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设计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必备3篇)
- 合同
- 2023-11-08 22: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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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设计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 第1篇
借用资质的典型情形是无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达标的设计单位,以有资质或者设计资质达标的设计主体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签订后,由无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低的企业完成设计工作。对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均规定禁止设计单位以其他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时也禁止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其签订的合同也会因违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对于超越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建筑法》第13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即设计单位的资质低于所承揽工程要求的资质标准,包括未达到不同建设项目类型的面积、高度、复杂程度等设计规模大小所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其签订的设计合同无效。
无设计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 第2篇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工程设计单位缺乏资质,设计合同是否全部无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仅有需要设计资质部分的内容无效,主要有如下两点理由:
一、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应具备相应资质。如设计单位无资质或缺乏资质承揽设计业务的,则设计合同无效。
二、概念性方案设计无需具备设计资质
概念性方案设计可以作为咨询,不要求必须具备设计资质。因此设计合同中概念性方案设计部分的效力,不受当事人资质情况的影响,并不因其他部分无效而无效。
无设计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 第3篇
对于从事设计工作的主体来说,初步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相应资质是行业共识,但对于初步设计阶段之前的设计工作很多主体错误理解为不需要资质,造成此种误解的原因在于混淆了概念性设计与方案设计的差别。如前所述,方案设计阶段要求资质。但概念性设计只是方案设计的一个过程设计阶段,其内容是概念性示意性的,其形成的成果文件既不会形成最终的报建文件(即无须审批),也不会对项目开发关键节点形成较大影响,其本质是方案设计前期工作内容。而其后进入正式的方案设计阶段,其设计深度涉及到规划面积、小区结构、楼体的地库户型等关系公共利益的设计内容,且该设计文件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因此概念性设计工作无资质要求而方案设计有资质准入规定。
司法实践来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辽民一终字第00561号裁判文书区分了概念性设计与方案设计的界限(即设计成果是否须经规划部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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