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优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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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3 1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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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篇
今年以来, 根据市委、 市委政法委 的统一部署,
我县先后组织实施了涉法信访攻坚、 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排查处理活动, 工作中, 本着有理有利有节, 积极稳妥地原则, 针对不同 的涉法问题, 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使一
大批多年来没有解决 的涉法信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据统计, 今年 我们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 300 余人次, 重点案件 47 件, 基中到市赴省进京 12 案, 县 35 案, 目前 47案已结 40 案, 结案率 85。
下面,
我将 我县今年 的涉法涉诉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 主要做法层层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
确定了由县委副书记李百选任组长,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邵明水、 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及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 各单位专抓副职为成员, 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兼任办公室主任 的领导组, 为工作 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 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领导亲自动手。
工作中,
我们根据个案案情 的发展趋势, 多次召开“三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 各级领导亲自出面、 约见当事人、 参予协调。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 因案制宜, 对症下药。
涉法上访案件千差万别, 实际工作中 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群众反映 的问题中有理 的或部分有理 的, 实事求是, 依法纠正, 该赔偿 的给予赔偿, 对那些虽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 的案件, 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 视情节采取经济补偿、 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 满足上访人 的合理诉求。
对结案而不息诉罢访 的,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说透、 说细, 防止简单行事, 以势压人, 对缠访案件, 实行公开听证、 公开审理、 公开训诫等多种方式, 伸张正义, 释疑解惑, 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 的理解支持。
9 月 29日, 县公安局针对王万万上访一案召开听证会, 就王万万提出 的县公安局存有两份鉴定书和办案不公及徇私舞弊等问题进行对证, 王万万对自己提出 的问题举不出任何证据。
月日,县法院针对刘慧多次无理缠访一案, 在其安峪镇董封村公开审理了此案, 得到了人民群众 的理解和信任。
转变观念, 实以人文关怀。
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 的同时, 还能体会到“被尊重、 被理解、 被关怀” 的司法人文氛围, 由此赢得了当事人 的信任, 达到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的目 的。
涉法上访案件中, 当事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信访接访人员存在一定抵触情绪。
我们在接访时首先考虑 的就是取得当事人 的信任, “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 做到“不打官腔、 不绕弯子、 不踢皮球”, 特别注重对当事人 的关心细节, 实行人性化办案,包括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 保持与当事人 的沟通联系。
从而拉近了 我们与当事人之间 的心理距离, 为涉法上访案件 的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 的工作基础。
家住绛县针织厂家属院 的王廷玺老人因不服县交警大队对自己发生 的交通事故所做 的责任认定, 先后多次越级赴市进京上访, 了解到这一情况 的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邵明水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廷玺老人, 耐心细致、 入情入理跟他谈心, 王某深为邵书记 的真情所动, 最终表示息诉罢访。县法院在处理周丁山涉法上访一案中院长张永平高度重视, 先后五次约见当事人, 当面进行解释说服, 又安排纪检书记侯小旺驱车 5 小时上门做善后处理工作, 周丁山感激万千, 主动向县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并表示再不上访。
加强联系, 争取多方支持。
实践证明, 加强与各方联系, 争取支持, 齐心协力, 才能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基于这一认识, 在工作中 我们注重做好“三联”。
一是加强对上联系, 争取领导支持, 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听取上级机关和领导 的指示。
对上级部门交办 的案件, 及时上报结果, 防止重复上访, 形成及时、迅速、 准确 的信息渠道。
二是加强内部联系, 形成工作合力。
全县政法各部门将涉法上访工作与侦察、 起诉、 审判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在政法委 的领导下, 以信访室为龙头,
协调涉法上访工作 的各个环节, 调动各方面 的力量, 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
三是加强对外联系, 争取多方配合。
在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中, 依法办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访, 根据不同涉法上访当事人 的案情, 通过当事人 的家庭、 所在单位领导、 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做好上访当事人 的思想工作, 防止发生意外。
明确职责, 强化执法监督。
针对涉诉工作 的实际情况,
我们创新思路、 完善制度, 落实信访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大信访”格局 的建立。在政法系统内部实现信访“进口”是信访室、 “出口”是纪检组, 使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 案件督查工作协调统一, 避免了久访不决等问题 的发生。
二是于 7 月份出台《_绛县政法委员会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按照“谁办案谁负责, 谁引发谁解决” 的原则, 由案件承办人承担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
同时, 对发现典型 的执法不公案件, 严肃处理有执法过错 的责任人 的责任。
各单位以案示教,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畅通信访工作工作渠道, 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 的工作制度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1 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 2 页,当前在第 2 页上一页[1][2], 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
县公安局法医董**在 2003年 的一起伤害案件损伤检验中, 由于工作不负责, 粗心大意, 错误引用已经废止 的法律条文, 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
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证实后, 及时给予该董行政记过处分。一石惊百鸟, 通过个案责任 的追究, 用身边 的人和事, 扭转了以往执法随意, 粗心麻痹 的不良风气, 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司法腐败现
据统计, 今年以来,
我们依法三是加强案件评查。
工作中,
我们采取普查抽查互补、 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 的形式, 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做到责任不脱节监督无死角。在个案监督上,
我们针对一定时期内影响大 的案件, 上级交办 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 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 确保案件公正、 依法、 高效。
其次, 为解决当前政法部门重实体、 轻程序 的不良现象, 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普查, 确保案件 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确保法律文书制作规范。
第三, 适时组织政法各部门在本系统、 本单位开展案件交叉互查活动, 重点解决政法各部门 的“面子”问题, 即文书质量, 通过对文书 的评查, 唤起了干警“文书制作环节处处要小心” 的责任意识, 使 我县 的案卷文书质量显著提高。
自月日开始,
我们对公检法三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 的案件评查, 从这次 的评查情况来看,
二、几点体会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 深化认识。
经过一年来 的艰苦努力,
我县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上取得了阶段性 的成果, 但涉法上访大量增多 的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止, 一批“老大难”案件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新 的涉法上访案件还在不断产生, 已经息诉罢访 的案件有可能出现反复。
因此, 今后一个相当长 的时期, 涉法上访问题仍将处于高发态势,
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克服自满、 厌战情绪, 坚定信心, 从政治 的高度, 大局 的高度, 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 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不可否认, 政法干警执法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 是造成涉法上访 的重要原因。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实践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格、 不公正、 不文明、 不细致、 不作为。
今后,
我们要进一步针对这些问题, 突出抓好整改工作, 要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发现 的执法不公、 违法违纪 的典型, 对广大干警进行执法为民教育, 切实解决对群众 的感情和工作责任心问题, 端正执法思想, 改进执法作风, 提高执法水平, 全面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错案责任追究, 《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虽然出台了, 但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并不断健全和完善。
二是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对重大、 重点、 有影响 的案件, 政法委要重点监督、 重点跟踪、 重点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 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对每项执法活动和每个案件 的办案流程, 进行科学严密高效 的管理, 定期对执法质量检查通报, 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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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2篇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
作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__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法院评查该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评议比较简单,以主审人意
见为准;案件编号不一致;存在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情况;案件装订顺序不统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个别案件判决主文表述不准确;个别案件判决书对扣押了毒资和犯罪工具没有判决没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玉林市中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该院从实体裁判、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对案件的编号、案由的确定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报,并改进评议与判决书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关业务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明确庭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各自的质量责任要求,明确院领导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责任。
审判质量的检查要务实,确保不走过场,真正查摆出问题,总结出带全局性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提高案件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定,规范各类文书格式,对各种存在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__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__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
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案件评查范围为__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__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
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__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和,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案件评查总得分__分,个案得分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其中刑事结案160件,应评查128件,实际评查128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48件,占,良好案件73件,占57%,合格案件7件,占;民商事结案1936件,应评查1645件,实际评查1552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581件,占,良好案件963件,占62%,合格案件8件,占,加分案件2件;行政案件结案52件,应评查52件,实际评查52件,评查
比例为100%。在评查的行政案件中,优秀案件20件,占,良好案件32件,占;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良好案件151件,占。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__年已有较大提高。(一)、好的方面: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2、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6、正、副卷都能分装。(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立案阶段(1)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填写不完整,未能根据案件审理的具
体情况逐一完整填写,漏填、少填现象依然存在;(2)立案时送达回证在“填发人”,“送达人”栏仍有填一个姓或
一个人名字的现象(抽查时发现该问题已纠正);(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
对的情况;(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
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情况,或只在第一份证据上注明以下多少页证据由谁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未做到逐一注明;
(2)笔录不规范。部分宣判笔录上未写合议庭成员姓名,也无合议庭人员或书记员签名;个别判决案件无审理报告,合议庭笔录简单,庭审笔录无书记员签名;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个别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卷内证据不符。如金静与杨聪离婚案在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中认定夫妻感情不和睦,纠纷不断,但判决不准离婚,但卷内无夫妻感情好与不好的证据,使阅卷人感到事实认定与判决结果相互矛盾。有的缺席审理案件未注重对主张人的主张进行证据核查,仅以主张人的陈述作为定案依据;(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
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
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3、裁判文书问题:(1)裁判文书的数字运用不规范,在数值和量值、年代、年、
月、日和时刻等方面,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混用,表现出裁判文书不严肃,不严谨的现象;
(2)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太简单,说理方面不透彻,特别对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总结的差,裁判理由表述的不明确,裁判文书标点符号使用不当,文书核对不严,有多字或掉字现象。有的工作马虎,制作法律文书甚至将案件款数字计算错误,如胡馨月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一案,裁定书将下欠款__元,误为1917元;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2)正副卷装订的内容不符合装订规定,个别案件将诉讼费结算票或廉政监督卡装在了副卷中;(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六、整改措施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统一评查、年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第一复查案件工作组: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查案件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开了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
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
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
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我局从2011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
法局。第一阶段复查案件工作,我们发现通过对各项案件的评查做
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更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3篇
一、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评查情况。评查工作开始前,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利敏做了重要讲
话,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评查,对评查出的错案,一定要落实责任倒排制度,追究办案人的责任。各评查小组不得向外泄露评查的案件及评查情况,不得和其他小组交流案件。具体的评查工作是这样的,首先分成十三个小组,每组三个人,由公检法部门的人员和律师组成,指定其中一人为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的工作。每天上午八点半到会务组领取卷宗,十一点半将卷宗交回;下午两点半再到会务组领取卷宗,五点半再将卷宗交回。评查主要是阅卷,也可以约见当事人、调度办案单位,然后每个人提出个人意见,进行讨论,最后形成评查报
告,每个人必须在评查报告上签名。若形不成结论性意见,将案件提交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法院的卷宗问题少,公安机关的卷宗问题多。我所在的评查小组共评查了法院两个案件,这两个案件无论事实认定还是法律适用基本上不存在问题。而评查的公安机关的三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多,我想提出来让大家注意:〈一〉依据现有证据可以定案而没有定案。卷宗中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有受轻伤的法医鉴定,被害人是一个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又不存在二次伤害和自伤的可能,只是因为嫌疑人拒不承认,就没有追究行为人的
责任,造成受害人的儿子多次上访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二〉办案环节缺少审批手续。治安管理处罚法
是原告要求行政奖励的案件,两个案件的案由一栏均填为“行政”,我认为这绝不是承办人工作能力低出现的问题。
从案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认为在院领导严格要求下,通过广大同志们的努力,类似的情况绝不会在我院出现。如果每件案件都做到了认真研究案情,准确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我想我们法院一定能够实现别人出错的地方我们
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工作,为我市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迁、1宗房屋安全鉴定、1宗房屋面积差异),未到期4宗(包括2宗国泰时装城赔偿问题、1宗回迁房产权证问题、1宗要求安排廉租住房),到期的案件办结率100%。对上述案件,我中心都做到件件有登记,案案有责任人,确保每个案件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重新制订和完善了我中心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领导接访制、领导包案制、信访工作答复制度、信访维稳工作排查预案、信访值班制度、重点信访对象跟踪包案化解负责制,并将信访工作制度和领导接访日安排表张贴在宣传公布栏。同时,我中心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责任机制,由中心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备2位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信访工作,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信访工作专题例会,坚持每月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每
月月底将信访工作报送市_。二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通过日常接访,认真细致做好信访接待和疏导解释工作,对于重点矛盾纠纷及重点信访户,做到每月排查一次,并通过个案研究力争妥善解决,逐一化解息访。对于确实需要相关责任单位协调的,请示市领导,由市_牵头,通过召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寻求解决方法,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尽量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4篇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纷繁复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_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中央的改革思路为各级政法机关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信访案件主体责任,全力预防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多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我局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做法。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近年来,市司法局党组十分注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公律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
信息反馈等工作,并指导县区司法局开展所在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市司法局严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这些政治教育活动要实效。通过这些教育活动,切实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根据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存在的具体问题,局机关主动开展各种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将各科室工作人员派出去参加各级的业务轮训。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公务员学法用法任务,严格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这些措施,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引导司法行政人员以为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严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杜绝因依法履职能力不足造成的信访案件发生。
(三)认真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
局政治部成立督导组,每月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行政行为、执法行为进行督查,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有效预防针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问题的信访案件发生。同时,每年对司法行政机关管辖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
构、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对上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苗头,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帐销号,件件落地,对类似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每年对各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质量评查,督促各机构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有效预防针对各机构执业问题的信访案件发生。
(四)积极开展排查清理信访案件活动。
我局十分重视清理涉及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领域的信访案件。并将每年的案件评查范围确定为与群众紧密联系的法律援助案件、人民调解案件以及公证、司法鉴定等案件,将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服务人员年检注册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上述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到小 “谁主管、谁负责” ,因案施策,引导信访人就近就地反映诉求,综合采取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帮扶求助,疏导教育等各种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调解策略和工作方法逐案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防止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五)规范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
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我们建立了行政投诉、申诉复
议的首问责任制。每件案子从立案,受理、讨论、审批直至做出处理意见、送达当事人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期限办理。办案过程中坚持做到违法必查,有错必纠,化解矛盾在基层,公正合法的处理问题。由公律科对全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监督管理和及时进行指导,对重大、疑难事件及时汇报局领导,最大限度的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以此达到减少行政申诉和复议的目的,有效预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局立足于治本疏导,防调结合,以防为主,强调要在“防”字上下功夫,在“调”字上用气力。要求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要结合本地区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回访制度,防止次生矛盾发生,巩固调解成果。同时,针对辖区内重点户、重点人群及时进行摸底,做好预防工作,对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小组,集中精力调解。在做好本辖区调解工作的同时,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还采取主动介入、超前预防、跟踪服务等有效措施,主动把调解工作向征地拆迁、交通事故赔偿、医患纠纷、劳务争议、民间借贷纠纷延伸,拓宽了调解工作的覆盖面,有效遏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发展。无一件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引发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预防产生涉法涉讼案件。
(七)运用法律援助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
XX 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X 党办发〔2016〕XX 号)中将“信访部门导引后,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此举从制度上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在此基础上,针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决的申诉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出台了《关于全市法律援助人员参与申诉案件工作的实施细则》,从组织领导、法律援助介入申诉案件程序、工作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引导申诉人员息诉罢访,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治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在“七五”
普法过程中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通过不断培育法治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纠正“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被动
局面。
(二)加大对信访工作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对信访工作岗位的人员,从信访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信访事项的方法、程序、注意事项和工作技巧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面提升信访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以法治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政府各部门联动,不让一起信访案件失管失控。
认真甄别信访事项,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管辖的,依法可以通过相应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的,作为诉类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办理。不能通过相应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的,作为访类事项,依照《信访条例》和相关规定处理。政府各部门间要注重沟通协调,对属于某一政府部门管辖的来访,直接转交相关部门或政府信访部门处理,不让一起信访案件失管失控,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四)建立健全舆情分析制度,提升信访案件预见能力,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要建立健全舆情分析制度。注重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中收集舆情信息;加强同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管辖的各执业机构的信息沟通,各执业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信访问题苗头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通过 12348 公共法律服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5篇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 年 10 月 日在市十一届_会第 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检察院近两年来关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处理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
2、办理交办信访案件情况。2013 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排查处理涉检信访案件 件,办结息诉 件。办理上级检察院、党委和人大交办、督办涉检信访案件 件,办结 件。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 件,依法纠正了 件,支付刑事赔偿金和返还财产 万余元,对被害人进行救助 万余元。
件信访案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有 件,举报贪污贿赂的有 件,不服法院判决的有 件,控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违法办案的有 件,控告公安干警的有 件。已办结的 件案件中,改变原处理决定的 件,占 %;维持原处理决定的
、情况反馈、执法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使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接待室硬件设施,将工作流程、接待工作承诺、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来访须知等内容公布上墙,滚动播放信访宣传片,结合接待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在高检院组织的“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中,市检察院连续 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五是关注民生,积极帮助涉检信访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始终把解决好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感情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行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不予抗诉、不予纠正和不予赔偿说理制度,耐心向当事人详细说明处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上访人因生活困难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帮助而长期申诉的案件,主动从维护社会稳定、关注民生的角度考虑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上访人原单位、民政等部门协调,尽量帮助申诉人解决实际困难,实现息诉罢访。2013 年以来,市检察院共退还申诉人扣押款 万余元,向受害人及生活困难的申诉人支付救助金 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四、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检察院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改革思路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增多,主要是:
一是认识存在问题。少数领导和检察人员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有的只在上级有要求、问题出现时临时安排部署,缺乏主动性;有的缺乏大局意识,认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是领导和控申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甚至对涉及本部门的重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持回避态度;有的面对复杂难办的来信来访,
存在畏难情绪,对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的老案、积案,不能认真组织研究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是人员压力增大。根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工作要求,诉访分离之后,大量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会在短期内涌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需安排有丰富信访经验的人员进行信访接待、信访界定、申诉处理、公开听证等程序处理,这对于一线检察人员严重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增加的基层检察机关来说有较大困难。
三是舆论压力增大。将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司法轨道处理,当事人、群众、媒体包括政府必将把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关注和希望集中寄托到司法机关身上,政府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不再给予调解和协助,从而对司法机关化解矛盾带来一定压力。
四是信息交流缺乏。对“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缺乏制度化、经常化的协调办理机制,单一职能部门或单一地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于多头上访的案件,缺乏信息交流机制,同一案件由多个单位或多名领导批示,多头答复、重复答复甚至答复口径大相径庭,不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造成信访资源浪费。
五是终结机制不畅。有关上级机关的多头交办、重复交办,影响了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由于检察机关与其他有关上级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案件信息数据库不共享,导致实践中许多已被终结认定为无理访的案件,在当事人继续越级上访后,有关上级机关仍然重复交办、转办。按照交办信访案件程序,下级机关应根据有关上级机关要求,认真调查办理案件,并在一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如此,就与信访终结后的“不再受理、交办、转办”原则相矛盾,结果造成屡上访、屡交办、屡处理的恶性循环,导致信访终结制度名存实亡,既损害了终结决定的确定力和拘束力,又造成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四、应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主要措施
面对上述问题,市检察院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制定五项措施,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给检察机关带来的信访量大幅上升、信访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严峻形势。
一是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深刻认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_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明确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改革思路,准确把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导入、办理、终结、救助机制,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决,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二是加强信访接待,依法审查、受理信访事项,做到诉访分离。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控申部门依法搞好审查和受理的分类处理工作,结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范受案范围、明确受案条件、完善审查程序,.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6篇
【导语】整改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悠悠#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案件评查整改报告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2X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2X年6月至202X年6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篇二】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xx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法院评查该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评议比较简单,以主审人意见为准;案件编号不一致;存在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情况;案件装订顺序不统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个别案件判决主文表述不准确;个别案件判决书对扣押了毒资和犯罪工具没有判决没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玉林市中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该院从实体裁判、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对案件的编号、案由的确定
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报,并改进评议与判决书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关业务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明确庭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各自的质量责任要求,明确院领导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责任。审判质量的检查要务实,确保不走过场,真正查摆出问题,总结出带全局性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提高案件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定,规范各类文书格式,对各种存在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篇三】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_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和公正廉洁执法的。二、组织健全,周密安排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2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
发〔202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2X年1月至202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
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
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
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2X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7篇
2017 年法院涉法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而这些矛盾的解决,必然会不断地反映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来,随之而来的涉法涉诉信访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因此,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就成为摆在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无法回避的课题。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我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同时按照林区人大的要求,对我院近几年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行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20**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情况自 20**年至今,我院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数量与往年相比明显减少,信访工作形势有所好转。其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从20**年开始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案件质量和效率有较大提高;二是更进一步加大了办案调解力度,提高案件的调撤率,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了信访数量;三是自 20**年开始按照省政法委、林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我院贯彻实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实行诉讼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司法轨道,依法处理,成效明显。20**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 2 件、刑事申请再审案 1 件,均已审查办结,当事人息诉罢访。
二、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及特点 20**至 20**年,我院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13 件,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4 件,合计 17 件。其中:20**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4 件(张可芳、胡维彪、邓秀春、袁显珍信访案);20**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1 件(易家林信访案)、清理信访积案 1 件(闻光普信访案);20**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6 件(邹四新、袁本鹏、王月秀、秦仕福、姜琼、常吉英信访
案)、清理信访积案 1 件(郑之年信访案);20**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2 件(区长热线办转办的黄春风信访案、政府督查室转办的舒艳信访案)、清理信访积案 2 件(信访人李刚芝为与覃春甲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信访案、瞿正锦故意伤害罪申诉信访案)。上述 17 件信访案中在案件类型上不服民事判决和执行问题各有 6 件,均占35%的高比例,比较集中反映民生问题;从信访人的文化程度和家庭状况看,文盲、小学、初中等低学历和家庭贫困、中等低收入弱势群体居多;从信访案件诉求情况分析,无理访 12 件,占绝大多数,反映案件在审理判决后答惑释疑和说服息诉工作不够;从案件来源上讲,重信重访占很大的比例,加大了化解难度。
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1、信访积案大多都是多年前法院司法改革前期时审判、执行的案件,很大程度上存在审务不公开、不透明,判后释疑工作不细等情况,造成当事人认为法院审判不公的心结,导致当事人重访、缠访、闹访。
2、客观上“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导向,令法院不堪重负。司法实践中甚至还出现了弃诉从访和职业信访行为,推动了信访行为的发生、发展和泛滥,依法办案的客观难度加大,裁判文书的既判力受到了冲击,影响了司法权威。一些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但由于当事人利用基层_怕信访的心理,故意以越级访、集体访等方式“搞大”或以此为要胁,法院不得不挤占大量本已紧张的人力、物力进行处置,又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形成恶性循环。
3、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成效与当事人的期望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造成涉执行信访问题较为集中。
4.司法救助制度不完善。一些案件先天不足,原告起诉时,被告就已经没有了还债能力。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人信访不断的情况屡见不鲜,只要执行不到位就信访已经成为社会常态。对待一些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又是弱势群体的,法院也很无奈。只有依靠建立特困群体司法救助基金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1、加强领导,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信访工作的统筹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处理。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并作为本部门信访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协调和处理涉及院、庭、室、队的信访案件。
2、关注民生、怀着感情、有效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对待涉诉信访群众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倾听群众诉求,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设身处地为信访群众着想,切实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感情,解决群众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体现关注民生的过程,为构建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地注入和谐因素。
3、重视初访,抓住重访,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一次接访到位,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真正把问题解决在信访初始阶段。建立初信初访备案制度,对每一个初访人都要建立信访档案,做到件件有案可查。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登记建档,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做到息诉止访。
4、分门别类,对症下药,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来信必阅,来访必接,阅接必果。根据不同情况逐案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把依法办案与特殊个案处理结合起来,把依法解决信访诉求与生活困难、做好思想工作与加强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诉求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确保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一些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造成特殊困难的,按规定进行一次性司法救助,仍有困难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政法委、财政和民政部门的支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采取个案救助等措施,彰显人文关怀。
5、落实“五项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到位。对信访实行确保对象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明确责任归属。本着有访必接的原则,能答复的立即答复,立即处理,不能立即答复的登记建档,积极研究。对矛盾比较激烈或上级重视的案件公开听证,给信访人充分说理机会,以降低对抗情绪。
(1)建立评估预防制度。我院严格执行评估预防制度,填写案件信访等级评估表,一案一表,随案附卷。要求各庭室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每项程序,
对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上一环节、前一程序对案件存在的信访风险,应认真评估,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并向下一环节、后一程序作出提示。
(2)建立涉诉信访月通报制度。我院已建立起涉诉信访月通报制度,由立案庭将每月涉诉信访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汇总、分析评判、督促警示,经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进行通报,以强化办案人员的信访责任意识。
(3)敞开信访渠道,实行约期接谈制度。我院在立案庭设有信访窗口,负责日常接访工作,并实行院长接访日制度,将工作重心下移,每周三由一名院领导在信访窗口值班,负责接访工作,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或情况认真进行接待和及时处理。同时实行约访制度,要求接谈法官不能立即答复来访人的,须与来访人协商下次接待日期并出具约期接谈单,法官承诺如期接待,来访人承诺在约定期内不再来访,以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接访办案效率。
(4)建立多元化解制度。一是除加强自身诉讼调解工作外,我院积极与居委会、村委会等调解机构联系,指导调解工作,及时互通信息,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我院积极与涉诉信访人稳控责任单位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信访人的动态,共同协商化解方案和稳控措施。三是我院积极争取涉诉信访专项救助资金,对信访人给予帮困和人文关怀。
6、积极负责,加强信息沟通。我院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每月向政法委上报摸底情况及涉法涉诉信访排查情况统计表及季度总结分析报告,定期与政法委、信访部门联系,将所掌握的来信来访情况予以汇报,确保了涉法涉诉重访事件“零”发生。对上级部门交办以及本院各部门排查的初访案件做到有访必回,并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确保矛盾不上交。
7、提前司法介入,消化矛盾在萌芽状态。在林区重大项目建设中,对涉及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矛盾,我院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8、贯彻落实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工作措施。
(1)实行诉讼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司法轨道,依法处理。我院将进一步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实现“诉”、“访”处置的良性互动。将具有一审、二审或再审内容,司法程序尚未完成的来信来访事项,纳入“诉”的范围;将司法程序已经穷尽,当事人仍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纳入“访”的范畴。凡属“诉”的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处理;凡属“访”的按照信访途径和程序统筹解决。
(2)建立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对涉诉信访事项要及时审查、甑别,符合条件的,及时导入法律程序处理。对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已经结案,但符合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已经结案,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
(3)严格落实信访问题依法按规定办理。对诉讼程序尚未穷尽或在信访程序中发现信访内容符合再审事由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及时纠正错误;需要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的,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处理;经复查未发现错误的案件,依法维护公正结论,及时回复当事人,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促进息诉罢访;对程序终结的信访案件,按照“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工作机制,积极请示政法委,落实矛盾化解和教育帮扶责任。
(4)加强与检察院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权,也确立了抗诉和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检察院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后,涉诉信访矛盾仍会回到法院;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当事人可能成为涉诉信访人,再次回到法院上访。因此,要加强与检察院信访部门的沟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共享信息,配合检察院做好民事申诉案件的信访接待和审查,及时解决民事诉讼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向林区政法委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涉诉信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增加救助资金额度,多渠道统筹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不能到位、民事执行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造成申请执行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对于给予
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援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强化涉诉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司法工作运行机制。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提高对依法办案的社会认可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是自 20**年以来政法系统重点工作之一,旨在改变上访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_面,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妥善解决。为进一步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有效解决以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法院信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8篇
篇一:涉法信访案件评查之问题分析涉法信访案件评查之问题分析-----发言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下午好!感谢院领导对我的信任,让我有幸参加了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涉法涉诉信访案
件的评查工作,使我有机会向其他县市的同行学习经验,交流心得。现在我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自己的感想向大家做一汇报,并希望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评查情况。评查工作开始前,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利敏做了重要讲
话,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评查,对评查出的错案,一定要落实责任倒排制度,追究办案人的责任。各评查小组不得向外泄露评查的案件及评查情况,不得和其他小组交流案件。具体的评查工作是这样的,首先分成十三个小组,每组三个人,由公检法部门的人员和律师组成,指定其中一人为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的工作。每天上午八点半到会务组领取卷宗,十一点半将卷宗交回;下午两点半再到会务组领取卷宗,五点半再将卷宗交回。评查主要是阅卷,也可以约见当事人、调度办案单位,然后每个人提出个人意见,进行讨论,最后形成评查报
告,每个人必须在评查报告上签名。若形不成结论性意见,将案件提交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法院的卷宗问题少,公安机关的卷宗问题多。我所在的评查小组共评查了法院两个案件,这两个案件无论事实认定还是法律适用基本上不存在问题。而评查的公安机关的三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多,我想提出来让大家注意:〈一〉依据现有证据可以定案而没有定案。卷宗中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有受轻伤的法医鉴定,被害人是一个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又不存在二次伤害和自伤的可能,只是因为嫌疑人拒不承认,就没有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造成受害人的儿子多次上访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二〉办案环节缺少审批手续。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法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在卷宗中根本看不到审批手续。〈三〉询问被害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其所在单位、住所和公安机关这三个地点以外的地方进行,
对违法行为人的询问方式违反规定,卷宗中多处存在诱供的情况。〈四〉当事人的权利应当书面告知的没有书面告知。〈五〉存在超期办案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
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一个治安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承办案件的派出所两年后才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50元的决定。
三、法院案卷存在的问题。我们小组评查的两个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基本没有问题,质量很高。但是仔细阅卷,还是发现了以下问题:〈一〉适用法律不准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八条已对级别管辖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承办法院还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管辖权转移的规定,将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致使案件判决后,原告不服多次上访反映该问题。〈二〉案由不准确。两件行政诉讼案件,一件是原告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的案件,一件是原告要求行政奖励的案件,两个案件的案由一栏均填为“行政”,我认为这绝不是承办人工作能力低出现的问题。
从案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认为在院领导严格要求下,通过广大同志们的努力,类似的情况绝不会在我院出现。如果每件案件都做到了认真研究案情,准确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我想我们法院一定能够实现别人出错的地方我们
没有出现错误,别人做得好的地方我们做的更好。同志们,我是进入法院工作的一名新兵,水平不高,经验不足,以上发言,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篇二:案件评查报告20xx年案件评查总结报告根据某地政法委和高院的部署,某地中院制定《20xx年某地法院案件评查工作方案》)作为指导文件,对本院50件信访案件、100件20xx年度生效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在院党组领导下,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评查任务。现将具体评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党组重视,各部门紧密配合,确保案件评查顺利开展。一是为确保20xx年“百万案件评查”、“万件案件评查”和“专项案件评
查”工作顺利完成,我院制定了20xx年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和专门的自查工作方案、复查工作方案、整改阶段方案,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主任的案件评查委员会,下设评查办公室和自查小组、复查小组。二是在院党组领导下,审管办、研究室、审监庭、其他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多次开会研究具体实施步骤、方法,群策群力,相互之间配合融洽,各参与部门领导出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多次开会研究、部署有关工作。5月23日专门开会,副院长代表党组进行了动员讲话,对案件评查作出要求,专委作具体工作部署,各评委集中研究学习了高院有关文件精神。6月8日召开自查结果通报会,邀请了政法委、人大、政协、高等院校、基层社区等各界人士参加。6月13日上午召开案件复查工作动员大会,当天下午各复查小组分赴基
层法院展开为期10天的案件复查工作。6月27日召开复查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汇总复查情况,对评查中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讨论,并部署迎接高院复查相关准备工作。7月14日召开高院复查情况反馈会,由高院复查组对评查情况作介绍,提出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由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学习、讨论、提高,以促使案件评查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结合上级要求,以统一的标准规范化操作,确保真正查出问题。(一)加大信访案件的剖析力度。我院本次“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50件案件为信访案件,其中三件为区高院指定必须评查案件,另47件从区高院提供的80件信访案件清单中,根据是否调卷、去年是否已评查等情况筛选出来,确保信访案件优先评查。为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本次评查严格按照自治区高院要求,对信访案件进行逐渐剖析,从信访诉求、信访人生活情况、执法情况、信访原因、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反思、已采取或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刻剖析,把查找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使案件评查与息诉息访紧密衔接,推动人民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二)“万件案件”抽选案件不含糊。“万件案件”评查的50件案件从20xx年度生效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按比例,从被发改案件或其他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件中抽选出来,保证抽选案件随机抽选,扩大选取案件的范围,不怕查出问题,使评查的案件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体审理水平。基层法院按照文件要求也各自抽选100件案件参加评查。
(三)按照要求,规范评查流程。从事实认定、审判程序、法律适用、实体处理、社会效果等方面,对100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自查采取了查阅案件材料、走访当事人或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意见等方式。每个案件都有3名评委进行评查,并且每名评委对评查案件写出书面手写的评查意见,经3名评委协商后形成最终书面评查意见。对“百万案件评查”的50件案件开展评查剖析工作,按照调阅案卷、调查核实、集体评议、出具结论、形成报告五个程序进行,每个案件都形成了独立的剖析报告。不属于信访案件的50件案件都形成了详细的个案评查报告。所有案件均做到“一案一卷”,以牛皮纸作卷宗皮,按照目录初订成卷。
(四)紧密结合评查标准,严格仔细评查,确保真正查出问题。在案件评查上,各评查小组突出“严”和“细”字,以查出问题为目标,严格把守质量关,按照新修订的《高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执行,逐项对照,对每一个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方面评查、打分。先由评查组各成员独立阅卷,认真查阅卷宗材料,仔细审阅裁判文书,重点案件走访当事人,对所查案件的程序、实体以及档案装订、社会效果等方面作综合评定,填写《案件自查表》和《案件评查表》,然后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综合评定案件的类别。在案件评查中遇到的问题,评查小组集体讨论,着重讨论一类和的评定,然后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最后由评查小组集体讨论,形成评查小组的评查意见。重大复杂案件、合格案件的评定,须经案件评查委员会讨论决
定。此次评查对本院150起案件及基层法院1700起案件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使案件评查工作既能发现问题案件,解决问题,又能突出优秀案件,激励先进。
(五)推进司法公开,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案件评查的良好机会,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树立阳光司法形象,并形成长效机制。继去年之后,本院树立长效机制,在案件评查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群众代表参与具体案件评查,听取意见,并反馈案件评查结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三、案件评查总的质量情况我院共评查案件150件,其中属于“百万案件评查”的诉信访积案50件(其
中民事案件9件、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31件),20xx年度生效案件中随机抽选50件(其中民事案件33件、刑事案件12件;行政案件5件);专项案件评查案件50件。评出优秀案件118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良好案件31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优良率达;合格案件1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无不合格案件。十七个基层法院总共评查各类案件1700件,其中优秀案件1520件,优秀率;良好案件154件,占;合格案件23件,占;不合格案件2件,占。
各基层法院案件评查情况一览表四、所评查案件值得肯定的方面(一)总体来看,审判质量较好,无违法违纪情况一是绝大部分案件社会效果较好。50起20xx年度生效案篇三:案件评查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xxxxxxxx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就xxxxxxxx,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x按照省、市《xxxxxxxxxx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统一安排布署,结合xxxxxxx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际,我xx集中时间于xxxxxxx日,根据劳动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一、基本情况根据文件要求,我局针对xxxxxxxxx年度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共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xx件,办结xx件,结案率达xxx。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xx件;社会保险类案件xx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案件xx件;其他类型案件xx件。工资支付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xx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等xxxxx元,维护了xxx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主要做法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我xxxx严格按照xxx劳社函xxxx号文件《xxxxxxxx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在整个案件自查自评工作中,我
们主要自查了基础标准部分:举报投诉案件的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
法;文书标准部分: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法律文书填写是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是否真实有效,取得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适用法律条例是否准确,案件归档是否标准等。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依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我局严格遵照标准进行自评,在案件处理上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具备法定资格,依法行使职权,被监察主体认定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填写法律文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卷归档标准,符合案卷评查标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是注重主动监察,并结合专项检查,年度自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后及时派监察员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以协商调解为主,巧用办法,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达到双满意,不落后遗症,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使矛盾不发生或少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不激化矛盾,极大的稳定了本地的良好环境,推进了经济的有序发展。四是特别在法律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采用不同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地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教育活动,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善于学法,熟悉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一旦发生纠纷,一经
调查了解,指出问题所在,对照法律条文,能够便民高效的处理案件。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案件及人大、政协议案、上级交办的案件中,受理及时,答复、回复及时,办理及时,不拖不推,适用法律准确,工作效率高。五是在处理突发性群起事件中,采取特事特办,集体协商原则,及时、高效、便民、果断的处理案件。办结的xxxx件案件,自查自评全部达到xxxxxx以上等次。
三、存在问题在这次的案件质量评查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相关证据、材料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表现为劳动者在进行举报、投诉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只能提供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投诉人身份证明,很难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
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制作职工工资表、没有给职工写过工资拖欠欠条等,这就为认定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上有待加强。并且因财力有限,办案无成本,我们一直在交通和调查取证设备等硬件设施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执法监察手段上难以奏效,影响着工作效率。
四、整改措施针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xxx将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效能。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上狠下功夫,提高自身素质,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公信执法,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能力。为xxxx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9篇
篇一:涉法信访案件评查之问题分析涉法信访案件评查之问题分析-----发言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下午好!感谢院领导对我的信任,让我有幸参加了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涉法涉诉信访
案件的评查工作,使我有时机向其他县市的同行学习经验,交流心得。现在我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自己的感想向大家做一汇报,并希望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评查情况。评查工作开始前,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利敏做了重要讲
话,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评查,对评查出的错案,一定要落实责任倒排制度,追究办案人的责任。各评查小组不得向外泄露评查的案件及评查情况,不得和其他小组交流案件。具体的评查工作是这样的,首先分成十三个小组,每组三个人,由公检法部门的人员和律师组成,指定其中一人为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的工作。每天上午八点半到会务组领取卷宗,十一点半将卷宗交回;下午两点半再到会务组领取卷宗,五点半再将卷宗交回。评查主要是阅卷,也可以约见当事人、调度办案单位,然后每个人提出个人意见,进行讨论,最后形成评查报
告,每个人必须在评查报告上签名。假设形不成结论性意见,将案件提交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法院的卷宗问题少,公安机关的卷宗问题多。我所在的评查小组共评查了法院两个案件,这两个案件无论事实认定还是法律适用根本上不存在问题。而评查的公安机关的三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多,我想提出来让大家注意:〈一〉依据现有证据可以定案而没有定案。卷宗中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有受轻伤的法医鉴定,被害人是一个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又不存在二次伤害和自伤的可能,只是因为嫌疑人拒不成认,就没有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造成受害人的儿子屡次上访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二〉办案环节缺少审批手续。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法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在卷宗中根本看不到审批手续。〈三〉询问被害人、证人违反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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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分法的规定,在其所在单位、住所和公安机关这三个地点以外的地方进行,对违法行为人的询问方式违反规定,卷宗中多处存在诱供的情况。〈四〉当事人的权利应当书面告知的没有书面告知。〈五〉存在超期办案的问题。《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
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一个治安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承办案件的派出所两年后才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50元的决定。
三、法院案卷存在的问题。我们小组评查的两个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根本没有问题,质量很高。但是仔细阅卷,还是发现了以下问题:〈一〉适用法律不准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八条已对级别管辖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承方法院还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管辖权转移的规定,将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致使案件判决后,原告不服屡次上访反映该问题。〈二〉案由不准确。两件行政诉讼案件,一件是原告要求撤销行政处分的案件,一件是原告要求行政奖励的案件,两个案件的案由一栏均填为“行政〞,我认为这绝不是承办人工作能力低出现的问题。
从案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认为在院领导严格要求下,通过广阔同志们的努力,类似的情况绝不会在我院出现。如果每件案件都做到了认真研究案情,准确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我想我们法院一定能够实现别人出错的地方我们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0篇
近年来, 针对司法机关涉法上访频繁发生, “群体访”、 “越级访”、 “缠访”等屡见不鲜, 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不仅
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 影响到和谐垫江的构建。为切实有效解决涉法上访问题, 去年 3 月至 7 月期间, 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机关部署开展了深入排查化解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同年 7 月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全国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在全国开展区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诣在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为此, 我市也随即开展了领导干部大接访、 大下访活动, 并组成四十个督导组, 对全市四十个区县的活动开展及突出的信访问题, 包括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进行督查。
我县在这两项专项活动_有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 51 件。
笔者有幸作为这两项活动的直接参与者, 加上曾有二十年作法官的历史,结合实践形成该调研文章。
我县所涉及的 51 件案件中, 通过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 现就案件基本情况作简要的概括分析。
从上访者身份来看:
农民 39 人, 职工 3 人, 干部 1 人, 无业人员 7 人。
通过身份分析, 可以看出, 这些上访老户绝大多数处于社会底层, 农民、 无业、 下岗或退休人员居多, 没有用人单位的约束和时间约束, 为他们长期上访提供了方便。
且这些人文化程度偏低, 观念陈旧, 不能适应社会转型期的变化, 也不能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判,容易对司法行为产生抵触情绪。
其中, 农民又是上访的主要群体, 占上访人数的 75%左右。农村是一个经济不发达, 法治意识不强、 传统观念影响根深蒂固的社会。
据有关资料分析,占全国人口 60%以上的农村群众司法理念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对改革中形成的司法理念缺乏必要的了解, 对司法公正的认识程度与司法机关的理解存在较大差距, 正是这种差距为上访申诉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
尤其以习惯、 惯例为主要内容的民间习惯法, 要比制定法更具有影响力。当裁判结果符合当地群众认可的社会习惯或者与这种社会习惯所张扬的价值一致时, 裁判结果就会自觉得到执行, 反之, 就会遭到来自习惯法的强大阻力, 甚至激化矛盾, 引发群众的申诉上访, 甚至是重信重访。
从上访时间跨度上来看:
以上的 6件, 5—的 12 件, 5 年以下的 33 件, 占 65%左右, 以上的仅占 10%左右。
超过的案件中,有相当部分上访老户, 上访之初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 结果访来访去没有实现本人的所谓“诉求”, 后来感觉自己上访的事, 左邻右舍都知道, 亲戚同事都了解, 如果没讨个说法就罢休,好像无法向别人交待。
在此心理支配下, 越访越下不了台, 越下不来台越访。
还有个别老户视上访为乐趣, 甚至把上访作为谋生职业, 长年在北京为其他上访人提供有偿服务, 以维持生计。
如上访老户郭素珍、 张泽英等, 因为房屋确权和房屋继承的案件经法院审判后, 郭素珍、 张泽英对原审判决不服, 郭素珍自 80 年代末起多次赴省进京上访, 该案先后被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请求。
从到市进京次数上看:
一次的 33 件,两次的 12 件, 三次以上的 6 件。
现在上访者大多迷信最高国家机关, 将希望寄托在国家最高公、 检、 法机关或其他机关身上, 频繁进京的情况不断出现, 有的甚至在 10 次以上。
我国曾历经长期的封建统治, 造就了人治大于法治, 官大于法, 司法行政合一的司法特色。
历史上, 拦轿告状、 赴京喊冤的故事不胜枚举, 仰仗“青天老爷”为民作主, 是被儒家文化浸透的深植于国民骨子里的传统, 这种文化传承至今, 便是上访喊冤。
在老百姓心目中, 官就是法, 法就是官, 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
一旦有冤, 只有找更大的官才有希望申诉, 解决问题。
现实中, 媒体也时有报道, 某个案件在某个领导的关注下得以较好的解决。
这种媒体报道的直接结果, 就是更进一步加剧了百姓对所谓“青天”的依赖心理。
个别媒体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 对新闻报道不负责任、 仅凭当事人一面之词, 不加以核实即对案件评头论足, 甚至
恶意炒作, 使本来简单的案件复杂化, 助推了上访人的上访心理。
另一方面, 越级访也暴露出司法机关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不足, 对下级司法机关不信任, 希望上级司法机关解决问题的思想在申诉人群体中普遍存在, 一些群众对司法机关工作产生怀疑, 甚至还没有走完法律程序, 只要败诉就上访。
地方司法机关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存在失职或疏忽、 工作不细等, 也促使申诉人进京上访。
从案件管辖来看:
涉及公安机关的 6 件, 涉及人民法院的 37 件, 涉及其他部门的 8 件。
从上访请求来看:
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的 16 件, 不服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的 2 件, 要求人民法院执行生效判决、 裁定的 13 件, 其他请求的 6 件。
管辖分类和上访请求告诉我们, 涉及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1 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2页上一页[1][2]人民法院的上访率高居不下, 以催促执行、 催促审理以及反映裁判不公的居多, 其中对民事判决不服的又占其中的大部分, 一方面, 人民法院办理案件中以民事和执行案件最多, 另一方面也因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案件的审理与执行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个人利益, 因此这两类案件信访量最大, 审理中稍有不慎, 就会引起当事人上访。
此外, 医疗纠
纷、 劳动争议、 相邻关系纠纷等问题与人们的身体健康、 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 是当前的敏感问题, 有些敏感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法院处理有一定难度, 一旦当事人对法院处理不满, 往往引起上访。
从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处理结果来看:
有 3 件案件在实体或程序处理上存在错误或瑕疵, 是通过纠正执法过错来处理的; 有 34 件案件的处理结果体现了公正司法, 秉公办案, 对此类案件上访主要是通过困难救助和教育稳控来达到息诉罢访、 案结事了。
由此可以看出, 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要求越来越高, 而司法机关的队伍素质、 办案水平与群众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
具体表现在, 少数案件存在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程序违法、 处理不公等问题, 造成当事人上访。
有些案件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不强, 工作作风欠妥, 造成当事人上访; 个别办案人员审理案件时不注意执法形象,工作方法简单, 态度粗暴, 缺乏耐心和热情, 形成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而到处上访; 还有些案件重实体, 轻程序, 拖沓审理, 执行难, 使当事人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上访。
这些情况, 都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汲取教训。
对其他大多数实体处理公正, 程序运作规范, 当事人仍上访的案件, 应当加以客观分析。
这既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也是一些问题发展和积累的必然结果。
当前, 我国正处于改革不断深化, 经济、 社会加速转型的时期,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分化、 调整。
由于政策和法律与经济发展不配套, 各种社会矛盾凸显, 各类纠纷进入易发多发阶段, 突出表现为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城市拆迁纠纷、 移民安置补偿纠纷等等。
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 企业改制、 破产等一系列举措, 使大量人员失业、 下岗, 涉及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
这些矛盾属于发展中的问题, 只能通过发展的方式解决。
尽管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 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所进步, 但与法治发达国家相比, 我们的当事人普遍缺乏证据意识、 诉讼风险意识, 更缺乏对诉讼制度、 诉讼程序的理解。
有的当事人文化水平低, 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 打官司时自认为有理, 既缺少法律知识, 又不请律师, 也不咨询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 凭良心、 凭个人感觉进行诉讼。
一旦案件因证据不足败诉, 不是从法律规定、 事实证据等方面找原因, 而是主观臆断办案人员偏袒对方、 办案不公、 徇私枉法, 进而不停的申诉, 到处上访。
也有些当事人缺乏诉讼风险意识, 无法接受败诉的后果,一旦诉讼主张因自身过错而得不到完全支持, 或者诉讼请求与经审理查明的法律事实有较大出入而败诉时, 就又哭又闹。
还有些当事人误认为司法机关是万能的, 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理应无条件得到保护, 因而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 向对方当事人或司法机关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 对司法行为寄予过高期望, 一旦得不到满足就缠诉缠访。
更有些投机型的上访人,明知自己上访无理, 但存有只要把事情闹大就有利可图的错误思想。
他们通过选择在重大活动、 重大节日期间上访, 通过串联, 组织集体上访, 通过肆无忌惮闹访, 以要挟司法机关满
足其不合理、 不切实际的要求。
对此类案件主要通过教育稳控、 困难救助促其息诉罢访。
二、妥善化解涉法上访案件的做法通过几个月的活动的开展,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 我县县委、 政府按照“人要回去, 事要解决, 案结事了, 息诉罢访”的总体要求, 精心安排, 狠抓落实, 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 对推动“平安重庆”工作的开展, 促进涉法上访问题的解决, 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
1、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中央和重庆市部署开展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同_保持高度一致, 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纳入政法队伍建设考核范围, 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建立了权责明晰、 查纠到位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2、 领导重视, 全面部署。
工作中, 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亲历亲为, 亲自听案件, 亲自解决案件, 亲自与上访人面谈, 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县委委常委、 县委副书记侯宗权同志、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杜海波同志亲自主持开会研究案件, 确定包案领导把案件的处理工作纳入县委、 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3、 明确目标, 责任到位。
县委政府对县委政府交办解决的涉法上访案件普遍进行了分析和梳理, 对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求和解决意见、 措施,逐人建立了台帐, 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对每起案件都明确了包案部门、 包案领导、 包案人。
并按“五个一”的措施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 落实解决措施, 落实稳控责任。
4、 多管齐下, 攻坚克难。
为解决好县委政府交办的涉法上访案件, 各乡镇、 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 大胆探索,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效果明显, 并探索了一些经验。
第一, 我县各包案单位普遍落实了经费。
如鹤游镇、 法院分别各拿出 3000 元、 4000 元专项资金解决涉法上访的陈大贤案件。
第二, 我县绝大部分乡 镇聘用信访信息员。
通过他们来做信访人员的工作, 及时了解信访人员动态, 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5、 协调配合, 全力以赴。
我县公、 检、 法、 司在县委政府及政法委的领导下, 团结一致, 相互配合, 工作分工不分家, 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优势, 全力解决涉法上访问题。
上级领导机关及主管部门在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环节上, 认真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 有效解决问题。如市高院的领导亲自到垫江协调胡中学强拆案件等。6、 强化督导, 注重实效。
县督导组认真负责, 不辱使命, 认真听取每一起涉法上访案情,帮助分析案情, 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同时, 对已经息诉罢访的进行回访, 防止反弹, 以确保工作效果。
三、 化解涉法上访案件的几点思考当前涉法上访问题出现了新特点, 分析研究其形成规律, 探索化解涉法上访问题的办法, 对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
当前涉法上访的特点。
从我县涉法上访案件的情况分析看,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种类较为集中。
涉法上访问题涉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较少, 主要反映的是司法机关执法问题, 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司法的权威性、 公正性以及司法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等等。
二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信访群众多是一些弱势群体, 主要是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上访的, 反映的问题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真正无理缠诉的只是少数。
三是上访行为交织着一定的违法性。
虽然涉法上访问题大多具有合理因素, 但是当问题一时没有解决或案件一时没有侦破或赔偿没有及时到位时, 有些上访行为则出现了明显对抗性色彩, 上访行为本身已远远超出上访涉及问题的范畴。
四是形式上呈现“三多”性。
“三多”即越级上访多、同一问题的上访次数多、 上访的部门多。
五是问题处置上具有复杂性。
很多上访人是多年来四处申诉的, 上访次数多达到十几次甚至几十次, 而且是同一信访问题重复多次、 多部门频繁上访, 在基层没有处理好甚至激化矛盾, 致使问题越积越深, 处置难度越来越大。(二)当前涉法上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涉法上访的产生是社会政治、 经济、 文化等诸多因素矛盾冲突的综合反应, 是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从我县涉法上访案件分析, 产生涉法上访案件的主要原因有至少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 经济社会发展到特定时期必然带来更多的涉法上访问题。
党的_确定了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 2020 年比翻两翻, 人均 gdp从 1000 美元增长到 4000 美元的战略目标。
这一时期既是经济腾飞的重要战略机遇发展期,也是社会结构变动最剧烈、 各种矛盾最突出的时期。
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利益
关系和分配形式日趋多样化, 社会生活中矛盾和冲突以及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应运而生。同时, 随...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1篇
整理的案件评查整改报告,欢迎阅读!【篇一】案件评查整改报告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
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_、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篇二】案件评查整改报告市委政法委: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1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评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_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二、组织健全,周密安排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11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11〕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2篇
篇一:涉法信访案件评查之问题分析涉法信访案件评查之问题分析-----发言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下午好!感谢院领导对我的信任,让我有幸参加了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涉法涉诉信访案
件的评查工作,使我有机会向其他县市的同行学习经验,交流心得。现在我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自己的感想向大家做一汇报,并希望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评查情况。评查工作开始前,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利敏做了重要讲
话,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评查,对评查出的错案,一定要落实责任倒排制度,追究办案人的责任。各评查小组不得向外泄露评查的案件及评查情况,不得和其他小组交流案件。具体的评查工作是这样的,首先分成十三个小组,每组三个人,由公检法部门的人员和律师组成,指定其中一人为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的工作。每天上午八点半到会务组领取卷宗,十一点半将卷宗交回;下午两点半再到会务组领取卷宗,五点半再将卷宗交回。评查主要是阅卷,也可以约见当事人、调度办案单位,然后每个人提出个人意见,进行讨论,最后形成评查报
告,每个人必须在评查报告上签名。若形不成结论性意见,将案件提交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法院的卷宗问题少,公安机关的卷宗问题多。我所在的评查小组共评查了法院两个案件,这两个案件无论事实认定还是法律适用基本上不存在问题。而评查的公安机关的三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多,我想提出来让大家注意:〈一〉依据现有证据可以定案而没有定案。卷宗中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有受轻伤的法医鉴定,被害人是一个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又不存在二次伤害和自伤的可能,只是因为嫌疑人拒不承认,就没有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造成受害人的儿子多次上访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二〉办案环节缺少审批手续。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法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在卷宗中根本看不到审批手续。〈三〉询问被害人、证人违反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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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其所在单位、住所和公安机关这三个地点以外的地方进行,对违法行为人的询问方式违反规定,卷宗中多处存在诱供的情况。〈四〉当事人的权利应当书面告知的没有书面告知。〈五〉存在超期办案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
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一个治安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承办案件的派出所两年后才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50元的决定。
三、法院案卷存在的问题。我们小组评查的两个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基本没有问题,质量很高。但是仔细阅卷,还是发现了以下问题:〈一〉适用法律不准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八条已对级别管辖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承办法院还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管辖权转移的规定,将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致使案件判决后,原告不服多次上访反映该问题。〈二〉案由不准确。两件行政诉讼案件,一件是原告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的案件,一件是原告要求行政奖励的案件,两个案件的案由一栏均填为“行政”,我认为这绝不是承办人工作能力低出现的问题。
从案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认为在院领导严格要求下,通过广大同志们的努力,类似的情况绝不会在我院出现。如果每件案件都做到了认真研究案情,准确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我想我们法院一定能够实现别人出错的地方我们
没有出现错误,别人做得好的地方我们做的更好。同志们,我是进入法院工作的一名新兵,水平不高,经验不足,以上发言,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篇二:关于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的自查报告市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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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3篇
关于对区公安分局进行案件评查的报告
关于对区公安分局进行案件评查的报告关于对区公安分局进行案件评查的报告发布:admin202*年12月28日区_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新疆维吾尔区各级_监督司法工作条列》和区_会202*年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落实“两制”在我区的推进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区公安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督促和支持公安机关的工作,区_会组成评查组,对区公安分局202*年至202*年上半年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组首先听取了区公安分局自查自评的情况汇报,然后查阅了案卷材料和各类案件登记、统计报表资料,还召开了由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两个街道办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对区公安分局办案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评查组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了基本的意见。一、202*年以来执法基本情况区公安分局在厂区党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公正执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开展各项公安工作,为厂区的石化大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202*年,区公安分局成立了“两制”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建立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检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评议考核制度。为“两制”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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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02起,查处行政违法人员151人,其中治安拘留46人,罚款102人,警告1人,警告并处罚款两人。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刑事立案347起,破案249起,刑事拘留87人,报捕59人,批捕56人,不捕3人。移送审查起诉63人,其中1起案件退补后,因犯罪嫌疑人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撤销案件。202*年上半年受理行政案件341起,查处行政违法人员196人,其中治安拘留49人,罚款124人,警告12人,做其它处理11人。无行政复议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223起,破案141起,刑事拘留65人,取保候审16人,报捕56人,批捕53人,不捕3人,移送审查起诉60人,检察机关作不起诉2案3人,退补后撤销案件一案一人。所办案件质量总体是好的,办案部门能够坚持“两个基本”,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充分发挥公安职能,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此次案件评查,范围广、数量大、时间短,评查组成员本着督促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的目的,为使评查工作能对区公安分局的工作有所帮助,认真负责的完成了常委会安排的本次工作,现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综述如下:
1、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忽视发案现场的取证工作。在评查工作中,有少数案件存在出警后没有做现场勘查、现场询问的情况,造成事后无法弥补,致使案件的最终处理出现反复。如:彭新彦盗窃案,涉案数额高达37万余元,竟没有对现场进行勘查,造成存疑不起诉的后果;刘玉堂伤害案,出警后忽视现场取证,直到被害人死亡之后才重视起来,发生工作延误。2、业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有些办案人员对于《刑法》、《刑诉法》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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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内容,了解不深,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做的不够。有些案件在《权力义务须知》送达嫌疑人后,对于其聘请律师的请求没有代为转达亲属;鉴定机关所做的鉴定结论没有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做详细解释;对于申请重新鉴定的,重视不够。个别案件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移送审查后造成改判。
3、个别干警工作不够认真。对于接报的案件不做登记,出警没有记录;行政案件有的案卷中没有反应处理结果;笔录中有两人谈话一人代签名,错字错页,遗漏签名等现象存在;当事人签名一栏竟加盖公安局长印章;案件办理意见阐述较简单。
4、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后根据有关规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于对案件管辖规定的有关理解不同,无法提起公诉,造成对于这部分案件只做简单的调查,就让当事人去自诉,法院审查后,往往因证据不足,又要求公安机关侦查,给当事人带来诉累,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5、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方面缺乏手段,打击不力。两法修改之后,原来由检察机关受理管辖的部分经济犯罪案件,变为由公安机关受理管辖。作为资金密集型的独山子大小企业,多年来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没有投入应有的力量进行查处,这不利于独山子的石化大发展形势,无法起到警示作用,这个局面应当改变。三、建议
1、区公安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办案质量和公正执法的认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办案质量和公正执法是公安机关始终追求的目标。要更新观念,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要程序与实体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依法办案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重,从而树立公安机关在社会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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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4篇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
xx件;其他类型案件xx件。工资支付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xx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等xxxxx元,维护了xxx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状况汇报敬重的各位领导:
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xxxxxxxx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闹的欢迎和真诚的问候。下面我就xxxxxxxx,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状况汇报如下: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x根据省、市《xxxxxxxxxx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统一支配布署,结合xxxxxxx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际,我xx集中时间于xxxxxxx日,依据劳动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了仔细的自查自评。一、基本状况依据文件要求,我局针对xxxxxxxxx年度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共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xx件,办结xx件,结案率达xxx。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xx件;社会保险类案件xx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案件
二、主要做法
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我xxxx严格根据xxx劳社函xxxx号文件
《xxxxxxxx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在整个案件自查自评工作中,
我们主要自查了基础标准部分:举报
投诉案件的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
合法;文书标准部分: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法律文书填写是否标准,
调查笔录制作是否真实有效,取得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适用法律条例是
否精确
,案件归档是否标准等。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依照评查
内容和标准对全部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我局严格遵照标准进行自评,在案
件处理上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具备法定资格,依法行使职权,被监察主体认
定精确
,事实认定清晰,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
合法,填写法律文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卷归档标准,符合案卷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5篇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xx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法院评查该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评议比较简单,以主审人意见为准;案件编号不一致;存在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情况;案件装订顺序不统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个别案件判决主文表述不准确;个别案件判决书对扣押了毒资和犯罪工具没有判决没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玉林市中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该院从实体裁判、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对案件的编号、案由的确定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报,并改进评议与判决书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
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关业务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明确庭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各自的质量责任要求,明确院领导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责任。审判质量的检查要务实,确保不走过场,真正查摆出问题,总结出带全局性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提高案件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定,规范各类文书格式,对各种存在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年
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
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和,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
其中刑事结案160件,应评查128件,实际评查128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48件,占,良好案件73件,占57%,合格案件7件,占;
民商事结案1936件,应评查1645件,实际评查1552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581件,占,良好案件963件,占62%,合格案件8件,占,加分案件2件;
行政案件结案52件,应评查52件,实际评查52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行政案件中,优秀案件20件,占,良好案件32件,占;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良好案件151件,占。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2、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6、正、副卷都能分装。(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立案阶段(1)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填写不完整,未能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逐一完整填写,漏填、少填现象依然存在;(2)立案时送达回证在“填发人”,“送达人”栏仍有填一个姓或一个人名字的现象(抽查时发现该问题已纠正);(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1)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情况,或只在
(2)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太简单,说理方面不透彻,特别对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总结的差,裁判理由表述的不明确,裁判文书标点符号使用不当,文书核对不严,有多字或掉字现象。有的工作马虎,制作法律文书甚至将案件款数字计算错误,如胡馨月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一案,裁定书将下欠款19971元,误为1917元;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2)正副卷装订的内容不符合装订规定,个别案件将诉讼费结算票或廉政监督卡装在了副卷中;(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5、其他问题。(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六、整改措施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
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
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20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
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
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
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我局从2020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法局。
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6篇
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xx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明确庭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各自的质量责任要求,明确院领导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责任。审判质量的检
查要务实,确保不走过场,真正查摆出问题,总结出带全局性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提高案件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定,规范各类文书格式,对各种存在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是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
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和,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
其中刑事结案160件,应评查128件,实际评查128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48件,占,良好案件73件,占57%,合格案件7件,占;
民商事结案1936件,应评查1645件,实际评查1552件,评查比例为。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581件,占,良好案件963件,占62%,合格案件8件,占,加分案件2件;
行政案件结案52件,应评查52件,实际评查52件,评查比例为100%。在评查的行政案件中,优秀案件20件,占,良好案件32件,占;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书写格式及范文 第17篇
2011年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根据某地政法委和高院的部署,某地中院制定《2011年某地法院案件评查工作方案》)作为指导文件,对本院50件信访案件、100件2010年度生效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在院党组领导下,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评查任务。现将具体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重视,各部门紧密配合,确保案件评查顺利开展。一是为确保2011年“百万案件评查”、“万件案件评查”和“专项案件评查”工作顺利完成,我院制定了2011年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和专门的自查工作方案、复查工作方案、整改阶段方案,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主任的案件评查委员会,下设评查办公室和自查小组、复查小组。二是在院党组领导下,审管办、研究室、审监庭、其他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多次开会研究具体实施步骤、方法,群策群力,相互之间配合融洽,各参与部门领导出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多次开会研究、部署有关工作。5月23日专门开会,副院长代表党组进行了动员讲话,对案件评查作出要求,专委作具体工作部署,各评委集中研究学习了高院有关文件精神。6月8日召开自查结果通报会,邀请了政法委、人大、政协、高等院校、基层社区等各界人士参加。6月13日上午召开案件复查工作动员大会,当天下午各复查小组分赴基层法院展开为期10天的案件复查工作。6月27日召开复查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汇总复查情况,对评查中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讨论,并部署迎接高院复查相关准备工作。7月14日召开高院复查情况反馈会,由高院复查组对评查情况作介绍,提出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由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学习、讨论、提高,以促使案件评查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二、结合上级要求,以统一的标准规范化操作,确保真正查出问题。(一)加大信访案件的剖析力度。我院本次“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50件
案件为信访案件,其中三件为区高院指定必须评查案件,另47件从区高院提供的80件信访案件清单中,根据是否调卷、去年是否已评查等情况筛选出来,确保信访案件优先评查。为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本次评查严格按照自治区高院要求,对信访案件进行逐渐剖析,从信访诉求、信访人生活情况、执法情况、信访原因、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反思、已采取或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刻剖析,把查找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使案件评查与息诉息访紧密衔接,推动人民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开展。
(二)“万件案件”抽选案件不含糊。“万件案件”评查的50件案件从2010年度生效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按比例,从被发改案件或其他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件中抽选出来,保证抽选案件随机抽选,扩大选取案件的范围,不怕查出问题,使评查的案件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体审理水平。基层法院按照文件要求也各自抽选100件案件参加评查。
(三)按照要求,规范评查流程。从事实认定、审判程序、法律适用、实体处理、社会效果等方面,对100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自查采取了查阅案件材料、走访当事人或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意见等方式。每个案件都有3名评委进行评查,并且每名评委对评查案件写出书面手写的评查意见,经3名评委协商后形成最终书面评查意见。对“百万案件评查”的50件案件开展评查剖析工作,按照调阅案卷、调查核实、集体评议、出具结论、形成报告五个程序进行,每个案件都形成了独立的剖析报告。不属于信访案件的50件案件都形成了详细的个案评查报告。所有案件均做到“一案一卷”,以牛皮纸作卷宗皮,按照目录初订成卷。
(四)紧密结合评查标准,严格仔细评查,确保真正查出问题。在案件评查上,各评查小组突出“严”和“细”字,以查出问题为目标,严格把守质量关,按照新修订的《高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执行,逐项对照,对每一个
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方面评查、打分。先由评查组各成员独立阅卷,认真查阅卷宗材料,仔细审阅裁判文书,重点案件走访当事人,对所查案件的程序、实体以及档案装订、社会效果等方面作综合评定,填写《案件自查表》和《案件评查表》,然后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综合评定案件的类别。在案件评查中遇到的问题,评查小组集体讨论,着重讨论一类和的评定,然后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最后由评查小组集体讨论,形成评查小组的评查意见。重大复杂案件、合格案件的评定,须经案件评查委员会讨论决定。此次评查对本院150起案件及基层法院1700起案件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使案件评查工作既能发现问题案件,解决问题,又能突出优秀案件,激励先进。
(五)推进司法公开,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案件评查的良好机会,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树立阳光司法形象,并形成长效机制。继去年之后,本院树立长效机制,在案件评查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群众代表参与具体案件评查,听取意见,并反馈案件评查结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三、案件评查总的质量情况我院共评查案件150件,其中属于“百万案件评查”的诉信访积案50件(其中民事案件9件、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31件),2010年度生效案件中随机抽选50件(其中民事案件33件、刑事案件12件;行政案件5件);专项案件评查案件50件。评出优秀案件118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良好案件31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优良率达;合格案件1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无不合格案件。十七个基层法院总共评查各类案件1700件,其中优秀案件1520件,优秀率;良好案件154件,占;合格案件23件,占;不合格案件2件,占。
各基层法院案件评查情况一览表
优秀案件数
良好案件数
优良率
合格案不合格案件总件数案件数数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8%
100
98%
100
96%
100
92%
100
87%
100
91%
100
99%
100
96%
100
98%
100
100%
92%
四、所评查案件值得肯定的方面(一)总体来看,审判质量较好,无违法违纪情况一是绝大部分案件社会效果较好。50起2010年度生效案件息诉服判工作做
得较好,基本实现案结事了;50起专项评查审理效率高,社会效果好。50起信访案件中,大部分案件系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当事人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引起信访;少部分因为息诉工作未做好,包括宣判、裁判文书说理、释法等工作未做到位;部分行政案件产生信访是因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略有瑕疵。
二是所评查案件基本上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正确,除个别案件裁定书遗漏事实外,无实体判决错误案件。
三是审判程序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绝大部分案件能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依法审理,做到了程序合法,无重大程序错误,无裁判结果与合议或者审委会决议不符的情况。
四是审理报告及合议笔录普遍质量较好。大部分审理报告有当事人情况,有审理过程及查明事实,对案件作出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合议笔录讨论基本上比较充分。
五是裁判文书质量较好。从评查的案件看,大部分案件的裁判文书符合格式要求,认定事实比较清楚、说理较透彻、引用法条准确,裁判文书质量比较高。
六是卷宗装订比较规范,绝大部分卷宗材料齐全,能按照目录和要求装订,卷宗封面整洁,封面信息准确。
(二)评查中值得肯定的案件(2010)刑初字第72号,打分是101分,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积极进行调解,也得到了高院评查组的肯定。(2010)行初字第1号审理情况良好,评查的21起案件实体处理正确,程序合法,案件讨论符合规定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符合规范。事实比较清楚、说理较透彻,裁判文书质量比较高。
(2010)民终字第1340号离婚纠纷案,事实调查充分,说理透彻,值得推广的案件。
(2010)民初字第2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理清了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问题,为正确处理好该案奠定了基础;二是利息的计算问题,对协议中双方约定以“无偿提供6号楼550平方米8楼的住房和一个车位(价值约250万元)给原告作为原告的借款回报”进行了剖析,并不予支持同时又充分考虑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从而有效保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五、所评查案件存在的不足(一)案件社会效果及实体处理方面50起信访案件中,基本上申诉理由不成立,大部分案件因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申诉人对法律法规理解产生偏差造成信访;息诉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重要原因,包括二审案件未开庭审理,裁判文书说理无针对性或说理不充分,未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工作等等;行政案件方面,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略有瑕疵也是部分行政案件引起信访的原因。实体处理方面自查时认为有个别案件裁定书遗漏事实,高院复查组认为不存在该问题。(2007)刑终字第111号案件,高院评查组认为,该案判决认定三人共同犯罪却不分主从犯,只适用有关共同犯罪的条文,没有适用关于主犯的条文。(二)审判程序方面一是开庭审理方面的问题。(1992)刑上裁字第77号未开庭也未问话就迳行判决,社会效果不好。。(2008)刑终字第134号案件,上诉人主张无罪,二审也不开庭审理,当事人不服,社会效果不好。此次评查,高院复查组就未开庭审理的问题把我院自查的6件优秀案件降为良好,目的也是为了引起对此问
题的重视。因此,要充分保障当事人对二审程序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二审开庭率,促进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开展。已开庭的案件中,开庭之前的手续不是很完备:少数案件开庭公告底稿未存卷;有2起案件在发传票的同时,将合议庭成员附在传票上,而未填写专门的合议庭成员告知书。
二是庭审笔录方面的问题。开庭时不注意核对当事人身份,行政案件特别是山林纠纷当事人众多,应注意此方面问题。个别案件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个别庭审笔录过于简单或者案件庭审笔录签名不全。
三是宣判的问题的问题。未宣判或缺宣判笔录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案件均存在该问题。宣判作为给当事人释法答疑的重要机会,应当注意把握,对当事人宣判应耐心解释,入情入理,并如实做好笔录。
其他问题:少数案件案由定性略有不当,有4起案件存在该问题。送达回证未填写完整,如送达人未签名,有多起案件存在该问题。
(三)案件讨论、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方面一是案件讨论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审理报告的问题。个别案件审理报告无分析处理意见或分析不具体,比较简单,有多起案件存在此问题。少数没有审理报告,个别案件审理报告落款略有不当。审理报告作为主办人向合议庭汇报的材料,体现了主审法官的办案思路。案件审理思路是否清晰,案件讨论是否充分,裁判文书说理是否充分透彻,审理报告起到根本性的作用。其次是未提交审委会讨论的问题。(2010)民再字第17号,高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合议庭意见不一致,应该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再者合议庭笔录的问题。存在合议庭成员没有发表分析意见,或合议庭笔录过于简单,不够细致和全面,未真实反映裁判结果形成的过程或合议笔录无合议意见,合议时未引用法律法规。合议庭成员签名不全也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评议笔录由书记员制作,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二是法律文书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法律文书说理不透彻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针对性不强,此次评查中,评查组认为本院有17起案件存在上述问题。基层法院案件也存在该问题,相当一部分判决书还是用老格式,没有对证据进行分析认证,裁判理由不够透彻。少数案件判决书未写明答辩内容或归纳上诉理由与上诉状不符。
其次是文书签发问题。高院提倡我们用专门的签发纸笺,好处是可以清楚地看到很多文书签发信息,比如拟稿、审核、签发、校对等节点的人员、时间等,显得规范。关于有签发权限的问题,比如基层法院的庭长有权力签发,但案件实际上他自己是主办人,这种情况签发最好由主管院长签发。
再者是判决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本院及基层法院都有部分法律文书质量不高,有错字、别字、漏字等现象;排版、盖章不规范;裁判文书格式不规范,没有严格适用高院下发的裁判文书格式。
其他问题,如法律文书格式不规范,首部对村民小组长成为前后不一致,漏写当事人身份情况;法律条文引用格式不对;审理过程部分未写明合议庭组成人员;少数判决书原稿中,合议庭成员未署名或不完整,不严谨。法律文书盖章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包括裁判文书加盖公章不规范、修改之处未盖校对章、核对章打印出来的等问题。
三是卷宗装订方面的问题。部分卷宗装订不规范,有未分开装订正副卷的;副卷未填写立卷人及立卷时间;案卷封面有个别不当,案卷封面写错主办人;有案件将“代理审判员”写成“审判员”;个别的封面结案时间不准。无案件流程信息表或信息表内容未按要求填写完备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评查认定的不合格案件此次评查,经评查委员会讨论,认定不合格案件为:(2010)民初字第454
号民事案件。该案一审认为主体不合格,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中院评查组认为这个案件的事实也没有查清楚,主体没有错,应该是遗漏诉讼主体,应驳回起诉。根据高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第六条:错列诉讼主体的,定为不合格案件。
(五)案件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法院选取案件不认真,大部分是调解结案的案件,不能客观地反映本院案件的审理情况,不能通过案件评查发现各种不足之处。二是自查打分过于随意,没有认真查找问题,有些案件在自查阶段流于形式,评分时直接打分,没有说明评分理由、释明扣分事项,对实体与程序上的很多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六、案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法院阳光司法意识不强,不能主动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部分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对于案件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对案件分析处理及宣判息诉等工作不重视,不注重通过程序的公正保障实体的公正。具体原因如下:(一)司法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以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一是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主动接受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监督;二是庭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体现在开庭手续不完备,二审开庭的案件不多,当事人争议较大或案情复杂的案件未开庭;三是未做好宣判及判后答疑工作,部分审判人员简单地将裁判文书交由书记员送达,怕与当事人见面,不向当事人讲解裁判理由。(二)审判人员法律适用水平及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部分审判人员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上级法院的有关会议纪要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造成法律适用的偏差和文书说理的不足。部分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未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展开说理,甚至个别案件说理未针对当事人的诉请。这些问题的
发生,主要源于基本功不扎实,法律素养不高,审判业务水平有待提高。2、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效率、轻质量的倾向。部分案件在文书送达、
案由确定、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方面存在不足,体现出部分法官对程序本身的独立价值以及程序对审判质量的保障作用缺少应有的认识,对法律的理解不够全面,诉讼程序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一度程度上仍然存在。程序方面的不严谨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审判的公正性,容易引起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怀疑和不满。
3、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责任意识不强,审判作风拖沓、随意,影响了案件审理质量。有些开庭笔录、判决书出现瑕疵,直接影响案件程序的顺利进行;少数裁判文书制作不认真,格式不规范,有错漏别字。对裁判文书校对机制的贯彻重视不够。另外也可引进纠错软件减少文书校对的工作量,提高纠错效率。
4、审判工作管理机制不完善,流程管理规定不具体。一些与案件审理质量息息相关的制度尚不完备,如文书签发制度、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机制。审判管理软件的开发利用没有跟上,推广措施不得力,一定程度上造成流程管理及案件质量日常管理上的脱节。
5、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缺位。由于案件繁多,审判任务繁重,加上审判人员轮换岗位太频繁,且又忙于办案,接受系统的、高水平的培训机会比较少。因此,很难有充足的机会去学习法律和司法解释,即使学了,也很难掌握其精髓。
七、积极完善整改机制,促进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一)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石。平时要经常性的注重案件质量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总结好的方面和不足的地方,并对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通报,该处罚的要严肃处理,一查到底,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以督促办案人员加强责任心和危机感。建立本院内部的审判质量效率评比机制,以评比带动审判质量的提高。
(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案件评查取得实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找出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完善机制,要在边整边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完整的台账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各业务庭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干警对评查的发现的问题进行学习,避免日后出现类似问题。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审判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和落实,通过强化管理出效益、出成绩。
(三)着力提高干警素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一是要加强法官和书记员的日常培训管理。紧密结合岗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增强学习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引导法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对法官队伍提出的更高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官职业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庭审技能和裁判文书制作技能的岗位练兵。审判工作再忙,也要抽出一部分时间来学习法律和司法解释,以提升审判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对工作岗位变动的法官、新任法官及新录用的公务员,除了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外,应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书记员的培训和管理。书记员应本着认真工作的态度,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包括案卷当事人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庭审笔录、卷宗封底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其次书记员要提高业务素质,熟悉各种诉讼程序要求,明确各类笔录记录要求
以及哪些法律文书应向当事人送达等问题,确保案件程序无误。(四)加强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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