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干部推荐报告范文(通用3篇)
- 范文
- 2023-11-06 08:44:07
- 351
后备干部推荐报告范文 第1篇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6、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原则。
二、名额分配办法
本次主要推荐分局中层副职(非副科级副所长、副中队长,以下同)后备干部人选,具体分配名额为:财源、岱庙、泰前执法所各分配2个名额,上高、徐家楼、省庄执法所和户外广告执法中队、分局机关各分配1个名额。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的资格和条件
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
2、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安排部署、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讨论呈报、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公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印发《区分局民主推荐中层后备干部实施方案》,对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资格审查。由各推荐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与上级人事部门沟通,进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龄、学历和近三年考核结果等信息。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民主推荐。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干部队员。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推荐得票率达到60%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讨论呈报。各单位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按分配名额提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分局党总支。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要写明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得票及排名情况,并附《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情况登记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单》及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
(五)研究确定。对各单位呈报的建议人选分局党总支进一步核实其个人信息,并综合民主推荐、现实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列入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库。
(六)公示反馈。对分局党总支研究确定的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无影响的,列入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名单,并由分局党总支以书面形式向推荐单位反馈。
五、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查资格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资格条件和要求推荐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后备干部推荐报告范文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
二、推荐条件
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历:大学学历以上。
3、职称: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40岁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并有本校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
6、其它: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区教育系统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可以破格。
三、推荐名额
1、梅园中学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领会推荐工作的意义,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并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征求意见后确定。同时,党支部梳理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
2、推荐工作
(1)第一步推荐
①党支部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要高于90%),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②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党支部在汇总推荐情况后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原始推荐情况综合分析后,按规定名额1:2的比例列出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在第二步推荐前,党支部要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2)第二步推荐
①推荐、测评。党支部负责将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附个人基本情况和简历)在一定范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派代表)内进行第二步推荐,并进行测评。党支部负责汇总第二步推荐、测评情况。
②进行考察。党支部组织实施考察访谈,访谈不少于15人(要求:教职工数30人以下访谈不少于10人,30人以上访谈不少于15人),被访谈人员的构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③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要反映出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注重被考察对象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性格特点,以及主要不足等。
④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第二步推荐、测评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各单位推荐名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
3、党内公示拟上报人选名单。党支部可采用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通报或征求每位党员意见等形式,将拟上报人选名单在党内进行公示。
4、确定上报人选。党支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根据上报人选的人事档案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
5、总结推荐工作。党支部认真总结民主推荐工作的情况并填写《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
五、上报工作
1、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每人1份)、考察报告(每人1份)、《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时,须交书面稿和电子稿(交盘片,所有资料保存在一个以党支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其中,一寸照片的电子版用被推荐者的姓名命名并以jpg格式保存)各一套。
党支部对破格推荐的人选要另附破格推荐报告。
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所有原始材料由党支部保留备查,。
2、上报时间
于9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材料上报。所有上报材料均交至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党支部负责本次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工作,党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上报材料负责。。
后备干部推荐报告范文 第3篇
一、推荐和补充科级后备干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6、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原则。
二、推荐和补充科级后备干部的名额分配办法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1、乡镇:一类乡镇各分配3个名额,二、三类乡镇各分配2个名额。
2、街道:街道各分配1个名额,所辖社区3个以上的再增加1个名额。
3、区直部门:区直部门原则上各分配1个名额,对挂靠单位较多的,视其情况适当增加名额;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分配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下属科级事业单位的,每个下属单位分配1个名额。
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近三年年度实绩考核中有两年被评定为实绩突出的班子再增加1个名额;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副科级干部可不受分配名额限制,经推荐后确定为正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三方面”干部和35岁以下干部(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补充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及二级科级事业单位各分配1个名额。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一般干部可不受分配名额及资格条件的限制,经推荐后确定为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三方面”干部。
三、推荐和补充科级后备干部的资格和条件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正科级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4、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两年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具备正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资格: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
5、身体健康。
(二)补充推荐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新推荐补充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四、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的程序和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补充科级后备干部按照安排部署、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讨论呈报、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公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2012年7月19日)
印发《区建立和完善区管科级后备干部库实施方案》,对科级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资格审查(2012年7月20日)
由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通过调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验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相关文件等方式,重点核查干部的年龄、学历和近三年考核结果等信息。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应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人员以及放宽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分类公示。
(三)民主推荐(2012年7月21日)
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乡镇为机关全体干部、辖区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本乡镇“两代表一委员”以及部分村民代表;街道为机关全体干部、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辖区单位负责人代表以及部分居民代表;部门(单位)为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本部门(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及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推荐得票率达到60%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会场要设置专门票箱,座位摆放要有一定距离。民主推荐时要向每名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推荐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四)讨论呈报(2012年7月21日)
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按分配名额提出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区委组织部。上报材料包括:党组织的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要写明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得票及排名情况,并附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符合推荐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人员花名册以及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花名册。
(五)组织考察(2012年7月22日-7月23日)
考察工作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考察组组长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担任,考察组成员至少2名,区委组织部向每个考察组选派1名指导员,主要任务是指导、审定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考察工作方案,衔接考察时间安排,指导考察组按程序和要求进行考察,并参与考察工作,审核考察工作汇报和考察材料。考察工作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1、召开培训会议。对考察组组长和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考察工作任务,对考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考察预告。考察前,在本单位考察预告,向干部群众公布考察时间、考察对象、考察组成员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3、制定考察实施方案。各考察组根据考察工作要求和各自实际,合理安排考察日程,制定具体的考察工作实施方案,区委组织部指导员负责审核方案。
4、进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测评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学及“八小时之外”等方面的情况。参会范围是:乡镇为机关全体干部、辖区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本乡镇“两代表一委员”以及部分村民代表;街道为机关全体干部、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辖区单位负责人代表以及部分居民代表;部门(单位)为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本部门(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及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测评对象本人不参加测评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参会人数的80%;会场要设置专门票箱,座位摆放要有一定距离。
5、个别谈话。乡镇、街道的谈话范围: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部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服务对象代表;区直部门(单位)的谈话范围: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考察对象为下属科级事业单位的,还要征求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个别谈话中,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民意情况、优点和不足以及是否同意推荐为科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意见。特别要注意了解干部德的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发展潜力和群众公认程度。
6、查阅资料。围绕考察对象分管或负责工作,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了解或验证考察对象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调阅干部档案,审查干部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核实考察对象资格条件,掌握其真实情况。
7、与考察对象面谈。由考察组与每个考察对象分别进行面谈,了解考察对象的自我认知、评价、优势以及不足;近两年来的工作实绩和存在的问题;对本职工作的思路等内容,增加对考察对象的感性认识。
8、征求意见。由区委组织部分别以书面形式统一征求区纪委、检察院、计生局、局、审计局等部门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考察组;由考察组负责征求考察对象父母亲、配偶及所在社区的意见。
9、汇总考察情况。考察组要召开会议,对考察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汇总,集体讨论提出对每个考察对象的评价意见,写出每个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并撰写考察情况汇报,明确是否同意将考察对象推荐为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意见,以正式文件报区委组织部。上报材料包括:考察情况汇报(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考察情况汇总表;每个干部的考察材料(800字以内);考察对象提供近三年思想工作小结(1500字以内,需本人签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1000字以内,需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干部考察谈话记录(考察组成员签字);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基本情况表(要与个人干部档案中记录的填写一致);考察对象父母亲、配偶及所在社区的意见。
(六)研究确定
综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后备干部建议名单及培养使用意见,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列入区管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库。
(七)公示反馈
对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的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无影响的,列入区管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并由区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向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
五、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调整出库和保留的程序、办法
根据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2010年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库建立以来,现年龄超过45周岁(196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将不再保留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对其余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含2010年以来从其他单位调入的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程序进行认真考核。经考核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经集体讨论后,报区委组织部(于7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继续保留的副科级后备干部考核情况汇报并附拟调整出库的副科级后备干部花名册),予以继续保留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经考核如有《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如下八种情形之一者,将不再保留其区管副科级后备干部资格: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不宜提拔使用;
2、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3、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4、年度考核不称职;
5、作风不实,威信不高,群众意见较大;
6、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7、年龄偏大;
8、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
六、纪律要求
本文由叁佰于2023-11-06发表在叁佰资料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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