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证明范文(实用8篇)
- 范文
- 2023-12-09 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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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证明范文 第1篇
第一篇:所有权证明
所有权证明
十年前与婆婆共同出资购房一套,房产证是婆婆姓名,最近有可能拆迁,兄弟想占此房。目前除了婆婆,无人无证明能证实当年购房有我出资一半。
现阶段应如何证明,以避免遗产分割时出现问题
因婆婆年事已高,无法去公证,如手书证明文件可有法律效力? 如有法律效力,证明内容应包含哪些方面? 是否还需要第三证人在场或录音录像为证? 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公正员请来、律师请来。
医生请来
同时请你的那个兄弟在旁观看。
然后对这套房子进行公证。证明双方共同出资。出资金额多少自己弄清楚。
同时约定,该房屋待老人死后归你方所有,兄弟按照老人出资部分作价由你给付金额。
由_、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昨天下发,到2014年底,要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发证工作。凡是到2014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据介绍,根据2014年3月中央出台的1号文件,国土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部负责落实,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朱留华介绍,时至今日,3年的约定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一半,而从全国的土地确权发证情况看,截止到去年年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证率约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证约为,农民宅基地发证率约为78%。
据介绍,到2014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今后,各地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
今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4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第二篇:房屋所有权证明
证 明
兹有本社区居民,身份证号:,现住号,其居住房屋平方米建于7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该房屋所有权属所有。
特此证明 2014-09-28 第三篇:船舶所有权证明
船舶所有权证明
兹有(区)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路号)居民个人所有。该船于年月日开工,年月 船厂建造完工;
船体材料;总长米;型宽米;型深;净吨 主机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主机功率千瓦。
齿轮箱编号家;出厂日期 特此证明
(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盖章含镇乡级)
年月日
第四篇:办公用房所有权证明
办公用房使用权证明
东莞市正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码头堆场(原土名海皮灰沙砖厂旧址)的办公用房、食堂使用权为东莞市正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特此证明!
东莞市麻涌镇大盛股份经济联合社
第:房屋所有权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明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2014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
适用条件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羁押证明范文 第2篇
在当前捕诉合一的背景下,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审查部门为负责捕诉的部门,具体审查人员即是该案件的承办检察官。法律依据如下: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第五百七十五条负责捕诉的部门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阶段,负责捕诉的部门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门收到有关材料或者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和意见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
第五百七十六条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或者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应当在当日移送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
其他人民检察院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或者在二日以内将申请材料移送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告知申请人。
羁押证明范文 第3篇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方式分为三种,即一职权一申请一建议。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第五百七十四条。
1.依职权: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2.依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应当提供。3.依建议:看守所根据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羁押证明范文 第4篇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2016年)第二十三条加分项目可以包括:(一)具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二)具有本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三)积极退赃、退赔的;(四)被害人有过错的;(五)系在校学生犯罪的;(六)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工作单位的;(七)能够提供适格保证人或者缴纳足额保证金的;(八)具备监视居住条件的;(九)其他应当加分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减分项目可以包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供述不稳定,反复翻供的;(二)矛盾尚未化解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本市没有固定住所、固定工作,无力维持正常生活的;(四)办案机关明确反对变更强制措施,认为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且具有合法、合理的理由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所居住社区明确反对变更强制措施,认为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且具有合法、合理的理由的;(六)其他应当减分的情形。
羁押证明范文 第5篇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二)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
(四)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
(五)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
(六)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
(七)其他方式。
羁押证明范文 第6篇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第五百七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三)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四)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第五百八十条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三)过失犯罪的;(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八)认罪认罚的;(九)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十)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十一)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十二)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十三)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形。
羁押证明范文 第7篇
法律文书写作_拘留证
拘留证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拘留证具有固定格式,分为正本、副本、存根三联。正本是侦查人员执行拘留的凭证,结构
首部:制作文书的机关、文书的名称、发文字号 正文:
包括法律拘留的法律依据,侦查人员姓名、被拘留人的住址和姓名。尾部: 公安局长名章和公安机关印章及制作书的日期
副本是看守所收押被拘留人的凭证,内容与正本相同,在正文之后还要填写两项内容:一是说明本证向被拘留人宣布的时间,并由被拘留人签名、捺手印;二是由看守所民警在本证副本已收到,被拘留人已由我所收押下面接收民警处签名,注明收押日期并加盖看守所印章。存根由办案单位存档备查。
羁押证明范文 第8篇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第五百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一)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二)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四)听取办案机关的意见;
(五)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六)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审查。
第五百七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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