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7篇)
- 计划
- 2023-10-04 11:34:31
- 216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1篇
为加快集镇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区住保办关于开展xxxx-xxx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苏埠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升城镇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镇社区。
(二)工作目标
于xxxx年底完成南外街道庐州路南侧片(万圣国际花园地块)镇区棚户区拆迁户16户,拆迁面积*方米,占地面积5亩,安置房建设套数 26套;**销社煤油仓库棚户区拆迁户33户,拆迁面积3000*方米,占地面积7亩,安置建设套数35套;xxxx年底完成老竹木市场棚户区拆迁户22户,拆迁面积2800*方米,占地面积6亩,安置房建设套数30套;老银鱼地块拆迁户31户,拆迁面积17000*方米,占地面积10亩,安置建设套数56套,老街二期改造,拆迁户580户,安置房套数650套,拆迁面积52000*方米,占地面积52000*方米,安置房套数650套。
(三)主要原则
1、坚持**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镇*委、******,各责任单位作为**主导的责任主体**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苏埠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宜居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实行**规划、**拆迁、**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镇总体规划,容积率、日照间距等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按照六安市**规定,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区域特色,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标准以60—85*方米,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在入户详细**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区财政**。
2、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3、区、镇两级**对棚户区改造投入的相关配套资金。
4、采取招商企业投入及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实施
1、入户**摸底。由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人员入户**,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拆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实施“阳光拆迁,**拆迁”,**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标准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五、****和责任分工
(一)****
成立以*委、**主要**为组长,分管**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小组,负责全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房屋拆迁补偿,综合工程建设材料、**确权、拆迁补偿、建设安置、现场督办和宣传报道。
镇土地建设环保局、建设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贸发展局负责计划项目的可研报批,向上级争取棚户区改造**和资金的**;镇财政局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中心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镇民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的核查认定工作;镇**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同时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镇宣传办、文广站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镇法庭、**派出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执行工作;各辖区居委会协助****做好入户**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的落实。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X〕25号)和《广东省人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X〕2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棚户区改造既是我市改造危旧住房、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一项民心工程,又是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有效途径。要将棚户区改造工作与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土地整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推进城市扩容体质及国有工矿棚户区、华侨农场非归难侨集中地区的棚户区(含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努力将棚户区改造成为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
(二)目标任务。201X—20XX年全市改造各类棚户区12589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7955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52户、华侨农场危房改造4382户,不断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改造范围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共7955户,其中20XX年2455户,2015年2968户,20XX年2532户。我市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有两个:一个是在清远市区燕湖新城,包括沥头、青联、沙湖安置区项目改造1970户(20XX年),青榄海以东安置区项目485户(20XX年),凤凰村民安置区项目2968户(2015年),广清大道以西横荷安置区工程项目356户(20XX年),广清大道以西洲心安置区项目400户(20XX年),东城大塱安置区及周边道路项目1468户(20XX年);另一个是清新区米坑片区项目308户(20XX年)。
(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我市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共252户,其中2015年98户,20XX年154户。我市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两个项目:一是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改造项目168户(2015年98户,20XX年70户);二是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连阳留守站改造项目84户(20XX年)。
(三)华侨农场危房改造项目。
我市华侨农场危房改造任务4382户,其中20XX年2052户,2015年2330户。我市华侨农场危房改造有4个地方:清**侨农场危房改造项目户313户(20XX年200户,2015年113户),英红茶场危房改造项目户(20XX年1500户,2015年1285户),英华茶场危房改造项目户(20XX年588户,2015年589户),黄陂茶场危房改造项目182户(20XX年)。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
(一)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并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要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市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并向棚户区改造项目倾斜。
(二)争取银行贷款**。县(市、区)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对接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需求,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并根据改造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方式和还贷来源等具体情况,在以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担保发放贷款的基础上,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创新信贷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在房地产开发信贷资金安排上向棚户区改造项目适当倾斜,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县(市、区)要抓紧出台棚户区改造优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吸引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各县(市、区)要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争取金融机构的**。
(四)国有工矿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国有工矿企业要积极参与所属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大改造资金投入力度,**解决部分改造资金。国有工矿企业参与当地******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工矿企业要积极筹集改造资金,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分资金。
四、落实优惠**
(一)确保土地供应到位。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要纳入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已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拆迁建设用地指标的,实行计划单列、应保尽保,不占当地用地指标。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涉及集体所有土地的,应抓紧***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及时提供用地。对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三旧”改造范围内的,可执行“三旧”改造相关优惠**。远离城市的国有**工矿企业以及住房困难户较多且已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规划)的国有**工矿企业,在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批准并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后,允许其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以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进行棚户区改造,其建设标准、优惠**、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可执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对零星分散、改造难度大的棚户区,可以就近整合,纳入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统筹建设。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棚户区土地进行改造的,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棚户区改造范围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安置住房的户数、户型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内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所得土地收益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已纳入棚户区改造的用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应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土地完整供应。
(二)落实税费减免**。
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规定的**棚户区改造的税费优惠**,各级***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税费优惠**落实到位。
1.切实免收各项收费基金优惠**。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其中,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免收的全国性**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进行****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用于棚户区改造的支出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土地出让收入。按照建保〔2009〕295号文件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各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对于按照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除**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3.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按照建保〔2009〕295号文件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3篇
为贯彻落实《_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6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16号)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年—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放在第一位,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布实施,基本满足棚户区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选择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游集散,以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为主线实施城区棚户区改造,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着力打造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二、改造范围
城镇建成区范围内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零星棚户区、建设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安全隐患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社会问题突出、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区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连片区域,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有房屋。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推进铁路工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年代短,建筑质量好,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按片区风格进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三、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根据调查摸底,县城区属于上述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27个,涉及3189户居民,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经济开发区、麻尾镇、上司镇、基长镇、下司镇、玉水镇共涉及1306户,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力争在x年前基本改造完毕(具体地块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按城镇总体规划风格建设。
2、“一体”巩固、“两翼”扩城,“镇(区)”危旧改新。严格控制“一体”范围建筑密度,结合现有楼盘规划,整体打造视野开阔、功能完整的高品质区域,实施“巩固型”改造;“两翼”充分利用新区开发土地使用规划的优势,高起点、高规划建设“城市品位优、设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与旧城实现合理、有序开发,体现城市“扩容”改造;各园区、镇、管委会等以镇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改造为主,房屋征收为辅,对符合改造范围的区域实施改造,达到“危旧换新颜”效果。
3、统一组织,属地负责。强化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据此统筹安排土地供应时序、资金补助等要素保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以及住建(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具体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4、先急后缓,尊重群众意愿。突出重点,对危旧房屋集中连片、安全隐患多、居住条件差、周边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先行进行改造,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呼声与愿望,合理确定改造时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难度较大、商业开发价值低的,政府可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开发单位,以委托代建等方式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有商业开发价值的,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本以及棚户区居民多方参与。要统筹项目运作,合理配置政府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力求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盈亏保持综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编制完善-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园区、镇、管委会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完善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每年5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上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批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后再组织实施。
(二)加快项目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州、县级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办理。用地手续需报省级审批的,国土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搞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支持棚户区居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凡棚户区改造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的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政策,阳光操作、和谐征收。
补偿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产权调换以市场化安置为主。
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征收实施主体要及时张榜公布棚户区改造方案、补偿安置方案以及优惠政策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优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选址,将棚户区改造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新建安置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风貌设计,将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体育文化设施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设施,体现地域建筑风貌特色。
(五)加强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绿色建筑,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部分监管措施需由项目单位缴存保证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证金优惠政策以后,由涉及园区(镇)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监管目标落实到位。
(六)加强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将社区建设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加强物业管理,探索与居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后续物业管理模式,对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具备一定条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级的专业化物业服务,合理收取服务费用;对于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尚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可依托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实行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低保家庭物业服务费,可由各园区、镇、管委会适当进行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各园区、管委会可以明确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资金运作。按照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统贷统还的方式,通过省平台公司为全县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力及项目收益情况测算评估承贷能力,将用于还款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还款准备金,确保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合理控制债务风险。
县财政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并列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同时,通过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企业资金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支持帮助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拓宽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
(二)用地保障。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征拆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采取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相结合的方式供地。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中不宜以单独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县级留存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非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其他腾空土地可将征拆安置作为条件纳入招拍挂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审批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各园区、镇、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推动棚户区改造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住建局是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园区、镇、管委会是所辖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措施。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规划计划编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发改、财政、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争取国家、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搭建县级融资平台,落实年度棚改启动资金,监督县融资平台资金规范使用;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制度,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和跟踪审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为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4篇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以上的范围一般在20%-25%之间。
二,房屋回迁安置有什么补偿标准?
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产权归交纳增加面积款人所有面积安置房屋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
三,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
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_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和优惠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和优惠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_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2005年开始,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的。
截止2008年,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_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初步统计,2006年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全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
2012年9月25日,__常委、_副总理_在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 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位一体”推进,着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带动内需扩大和就业增加,走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5篇
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着力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的要求和《***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和全省住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主攻方向,坚持“大改造”与“大开发”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好民居”计划,大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举各方之力,打一场棚户区改造的攻坚战和歼灭战,努力实现棚户区改造在质量和数量上的跨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17年起至2019年,利用3年时间集中改造85片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30万*方米,涉及居民8万余户,涉及主要公企单位89家。2017年改造230万*方米,涉及居民万余户;2018年改造200万*方米,涉及居民4万余户;2019年改造100万*方米,涉及居民万余户。
在改造过程中,要实现八个促进。一是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通过棚户区改造配建保障住房,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落实**,一次性解决住房困难。二是促进城市重点工程的推进。通过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工程推进创造条件。三是促进城中村改造。把城中村改造与棚户区改造**相衔接,在棚户区改造的整体规划中予以考虑。四是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保护和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对棚户区改造中涉及到的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建筑要**规划,科学修葺,合理保护;对不需大拆大建的旧住宅区,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五是促进单位自有生活区棚户区的改造。统筹纳入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之中实施。六是促进国有企业改制。灵活运用国企改制**,通过土地收购储备进行变现等方式,**改造改制企业周边棚户区,加快国企改制进程。七是促进大冬会和申办冬奥会场馆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场馆及其附近区域以及交通要道沿线的棚户区集中进行改造,实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八是促进环境效益和居住功能的提升。提高棚户区改造建设的质量和标准,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对提升城市承载力、环境效益和住房居住功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运作方式与措施
(一)界定棚户区的标准与范围。现有房屋以棚户房为主,结构简易,年久失修,人均居住水*低,基础设施条件差,道路狭窄,消防隐患大,除松北区外,原则限定在主建城区范围内。
(二)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模式。按照**主导、**扶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市场运作、保障优先的原则,由区**对本辖区内的棚户区自行摸底认定、自定计划目标,**拆迁安置、招商引资,区内资金、自求*衡,市**给与拆迁启动资金**和**扶持。
(三)保障住房建设的基本模式。以棚户区改造项目为载体,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通过实施棚户区拆迁,由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和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被拆迁家庭进行**摸底和资格审核,按照被拆迁居民需求,确定棚户区改造具体项目中需要面向被拆迁居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面积(建设规模不低于项目住宅建设规模的20%),在项目中予以配建,并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控详规划指标中明确。保障住房建设利润**在3%以内,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开发建设单位实施建设,招标范围以国有骨干开发建设单位为主。也可以由市**确定的保障住房建设实施机构直接**建设。由**出资组建xx市“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作为我市保障住房建设的专门实施机构。
(四)棚户区改造的运作方式
1、计划编制
区棚改办对行政区域内现有成片棚户区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摸底、经济测算,确定总体改造规模、编制三年实施计划、年度拆迁计划、保障住房建设计划、拆迁资金使用计划。改造计划要按照“以大代散、以优代劣、肥瘦搭配”原则,对一些多年来遗存下来的零星片区、只拆不建片区、亏损片区等按照资**衡、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与效益地段适当实行捆绑式开发。
根据区棚改办申报的改造计划,市棚改办**相关部门和融资单位对各区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统筹考虑,综合*衡,编制全市改造计划以及年度棚户区拆迁计划、保障住房建设计划和拆迁资金使用计划,报请市**批准后,向各区下达计划任务,市、区**签订目标责任状。
2、资金筹措按照资金使用成本最低、足额及时到位、使用方便的要求,坚持市场融资和**扶持相结合,筹措棚改资金。
争取国家、省的**和资金**。由***、财政局牵头**,依据***24号文件、***178号等文件精神,借鉴吉林、辽宁等省的做法,以举办大冬会、申办冬奥会为契机,动员各方力量,跑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和资金**。筹措30亿元拆迁启动资金。按照**主导、市场化运作,项目可行、资金可融、风险可控、效益可期的思路,以市**确定的xx投资集团哈投民生有限公司为投融资主体,并委托华勤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融资的专项财务顾问,通过多种金融**筹措拆迁启动资金。30亿元启动资金由哈投民生公司**筹措,集中管理,封闭运行。资本金部分由市财政、哈投集团和相关**区分别出资投入。启动资金的具体管理范围、资金支付程序、参与管理的部门等事项,由市财政局、市**信用贷款**小组办公室、市棚改办、哈投集团共同研究,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报市棚改**小组审定后实施。
3、拆迁安置
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主体为市土地储备中心,由其委托区**负责实施具体拆迁工作,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市规划、国土、发改等部门根据市**批准的棚改项目计划办理仅供拆迁使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文件和前期工作手续。区棚改办负责改造项目的摸底测算、提报拆迁测算成本及拆迁启动资金使用计划。市棚改办会同市拆迁办对区里提报的拆迁测算成本进行严格复查。根据各区棚户区项目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按项目成熟度和进度拨付资金的激励机制。区棚改办**拆迁净地后,由市棚改办会同市纪检监察、审计、拆迁管理部门对各区发生的拆迁费用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区**负责拆迁安置房屋建设。安置房建设实行代建制,利润**在3%以内,通过公开招标挂牌确定代建单位。房屋建成后,由区****被拆迁人按期选号进户。
4、开发建设
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市规划部门**规划,通过设计竞赛、设计招标等方式确定棚户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方案中要明确配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用房及商品房的规划用地和建设指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原则在项目中予以配建,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同一行政区域、同一批启动项目中进行适当调剂,要结合土地商业价值,做到合理布局。
项目拆迁完毕后,对可招标挂牌用地,按照市规划部门确定的详细规划方案,由区**提出招标挂牌实施意见,报市棚改办**市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市国土部门形成招标挂牌出让方案报市**批准,实施净地招标挂牌。市、区棚改办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有资金实力、信誉好的开发企业参加棚户区改造。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持成交确认书、用地批准书、规划用地许可证、交款票据等文件到市棚改办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书。
棚户区改造项目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优选规划设计方案,高水*设计、高质量建设,区域建设要做到规划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整体协调。保障住房及拆迁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做到套型设计科学合理,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使用功能。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60*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50*方米以下。
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市、区**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招标挂牌文件中确定的具体建设标准,负责全程跟踪**落实。同时,实行大宗建筑材料全市**团购**,确保低成本、高质量完成棚改项目工程建设。
四、改造优惠**
(一)土地及费用减免**
市**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成交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成交价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缴纳的成交价款通过一口收费****市财政,由市***门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棚改专项偿贷风险准备金、土地出让业务费及市棚改办工作经费后,将余额全部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中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中其它商品房建设,按规定收取专项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各专业部门用于专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按规定收取的其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提高土地集约使用效率,以规划、国土部门为责任主体,在规划指标、土地利用率方面向棚户区改造项目倾斜,确保棚改项目资**衡。
对涉及集体土地的改造项目,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时优先安排,在时间上打出一定的提前量,争取国家和省的**。
(二)拆迁优惠**
本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上给予倾斜和合理照顾。严格落实房屋拆迁最低保障**和***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精神,实行“拆一还一”、40*方米最低保障户型等**。对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其所在单位已启动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优先给予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对被拆迁困难家庭搬家、临迁租房、孩子转学等问题提供有**的帮助,实施“温暖拆迁”。棚户区居民拆迁补偿安置优惠**另行制定。对区棚改办负责的棚户区拆迁项目,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拆迁补偿资金存储额度,根据项目所需货币补偿资金量,由市棚改办审核后确定。
(三)基础设施建设**
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由建设行政主管等相关部门负责,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实施。
(四)审批提速**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等“一站式”、“一条龙”形式的集约化审批服务,实行“绿色通行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招标挂牌、开发建设等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五)配建物业管理公共经营性用房**
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居民内低收入家庭物业管理支付能力较低的困难和实际,为切实做好改造后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在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小区中,可以适当配建物业管理公共经营性用房,以其经营收入专项补贴本小区物业管理费用及住房专项维修费用支出。
对过去已经市**批准执行《xx市人民*****关于印发xx市危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3]71号)规定的各项**的'项目继续执行原**。以后按新**批准的项目执行新**。呼兰区、阿城区棚户区改造**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
五、****加强棚户区改造的****,成立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组长由市**主要**担任,副组长由**、市**相关**担任,成员由****、宣传、纪检、政法、市*****、法制、**、信访、发改、建设、房产、国土、规划、财政、国资、城投、物价、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民政、教育、人事、环保、城管行政执法、人防、地税、国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排水集团、物业供热集团、建工集团、燃气公司、电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区**区长担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审定棚户区改造重大事项。
在**小组下设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协调组和**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组组长由市**主管副**担任,成员由**小组成员单位主管**担任,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跨部门的综合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棚改办),**由市**主管副**担任,常务副**由市房产住宅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副**由市房产、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的主管**担任,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贯彻落实,统筹**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成立市棚改办临时*委,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市棚改办采取专人、脱产的工作机制,从各组成部门抽调精兵强将,专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市棚改办抽调**制定专门的**人事管理**,**提拔指数定向划拨,就地考核,并实行重奖机制。
各区**设立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棚改办),抽调专人,专职、专责,并参照市棚改办模式,组建相应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摸底、计划编制、拆迁净地、项目运作、保障住房供应对象资格审核等工作。
——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优选【二】篇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6篇
根据***《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5号)、省住建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鄂建办〔20xx〕61号)和**、市**《关于推进城区旧城改造的意见》(宜发〔20xx〕9号)精神,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我市城区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高新区(含白洋组团)、葛洲坝、夷陵区小溪塔规划实施棚户区改造共81300户。按照**、市**提出的5年内完成我市棚户区改造总量75%的总体目标,到20xx年,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总量不低于60975户。
二、责任主体
各区人民**(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为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策划、**摸底、测算分析、项目申报、房屋征收、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工作。
三、资金来源
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级投融资*台融资,市场主体借资,国家、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市财政局负责西陵区、伍家岗区、点**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衡,猇亭区、高新区(含白洋组团)、葛洲坝、夷陵区(小溪塔)自行负责资金统筹*衡。
四、改造方式
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我市棚户区改造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拆除重建。对房屋破旧、功能不全、公用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突出、无保留价值的建筑及片区,采取“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
二是改建结合。对具有典型历史文化特征、有一定保留价值的老旧建筑及历史街区、特色街区,采取“改建结合”的方式,对其建筑立面和内部结构进行修缮,转换功能,将其作为公共文化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利用。
三是只拆不建。对拆除后不具备再开发条件的建筑及片区,采取“只拆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原则上拆除后只建设街头绿地或停车场等公益设施。
五、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区人民**(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向市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报送项目申请表及项目策划书(拟改造范围、房屋及土地权属**摸底情况、征收成本测算、项目测算分析及实施模式建议、招商引资条件等)。
(二)踏勘核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对申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市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就是否纳入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出建议。
(三)项目决策。市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研究,初步确定项目用地性质、用途、改造范围、规划指标,核定征收成本、土地出让条件、项目招商条件等,报市棚户区改造**小组进行决策。
(四)任务下达。市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棚户区改造**小组决策意见向各实施主体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征收实施。市财政局向市场主体借资或市级投融资*台融资,由各区人民**、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宜昌基地管理局实施项目征收。
(六)土地出让。市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与国土部门商议土地起拍价及相关出让条件,进行公开挂牌。
(七)投资清算。对借资征收或*台融资征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协议完成投资清算工作。
(八)建设改造。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建设改造。
(九)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市棚户区改造**小组**验收。
六、****
(一)确保土地有效供应。依照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供应,并建立供地
审批绿色通道。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可采取协议出让方
式供地,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可实行“现状挂牌、净地交付”。特殊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可与异地安置房建设用地按市场评估价捆绑挂牌出让。
(二)落实税费减免**。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我市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实行预征,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清算汇缴。
(三)积极筹措资金。在争取**、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同时,加快落实市级财政棚户区改造预算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搭建“银企合作”桥梁,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地方债、企业债等多元化融资。
(四)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借资给市级财政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完成并经出让实现收入后,返还投资人投资。投资人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返还其实际投资额及财务费用;投资人没有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在返还实际投资额和财务费用的基础上,给予其投资回报。财务费用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算,投资回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三个百分点确定。土地出让中无人举牌时,投资人须按土地起拍价摘牌。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成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马旭明任组长,****、副**毛传强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单位由市*****、***、住建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市级投融资*台及供电、燃气、自来水等企业单位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各区人民**(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也要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设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二)建立高效运转机制。建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市******、区****实施、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高效运转机制。实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住建、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及各区**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房管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
(三)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强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市**与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考核。
(四)建立高位协调机制。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应加强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市**主要**定期召开会议,高位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建立督办考核机制。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方位监管,对各责任单位的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2016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2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各责任单位作为**主导的责任主体**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规划、**拆迁、**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标准以40、48、58、68*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方米户型占25%,48*方米户型占45%,58*方米户型占20%,68*方米(含少量75*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以及通过入户详细**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对棚户区改造的**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
1、土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执行。
3、拆迁安置**。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实施
1、入户**摸底。由棚户区改造**小组办公室**人员入户**,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拆迁”,**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和责任分工
(一)****
成立以县委和县****为组长,分管**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和资金的**;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_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做好入户**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的落实。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3篇(扩展8)
——棚户区改造会议纪要(一)份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7篇
根据_《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和自治区保障办《关于做好—x年全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的通知》(桂保障办〔〕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市中心城区要结合郁江堤路园工程、东湖整治工程、高铁工程、园博园项目、白凹窝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区交通干道建设征拆工作,分步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要发挥好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不可移动文物。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五)因地制宜,多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三、改造范围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0xx平方米或改造户在50户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_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_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20xx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5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国有林区、垦区危房改造参照_《意见》和本要点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8月30日前)
1.城镇部分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调查摸底,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国有林区部分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垦区部分由西江农场负责。各责任单位于8月25日前汇总并上报摸底情况。
2.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造过程。
3.汇总整理全市摸底情况。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x年8月30日前完成摸底情况汇总。
(二)动员部署阶段(x年9月1日—10月31日)
1.编制《贵港市-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贵港市x年度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10月4日前完成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
2.召开动员大会。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七秘具体负责。10月20日前完成。
3.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签订《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状》,10月31日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阶段(x年至x年)
x年完成282户;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25%;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剩余任务。
上述任务,在每年初连同各县(市、区)年度保障房目标任务一并明确和下达。
(四)检查验收阶段(每年第四季度)
1.列入“三年目标行动计划”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通报1次以上。由各项目督查组负责。
2.列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每季通报1次以上。由各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情况进行验收。考评结果列入当地绩效考评和问责内容。
五、组织领导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市、区)政府: 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 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_门: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 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_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_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本文由叁佰于2023-10-04发表在叁佰资料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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