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精选12篇)
- 合同
- 2023-09-23 09: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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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明确工程中的安全和各工种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将十堰市天涌工贸公司办公楼木模板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只包工(如:钉子、铁丝、电焊条等),其余的用料不包。乙方负责完成模板的制作、安装、支撑、校正、捣制砼时看模,砼达到强度后拆除模板,模板跑模后乙方自行解决,完工后将木板、木方上的钉子大概起完,所有木工用料由乙方负责上下车。
二、单包工方式及单价的确定:凡承包此工程建筑面积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全部由乙方完成,用临工时甲方付乙方(大工230元/天,小工120元/天),综合劳务工程价款,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伍拾柒元整(¥:元/㎡)包给乙方(包括二次结构在内)。如若乙方在施工中不听甲方指导,甲方有权辞退,在中间不干完此工程甲方按完成的数量三分之一计算,工程中必须要算好尺寸,不能乱锯木板和木方,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付款方式:待十堰市天涌工贸公司拨款后,每人每月给贰仟元的生活费,除特殊情况外,主体完工后付70%,二次结构完工后10%,其余待验收后付清。
四、安全与文明施工:甲方必须保证三通,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如若有人不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不得使用童工,乙方必须服从此工程的规章制度,不得酒后作业,不得乱扔乱丢,发现一次罚款50-80元,不按操作规程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在经济损失叁万元以下由乙方负责,叁万元以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但甲方必须发扬人道主义给予帮助。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待付清款项、对清帐目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2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故县三公里处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监理水平,保障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际,水利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 为体现合同文本名称与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内容的`协调一致,本次修订将原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 本次修订着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委托人、监理人职责和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修订后的《合同文本》将有利于规范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不准确等原因产生合同纠纷。 《合同文本》包括“监理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四个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规定必须实行施工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参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监理合同书”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平等协商一致后签署;“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有机整体,“通用合同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定条件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具体说明,应根据工程监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所列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时参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4篇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本条内的各词语涵义仅适合于本合同,不是该词语的通用解释。这些词语在合同条款中出现时,一般应认为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但若上下文有要求时,亦可以有其他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列入本款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监理人等是本合同的有关当事人。发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甲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业主、雇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发包单位等;承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乙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承包方、承包单位、承包者或承包商等;监理人即通常所称的监理单位,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合同文件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执行合同的文字依据,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列入合同的文件和图纸为准。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说明合同标的物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及其施工技术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和计量方法。此名词在以往国内的招标和合同文件中常称为技术规范,为了与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相区别,本合同文件中改称技术条款。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图纸为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的总称。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施工图纸仅为图纸中的一部分。上述各类图纸的内容还应包括其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投标文件是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由投标人已填写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总称。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内。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应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表明发包人已接受其投标并通知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若在签订合同前尚有遗留问题需要洽谈,可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对方就遗留问题进行合同谈判。一般说来,意向书仅表达发包人接受投标的意愿,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洽谈,并不说明该投标人已中标。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包含的永久工程指各类档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河湖疏浚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永久工程。若临时工程中某项工程(如导流隧洞)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建造并需移交发包人时,则该项工程对本合同来说,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导流工程亦为临时工程,但由于其特殊性,如本款(2)项说明中所述,其中的某项导流建筑物在合同中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各类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降)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不包括上述永久工程中的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附属永久工程。主体工程的内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项目划分的第二级项目,如混凝土坝(闸)工程、土(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泄洪洞工程、引水明渠工程、地面厂房工程和地下厂房工程等。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清本合同所包合的全部单位工程项目。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它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应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签发开工通知。本合同条件第18.2款规定,若监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之日(或发包人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即视作合同工程的开工日期。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发包人已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人完工的日期,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工期。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5篇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_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六、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协助乙方做好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2、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3、负责工程建设征地和协助处理工程建设与当地群众的民事纠纷;
4、负责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5、负责组织隐蔽及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证和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文明、安全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2、乙方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负责。
3、乙方未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建设规程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返工或停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对隐蔽工程及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征得甲方的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5、乙方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应做到人走场清,需整编好竣工资料,申请验收。
6、乙方负责所有工程建设的各项税费。
7、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承包的工程项目。
七、工程监督
1、监督单位:
2、监督单位应公正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3、监督单位有权责令乙方将质量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若乙方无视返工要求,有权宣布停工整顿。
八、违约处理
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责任,任意违约,除按《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并处违约金罚款人民币 元。
九、其他事项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交工程总投资的20%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保证金由县水务局保管,项目实施中分段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保管期内不计利息。
2、工程款拨付方式:发包单位向承包单位按项目进度达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分别拨付,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未发现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经县水务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查后拨付。
3、本工程适用1981年版《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有其编制工作手册;对缺项和漏项的工程单价依本合同材料单价、工日工资套用1981年版《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1991年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其中一类费用按1993年度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以及赣计(1991)基综字8号,赣计设审字(1997)48号文进行计算。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附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县水务局和财政局各执壹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质量监督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6篇
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我国河流众多,水力资源丰富,水能资源的理论蕴藏量为亿千瓦,年发电量亿千瓦;可开发的水能约亿千瓦,年发电量亿千瓦,总量居世界首位。目前我国已建成的大型水利枢纽和水电站有三门峡、刘家峡、小浪底、葛洲坝、二滩、三峡水利枢纽等等;在建的大型水利枢纽和水电站有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拉西瓦水电站等等。2005年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9500万千瓦,到2010年将达到亿千瓦,作为清洁能源的水电电力正在为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国家的经济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水电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发展潜力大,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进入21世纪,我国的水电开发进入飞速的发展时期,列入国家优先发展的产业。
水利水电工程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涉及到大量的征地、移民及生态环保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存在很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因素,如何全面履行合同,减少合同纠纷,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提高承包企业的经济效益,这些都是承包人在合同实施中必须做的主要工作,它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承包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文将介绍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的概念、探讨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做的主要工作及应注意的问题、阐述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索赔工作的程序、索赔费用和工期的计算、索赔报告的编写、索赔策略和技巧等,并举实例加以解释和说明。本文的目的是为承包企业管理人员系统、完整地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基础知识,探讨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是综合性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水利水电施工合同是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施工合同是发、承包双方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双方的一切经济往来均以合同为依据。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面履行合同,可以减少合同纠纷,减少损失;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管理,资料管理会为合同变更,索赔管理创造条件。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施工单位)等;本文主要探讨承包人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应做的主要工作及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水利水电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依据法律法规、行政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实施的一系列活动。施工合同管理贯穿工程招投标、合同谈判与签约、工程实施、交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合同管理涉及面广,包括施工进度的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成本计划与控制管理等内容。
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从招投标阶段开始直至保修期为止,时间长,是一件很具体、很细致的工作。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承包人的主要工作有:
确定合同管理组织形式、人员分工和职责
企业法人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具体的一个水电项目来说,中标后,承包企业法人一般都授权委托给项目经理作为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合同管理涉及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技术方案、物资采购、成本计划与控制等等,项目部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一般都设立商务经理负责项目总的合同管理工作,并设置合同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进行管理合同的具体事务,合同管理部门要对人员进行细致的分工,有具体的工作职责。
管理好合同文件及各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
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合同文件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好合同文件。主要的合同资料有: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2)发包人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资料。水电工程中闸门、水力发电设备一般都由发包人提供,有些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也由发包人提供,对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承包人要详细、准确做好记录及保存好相关的检验、检查等资料。
(3)承包人自购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数量、价格和质量资料。(4)与发包人、监理人开会的会议记录、书面指令、来往函件。
(5)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
(6)与工程质量、结算和工期的有关资料。(7)其他资料。
研究合同文件和有关资料,对合同进行分析、对合同风险有防 范及应对措施
水利水电施工中,承包人面对的风险很多,如何防范和应对,是承包人值得重视的事情,它直接影响到承包人的经营成果。(1)承包工程常见的风险
①来自工程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如:水电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施工技术难度大,需采用新工艺及特殊设备而增加成本;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国家出台新的法律;工资和物价上涨等。
②来自发包人的风险。如:发包人资金紧张,不按时付款;在工程实施中苛刻刁难承包人,实施罚款、扣款;对承包人合理的索赔要求不做答复或者不支付。
③来自承包人自身的风险。如: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劳务等的延误;承包人的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投标报价失误等。
④来自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的风险。如:遭遇特大洪水、暴雨、地震、台风及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
⑤来自合同本身的风险。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人来说就承担了全部风险;合同对承包人提出苛刻的要求(大量垫资、工期和质量要求超过常规)等。
(2)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经过对合同的分析,找出了合同存在的风险,对其风险应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减少损失。合同风险常用的应对措施有:
①回避风险。如:对某些存在致命风险的工程不参加投标;报价时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提高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等。
②完善合同条款。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使显失公平的条款通过谈判趋于公平或者删掉不公平的条款;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等。
③转移、分散风险。如:购买工程保险,水电工程常常要求承包人对工程险、施工设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员伤亡保险进行投保;与其他承包商建立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向分包人转嫁风险。
④加强变更和索赔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由于其特殊性,设计变更和索赔的机会很多,利用这些机会,进行索赔,以弥补损失。
总的来说,风险管理的目的不是消灭风险,在施工中大多数风险是不可能由项目管理者消灭和排除的,而是对风险进行有准备的,理性的实施,减少风险的损失。
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
项目部要建立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的制度,由项目部商务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合同履约既包括承包人对合 同的履约,也包括发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承包人对合同的履约主要指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是否与按合同约定一致;发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情况主要包括发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否按时实施,如:是否按时提供场地、道路、供电等情况,是否按时结算支付工程款,是否按时提供设备和材料等。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对承包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检查中才会发现问题,找出未履约或未能按时履约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其目的是督促双方全面履约合同,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在检查中对因自身原因出现偏差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对因发包人或监理人原因出现偏差的地方及时书面提出,要求更正,如因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索赔申请,编写索赔报告。
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借助计算机进行合同管理,方便、快捷、可靠,有效提高了合同处理能力。
承包人在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重视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并非承担项目后才开始有,而是从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就开始,投标阶段的投标决策和投标技巧,是承包人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是否投标、中标以及中标后的效益等重大问题。投标阶段潜在承包人要组织投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研究采用的投标策略,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如中标将组织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此阶段的合同管理由承包企业投标部门负责。
重点做好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合同实施的工程,这一阶段承包人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任务最重,难度最大。在合同实施阶段除确定合同组织机构、职责,管理合同有关文件和资料及监督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外,还要重点关注合同交底、工程进度、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物资与设备管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等工作。(1)合同交底。合同交底的目的是使项目部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熟悉合同内容、主要条款、规定、管理制度,了解工程范围和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采取的对策、避免在合同实施中出现的违约行为。通过合同交底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中。此项工作由项目部熟悉合同的商务经理负责组织大家学习和交底。
(2)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是发包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承包人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之一。项目部的一切工作都是紧紧围绕工程进度而开展工作,在安排施工进度时要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为前提,以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为重点,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合理利用项 目部有限的资源,以最少的费用去开展施工生产。项目部生产指挥人员要有全局观念,对工程结构了如指掌,对施工顺序非常清楚,避免在工程施工中盲目指挥、不惜一切代价去抢进度。
(3)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的指导性文件,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施工效益,因此,需高度重视,全盘考虑,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负责实施。在确定施工方案时,兼顾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的合理性,要做多方案的优选,对技术经济进行对比分析,寻求最优的施工方案。
(4)质量与安全。质量管理也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给业主交一份合格或优质的工程是承包人必须履行的承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些都是充分说明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施工中要注重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严格按规范施工,避免返工。安全工作越来越得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与项目的进度、效益紧紧相连,抓得好,能减少施工干扰,确保工程的顺利施工,减少项目的费用支出,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5)物资与设备管理。企业的物资管理,就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种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等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加强物资管理,合理地组织采购、存储、使用物资,对于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加强资金周转,增强企业盈利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机械使用费约占10%~15%,它们都是直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可见,加强物资管理与设备管理的重要性。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加强物资管理,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合理地组织采购,妥善保管,严格制定和落实限额领料制度,避免浪费。要特别重视采购环节,在采购环节中要货比三家,对大宗材料的采购实现招投标制度,选择价格低廉、质量优良,信誉较好的供货商;要特别重视领用和使用制度,做好材料的签字领用手续,实现严格的限额领料和奖惩制度。设备管理中,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分批进、退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实行机长负责制等具体的管理办法。(6)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主要指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水利水电工程因地质、地形条件复杂,或因设计深度不够,或因施工方案的变更等原因,经常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针对这些变更,承包人应积极与设计单位、监理人、发包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文件(图纸、通知),有些水电项目因设计人员不足或变更引起造价变化不大的,还需承包人自己报送工程变更书,对此,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签证手续,为以后的工程结算提供依据。施工方案的变更应及时报送监理人审批,对因地质条件发生改变或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方案变更,其责任应由发包人承包,引起的工程造价增 5 加费用也相应由发包人负担。因工程变更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承包人应及时报送费用计算书给监理人审批。
(7)工程索赔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费用和工期索赔常常发生,承包人应及时收集索赔证据、按程序及时报送索赔报告,以维护承包人正当的利益。索赔工作一般由合同管理部牵头,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8)工程结算。施工中承包人应及时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工程完工后,做好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竣工结算是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的过程。竣工结算书由承包人编制,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合同或协议书;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签证及现场工程量签认单;招、投标文件;预算定额、基础单价及费用定额;工程索赔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做好保修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到保修阶段,项目部大部分人员已经撤场,此阶段容易被人们疏忽对合同的管理,事实上,对承包人来说一个项目的结束,要等到项目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回收,项目部外欠的款项(设备、材料款,分包或劳务单位工程款)全部付清才算真正的项目结束。在保修阶段承包人要对所承建的项目进行维护,对存在的缺陷进行修补,保质期满后,发包人才会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在保修阶段,承包人除要完成工程的维修保护工作外,还要及时从发包人那里要回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付清项目部所欠分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款项,全部履行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承包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经营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标志着一个建筑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的强弱,对企业经营的效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水利水电工程因规模大、工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各种可变和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在合同实施中索赔行为不可避免,也是经常发生的,积极开展和做好索赔管理工作是承包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做好了,能使亏损的项目减少亏损或扭亏为盈,盈利的项目带来更加可观的盈利。在建筑市场中广为流传的“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经典名言,就充分说明了索赔工作的重要性。在日益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承包企业都特别重视索赔管理工 作,但如何做好索赔,哪些事件能索赔,索赔费用如何计算,索赔报告如何编写,索赔中应注意的策略和技巧等还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下面将就这些问题进行阐述和探讨。
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另一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的行为。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是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经营管理业务,也是合同赋予的正当的权力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通常情况下,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称为“索赔”,而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本文谈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2)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蒙受较大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承包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发包人索赔。
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可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2)按索赔目的分类 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可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及其他索赔。
(4)按索赔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分类 可分为单项索赔和一揽子索赔(总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水利水电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发包人违约、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合同缺陷、工程变更、监理人指令和其他第三方原因。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对发包人违约做了具体的规定: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通常有:施工道路、施工供水、施工供电、水力发电设备、启闭机、闸门等;工程的征地、移民工作也是由发包人负责的,有些工程发包人还负责提供用于主体工程的主要材料(水泥、钢筋)。对这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承包人要仔细核查发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给承包人,是否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
例:发包人违约导致的索赔
承包人中标施工某水电站大坝基础开挖工程,合同约定通往大坝的施工道路由发包人负责修建,并于2002年4月20日通车,但实际通车时间拖后一个月,为此,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无法按期进入施工现场,导致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和设备闲置,不能按期开工。承包人提出停工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得到了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认可。
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
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无法抗拒、无法改变的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包括地震、特大洪水、台风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不利的自然条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暴风雨,在施工中遇到了经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地下涌水、地质断层,溶洞等。
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自相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这种解释导致施工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则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工程变更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做了具体详细的划分,包括:增加或 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这7类变更情况,如果未引起施工组织和施工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价格时,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但如果任何一项变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监理人指令
监理人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增加某项工作、采取某些措施等。
其他第三方原因
其他第三方原因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例:受其他承包商影响引起的索赔
某水电工程局承包施工某水电站导流洞工程,在浇筑导流洞进水口混凝土时,通往导流洞进水口的施工公路因其他承包商在其公路上方进行爆破作业,经常造成道路堵塞,有时甚至造成断路,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提出了因其他承包商的干扰请求监理人和发包人补偿费用和工期的索赔申请。
索赔的程序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范本中,在通用条款中对索赔程序做了相关的规定,从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开始,至索赔事件的最终解决,一般要经历如下五道程序。
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的事件发生,导致工程拖延或施工成本增加时,承包人要遵照监理人的指示继续施工,应在该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向监理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意向通知,并不是正式的索赔报告,只是告知监理人该事件不应由承包人承担且责任事件发生后对承包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提出索赔申请或保留索赔 权利。逾期申报时,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提交索赔报告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或监理人可能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正式的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索赔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此项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额和(或)工期延展天数的详细计算等有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承包人从签署合同协议书以后,至他出具的同意与发包人解除合同关系的结算清单生效以前,都拥有索赔的权利,但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无权对颁发移交证书前发生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监理人审核索赔报告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42天内对索赔要求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提交进一步的补充索赔说明材料。否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在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后,监理人应认真仔细研究索赔资料,客观分析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研究索赔证据。
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
监理人核查后初步确定的补偿金额或延展工期,往往与承包人要求的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有较大分歧等,因此,双方应进行协商处理。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容易解决。若双方分歧较大,协商后达不成共识,监理人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价格或工期作为最终处理意见报送发包人并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当监理人确定的批准索赔额超出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监理人的处理报告,再依据工程建设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日期以及承包人在施工中的缺陷或违反合同规定等有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监理人的处理意见。索赔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过谈判、协调双方达成解决方案,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者诉讼。
索赔证据
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索赔就很难获得成功。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证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协议及双方签字认可的备忘录等文件。
(2)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的来往函件。(4)施工现场记录,如施工日志。(5)经各方签字的施工会议记录。(6)工程照片和录像。
(7)监理人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8)各种工程检查资料和技术鉴定报告。
(9)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汇率变化表、官方公布的物价指数和工资指数、会计核算资料、中间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证书等。
(10)其他有关资料。
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和有效性。
索赔计算
费用索赔的计算
(1)可索赔的费用
原则上说,承包人有索赔权利的工程成本增加,都是可以索赔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承包商为了完成额外的施工任务而增加的开支。但是,对于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是不完全一样的。哪些内容可索赔,要按照各项费用的特点、条件进行分析论证。
根据我国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可索赔的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人工费和工作效率降低损失的人工费,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按照计日工费用标准计算,停工损失和工效降低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对合同中未约定的,协商处理,但监理人和业主在计算时一般按低于正常工作的人工日工资标准来计算。但笔者认为,按照索赔实际损失补偿的原则出发,停工、窝工的人 工费应按照承包人实际发放给停工、窝工人员的工资进行补偿为妥,但承包人必须提供翔实的停工、窝工人员名单及相对应的工资明细表(需签字)。在补偿停工、窝工人工费时,水利水电施工承包合同一般未在合同中约定,承发包双方经常出现分歧。为避免这种分歧,最好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因为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中停工、窝工的现象经常发生,承发包双方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②材料费。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按高于合同价供应给承包人引起的材料价差。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可采用机械台时费、机械折旧费和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标准,合同中已有的施工机械按照合同单价计算,合同中没有的施工机械按照现行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并参照投标水平计算。窝工引起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当施工机械属于外部租赁时,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值得注意的是如何辨别机械设备是否属于自有还是租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论的焦点,因为租赁设备单价比自有设备单价高。笔者认为判断施工机械是否属于外部租赁应根据合同文件中的投标文件进行判断,在水利水电工程投标文件中招标人一般都要求承包人提供《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此表中,投标人将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量、工期、地质地形情况等)列出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如果实际窝工的机械在合同文件中已有并注明为自有设备,则尽管在实际施工中,承包人是租赁的也不能按租赁设备费进行计算,除非合同中未列此设备或者窝工的设备数量超出合同所列设备数量(超出部分实际是租赁的按租赁设备费用标准,实际为自有按自有设备费用标准)或者合同中已明确写明为租赁设备才能按租赁设备费用标准进行补偿。
④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入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⑤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至于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应是多少,在实践中可采用不同的标准,主要有这样几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⑥保险费。当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内容,而且增加的工程或由于不是承包人 12 的责任引起的延误使工期延长时,承包人必须办理合同规定的保险的延期手续。对这部分增加的保险费用,承包人可根据实际发生的保险费和证明单据提出索赔。
⑦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⑧管理费。可分为工地管理费和总部(公司)管理费。索赔款中的工地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交通费等,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索赔。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这项索赔款的计算,目前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有以下几种:按照投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的比例(3%—8%)计算,即总部管理费=合同中总部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额+工地管理费索赔款额等);按照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率计算,即 总部管理费=公司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额+工地管理费索赔款额等);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计算步骤为:对某一工程提取的管理费=同期内公司的总管理费×该工程的合同额/同期内公司的总合同额;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该工程向总部上缴的管理费/合同实施天数;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
⑨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来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的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误工期并来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而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成本的基础上,增加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款的利润。在FIDIC合同中,可索赔利润的事件有:延期发放图纸;延误移交施工现场;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⑩税金。我国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费基数是以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收入。营业收入增加,缴纳的税金也随之增加,因此在计算索赔值时,需将税金计入索赔值中。
(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
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很多,各个工程项目都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①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工程索赔计算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13 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发包人要求费用补偿。它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
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人应得的索赔金额。由于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系统而准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被广泛采用。
②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这种方法不妥之处是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人自身原因增加的费用在内,如施工组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投标报价较低等等,所以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此方法。
③修正的总费用法
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修正的内容如下:
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
工期索赔的计算
(1)工期索赔的计算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7篇
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_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_______元。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付款:该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竣工后政府安排资金到位,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3、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4)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2、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材料设备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限期处理或返工,费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见返工,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8篇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依照《这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招投标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根据施工图纸要求。
二、合同工期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土建施工进度完成承包的施工内容(包括配合临时水电安装),未按时完成的将每天罚款500元。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表,配合相关工种进度衔接,若单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衔接必须承担每天200元的罚款。如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按影响天数顺延。
三、质量标准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服从发包方技术质量、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抓好质量事前控制。
四、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五、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的征用及拆迁、赔偿等工作,按照提供施工用地及交通道路,如果因施工场地及交通道路无法保证承包方材料顺利进场,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二道运输,发包方应配合承包方给予签证确认。
(2)与当地供电、供水部门联系协助解决承包方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电源水源问题。
(3)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对施工进行更改的,应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提交承包方施工。
(4)配合承包方、监理单位做好现场质量及工程量签证。
2、承包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7天内进场开工。
(2)负责施工生活用电、用水费用,负责本合同所需要的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及费用。
(3)认真执行发包方及监理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指示,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4)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方及监理人许可,承包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及施工质量要求,若擅自变更,发包方不予承认签证。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9篇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5.工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 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 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 _(签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 ____
开户银行:___ ___
账号:___ 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1号附1号邮政编码:850000__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_ 开户银行:账号: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10篇
委托方(甲方):
检测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之规定,本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检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设计单位:
4、建设单位:
5、施工单位:
6、建筑内容:
第二条 检测事项
检测内容:该工程所涉及的检测项目为: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第三条 检测数量
水利检测数量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xx)、《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xx)、《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xx)等有关规范、规程和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条例进行取样。
第四条 检测时间
检测时间从开工日期到完工日期。
第五条 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检测费:按工程实际造价 %(大写: )作为该工程的检测费用(当前合同中标价分别为:二标段 万元,一标段 万元,检测最终结算按照设计变更后实际金额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程日内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 整(大写: 整)剩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整),乙方检测工程完成提交最后一次检验报告之前,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检测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11篇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龙泉庄村自来水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自来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庄(_______________自然村)
3、工程内容:建设底座为_________________米,容量_________________立方的水塔一座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中标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后附图纸)。
2、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需按水利工程规范进行施工(主要原材料需甲、乙方共同考察后方可进场使用)。
3、甲方及县有关部门验收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并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四、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五、甲方责任
工程完工后,负责资金及时到位,有权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责任
1、及时开工,保证工期,负责工程质量,如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工程验收后质保期一年。
4、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5、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处罚,若遇雨天工期顺延。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维修水利工程合同范本 第12篇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更好地完成_________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 民法典 》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四、开工 时间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工程价款:________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 工程款 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_____年_____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_____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
3、变更工程量需有清单,并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有效。
八、 工程付款办法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款作 质量 保证金 ,质保金待保修期满无疑异后一次性付清。
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范围内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3、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 工资 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根据甲方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双方约定的内容;逾期完工,按_____元/天扣罚 违约金 。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一、材料供应办法:乙方自购
十二、工程质量:
1、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3、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若工程量增减大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 竣工验收 :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交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五、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等相关材料,交由甲方验收审核,决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最后以镇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审核为准。
十六、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七、 纠纷处理 :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 合同纠纷 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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