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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控税工作总结(汇总3篇)

  • 总结
  • 2024-02-24 11:38:01
  • 35

以地控税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国税)国家税务局的征管范围:

1、增值税、消费税

2、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

3、各银行总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

4、中央固定收入的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外资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1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所得税

6、证券交易印花税

7、含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车辆购置税

9、国税局征管税收的滞、补、罚收入

二、(地税)地方税务局的征管范围:

1、营业税(不含_、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以及从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所得税);

4、资源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土地增值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_、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8、房产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城市房地产税);

9、车船使用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车船使用牌照税);

10、印花税;

11、屠宰税;

12、筵席税(全国大部分地区未开征);

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

14、地方税务机关还负责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15、社会保险费。

以地控税工作总结 第2篇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税收与社会和谐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而税收征纳关系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我国当前社会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以今年“纳税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从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为途径,探讨如何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人是社会的主体,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融洽相处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要实现双方的和谐,应从征纳和谐的内涵来把握,关键要把握好几种要素:

一是公信力。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谐社会需要人人遵纪守法,和谐社会更需要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如果缺乏执法公信力,就得不到广大纳税人的认同、理解和配合,税收工作就会很被动。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坚持依法治税,做到有法必依、执

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以取信于纳税人。

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防止擅自变通税收政策法规、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保证各类市场主体都享受到征纳和谐源于公平公正的税收待遇,避免因执法不公引发不和谐的因素。

二是规范化。规范化的税收管理,对于协调征纳关系,化解征纳矛盾,保障征纳之间良性互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实现税收规范化管理,必须明确征、管、查各环节的职责分工与关系,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防止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流程顺畅,各项机制有机衔接、统一协调、执行高效;标准控制,建立标准化、xxx的操作规范和程序,实行标准控制,用标准来检验和控制每一个管理环节的权力运行;精细操作,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不忽视微小的管理漏洞,不留下管理上的空档,做到执行政策精确、履行程序精心、实施控管精准,确保税收政策不偏不倚、执行到位,不给不法分子偷逃税款的机会和空间。

三是遵从度。和谐始于内心。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程度取决于他对依法纳税的认同,这种发自内心的认同,前提是

依法诚信纳税内化为纳税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首先,要降低纳税人对税法的奉行成本。通过大力宣传税法知识,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办税程序,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做到规规矩矩经营、明明白白缴税,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对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而受到处罚的几率,引导纳税人知道遵从、如何遵从和愿意遵从。其次,要增加涉税违法的成本,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使不法分子因得不偿失而不敢、不想不遵从税法。三是积极推进依法诚信纳税,加快税收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要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真正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有效激励机制。

体地位,激发纳税人的纳税报国热情;要建立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鼓励依法诚信纳税,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是建设凝心聚力的组织文化,让组织充盈与个性张扬和谐相融。组织文化是税务文化的价值基础,是共同愿景和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过程。在组织文化建设中,我们把聚财xxx、执法为民确立为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愿景和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各种主题教育,打牢干部的思想道德基础和精神文化基础;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打造团结拼搏、务实进取、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和谐团队精神。通过实施人才兴税战略,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使组织文化建设既符合组织发展的要求,又体现干部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形成“集体关注个人业绩,个人致力集体”的局面,实现集体与个人发展目标的和谐,集体与个人发展动力的和谐,税收事业持续发展与地税干部个人全面发展的“双赢”。

以地控税工作总结 第3篇

各种征收方式与以票控税

PS:虽然同归税总管理,执行的也是一套税法,但是各省、市、县的国地税可能都有结合各地实际的实务操作,出现不完全一致的管理模式是很正常的。从头开始

一个法人或者自然人,通过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取得了收入或者发生了其他应税行为,国家就会要求他交税。他也就成了纳税人。

对于长期的、经常发生纳税义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税务局一般会要求其办理税务登记证。(除了特别提及,本文不考虑临时、偶尔的应税行为)

办证之后,其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财务情况进行税种鉴定。税种鉴定就是在税务局的系统中,录入纳税人可能涉及的种种、税目,以及最重要的征收方式。征收方式,简单地说,就是税务局如何计算并征收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有以下几种

一、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名虽如此,但是不代表,税务局会没事就会去纳税人那里查账,但是纳税人必须保证自己有账,而且得符合财政、税务部门要求的会计制度。

执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实际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以申报表的形式向税务机关申报其增值额、销售额、营业额、所得额或者其他应税行为的计税依据,以及对应的税种、税目、税率、应纳税款、已纳税款等信息。

税务局审核申报表后,将表录入系统,再通过现金、刷卡、缴款书、TIPS扣款或者其他方式将税款征收并转入国库。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如果本期纳税人没有收入,那么必须进行“零申报”,就是在申报表上计税依据一栏全部填“0”。不能不申报。

二、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可以简单分为两类。1.定期定额核定

定期定额核定又称双定,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不够健全,不能够据以如实核算,不能反映生产经营成果,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说白了,也就是做不到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常见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

通俗的说,因为这类纳税人的账目、报表不能反映其真实的收入(增值额、销售额、营业额、所得额或者其他应税行为的计税依据)。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行业、规模、地点和其他因素,估算出一个收入额度和税款,要求纳税人定期缴纳。

有几个情况具体说一下。

如果纳税人认为定额过高或者过低,可以申请调整。批不批则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纳税人实际收入低于定额,可以申请调整,但在批准调整之前,不管收入多低,必须按照定额缴税。

如果纳税人实际收入高于定额,必须向税务机关补报补税。长期补报,税务机关可能会考虑提高其定额。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实际收入高于定额,纳税人且没有补报补税,并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税并罚款。如果纳税人期限内不经营,没有收入,可以提前申请停业,停业期间不用缴税。如果不申请,税要照交。2.定率核定

定率核定比较复杂,就不详细展开说了,简单介绍。

这类核定方式常见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偶尔见于增值税。

因为这三种税的常规计算方法统一可以简化为【税款=(收入额-成本额)×税率】

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收入额,成本额都可以在账目和财报上具体体现。非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确定收入相对简单,但是成本、进项难以确定。那就要定率征收了。举例说明(非实例):

企业所得税计算式为税款=(收入额-成本额)×税率=利润×25% 某个餐饮企业,当年收入100万,因为账目不符合标准,难以核算成本。税务机关根据当地餐饮行业普遍调查认定,该企业的利润率为15%。故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应税所得率为15%,执行25%的税率,实际征收率【15%×25%=】

则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15%×25%=100万×元】 +++++++++分割线+++++++++ 下面结合征收方式说说极其具有中国特色的以票控税制度。发票这个概念,在国内与国外是非常不同的。可以看下面两个问题:

发票为何不能在税务局随意领取?

为什么中国发票是税务局专卖的,外国发票都是打印或手写的呢?

纳税人的收入是计算税款的重要依据,上文说的各种征收方式,都离不开收入。

如何让纳税人如实报告收入额呢?我们国家选择了发票制度。

《_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那么发票是如何控税呢?

查实征收的纳税人,在申报表上,填写的增值额、销售额、营业额、所得额等,必须与其当期开具的发票额具有逻辑上的相关性。因为总会存在不要发票的消费者,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申报的收入总额应该大于等于发票开具总额。如果小于,那么纳税人申报时,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系统,会提出预警,或直接锁定纳税人的税控装置。待纳税人给出合理解释或者补税后再解开。

一般来说,对于查实征收的纳税人,消费者或者付款方索取的发票越多,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也越多。

如果这类纳税人,采取不开票来隐瞒收入,相对来说,监管难度是很大的。

当然,也有特例,比如著名的KFC,据我所知,不止在一个地区,都不要求其逐笔开具发票或者严格使用税控发票。因为作为外企,KFC所属的百胜集团保留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风范,对每一笔实际收入,不管开没开具发票,都会如实汇总申报给税务局。定期定额的纳税人,除了每个月有收入额和税额的两个定额。还有一个“定额”,就是发票限额。也就是纳税人每个月能在税控机开出的发票的总额。发票限额一般略高于或者等于税务局核定的收入额。举例:

某个火锅店,当地地税局核定其每月营业额为5万元。店方办理税控发票机时,地税局将其发票限额设置为8万元。该店当月开具发票不足或者正好是5万元时,按5万元的定额缴纳营业税 5万×5%=2,500元

该店当月开具发票超过5万元时,比如开了6万元发票,按6万元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6万×5%=3,000元

如果该店连续多月开具发票都超过了5万元,达到了6万元,地税局就会考虑将其定额提高到6万元了。

如果该店当月开具发票达到8万元时,税控发票机会自动把自己锁死,不能再打发票。这种情况下,正常的、合法的处理手段是到税务局申请提高发票限额,但这一般也就意味着定额会被提高。

所以,我们会常常见到,饭店以打折、赠送饮料等方式,婉拒消费者开具发票。在月底,发票额将要达到或者已经达到发票限额的时候,饭店通常会告知消费者,开不了发票,下月再来,也可能采取假票、窜票的形式。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