱贫攻坚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3篇

2023年我县统筹提前批资金(乡村振兴方向)7299万元、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68万元。根据乡村振兴短板,统筹安排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和脱贫人口增收项目85个,其中:第一类产业发展项目22个(含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扶绥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安排资金万元;第二类乡村建设行动项目58个(道路、人饮、排污、路灯等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万元;第三类交通和劳务补助项目1个安排资金100万元;第四类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安排资金万元;第五类雨露计划培训项目1个安排资金120万元;第六类项目管理费1个安排资金万元。二是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重点加快对资金占比较大的产业以奖代补、就业奖补等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拨付,目前85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工45个,完工率,资金支出万元,支出率(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