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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评估报告范文(实用4篇)

  • 范文
  • 2023-11-10 10: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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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评估报告范文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行_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及《*市行_力运行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范围是教育局各行政职权科室。

第三条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依法依纪、客观及时的原则;坚持预警监督与鼓励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就是对科室、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对策,实施分类管理。目的是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二章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

第五条本暂行办法所称重大决策,主要是指提交局党委关于教育发展和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措施、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大额财政资金使用等决策。重大决策在提交研究或制发之前,须进行廉政风险评估。

第六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实行“谁提交(谁承办)、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重大决策的提交(承办)科室是廉政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所提交(承办)重大决策的廉政风险评估工作。

第七条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估的重点范围和内容是:

(一)出台的重大决策是否与党纪政纪条规和反腐倡廉制度规定相抵触,是否符合有关程序;

(二)是否会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廉洁从政行为和作风建设等产生不良影响及影响的程度;

(三)是否会损害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利益及可能造成损害的大小;

(四)是否会增加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不廉洁问题发生的几率,有无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其他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的因素。

第八条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的程序:

(一)确定评估人员。提交(承办)重大决策的科室,成立廉政风险评估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人员、业务处室人员等构成,根据提交(承办)议题内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

(二)广泛调查研究。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咨询考察等形式,对重大决策出台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其对策进行广泛调研,形成全面、真实反映各方面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组织有关行业和领域的专家,法制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监察分局)有关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等,采取论证会或书面咨询等形式进行风险评估论证。

(四)形成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的基本情况,调研论证情况(特别是各方面提出的不同意见及说明),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环节,防范廉政风险对应措施,以及是否实施重大决策的建议等。廉政风险评估报告须经评估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九条重大决策的提交(承办)科室,在向局党委报送重大决策议题时,应同时报送廉政风险评估报告;不报送廉政风险评估报告的,应退回提交(承办)科室补正后,再安排上会研究。

第十条党委会、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重大决策时,应认真听取提交(承办)科室进行廉政风险评估的情况汇报,对部门和单位提出暂缓决策、不宜决策的建议,如认为有必要,可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进一步论证后再决策。

第三章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评估

第十一条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主要分为科室廉政风险及岗位廉政风险两个类别,每个类别的廉政风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表示廉政风险较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

第十二条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划分

(一)科室廉政风险。一级廉政风险科室,是指科室内部有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科室;二级廉政风险科室,是指有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科室;三级廉政风险科室,是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科室。

(二)岗位廉政风险。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二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三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第十三条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

(一)科室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各科室根据职责权力自报,经纪检监察分局或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审核,提出评定意见后,由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报同级纪委、监察局备案。

(三)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自报,召开科室会分析研究,报纪检监察分局或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审核后,由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评定出的廉政风险等级,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原则上三年一评定。对因工作职责发生变动或承担阶段性重要工作引起权力变化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评定风险等级,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备案。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其掌握的有关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民主评议、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某些二、三级单位廉政风险等级的,应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有关科室按规定程序作出调整。

第十四条科室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

(一)建立廉政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各科室和岗位人员,每年初根据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活动,针对廉政风险因素,制定具体可行的预警方案。一级风险单位、科室和岗位每半年,二、三级风险单位、科室和岗位每一年,对预警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一级风险单位自查报告报同级纪委、监察局备案。

(二)建立廉政风险定期检查和形势分析制度。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每半年对一级风险单位,每年对二、三级风险单位的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与被检查科室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谈话;在此基础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预防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廉政风险形势。对问题多发、廉政风险增大的科室,下发廉政风险预警书,限期整改。

(三)建立一级风险单位信访举报初核制度。对群众反映一级廉政风险科室领导、一级廉政风险科室或岗位人员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都应进行初核。

(四)完善民主评议制度。_门每半年组织对一级廉政风险科室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对二、三级风险科室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对列各类评议结果后两位的单位,开展重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五)完善审计工作制度。每年对一级廉政风险科室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三年内对二、三级廉政风险科室审计一遍,发现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完善交流轮岗制度。一级廉政风险科室主要领导任职满五年和一级廉政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满五年的,一般要进行轮岗。二、三级廉政风险科室的主要领导也应定期进行交流。

(七)建立行政许可“会审会”制度。涉及重要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权力行使,要统一在局党委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审会”集体研究决定。“会审会”研究确定的事项,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八)建立“局、科室务会议纪要”制度。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的科室,研究重大事项要召开科室务会议,形成“科室务会议纪要”,报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分局。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不认真执行本暂行办法,不进行或不认真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落实廉政风险分类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分情况,追究科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按要求进行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或虽评估但仍建议进行决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由决策的提交(承办)科室负主要责任;评估后提出了暂缓决策或不宜决策建议,有关会议未予采纳而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由作出重大决策的组织负直接责任。后果严重、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风险评估报告范文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创新群众路线工作法,实现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拓展联系群众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涉稳隐患的工作机制,确保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评估项目:乡场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评估范围:乡文兴社区全体居民,场镇各单位,乡“两委员一代表”,乡其他群众。

(三)评估内容:1、事项合法性。决策机关是否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事项合理性。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是否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相对稳定性;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是否会造成其它地方、其它行业、其它群众的攀比,引发不良连锁反应。

(四)时间:2013年3月-5月底。

(五)评估地点:乡文兴社区。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领导、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乡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徐治富为组长的“乡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乡场镇用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二)搜集资料掌握情况。工作组向社会公布本次水价调整的基本情况、方案、法律和政策依据,以及反映意见的具体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全面收集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信息和数据,为评估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三)预测风险。

①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水价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作出全面评估。

②对水价调整可能引起的显性风险、潜在风险和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③对水价调整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以及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等作出预测评估,识别风险点。

④分析风险源,评估风险概率,预见风险后果,确定风险程度。

(四)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工作组根据广泛调查情况,对各种风险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草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预测评估情况,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评估结果和决策建议意见等,并上报区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专家评审。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政研、法制、维稳、专家评审员、利益群众代表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利益群众同意通过。

(六)集体会审决策。决策事项无风险的,可以作出决策;存在较小风险的,在预先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后,可以作出决策;存在较大风险的,要暂缓作出决策,并要求提出决策建议的单位修改完善决策方案,经再次组织评估确认风险等级降低的,可以作出决策;存在重大风险的,不得作出决策。

(七)跟踪项目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全程动态跟踪,及时监测、排查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对决策进行调整的,要及时调整;需要停止执行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四、实施要求

(一)深入调查,全面摸清实情。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采取请社区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市场风险评估报告范文 第3篇

摘要:本文在对市场风险形成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风险预警管理的基本理论,构建了企业市场风险预警系统和市场风险预警系统模型,并设计了企业市场风险预警管理的流程图。

关键词:市场风险风险评估风险预警

企业的市场风险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中由于内外部与市场有关因素的影响而随机出现的对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渐加剧,企业的市场风险加剧,给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如何对企业市场风险进行管理已经成了大部分企业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预警的角度对企业的市场风险管理进行研究。

一、企业市场风险预警系统构建

企业的市场风险预警系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预警系统是指为了防范可能偏离正常发展轨道或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而建立起来的报警系统。而广义的市场风险预警系统则包括市场风险识别系统、市场风险评估系统、市场风险预警系统和市场风险处理系统。关于企业市场风险的预警系统构建的思路,本文按照广义的市场风险预警包含的子系统来构建。

(二)市场风险评估子系统与风险识别子系统的构建相同,企业的市场风险评估子系统的构建要有充分的市场信息。风险评估的参与人员,可以是企业的内部人员评估,也可以是外部的专家做评估,还可以是两方面的专家一同做评估。企业市场风险的评估方法,包含定性和定量技术的结合。在不要求进行定量化,或者在定量评估所需要的充分可靠数据难以取得时,通常采用定性技术对企业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定量技术能带来更高的精确度,通常应用在更加复杂和深奥的活动中,以便对定性技术进行补充。市场风险评估的定性方法与市场风险的识别方法相差不大,而市场风险评估的定量方法主要包括如下几种:(1)设定市场风险统一标准。评估企业的市场风险,比较重要的一种方法就是收集同行业的市场风险的相关指标,根据这些指标的情况,设定适合本企业的有关市场风险的各项指标的标准值,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市场风险的这些指标进行测量,与预先设定好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再根据比较的情况评估企业的市场风险。(2)建立概率模型的方法。概率模型根据特定的假设将有关市场风险的一系列事项以及所造成的影响与这些事项的可能性联系起来。在企业市场风险的历史数据或反映对未来行为模拟结果的基础上,对可能性和影响进行评估。通过概率模型的方法不但可以分析影响企业市场风险的因素,还能够分析这些因素对企业市场因素发生的概率进行分析,是一种比

几个关键环节的把握:一是有关数据的处理方法。收集来的数据包括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对定性数据的处理一般是要把定性的数据转化成定量的数据并进行标准化处理,再结合定量的数据,从而能够对不同企业的定性数据进行比较,也有利于把该标准化的数据与已有的风险阀值进行比较来评估风险的情况。二是确定风险阀值。每个企业的市场风险的阀值都是不一样的,确定风险阀值时,要根据企业的历史情况、市场环境、消费者的变化、竞争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再确定,并且该阀值不是一成不变的,要不断地对企业的风险阀值进行修正,才能够更有效。三是风险的预控措施。企业如果能有效地采取风险预控措施,将会大大提升市场风险的处理水平,风险预控主要应注意建立企业的市场营销风险保障体系,从体系上解决市场风险的预控问题。另外风险的预控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应该经常地、动态地对企业的市场风险预控问题进行检视,更加完善预控措施。在企业的市场风险管理中,要搞清楚市场风险形成的原因,并对这些原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另外,风险预警管理是比较经济有效的方法,在对企业的市场风险进行管理时,要用系统的思路进行管理,其关键是构建完善的市场风险预警管理系统,并按照风险预警管理的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市场风险评估报告范文 第4篇

一、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的特殊性

(1)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主体资格的双重性。我国对鉴定主体资格采用鉴定权主义,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主体包括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机构和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人。在实施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工作时,资产评估机构的身份是司法鉴定机构,经办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身份是司法鉴定人。正是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主体资格的双重性,才造成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面对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双重性。

(2)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客体的涉案性和广泛性。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对象主要为民事诉讼中涉案的财物或权利,包括立案时、诉讼中和执行中的财物或权利,所有的鉴定对象均涉及诉讼原被告双方甚至是第三人的切身利益。鉴定结论一直是诉讼当事人关注的焦点之一,强烈要求鉴定结论具有公正性、准确性、合法性。在个别的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中,也会涉及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但不是主流。实际工作中,鉴定对象不仅有一般意义上的各类资产,还有需要补偿的损失和需要确定的成本等特殊客体。

(3)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的证据性。目前,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的报告表现形式一般可分为两种,一是资产评估报告;二是按《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要求出具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意见书。不管采用何种报告形式都不能改变报告的证据性质。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作为司法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证据形式,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4)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使用的限制性。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作为鉴定结论并非是当然证据,其证据力并不当然优于其他证据,必须经诉讼当事人当庭质证,且由法庭最终审查并认证。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只有经过质证程序后才能依法产生证据力,作为法庭判案的证据。司法鉴定报告合法应用前的质证程序,客观上对评估责任起到了一定过滤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5)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立场的中立性和超然性。和贷款抵押评估、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拆迁补偿评估、上市公司资产流入类评估、国有资产流出类评估等就高倾向评估以及税基评估、MBO企业整体评估、民进国退企业改制、处置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上市公司资产流出类评估、国有资产流入类评估等就低倾向评估不同,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既不就高也不就低。因为一方的多得或少付必然是以另一方或第三方的多付和少得为代价的。不公平地增加一方的额外利益必然损害另一方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对于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评估立场应坚持中立性和超然性,使评估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到充分彰显。

(6)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启动权行使的特定性。评估项目的启动权由评估业务的委托人拥有。不同司法领域和环节,委托人有所不同。在自诉案件受理阶段,一般由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向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环节,我国目前实行司法官授权鉴定制度,或称中立鉴定制度,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的启动权由法院行使。在公诉案件的立案阶段或侦察阶段,一般由检察部门或_门进行启动。在仲裁领域,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司法鉴定机构,无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司法鉴定机构。

(7)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具体事项的指定性。一般情况下,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以及评估基准日都是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报告的用途或评估目的也是法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不得随意变更。对于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对象和评估范围内有详细清单的资产的权属问题,司法鉴定人只需尽到关注和披露义务,不对权属影响评估结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对于涉及股权资产评估时,仍须按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规定处理,在报告中充分披露。对产权不清的资产尽量让有关当事人认定,并与主管法官做好沟通工作。

(8)评估基准期的复杂性。一般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是以法院等委托人指定的某年某月某日为评估基准期,以法院的委托函的落款日期即委托日期为评估基准日。但有些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如损失评估类司法鉴定项目)只能使用评估基准期,为一个特定期间,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具体期间长度,由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长短决定。

(9)鉴定结论取价标准的唯一性。不管是对普通对象的评估,还是对损失补偿的评估或对成本的评估等,都必须采用价格标准,而不能采用价值标准。这和企业价值评估或无形资产评估有所不同。只有以价格标准为基础进行评估,才对诉讼当事人是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如果采用价值标准,当价格和价值背离时,必须有一方为这种背离付出代价,这是利害关系人不能接受的。虽然市场价格很多时候并不等于价值,如股票和商品房的价格暴涨暴跌,但市场价格是公平的,市场风险的承担和转移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除了以上列举的特殊性外,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还有其他一些特点,如评估工作周期法律有明文限制等等。

二、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的评估风险识别

对于风险的认识,不同的领域会有不同的概念和解释,并对风险进行不同分类。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的鉴定风险实质就是评估风险。对于评估风险,评估行业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权威的定义。对评估风险认识的差异,必然会带来风险防范的差异和疏漏。然而可以形成共识的是,对于评估行业来说,不管什么评估领域和什么评估专业,评估风险一定和评估责任及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一旦可以免责或没有利益损失,所谓的评估风险就会荡然无存,同时评估行业也会失去存在的必要。评估风险是由资产评估的经济职能决定的。评估风险的识别存在两个标准,一是评估责任标准,二是利益损失标准。评估责任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依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评估风险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因故意或过失通过特定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侵权工具、或违法工具、或犯罪对象以及在评估项目全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和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禁止的情形等原因,依法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或者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客观上存在导致其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或对其相关权利造成不利以及受到评估协会行业制裁的可能性。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评估风险完全基于评估项目。评估风险一旦变为现实,必然会使评估机构或其评估人员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或对相关权利造成不利。需要注意的是,评估合同违约风险、开展未经许可的评估业务、评估费坏账、与评估项目无关的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等风险不属于评估风险,但违反保密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因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为评估责任而构成评估风险。评估报告是评估风险最主要的直接来源之一。从评估风险直接来源或直接起因角度看,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的评估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因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原因引起的评估风险;二是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以外的原因引起的评估风险。从评估责任的角度划分,评估风险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评估风险、行政法律责任评估风险、刑事法律责任评估风险和其他责任评估风险。从评估技术角度划分,评估风险可以分为评估技术风险和非评估技术风险。资产评估司法鉴定项目的评估风险主要来源是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报告引起的评估风险,而且行政法律责任评估风险占全部评估风险的主要份额。原因是资产评估民事责任和资产评估刑事责任注重评估结果,同时由于侵权构成四要件和犯罪构成四要件必须同时具备,因此难以形成评估责任。而资产评估行政责任不仅注重评估结果,而且注重评估过程,同时鉴于违法构成只有一个客观方面,而且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造成行政责任成为评估机构的主要评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