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追查范文(热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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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6 2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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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1篇
我们煤矿工作与大自然做斗争,其特殊属性决定了有时事故难以回避。从去年的“”“”矿难事故不难看出,安全就是煤矿的“天”,“天”塌下来就没有煤矿的安全发展,就没有矿区的安全稳定。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破坏了整体安全环境,同时也打乱了矿井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干部、职工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也给死者家庭带来顷刻间的破碎,事故造成了不可想象、不可挽回的后果。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血的教训是否能换回我们的良知?从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我作为一名煤矿职工,从这些事故中,我深刻认识到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以对人民生产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时刻都不能放松警惕.听从领导指挥,认真踏实做好每一细节工作。把安全意识时刻记忆在脑中,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时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灭隐患,杜绝任何隐患。要不断的加强技术业务学习,对本职岗位敬业爱业,做到业务精,一职多能,按照公司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标准化作业程序,不断强化自己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坚决消灭一切不安全隐患。
事故其伤亡巨大、损失严重,是近十年来最大的煤矿事故。给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我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兢兢业业、忘我工作,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对自己在工作中的缺陷,通过虚心学习规章制度,明确规范标准,做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通过这次大事故的教训,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反思自身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对公司、分公司的安全宣传往往不重视学习不到位,对各类反思活动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2、存在好人主义严重的问题,表现在对违章问题批评多,严格考核少。搞下不为例多,叫真分析少。对违章违纪职工有时处理起来,瞻前顾后怕伤感情,怕撕破脸皮不好管理,避重就轻。其结果使本人不能受到应有的教育,其他职工也不能跟着吸取教训。
3、安全规章不熟。平常自己学习安全规章比较少,对现场作业中的安全不能真正理解,使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有时候会出现无法发现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不能发现有怎么能排除这些隐患呢。
针对以上问题,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稳定事关煤矿转型发展的大局,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分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稳定,保证分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长治久安。
2、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今后的工作,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加强自己在本部门中的工作,克服好人主义,要认识到对他们不严格就是对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现场安全作业方法,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总之,我要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以实际行动为南阳坡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2篇
一年之内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了汶川大地震,而如此之多的瞒报事故也是死亡人数最集中的部分,为何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人为事故还是接二连三时有发生?168起瞒报事故背后的原因并不是难以探查。
瞒报事件何以屡禁不止
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发生造成15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并销毁入井记录,知情人逃匿,经举报后被查实;
辽宁省阜新市蒙族自治县东梁镇东方一矿发生造成6人死亡、15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经举报后被查实;
中国五矿集团下属一公司承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冶炼分公司一号高炉工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没有上报,后经举报被查实;
山西省晋城市西上庄苗匠村联办煤矿发生致21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故意破坏现场、蓄意瞒报,后经群众举报被查实;
河北蔚县“7•14”矿难,官方认定35名矿工死亡。事发后,矿主李成奎打通了诸多环节,封锁消息85天;
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44人丧生,举报记者几经周折在博客上公开举报内容,后经_亲自批示才得以处理……
一位多年从事煤矿经营的知情人透露,事故隐瞒不报,矿长和当地领导是最大的获利者。按照现行的赔付标准,以煤矿为例,事故导致一名矿工死亡,矿主将要被罚款100万,另再赔付给死亡家属20万元左右,还不算长时间的停产整顿等等。隐瞒不报,煤矿可以免去停产整顿之忧,从而节省一大笔技改费用。煤矿只要不停产,每天就都有大笔利润进账。如果停产一天,按照一个年产3万吨的煤矿来算,每天要损失3万元以上,一年就是1000余万元。
矿工在事故中则是无辜的牺牲品。业主与死者家属签订“死亡协议”,给一笔赔偿金,但不许把事情说出去,而对在事故中受重伤工人的补偿,则一拖再拖。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很多地方一条人命补偿也就一两万元。
这位知情人还说,有些地方的主管领导,只要找到比如私人建房、搬家、儿女嫁娶等理由都会向煤矿索要大笔礼金,而当煤矿出现安全事故时,就主动帮老板把事情摆平,同时也减少了当地的煤矿“死亡指标”。
斩断利益链条 实行综合治理
透过事故瞒报的表层现象,可以看到:瞒报安全事故的背后必然是非法经营、违规经营,与腐败有着盘根错节的联系。业主疏通个别官员获得默许,逍遥在政府的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之外,一旦发生事故,出于利益的本能,必然首先选择“瞒报”。事实证明,非法经营、违规经营是经济良性发展及生产安全之最大隐患,它不仅仅掠夺国家的税收,更残酷的是它时常掠夺无辜劳动者鲜活的生命。
虽然在企业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能等同于明火执仗的刑事犯罪和杀人,但在客观上都是以剥夺人们的生命权、极大地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结果。然而,利益链条上不单单有企业、业主而且还有地方相关责任者们,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官位仕途与企业矿主沆瀣一气,为了“共同利益”真可谓一损俱损。
事故发生前,地方政府官员需要彰显“政绩”,造势“繁荣经济”。且无论当地政府还是官员个人,都有“经费不足”的忧虑,随着业主的进贡,“利益共同体”的悄然建立,规范与安全也就都融进了笑谈之间;事故发生后,企业主或负责人企图逃避打击,业主把遇难人员遗体和家属分散隐藏、分开赔偿;金钱封口,暴力威胁,不准知情者向外透露情况,在很多事故瞒报事件中并不鲜见。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图推卸、逃脱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攻守同盟之下,企图遮掩事实的黑障涌起。谁又能说得清主犯、从犯呢?如果瞒报事故之风不刹,可以断言:在某些业主的思想和行为上及生产组织上,潜在的“杀人”可能仍在继续。
国家和有关部门对瞒报安全事故这样的恶劣案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事故责任追究处理34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6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5人。其中追究县处级以上干部87人。但是,一年内居然查出168起瞒报事故,这份尴尬却是摆在眼前的现实。
遏制事故瞒报行为,撤去遮挡血色的谎言窗纱,首先应着力营造舆论氛围,形成严肃查处事故、打击瞒报歪风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让那些事故和事故瞒报者没有藏身之处;其次,加大打击瞒报事故的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从快处罚;第三,要依法严惩各类瞒报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制度,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消除瞒报的土壤;第四,健立建全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落实事故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真正减少事故和瞒报事故的发生。
相关链接
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有关规定
《_刑法修正案(六)》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七条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实施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行为,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共犯论处。
第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_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一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_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十六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四十六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3篇
从全国各地的矿难事故及安全事故不难看出,安全就是煤矿的“天”,“天”塌下来就没有煤矿的安全发展,就没有矿区的安全稳定。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破坏了整体安全环境,同时也打乱了矿井的正常工作秩序,给矿干部、职工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也给死者家庭带来顷刻间的破碎,事故造成了不可想象、不可挽回的后果。
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我们煤矿战友以血的教训是否能换回我们的良知?从每一起事故的发生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做到干一辈子煤矿、谨慎一辈子,时刻如履薄冰、时刻如临深渊。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总之,我们不让矿工兄弟的血白流,我们煤矿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们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而且事故残酷,一旦发生不可原谅、不可挽回,我们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4篇
煤矿事故反思总结1
关心中国煤炭建设的人,我国煤炭生产的安全形势是多么严峻。我们应当经常地,很好的反思自我,牢记前车之鉴,莫待“亡羊”后才想到“补牢”。近年来,集团公司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出台了强制性的“现场工人六项权力”及一系列规章制度,矿党政和各级组织也以坚决贯彻党的安全第一生产方针为己任,采取了切实的办法落实“安全第一方针”及“现场工人六项权力”,并使之成为条文化的管理体制。不可否认,“六项权力”在必须程度上对维护安全生产良好局面产生了进取作用,但好精念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并造成严重的后果,翻开公司矿井事故的档案,当不难发现其中的根由。来自集团公司的统计证明,今年三季度,公司发生5起伤亡事故,死亡5人。5起事故,都是忽视安全生产造成的,北宿矿“”盲巷窒息事故和“”带电检修触电事故,均因专业人员在自我的专业内发生;兴隆庄矿的“”单体柱伤人事故和我矿的“”运输事故如出一辙。我并不想用这些压抑的数字再伤自我的感情,也无意使在座的同行们情感沮丧,我只想用这些带血的事实告戒今日的煤炭人和我自我,生命仅有一次,不能自欺欺人的地在铺满火药的鲜花草坪上过那侥幸的生活。如要避免“亡羊”之痛,应当怎样办
煤矿事故反思总结2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痛定思痛,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我的工作特点,查找自我工作的不足之处,加强自身及员工素质教育,提高我们每名职工的安全认知本事。煤矿安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能够说都是用高昂的代价换来的,其实更是我们对规律、人力缺憾的总结、浓缩。
经过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业务技术知识的学习,彻底解决人的思想、行为、习惯等问题。明白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样做了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从认识上下功夫,充分调动人进取性。仅有境界提高了安全工作才会被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煤矿事故反思总结3
对煤矿事故我们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特殊,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决定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所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刚性制度管理为主。制度是规范人的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是解决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把安全事故和隐患情景与安监部门和业务保安部门安全职责挂钩,促使其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要严格执行安全职责追究制,凡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公开追查、分析、处理。职责追究要对号入座,一视同仁,确保职责追究制落到实处。
再有就是加大安全设备投入,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矗先进的技术装备不但能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能够创造良好安全的作业环境,防止和避免一些人为事故的发生。目前,国有煤矿平均开采深度到达500米以上,有的甚至已超过1000米,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矿压、地热、水害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原有的“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巷道支护等安全设施、设备和工程,需要进一步改造和完善。异常是部分矿井由低瓦斯矿井变为高突矿井,安全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原有机电设备急需很多更换。近几年,煤炭市场形势持续好转,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煤炭企业要抓住有利机遇,切实加大投入,进取补还安全欠账,打牢安全生产基矗要把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放在资金计划的首位予以保证,经过投入,不断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有条件的矿井,应尽可能地提高机械化程度,引进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煤矿事故反思总结4
有鲜活的生命,才能在阔远的宇宙空间施展才华、实现抱负;仅有健康的生命才能承担起所有的职责、为社会造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生命之舟时常会遇到暴风骤雨和滔天巨浪的摧残和颠覆,使无以计数的生命之魂不得不应对一次次生离死别的严峻考验。安全――这沉重的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据有关资料证明,在我国的各种安全事故中,煤炭生产伤亡人数占的比重远远大于其它行业。我生在煤矿,长在矿山,那高耸的井架,猎猎的红旗,如同煤矿工人刚直的性格和坚韧的信念,给了我无限的憧憬和向往,赋予了我热爱矿山的精神;那暴怒的黑泉、断裂的岩壁狞笑着用肮脏的黑手扼杀父老兄弟魂魄,制造的呻吟和痛苦,也使我尝尽了人生太多艰涩的悲伤。矿山,这生命的故园—让我热恋,使我悲寒。难道我们为之奋斗的这方圣土的兴衰,必然伴有兄弟肢体的残破、亲人无辜的丧失吗我不愿意。我想,在座的每一位也不会愿意。让我们认真地思考吧!
愿望与现实是一对孪生亲姊妹,同样完美但相差万里。愿望能够不付出就得到,那是海市蜃楼般的虚无的美。现实的美却需要某种努力才能收获,这就需要有拼搏和奉献精神,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翻开中国煤矿前进的辙印,却总有人在做“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梦,并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一页页翻去,满篇都是带血的文字,隐隐透出妻儿寡母嘤嘤的抽泣。那排列的竖起的鲜红的文字,向一座座人生浮雕,展现的悲壮不亚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不逊于“三大战役”的苍痍,我们看到,那隐于黄泉路中的魂魄,用怎样的哀怨诉说满心的不甘,给我们警示。那是谁用“三违”作颜料,构涂的人间杯具,我们也许无从考证,但那让人久久不能忘怀的凄惨景象却总也抛之不去,教人心寒。
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职工群众,在安全问题上,都应当负有相同的职责,共同承担应有的义务。让我们在不一样的岗位上,扮演好各自的主角,努力实践科学化的安全之路,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善待生命,对你、对我,都是对党和国家及亲人的负责。愿矿山的生命之花常艳不逊。
煤矿事故反思总结5
煤炭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重,且任重道远。接连不断的煤炭安全事故,危害着每一位矿工的生命,给广大矿工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灾难,也加重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那么如何减少甚至避免事故发生呢?
安全工作该放于首位。“安全重于泰山”。煤炭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资料列入企业发展规划,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最突出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任务要与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达、一同考核和奖惩。要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主体,尤其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安全职责,出了事故就要承担主要职责。要带着感情抓安全,把职工群众当做亲人看待,对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家庭负责,凡涉及安全的事都无小事,要认真对待。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老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各级领导要经常反思,找出差距,不断增强搞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再次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矗质量标准化包含工程质量、工作质量、规范操作及礼貌生产等资料。保证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主要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贴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到达和坚持必须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以适应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矿井的健康发展。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煤炭企业改变事故多发、管理粗放、工作标准低下、井上下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若大家都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事故就会杜绝或大大减少。
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5篇
我们煤矿工作与大自然做斗争,其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有时事故又难以回避。从全国各地的矿难事故及安全事故不难看出,安全就是煤矿的“天”,“天”塌下来就没有煤矿的安全发展,就没有矿区的安全稳定。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破坏了整体安全环境,同时也打乱了矿井的正常工作秩序,给矿干部、职工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也给死者家庭带来顷刻间的破碎,事故造成了不可想象、不可挽回的后果。
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我们煤矿战友以血的教训是否能换回我们的良知?从每一起事故的发生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做到干一辈子煤矿、谨慎一辈子,时刻如履薄冰、时刻如临深渊。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总之,我们不让矿工兄弟的血白流,我们煤矿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们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而且事故残酷,一旦发生不可原谅、不可挽回,我们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想不被安全否定,我们的管理就要有高度,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小题大做。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一定要有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解决“不得病”的问题。
四是一定要抓好本质安全和本质质量要求的落实。本质安全讲究内在的本质安全,首要的是人的本质安全,这就要求对员工要一手抓教育,实行正面引导,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一手抓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目的是解决保护自我的问题;本质质量就是要干标准活,高标准干活,规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别人。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过程、人的行为都要依照标准去规范。要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工作,哪些还没有标准,先把标准明确了,再按照标注去做,就是规范。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标准,凡事按标准去做,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习惯纠正的过程。
五是要重点工程重点抓。矿、专业、区队、班组、现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工程管控到位。目前我们矿井季节性的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同样也都是安全管理重点,都要牢牢掌控。
六是要关键人物关键抓。哪些是关键人物,首先是我们的班组长。最近从国家安监总局层层下文,要求煤矿企业要全面开展“五精”班组建设工程。为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班组、班组长这个层面工作的重要性,班组长与现场工作结合最紧密,班组长履职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一个单位履职程度的体现,抓好了班组长这一层面就抓住了现场、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规范。对班组长要使用更要培养,要有工作标准、要有培养标准,要使班组长层面与我们的管理顺势并道,形成认同,并通过班组长将我们的管理有效的辐射放大。再就是我们的新工人、老工人和骨干员工。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惯违章作业根深蒂固;而有些骨干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进也经常性的违章,破坏安全环境。
七是要职能部门职能抓。技术业务保安很重要,职能部门是做标准、出规程、定规矩的,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能重点,各个部门的职能首先要放在业务保安上,安监处就是要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调度室要调度指挥生产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工会就是要围绕民主管理、班组建设来进一步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其他部门同样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把业务保安放在第一位置,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保护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识,教育每名员工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自己的安全。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形成大家的广泛认同,做到全员共知共享。我们要通过培育、引领、渗透使大家切实认识到,抓安全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家庭幸福,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怎么做才是安全的,促使员工发自内心地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也要把兄弟单位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变成我们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钟常鸣,警示高悬,围绕本质安全的管理做到认知高、工作细、落实严,不断推进矿井的安全发展。
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6篇
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透水事故和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落实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决定召开这次防治水工作及技术研讨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年以来典型水害事故案例,学习讨论即将颁布实施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研讨交流水害预防、治理、救援及防治理论等方面的新技术和经验,展示煤矿防治水新技术及设备仪器,部署煤矿防治水工作。这次会议在雨季之前召开,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单位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了认真筹备,做了大量工作;与会煤矿防治水专家认真总结防治水工作,积极撰写论文,相信这次会议对防治水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提高水害防治工作水平。
一、防治水工作成效显著;但重特大水害事故时有发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推动工作。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
中央领导同志对煤矿防治水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经常研究水害防治工作。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及加强防治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出台相关防治水规章制度,开展防治水专项监督检查,使防治水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省出台了《省加强井工开采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特别暂行规定》、《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安全监察规定》和《煤矿老空水防治十项规定》等;省出台了《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市为切实吸取水害事故教训,制订了《市煤矿水害防治方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全市煤矿开展水害基本情况调查,排查矿井水害隐患;安徽省把国有煤矿周边小煤矿列为防治水监察的重点,按照“大矿自保、小矿自律、政府监管、国家监察”的原则,严禁矿井之间超层越界开采,防范透水事故。
(二)煤矿企业防治水主体责任的意识增强
大部分煤矿企业都能够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设立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保障防治水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有效遏制了水害事故的发生。省郑煤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防治水技术管理部;省肥城矿业集团吨煤提取5元、华恒矿业公司吨煤提取元专项用于煤矿防治水,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了防治水重点工程、防治水钻探、物探设备和监测监控仪器装备到位,为防范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科研院校主动承担防治水技术攻关
单位承担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矿井老空区探测与水害防治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项目;中国矿业大学承担了“十一五”973计划“煤矿突水机理与防治基础理论研究”;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在煤矿井下随钻测量定向钻进技术研究方面也有重大进展。相信,这些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必将大大提升水害防治水平。另外,一大批科研院校的专家针对企业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一起研究攻克生产中防治水技术难题,为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好转做出了贡献。
(四)防治水工作成效显著
年至年全国发生水害事故122起、死亡518人,每年平均数比前3年平均数(下同)减少48起、201人,分别下降44%和%,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其中发生重大以上(10人以上)水害事故11起、死亡190人,同比减少2起、101人,分别下降26%和%,占全国重大以上事故的%和%。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所有从事防治水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向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对所有奋战在煤矿防治水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管监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在总结防治水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时有发生,防治水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仍需加强。一是重特大水害事故多发。年以来,已发生13起、死亡216人。年在奥运会之前,广西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死亡36人。今年月日和月日,湖南省和黑龙江省分别发生1起透水事故,死亡13人和12人。二是暴雨洪水引发多起事故灾难和未遂事故。年月日,矿业有限公司因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堤决口,溃水淹井引发事故灾难,致使172人死亡;与其相邻的新泰市名公煤矿也因洪水淹井,造成9名矿工遇难。年7月29日,省市县支建煤矿因洪水淹井,造成69人被困,经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全部生还。三是淹井事故时有发生。今年月日,省集团公司矿发生陷落柱突水,矿井被淹;月日,中煤平朔煤炭公司三号井工矿发生老空透水事故,透水量约28万m3,最大透水量达5000m3/h,矿井局部被淹;月日,国投新集公司板集矿(基建)井筒发生突水涌砂事故,矿井被淹,当班入井622人,621人安全升井,1人死亡。
分析近两年水害事故原因,反映出一些煤矿企业水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基础工作薄弱,水害防治措施不到位,部门监管、监察仍有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防治水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部门、单位和煤矿企业对水害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防范意识差,未将水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水害防治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防治水机构弱化、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二是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一些矿井缺乏必要地质报告和基础图纸资料;一些矿井井下采掘工程平面图与实际误差较大,无法科学指导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一些矿井井田内或井田边界老空区积水不清楚;一些矿井没有对井田水害情况开展预测预报工作。
三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一些矿井根本没有探放水措施;一些矿井虽然进行了探放水,但未将水害彻底根治;一些矿井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起不到排除隐患作用;一些矿井根本不进行探放水,盲目掘进,导致水害事故;大部分老空透水事故都有明显的透水征兆,未及时撤退井下作业人员,违规组织生产,导致事故。
四是一些企业在防范自然灾害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重视不够,防洪体系存在漏洞,防洪设施不牢靠,特别是对中小水库、河流管理薄弱,一些河道、河堤不稳固,承载能力低,禁不起洪水的冲击;对井田内报废的井筒没有彻底充填,留下重大隐患。
五是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存在漏洞。一些地区对防治水工作不重视,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发生事故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导致同一地区的透水事故接二连三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从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要有紧迫感、责任感,认真研究,举一反三,将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以颁布实施《煤矿防治水规定》为契机,坚决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
《煤矿防治水规定》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颁布实施。《煤矿防治水规定》是在原煤炭工业部下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年颁发)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年颁发)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加了法律责任。正式实施后,国家局还要安排宣贯和培训等工作,希望各位专家、同志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结合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煤矿企业要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雨季前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治水工作,并抓好落实。一是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二是煤矿必须配备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三是煤矿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四是煤矿要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二)全面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是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前提。一是煤矿必须具有井田地质及水文地质测绘报告、建井设计、建井竣工报告以及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煤矿图件应当建立数字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半年对图纸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煤矿没有地质报告和必备图件,必须尽快绘制完善。二是要加强对古井老窑和周边矿井的调查研究。调查古井老窑的位置及开采、充水、排水的资料及老窑停采原因等情况。调查周边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为防治老空水害提供详实的资料。三是任何矿井在废弃关闭之前都必须编写和提交闭坑报告,闭坑报告(包括图纸资料)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是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数据、图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三)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
针对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导致透水事故多发的状况,一是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要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二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三是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四是在探放水过程中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五是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四)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
一是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二是煤矿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三是煤矿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四是所有煤矿在雨季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部位等附近矿井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防范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水保护煤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是否充满填实;矿井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
(五)加强防治水监督监察工作力度
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治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必须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关闭。
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受老空水、地表水、承压水或溶洞水威胁的煤矿,在雨季前开展一次专项防治水监察,对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未遂透水事故,也要彻查原因,追究责任,通过事故教训,全面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
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7篇
一年之内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了汶川大地震,而如此之多的瞒报事故也是死亡人数最集中的部分,为何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人为事故还是接二连三时有发生?168起瞒报事故背后的原因并不是难以探查。
瞒报事件何以屡禁不止
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发生造成15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并销毁入井记录,知情人逃匿,经举报后被查实;
辽宁省阜新市蒙族自治县东梁镇东方一矿发生造成6人死亡、15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经举报后被查实;
中国五矿集团下属一公司承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冶炼分公司一号高炉工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没有上报,后经举报被查实;
山西省晋城市西上庄苗匠村联办煤矿发生致21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故意破坏现场、蓄意瞒报,后经群众举报被查实;
河北蔚县“7•14”矿难,官方认定35名矿工死亡。事发后,矿主李成奎打通了诸多环节,封锁消息85天;
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44人丧生,举报记者几经周折在博客上公开举报内容,后经_亲自批示才得以处理……
一位多年从事煤矿经营的知情人透露,事故隐瞒不报,矿长和当地领导是最大的获利者。按照现行的赔付标准,以煤矿为例,事故导致一名矿工死亡,矿主将要被罚款100万,另再赔付给死亡家属20万元左右,还不算长时间的停产整顿等等。隐瞒不报,煤矿可以免去停产整顿之忧,从而节省一大笔技改费用。煤矿只要不停产,每天就都有大笔利润进账。如果停产一天,按照一个年产3万吨的煤矿来算,每天要损失3万元以上,一年就是1000余万元。
矿工在事故中则是无辜的牺牲品。业主与死者家属签订“死亡协议”,给一笔赔偿金,但不许把事情说出去,而对在事故中受重伤工人的补偿,则一拖再拖。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很多地方一条人命补偿也就一两万元。
这位知情人还说,有些地方的主管领导,只要找到比如私人建房、搬家、儿女嫁娶等理由都会向煤矿索要大笔礼金,而当煤矿出现安全事故时,就主动帮老板把事情摆平,同时也减少了当地的煤矿“死亡指标”。
斩断利益链条 实行综合治理
透过事故瞒报的表层现象,可以看到:瞒报安全事故的背后必然是非法经营、违规经营,与腐败有着盘根错节的联系。业主疏通个别官员获得默许,逍遥在政府的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之外,一旦发生事故,出于利益的本能,必然首先选择“瞒报”。事实证明,非法经营、违规经营是经济良性发展及生产安全之最大隐患,它不仅仅掠夺国家的税收,更残酷的是它时常掠夺无辜劳动者鲜活的生命。
虽然在企业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能等同于明火执仗的刑事犯罪和杀人,但在客观上都是以剥夺人们的生命权、极大地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结果。然而,利益链条上不单单有企业、业主而且还有地方相关责任者们,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官位仕途与企业矿主沆瀣一气,为了“共同利益”真可谓一损俱损。
事故发生前,地方政府官员需要彰显“政绩”,造势“繁荣经济”。且无论当地政府还是官员个人,都有“经费不足”的忧虑,随着业主的进贡,“利益共同体”的悄然建立,规范与安全也就都融进了笑谈之间;事故发生后,企业主或负责人企图逃避打击,业主把遇难人员遗体和家属分散隐藏、分开赔偿;金钱封口,暴力威胁,不准知情者向外透露情况,在很多事故瞒报事件中并不鲜见。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图推卸、逃脱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攻守同盟之下,企图遮掩事实的黑障涌起。谁又能说得清主犯、从犯呢?如果瞒报事故之风不刹,可以断言:在某些业主的思想和行为上及生产组织上,潜在的“杀人”可能仍在继续。
国家和有关部门对瞒报安全事故这样的恶劣案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事故责任追究处理34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6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5人。其中追究县处级以上干部87人。但是,一年内居然查出168起瞒报事故,这份尴尬却是摆在眼前的现实。
遏制事故瞒报行为,撤去遮挡血色的谎言窗纱,首先应着力营造舆论氛围,形成严肃查处事故、打击瞒报歪风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让那些事故和事故瞒报者没有藏身之处;其次,加大打击瞒报事故的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从快处罚;第三,要依法严惩各类瞒报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制度,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消除瞒报的土壤;第四,健立建全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落实事故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真正减少事故和瞒报事故的发生。
相关链接
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有关规定
《_刑法修正案(六)》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七条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实施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行为,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共犯论处。
第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_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一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_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十六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四十六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8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事故调查的深入,这个事故矿井可谓浑身是假:人数假、图纸假、整改假。一系列的问题酿成惨剧,而且给事故抢险救援造成很大被动。
巨源煤矿位于渑池县果园乡,是义煤集团在今年河南省煤矿兼并重组中,整合的一家15万吨产能的小煤矿。它本身不属于高瓦斯矿井,目前正处于复工前的查排整改隐患阶段。
这起事故发生后,矿方提供的下井人数几经变化、不断上升,在历年发生的矿难中非常罕见。事故发生后,起初矿方向抢险人员介绍下井有10多人,后来上升到20多人,再上升到30多人,最后又上升至46人。
“事故发生后折腾了一晚上也没弄清井下到底有多少人,矿上负责人跑完了,而且还报了几次虚假情况,直到公安机关接举报侦破后才核查清楚。”事故调查组的一位成员愤怒地说。
据事故调查组介绍,这次发生事故的巨源煤矿,尽管已经被义煤集团兼并,但实际上还是按自己的一套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在运行,而且提供的井下图纸全是假图纸,给义煤集团提供的采掘平面布置图仅是实际生产范围的四分之一。
假整改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核心。据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当天,矿方私自组织人员下井,打开密闭的工作面进行作业,结果导致事故发生。
调查组还发现,巨源煤矿井筒就设在井田边界上,多年来一直在自己井田范围外进行非法开采活动,长时间越界开采,直到发生事故为止,地点也是在自己的井田范围之外。初步可以肯定这是有组织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一句“没人问我”道出了事故背后的监管
一个浑身带病的煤矿,又遇到了监管失灵、管理混乱的问题,事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可避免。
事故调查组组长牛森营说,当地驻矿干部一直在矿上,出了问题不报告,矿方组织人员下井时,这位干部还清点过人数,明知下井人数却一直不说。直到8日早上,相关人员问他时,他竟然回答:“没人问我!”
一句“没人问我”,道出了事故背后的监管失灵。在8日下午,渑池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事故调查组汇报如何采取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时,事故调查组的一位同志当场打断了这位县领导的发言,并表示:这简直就是自我表扬,如果真是这样,为何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故?
牛森营在会议上质问,在这么多监管部门的眼皮下,这家煤矿竟然如此嚣张地开采了这么长时间,直到搭上26个矿工兄弟的生命才真相大白,难道一定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吗?如果各部门都按职责认真查处,难道这么多年越界开采就抓不住一次?监管人员哪去了?
另一方面,大矿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义煤集团副总工程师李国旗在新闻会上说,事故发生当天,义煤集团派驻该矿的矿长出差到焦作参加学习考试,矿方借机私自组织矿工下井,打开工作面作业,结果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但记者采访了解到,义煤集团派到该矿的矿长不止一人,派驻的时间也不止一月两月。如果主要负责人一出差安全监管就会失控,这样的安全管理水平实在令人心忧。
2010年12月3日,经过义煤集团批复,这家煤矿启封进行隐患整改,而许多矿工未经培训就入井作业。在渑池县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受伤的逃生矿工杨章坤。到巨源煤矿上班刚一个星期的他,之前从未在煤矿工作过,刚在井下干了几天就遇到这起事故。他告诉记者,自己到矿上后什么培训也没有,就直接下井干活了。
兼并矿重组矿井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目前,国内山西、河南等地,都在进行大规模的煤矿兼并重组,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而在此过程中,一些兼并重组矿井却屡屡发生矿难。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十二・七”事故调查组组长牛森营说:“近几年发生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中,不少发生在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整合或兼并矿井中。因此,如何加强兼并或重组矿井安全管理,保障这些矿井的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随着国内一些产煤大省展开煤矿兼并重组,客观上带来了产量下降、部分地区煤炭供应趋紧的问题;尤其进入冬季后,一些地区煤炭价格快速上涨。这使得一些正处于停产整合阶段的小煤矿私自开工生产的冲动更加强烈。今年以来,河南省小煤矿发生的矿难多数都是因违法违规生产所致。
兼并重组对于兼并主体大矿而言,在掌握了更多煤炭资源的同时,客观上也聚集了更大的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义煤集团董事长武予鲁向记者介绍说,这次兼并重组,义煤集团总共兼并了79个煤矿。整体而言,这些小煤矿的安全隐患非常严重,系统上、技术上、装备上、管理上,都存在各种问题。发生事故的这家煤矿,如果要达到国家要求的安全生产水平,一年时间也改造不完。
义煤集团总经理翟源涛在向事故调查组汇报时说,这起事故的教训极其深刻。“对小煤矿的管理不是只派人就能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能管住人,各种措施才能有效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煤矿事故追查范文 第9篇
煤矿安全事故大反思一: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反思
我们煤矿工作与大自然做斗争,其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有时事故又难以回避。从全国各地的矿难事故及安全事故不难看出,安全就是煤矿的“天”,“天”塌下来就没有煤矿的安全发展,就没有矿区的安全稳定。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破坏了整体安全环境,同时也打乱了矿井的正常工作秩序,给矿干部、职工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也给死者家庭带来顷刻间的破碎,事故造成了不可想象、不可挽回的后果。
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我们煤矿战友以血的教训是否能换回我们的良知?从每一起事故的发生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做到干一辈子煤矿、谨慎一辈子,时刻如履薄冰、时刻如临深渊。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总之,我们不让矿工兄弟的血白流,我们煤矿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们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而且事故残酷,一旦发生不可原谅、不可挽回,我们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想不被安全否定,我们的管理就要有高度,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小题大做。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一定要有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解决“不得病”的问题。
四是一定要抓好本质安全和本质质量要求的落实。本质安全讲究内在的本质安全,首要的是人的本质安全,这就要求对员工要一手抓教育,实行正面引导,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一手抓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目的是解决保护自我的问题;本质质量就是要干标准活,高标准干活,规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别人。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过程、人的行为都要依照标准去规范。要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工作,哪些还没有标准,先把标准明确了,再按照标注去做,就是规范。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标准,凡事按标准去做,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习惯纠正的过程。
五是要重点工程重点抓。矿、专业、区队、班组、现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工程管控到位。目前我们矿井季节性的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同样也都是安全管理重点,都要牢牢掌控。
六是要关键人物关键抓。哪些是关键人物,首先是我们的班组长。最近从国家安监总局层层下文,要求煤矿企业要全面开展“五精”班组建设工程。为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班组、班组长这个层面工作的重要性,班组长与现场工作结合最紧密,班组长履职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一个单位履职程度的体现,抓好了班组长这一层面就抓住了现场、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规范。对班组长要使用更要培养,要有工作标准、要有培养标准,要使班组长层面与我们的管理顺势并道,形成认同,并通过班组长将我们的管理有效的辐射放大。再就是我们的新工人、老工人和骨干员工。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惯违章作业根深蒂固;而有些骨干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进也经常性的违章,破坏安全环境。
七是要职能部门职能抓。技术业务保安很重要,职能部门是做标准、出规程、定规矩的,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能重点,各个部门的职能首先要放在业务保安上,安监处就是要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调度室要调度指挥生产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工会就是要围绕民主管理、班组建设来进一步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其他部门同样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把业务保安放在第一位置,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保护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识,教育每名员工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自己的安全。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形成大家的广泛认同,做到全员共知共享。我们要通过培育、引领、渗透使大家切实认识到,抓安全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家庭幸福,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怎么做才是安全的,促使员工发自内心地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也要把兄弟单位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变成我们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钟常鸣,警示高悬,围绕本质安全的管理做到认知高、工作细、落实严,不断推进矿井的安全发展。
有鲜活的生命,才能在阔远的宇宙空间施展才华、实现抱负;只有健康的生命才能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为社会造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生命之舟时常会遇到暴风骤雨和滔天巨浪的摧残和颠覆,使无以计数的生命之魂不得不面对一次次生离死别的严峻考验。安全――这沉重的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据有关资料证明,在我国的各种安全事故中,煤炭生产伤亡人数占的比重远远大于其它行业。我生在煤矿,长在矿山,那高耸的井架,猎猎的红旗,如同煤矿工人刚直的性格和坚韧的信念,给了我无限的憧憬和向往,赋予了我热爱矿山的精神;那暴怒的黑泉、断裂的岩壁狞笑着用肮脏的黑手扼杀父老兄弟魂魄,制造的呻吟和痛苦,也使我尝尽了人生太多艰涩的悲伤。矿山,这生命的故园—让我热恋,使我悲寒。难道我们为之奋斗的这方圣土的兴衰,必然伴有兄弟肢体的残破、亲人无辜的丧失吗?我不愿意。我想,在座的每一位也不会愿意。让我们认真地思考吧!
愿望与现实是一对孪生亲姊妹,同样美好但相差万里。愿望可以不付出就得到,那是海市蜃楼般的虚无的美。现实的美却需要某种努力才能收获,这就需要有拼搏和奉献精神,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翻开中国煤矿前进的辙印,却总有人在做“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梦,并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一页页翻去,满篇都是带血的文字,隐隐透出妻儿寡母嘤嘤的抽泣。那排列的竖起的鲜红的文字,向一座座人生浮雕,展现的悲壮不亚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不逊于“三大战役”的苍痍,我们看到,那隐于黄泉路中的魂魄,用怎样的哀怨诉说满心的不甘,给我们警示。那是谁用“三违”作颜料,构涂的人间悲剧,我们也许无从考证,但那让人久久不能忘怀的凄惨景象却总也抛之不去,教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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