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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范文(共20篇)

  • 范文
  • 2023-12-31 12:36:21
  • 251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篇

第一次培养考察意见:

____同志自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接受党组织的培养与考察,主动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但还应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与同学的沟通交流还应加强。今后应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正不足,争取进步。

第二次培养考察意见:

经过这一时期的培养与考察,____同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入党动机进一步明确。学习一直很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但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今后还应积极努力,进一步完善自己。

第三次培养考察意见:

经过这一时期的培养与考察,____同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入党动机进一步明确。工作踏实、勤奋、认真,听从领导安排,服务意识强,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下一步还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希望今后继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次培养考察意见:

____同志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针对自身的不足,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特别是经过党的理论学习,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入党态度进一步明确,动机端正。在学习和生活中能够发挥带头作用,群众基础良好。希今后再接再厉,用进一步的行动向组织靠拢,早日加入中国_。

培养人意见:

____同志在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在学习上,刻苦努力,乐于好学;生活上,勤俭节约;工作上,尽职尽责;思想端正。总之,在各方面表现优秀,xxx名优秀_员标准。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2篇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使党员队伍的构成趋于合理。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四、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二)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_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主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要理论著作、文章,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

(四)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

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进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经过考察后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包括在“”期间、89年动乱和与“”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政治审查的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的审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函调和外调;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可通过函调和外调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发展对象的公示

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党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

(二)发展对象的预审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有关材料报党委,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团组织“推优”意见;(4)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5)政审材料;(6)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8)思想汇报;(9)《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组织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七)党委审批

党委委派专人谈话后,由党委审批。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九)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支部保管。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一)对预备党员的管理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找其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和其他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二)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三)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为:(1)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3)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四)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权限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审批时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

(五)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党委工作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按照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报党委工作部。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二)党委工作部不定期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不按照《中国共产程》和《中国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要求,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3篇

第一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_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第六条xxx(直属支部)要成立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支部要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

第七条xxx(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xxx(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xxx(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xxx(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xxx(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九)。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xxx(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xxx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三)。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理工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

第十四条经预审同意后,由xxx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四),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院)。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xxx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xxx派人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xxx审查。

5、谈话

按照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xxx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xxx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xxx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章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xxx(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月*日、*月*日、*月*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月*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部牵头,成立学生党员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教工发展对象仍由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xxx。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xxx(直属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_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xxx(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xxx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报院党委组织部由学生党员审批小组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的转正,经xxx讨论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xxx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要选配好xxx和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和支部委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工作到位和工作质量。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4篇

通过审查,___同学的组织发展材料完备。

经院学生总支委员会研究,同意进行公示。

一、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至少每季度一次),培养联系人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培养他们做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能力;积极引导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和成绩,克服存在的不足,严格要求,健康成长。

2、积极收集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培养人要利用与积极分子共同生产、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加深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懂得为什么要入党,怎样争取入党。培养联系人要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同时,还要根据积极分子地表现,向党小组和支部提出其是否可以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定期认真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二、培养考察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政治思想表现。主要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思想政治上和行动上与xxx保持一致;是否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否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积极参加政治活动,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入党动机。主要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真正信仰马克思主义,志愿为党的利益和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是否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

第三,模范带头作用。主要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否严格要求自己,把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的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能否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自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能否敢于创新,攀登科学高峰;学习成绩是否良好。

第四,组织纪律观念。主要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是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做出表率。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及时,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内容要真实、具体、正确;

(2)不可千人一面,xxx相识,要能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特点;

(3)既要写优点,也要写缺点,分析优、缺点要客观;

(4)从表中能看出进步趋势。

1、团组织推优

2、通过考察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1-2名培养联系人,并指导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并参加党校学习

2、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话

3、党支部与联系人对年满一年的积极分子做一次综合考察鉴定

确定发展对象

1、以党小组的形式进行内部考察和交叉考察

2、党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3、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包括对父母的政审)

1、相关材料报送院xxx预审

2、公示发展对象名单

3、预审通过后发给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接收、审批

1、党支部召开接收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相关材料报送院xxx审查

3、院xxx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参与党内组织、民主生活会

2、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3、考察人与预备党员定期谈话并做好纪录

4、党支部定期分析考察情况 

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期满后(一年),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书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党小组提出意见,供支部大会讨论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作出决议

5、相关材料报送院xxx审批

入党材料归档,正式入党

一、 某某同志的基本情况

某某同志,女,汉族,,某某省某某县人,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为某校某院某某级某专业研究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积极,于20xx年3月被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组织对其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学习态度端正,思想积极进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综合各方面的考量,该同志在组织培养下,各方面进步明显,达到培养目的,符合考察标准。

二、 政审情况

某某同志从20xx年被某某党支部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该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号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日常学习中刻苦认真、积极进取,生活中积极向上;与同学关系融洽,乐于助人;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各方面表现优秀;政治上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思想倾向和实际言行都与党保持了高度一致。

三、 本人要求入党和组织培养过程

某某同志从20xx年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鉴于该同志各方面优秀的表现,通过支部大会讨论,支部从20xx年3月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在积极分子培养期间,该同志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成绩优异。期间积极向组织汇报思想,入党愿望强烈。

四、 现实表现

通过考察,某某同志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强烈,在政治上、思想上都能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中认真刻苦,积极进取;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生活中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群众基础良好,深受老师及同学的好评。

五、 支部对某某同志入党的意见

本支部在20xx年4月份召开了党员会议,鉴于该同志较高的思想觉悟,突出的学习表现以及坚实的群众基础,已经符合xxx员的标准。经过党支部充分酝酿和认真讨论,同意接受该同志为xxx预备党员,请院党委审查。

特此报告。

一、填写考察登记表的要求

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能用铅笔、油笔或彩笔填写,也不能用纯蓝色的钢笔水填写。填写时要认真、具体、实事求是,做到字迹工整。

二、具体各栏目的填写

1、封面的填写:

“单位”填写“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营运有限公司**党支部”;“姓名”填写正在使用的姓名,不能填写笔名或别名;要用标准汉字填写,不能用简化字或繁体字填写。“填表日期”写党支部委员会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2、申请入党人自然概况各栏目的填写:

由支部委员了解并负责填写,不必让申请人本人填写,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的,可不填写内容,但应标明“无”字。

3、“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一栏的填写:

要在党小组和支委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上进行填写。填写的主要内容是:该同志从什么时间提出入党申请;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指优点及该同志自向递交申请书以来,对党的认识,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进步,现实表现等);指出存在的不足。在意见的结尾要明确“根据党小组的推荐和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将该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时要注意,不能写得过短(如只写“同意***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情况,不能千篇一律。

4、“考察情况”栏目的填写:

“培养人意见”通常每季度填写一次,由培养人填写,填好后由两个培养人人签名。填写的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在这一时期对党的认识程度、工作表现、政治品质、思想作风、本阶段所存在的不足和改正不足的情况等。“党支部意见”一般写“同意培养人意见。”,填好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名,标明填写的日期。

填写时要求注意的主要问题:一是考察情况要具体,不要三言两语、篇幅过短。二是要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情况,不要套话连篇,既可写综合考察多方面的意见,也可以写在某个或几个方面的突出表现。三是考察情况要有变化,能反映出积极分子每个时期的特点和变化情况,不要一个优点或一个缺点到最后。四是考察情况中不要以希望代替不足。五是注意要按时填写考察情况,不要追记。六是填写时字迹要工整,不要涂改,特别是考察时间不应有改动。

前几次考察情况都是写入党积极分子在各方面的情况、进步及需要改进的方面,最后一次考察情况则要明确“该同志已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同意将其列为发展对象。”如果考察时间较长,所有考察情况栏目填写完了时,可再另附一本考察登记表接着填写,但要装订在一起,可不必填写前后的有关栏目,只从考察情况继续往下填写。

自从被党组织批准我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在这半学期的培养考察中,我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党的最新文件精神,努力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觉悟。这半学期培养考察以及自我学习实践的内容如下:

我明白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积极分子的我,应该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要向xxx、焦裕禄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精神,努力做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接班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

第二、在学习上,我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做到主动、认真、仔细、全面的学习。我知道作为一名积极分子,没有过硬的科学文化素质是不行的。我不仅学好自己的专业课程,还阅读许多对人生成长有帮助的书籍,比如《平凡的世界》,它教导我们对待人生要积极,要拼搏,不要怕困难和失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桥梁,我将继续保持这种学习态度,活到老学到老。

第三、在实践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在这段时间我不断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然后总结经验,认真思考,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在课余时间,我还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还到社会中做兼职,争取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第四,在生活中,保持节约朴素一贯是我的风格,成为入党积极分以来,我更加热心的帮助周边需要帮助的同学,虽然我还不是党员,但我还是要让大家感受到党的温暖,让大家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以上是我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半学期的自我鉴定,情况属实,请党组织考察。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5篇

第二条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分局以上单位均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考核监督。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加以约定。各单位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适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结合年度考核,视情组织签订廉政责任书。

第四条廉政责任考核的内容

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所在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_门组织协调,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所属人员执纪执法水平。

(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扎实有效。

(五)重视和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xxx案不报、有案不查的现象,年终违法违纪案件查结率达到85%以上,上级要求报结果、案件的查报率达到100%。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七)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纪检_门履行职责。

对各级国税机关的党组书记、局长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会议,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分解上级部属的党风廉政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抓。

(二)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并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支持纪检_门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领导办案责任制,遇有大案要案,要亲自指挥并组织力量及时查处。

(五)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的责任考核内容:

(一)按照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具体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二)定期分析、研究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及时作出处理。

(三)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

督,认真落实礼品登记、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支持纪检_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和解决分管单位和部门在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培养树立廉政勤政典型。

对各级国税机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考核内容:

(一)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律、制度,加强廉政勤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二)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部署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采取积极措施,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

(三)监督检查所属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税收政策情况,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监督。

(五)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_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对各级国税机关的纪检_门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根据_、_和上级纪检_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情况和特点,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局党组审定后,积极组织实施。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并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认真组织系统内的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写出报告。

(五)负责案件查处的组织、领导、协调以及执法执纪工作,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第五条各级局党组负责领导本机关、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各级纪检_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监督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结合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离任审计组织专项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查与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事前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办法,提出具体的考核方案。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考核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审批后,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

第八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作为年终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和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第九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晋职、晋级、评选先进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争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6篇

在培养期间,能严格按照_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先进思想理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动态,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并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合格,并取得了结业证。

不足:工作经验不够丰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提升。

考察组认为,该同志已具备了一个_员的基本条件,建议将XXX同志列为入党发展对象。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7篇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我按时参加机关学习,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自学。学习政协、_政策和知识,学习现代化办公技能技巧和参加培训工作,熟悉工作业务,丰富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学习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理论。独立思考,分析问题,结合实际,运用学习体会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参加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存在问题,谦虚接受同事们的批评意见,克服缺点,努力改进,认真整改。缴纳特殊党费,参加义诊、无偿献血、百名党员下基层抓落实、全县性义务劳动等各种活动。向身边先进党员学习,向报刊杂志上介绍的先进党员楷模学习,学习他们的精神和经验。在工作中,我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决策,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重温,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了党性修养,对共产主义事业怀有坚定的信心,在思想上与_保持一致。

二、认真配合分管领导搞好机关综合文秘和信息工作

三、协助同事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四、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我都虚心接受任务,加班加点,按时高质量完成,为领导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3年来,起草了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政协工作经验材料、领导讲话、考察调研方案、考察报告等工作任务,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其中执笔的《关于山东河南陕西等地学习考察的报告》得到县委领导采纳,交由县委办转发全县学习贯彻(×办函[20__]14号),《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的启示——关于华东地区考察的报告》被省委组织部《××党建》杂志20__年第八期采纳发表。《关于东北地区学习考察的报告》和《关于全县海防林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评为20__年度优秀调研报告(县委办通报表彰)。

五、公正廉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8篇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事件中的表现;培训结业证书、学生学习成绩单;入党动机、思想觉悟、现实表现;主要优点和存在的不足;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附外调材料);党支部综合意见。

例文:___,男,湖北武汉人,现系我院2010级临床2班学生。

该同学热爱党和人民,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主要优点和存在的不足。

该同学参加党校培训,成绩合格(或优秀)。

经函调政审,该同学直系亲属政历清楚。

鉴于该同学各方面的表现,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确定___同学为党的重点发展对象,并计划召开支部发展大会。

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9篇

培养考察表

(仅供参考)

姓 名:XXX

填报单位: *****党支部

(党支部名称以成立支部时党章全称为主,不可写简称)

说 明

一、凡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并列为积极分子的填写此表。

二、表中栏目一律由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负责如实、及时填写。

三、此表均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四、凡未填写此表或发展之前临时填表者,概不审批。

五、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未批准入党前,此表一律由党支部妥为保存,入党后将此表连同入党志愿书一并存入本人档案(农民存入农民党员档案)。

半年内

2寸正面免冠照片

**族

出生年月

*年*月

入 团 时间

*年*月*日

文化程度

本科、专科、中专等(获得的最高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毕业后进入社会工作的时间,或填无)

单位职务

XXX公司XX经理(职员)、XX区XX社区(村)工作人员(务农)(和材料上单位职务保持一致,有工作单位的发展人员却从村、社区发展的,要提供单位无党支部证明)

申请入党时间

*年*月*日(第一次递交申请书的时间)

身 份 证

******

培养人

xxx******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员)

王五*****主任(副主任)、经理(副经理)、支委(委员)

*年*月至*年*月 就读**省**市**区**小学,任**,证明人**

*年*月至*年*月 就读**省**市**区**中学,任**,证明人**

*年*月至*年*月 就读**大学**学院**班,任**,证明人**

*年*月至*年*月 就职于**单位,任**,证明人**

说明:1.从上小学时填起;

2.起止年月前后要互相衔接;

3.“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

4.“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学习、工作的人,但不应填写本人的亲属。学校经历填所在班级班主任姓名,大学期间填辅导员姓名。

5、长时间没有工作是也要写进去,可写待业在家,对于未毕业时的实习时间不写。

6、参加工作时间按正式毕业后的入职时间算,注意:参军人员的工作时间从参军第一天开始算起。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职务或职业

**年**月

_党员

单位和职务要写清楚

**年**月

务农或无业需要写明具体居住地如**省**市**区**街**村务农

兄弟(姐妹)

**年**月

**大学**学院学生

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没有推优表的要删掉此处)情况,****年**月**日(此栏落款时间),经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盖章:此处盖章支部书记签名亲笔签字

****年 **月**日

(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的备案

经**年**月**日党(工)委会议,同意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予以备案。

基层党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名党(工)委书记签字

****年 **月**日

(见文本资料积极分子备案报告上的落款时间)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情况记载

*年*月*日至 *年*月*日(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当天,或后几天)

(公示时长 7天)

**公示栏

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电话和其他情况反映。

或:有群众反映,该同志***************。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

或:经调查核实,**同志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及现实表现无任何问题。

调查核实人:*******年 **月**日

(支部委员或负责xxx作的人员)(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果后第一天)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同意**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或: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该同志***问题,结合调查核实情况,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同志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报**党委备案;或认为**同志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取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党支部盖章:支部书记签名亲笔签字

(此处盖章)**年 **月**日(落款时间同上一栏)

培 养 考 察 记 载

考察人:**(考察人1)、**(考察人2)年 月 日

(2名培养人亲笔签字)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半年内)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完成任务以及存在主要问题等情况,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填写考察意见注意事项

(1)要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客观描述培养对象在培养阶段的思想、工作、学习、完成任务等情况,内容要具体,分析要深刻,避免脱离实际,应付了事,或说些空话、套话。

(2)考察意见要抓住重点,有所侧重,体现培养对象本人的特点,写谁象谁。

(3)要坚持一分为二,写出其优点和缺点。

(4)考察意见应由培养联系人填写,严禁培养对象本人填写考察意见。

(5)考察可通过谈话、分配任务、党课培训、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形式进行。

(6)考察意见是对积极分子某一阶段进行考察的综合意见,避免将考察意见写成某一次谈话的内容。

考察人:**(考察人1)(亲笔签字填写) (上次考察半年内)年月日

**同志XXX同志在这半年里,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能广泛团结同事,热心帮助他人,同时能抓紧时间学习。

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用心向党组织靠拢,坚持个人利益服从群众利益。在日常生活中团结同事,职责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并且乐于助人,起到了模范作用。今后要以党员标准更加严格要求自我,用心向组织靠拢。(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有何成绩或进步,缺点改进如何)

不足之处:在工作任务繁重时,有时存在急躁情绪,今后要制定好工作计划,把握好工作节奏。(供参考,切勿照搬照抄)

考察人:**(考察人2) 年月 日

(亲笔签字填写) (日期应于考察人1的日期相同,或晚几天)

XXX同志在这半年里,积极主动学习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党章》,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体会。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身边同事的批评。

不足之处:xxxxxxx

(写清经过下个半年的培养和考察,培养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有何成绩或进步,缺点改进如何。注意,考察人2和考察人1应用不同的语言进行评价)

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记载

时间:**年**月**日(时间为发展对象备案地点:****会议室

报告上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时间)

主持人:(支部书记)记录人:xxx

党员代表签名:

(参与意见征求的党员同志逐一在此手写签名且务必需要书记签名)(3-5人即可)

群众代表签名:

(参与意见征求的群众逐一在此手写签名)(3-5人即可)

发言记录:(供参考,切勿照搬照抄)

张一:**同志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不仅能很好的参加各项活动,并且乐于助人,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希望党组织能够接受其入党。    

xxx:**同志为人热情,工作努力肯干,业务知识丰富,具有集体精神,我认为其具有了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   

xxx:**同志工作思想上积极进取,能发挥到模范作用。一直以来就有成为_党员的理想抱负,并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往这个方向努力靠拢,我同意其加入党组织。    

xxx:**同志政治素质比较高,工作任劳任怨,踏踏实实,严格要求自己,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人随和,有很好的人际关系。 

xxx:**同志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工

作上认真负责,为人热心,团结同志,我同意其加入党组织。

xxx:**同志无论是政治学习还是业务知识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工作上勤勤恳恳,吃苦在前,尽心尽责做好各项工作,深受大家的一致好评。我同意其入党。

(参会的每个人都要发言)

(书记)总结:刚才大家就发展**同志入党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意见,综合上述几位同志的意见,均对**同志入党表示同意,本支部将采纳各位提出的意见,谢谢大家。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的决定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年**月**日,经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张一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

党支部盖章:此处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亲笔签字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年 **月**日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情况的备案

经党(工)委会**年**月**日,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并予以备案。

基层党委盖章(此处党(工)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名党(工)委书记签字

(见文本资料发展对象批复上的落款时间)****年 **月**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情况记载

*年*月*日至 *年*月*日(见文本资料发展党员公示结果记录)

(公示时长7天)

**公示栏

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电话和其他情况反映。

或:有群众反映,该同志***************。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

或:经调查,************。

调查核实人:**(负责xxx****年 **月**日

作的人员即可)(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果后第一天)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

或: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该同志****问题,结合调查核实情况,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同志具备发展对象条件,报**党委备案;或认为**同志不具备发展对象条件,取消确定其为发展对象的决定。

党支部盖章:支部书记签名亲笔签字

(此处盖章)**年 **月**日(落款时间同上一栏)

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记载

何级党组织组织培训

培训时长

培训内容

学习情况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附:结业证书

政 治 审 查 情 况 报 告

党支部同xxx同志进行了谈话,查阅了xxx同志有关档案材料,与xxx同志所在单位有关人员了解了其基本情况,并对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函调。

经审查,xxx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表现较好。政治历史清楚,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_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政治审查中,xxx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楚。

该同志于2019年8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6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1年6月10日被党工委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期间,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工作认真主动思想上行动上同同志为核心的_保持高度一致。

经过政治审查,没有发现xxx同志在政治上存在问题,也没有发现xxx同志直系亲属和现有社会关系存在影响其加入党组织的问题,同意其加入党组织,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附:政审证明材料 *份。(党支部盖章)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0篇

___同志经过党组织的考察,光荣成为一名入党用心分子。这充分显示了其在本阶段在思想认识与实践基础上的进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努力按照一名_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向党组织靠拢用心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就应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坚持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找出自身的缺点,多多团结身边的同志,争取共同进步。

经过一年时光的考察,___同志较前段有更大的进步。这段时光内,该同志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用心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方_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我。在工作生活中,用一名_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团结同事,热爱生活,在同事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透过认真考察和全面衡量,我们认为___同志已具备_员条件并愿意介绍___同志加入中国_。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1篇

该同志自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接受党组织的培养与考察,主动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关心同事,为同事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在公司青年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今后应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正不足,争取进步。

经过一年时间的考察,该同志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提高很快,不断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在工作生活中主动向同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同事中的威信进一步增强,能积极主动地改正自身存在的不足,努力学习,踏实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通过认真考察和全面衡量,我们认为该同志已具备_员条件并愿意介绍该同志加入中国_。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2篇

××同志入党考察材料

××同志于××××年xxx被××村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考察培养后,××××年×xxx××日××村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年xxx×日××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接受其为xxx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年×xxx××日算起。

受乡党委委派,考察组于××××年×xxx××日在××村对××同志进行了考察。考察认为:该同志政治上能够积极要求进步,注重对党章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不足:工作经验不够丰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情况:××村党支部共有党员 人

参加测评正式党员 人,全部同意接受其为xxx预备党员。个别征求意见11人,11人均同意接受其为xxx预备党员。

综上,××同志思想觉悟较高,工作表现突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基本符合了xxx员的标准,符合入党条件,材料完备,考察组建议批准接受其为xxx预备党员。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公司xxx作,确保公司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党委在XX党组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XX党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

第二章 组织生活

第四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时间要求: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每年不少于2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委、党支部的年度、季度工作规划;研究xxx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委成员及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一)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要做好参会准备。

(四)与会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落实意见。

(五)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六条 党日活动是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从实际情况出发,定期利用半天时间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

党日活动的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选举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组织党员开展公益活动等内容。此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的一个主题来进行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

(一)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三)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八条 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是强化党员的组织性、纪律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党员每季度至少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汇报形式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政策方针和党的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学习情况;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情况;遵纪守法,在本职工作中自觉发挥党员作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因外出或病、事假等原因无法近期汇报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说明情况;对于未经党组织同意而不能按时汇报的党员,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于长期不向党组织汇报,经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党员,党组织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批评帮助;党组织要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注意解决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 民主评议党员是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的有效措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

(一)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至少进行1次评议。

(二)评议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推动企业发展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_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确处理公司、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_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第三章 组织发展

第十条 为了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手续,强化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党的积极分子的确定,要按本人自愿申请、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公布等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每年对党的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考察,按表现及成熟程度,将积极分子排出一般、重点和计划发展对象。

第十三条 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坚持定期考察。重点积极分子每半年、计划发展对象每季度至少考察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填入《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重点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教育,才能列入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对积极分子培养要有明确分工,每个积极分子要有至少一名党员负责。党支部研究确定培养人,由党小组具体落实。

第十五条 对积极分子培养要有具体措施。要通过谈话、上党课、参加党组织有关会议等有效形式,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第十六条 发展_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要按有关要求实行公示制。

第四章党费收缴

第十七条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第十八条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九条 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或党委同意后,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第二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二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有人、财、物等管理职权的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执行_、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_保持一致,维护_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提前一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准备情况,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反馈。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党组织和党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

(四)适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六)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党组织的工作应接受党员的监督、接受党员评议。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4篇

一、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制度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入口,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方法。能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现实表现;能使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思想认识、党性观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本人对工作、思想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同时,也可以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指导、教育和帮助,更多地接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二、制度内容及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培养教育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①凡经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都应实行写实登记制度;

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根据考察对象实际表现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在填写过程中要以对党和本人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并妥善保存,注意保密;

③入党积极分子写实登记主要记载入党积极分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本人对这些意见的认识和态度;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

④在培养人认为被培养对象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应报告支部。由支委会研究确定是否可以发展,如尚未成熟,可继续培养;如果发展有严重问题,不能继续作为培养对象时,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收回。

⑤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后,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连同其它入党材料一并上报党委,作为审批时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为了进一步考察和提高预备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特实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①凡经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都应实行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②各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③预备党员根据自己基本情况及本人思想动态,积极向支部组织委员汇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表》,介绍人也应根据培养情况,表明自己意见并在写实登记表“介绍人意见”栏填写意见;写实登记制度实行按次序每季度填写一次,填写之后,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审定保存;

④考察期满,党小组根据预备党员现实表现及介绍人意见,经党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党小组意见,由党小组组长填写意见并签名;党小组讨论通过后,再上报支部,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按期转正意见,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意见并签名;

⑤在落实写实登记制度过程中应全面包括思想、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三、几点要求

1、各党(工)委要提高认识,明确实行写实登记制度的意义,做好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2、各党(工)委要做好所属支部制度落实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5篇

你们好!

回顾20__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苦、有乐,产生过思想上的困惑,更有从读书学习中吸取的哲理使思想认识得到升华的快乐、工作中的激情、学习中的感悟、生活中的乐趣。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20__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纪检监察与审计部按照省公司纪检监察暨审计工作会议、“依法治企年”启动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密围绕集团公司20__年“跨越式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反腐倡廉管控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效益审计、基建工程招标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采取有力的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扎实推进了纪检监察、审计、“依法治企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抓组织体系建设,组织防/!/线牢固,责任主体落实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各个层面责任人管理范围,对责任制的工作目标进行了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经济责任目标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了经营单位、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活动扎实有效。根据“一岗双责”的五项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纪实手册》制度。按时上报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登记表。

二、抓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力度大,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

一是新年伊始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一”教育活动。

(1)组织了廉政教育一次培训。元月5日,公司举办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把廉政教育作为第一培训内容,邀请西安市人民监察院高级检察官xxx做了“廉政教育专题报告”。

(3)举办了廉政教育一次党课,公司党委书记讲了党风廉政教育“第一课”。3月5日,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会,党委书记做了题为《贵在身体力行、重在贯彻落实》的廉洁教育党课报告。

(2)开展了廉政法规知识一次考试。组织对全体参加学习培训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闭卷考试。

二是“学制度、促廉洁、保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序,效果显著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6篇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既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问题。近年来,卢湾区委在加强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配备、规范处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年度考核和日常谈心谈话的同时,不断改进完善处级领导班子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三项制度,形成了组织上全过程、多方位实施监督,“一把手”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良好局面。

完善和落实处级领导班子巡察制度。近年来,区委在总结以往对处级领导班子巡察评议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巡察制度,充实巡察力量,扩大巡察内涵,坚持把对区委、区府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和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巡察重点。截至2009年11月,已对2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巡察。巡察工作中,坚持营造氛围听真话,选派熟悉区情、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人员;制定并公布巡察工作人员守则,公开作出保密承诺;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巡察情况反映专用电话等方法,广开言路。坚持深入察看访真情,区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认真细致地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检查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抽查干部任免办件。在广泛听取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巡察访谈、调查的覆盖面,注重听取上级部门、同级部门、服务对象的意见,有时还深入居住地听取意见,力求全面了解“一把手”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成效、群众认可度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督查整改动真格,每次巡察,区委都听取巡察情况专题汇报,根据巡察报告,结合日常对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掌握了解,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对表现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一般、影响班子整体合力和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或谈话;对违纪违法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卢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卢湾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审计制度,逐步把审计对象范围从行政正职扩大到大口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任现职满两年的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岗位变化的“一把手”,改变了不离任不审计的做法,突出了事前监督。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审前公示,将审计情况在被审计干部所在部门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联合进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审计局联合组织由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区委组织部提出要求,审计组通报审计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被审计干部介绍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并向审计组提交书面材料;审中沟通,审计实施过程中,区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保持沟通,如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通报;结果反馈,审计结束后,由区审计局牵头,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审计结果反馈会,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一同参加;督促整改,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委组织部专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两周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整改具体措施、时间安排,并将整改情况专题报区委组织部。

完善和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注重规范报告事项、报告程序和报告要求,不断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06年率先在全市组织实施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项登记。根据干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报告事项,报告事项先后从六大类、七大类扩大到十二大类。最近,区委又把投资、配偶和子女就业列为必须报告的事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坚持做到:平时督促提醒,严格按规定受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凡不按时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补报;及时呈报审阅,凡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区委组织部均及时报区委主要领导审阅;定期汇总分析,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汇总分析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公开接受监督,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均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执行情况,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7篇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密切结合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循序渐进,坚持经常。培养教育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具体方法是: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观革命纪念地,请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参加讨论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训。为了切实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党组织要建立和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培养、教育制度,不断总结经验,使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8篇

农村入党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1、本人向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通过党组织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3、培养期满,条件成熟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者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

4、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党人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担任。

5、村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该申请人的入党问题并作出决议,并报党委审批。

6、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审查《入党志愿书》,并同申请人有针对性的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该申请人入党手续。

7、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8、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作出决议上报党组织批准。

申请人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1、入党申请书

2、个人自传

3、群团组织推优(28岁以下青年由团组织推优)

入党积极分子

第一次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指定两个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考察

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4、个人每半年思想汇报一次

5、支部每半年对其考察鉴定一次

发展对象

第二次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1、分别征求党内党外意见

2、公示

3、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4、参加发展对象培训

5、政审及征求纪检、计生、等部门意见

吸收预备党员

第三次支委会研究吸收预备党员的有关工作

1、确定两个入党介绍人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形成政审综合报告

4、研究支部大会决议

5、研究确定党员大会时间

6、上报基层党委预审

7、党员大会讨论票决

8、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9、县(市、区)委组织员办公室预审

10、党委会审查和研究审批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第四次支委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工作

1、组织入党宣誓

2、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证》

3、参加预备党员培训

4、预备党员每季度思想汇报一次

5、党支部每季度对其考察鉴定一次

6、个人递交转正申请书

7、支委会审议并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19篇

1、封面单位:医学院__学生党支部

2、文化程度:本科在读;

本人成分:学生

现任职务:__班_干部或__学生会(团委)_干部

3、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与入党申请书时间严格一致

4、确定积极分子时间: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5、本人主要经历:从小学开始写起(例子如下)

____年9月-----____年7月在_省_市_乡_村上_小学上小学

____年9月-----____年7月在_省_市_乡上_中学上初中

____年9月至今在武汉科技大学上大学

7、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父亲 ___在省_市_单位上班 工人(或干部、教师)或_省_市___乡_村务农

母亲 ___……

叔叔 ___……

姑姑 ___……

舅舅 ___……

8、奖励栏目(高中的大奖和大学的所有奖项)

_年_月在_省_市(县)_镇_学校获_奖

_年_月在武汉科技大学获_奖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xxx 第20篇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事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刑罚的可能性。缓刑最早产生于英国,由该国法官希尔(Hill)首创,但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它是起源于1870年美国波士顿的缓刑法。缓刑是最基本的监禁刑替代措施和最能体现刑罚社会化的刑罚制度之一,不仅体现刑罚人道化、缓和化等新的刑罚理论思想,而且产生了巨大的实际效益。在我国,缓刑制度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较广泛的运用,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是,由于立法上对缓刑的适用条件规定得较原则,在实际操作中,主观随意性较大,加之实践经验不足,措施不当,缓刑制度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出来。本文在论述缓刑的适用条件的基础上,阐述了在司法实践中缓刑的具体适用的情形,并对我国缓刑执行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且对缓刑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以期求教于同仁。

一、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1、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

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此,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以考虑适用缓刑。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不能适用缓刑,因为被判处这些刑罚的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是严重犯罪;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不被关押,一样是放在社会上对其考察,没有必要适用缓刑;对于附加刑,不管是独立适用,还是附加适用,都不适用缓刑。 (2)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比较大。绝大多数犯罪都挂有多个刑种或跨有较长刑期,如果依法定刑为准,就会导致缓刑无法适用或适用范围大大减少,不利于缓刑的积极作用的发挥。宣告刑较法定刑而言,更能体现具体犯罪的个性差异,因为宣告刑是审判人员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客观危害及人身危险性的基础上而得出来的。缓刑适用的依据是在考虑犯罪客观危害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如果犯罪人主观恶性较大,再犯的危险性很强,审判人员就会在法定刑幅度内处较重的刑罚,反之,就会处较轻的刑罚。可见,宣告刑更能反应缓刑的适用条件??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

2、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

必须是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犯罪分子“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于这一实质条件的理解,是正确适用缓刑的关键。

我国刑法对适用缓刑的这一实质要件规定得比较原则,在实践中,这一条件如何把握,无法定标准。如果仅凭审判人员的主观推断,自由裁量权较大,一旦疏忽,容易发生偏差和失衡。对于这一实质条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关于“犯罪情节。”从立法精神上去理解,“犯罪情节”实际上是指犯罪事实,就是体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其实质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大小。因此,在理解犯罪情节时,不必拘泥于各种细节,只要抓住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大小,就抓住了该概念的本质。

(2)关于“悔罪表现”。所谓悔罪表现,是指犯罪人犯罪以后对自己所犯罪行悔悟的表现。它可以直接体现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因此,悔罪表现是衡量犯罪人的危险性的重要因素,其实质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即再犯可能性大小。由此可见,在适用缓刑时必须考虑犯罪人的犯罪前的表现,犯罪的事实及悔罪表现。如果能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悔罪表现”提供具体明确的标准,如“投案自首”、“归案后如实交待罪行”、“主动检举同案犯及其它犯罪行为”、“积极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等,将更利于审判人员在实践中具体把握。

(3)关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缓刑的适用最难把握的条件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作为适用缓刑的一个实质性条件,立法上规定得过于原则、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科学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不好掌握,各人理解相差甚远。“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是审判人员对犯罪人未来情况的一种主观上的推测和判断,是审判人员对犯罪分子各种因素归纳的结果,只是一种极大的可能性而非现实性或绝对性。 它对审判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除了要求审判人员忠于事实,秉公执法外,对于犯罪人在缓刑宣告后的思想变化和行为选择,审判人员是难以掌握的,有的犯罪人在审判时确有悔改表现,但在缓刑考验期间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作用的结果又犯新罪,这是完全可能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不能将审判人员在审判时所做出的“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结论视为审判工作的失误而予以追究。因为任何事物都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罪犯的思想和行为也不会静止不变,它既可能向好的方向转变,也可能向坏的方向转变。只要在审理时对罪犯做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判断有根据,并合乎缓刑条件,审判人员没有故意歪曲事实和法律,也不是徇私舞弊,即使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考验期间又犯新罪,也不能由此否定适用缓刑的正确性。

所以,对于条件中的“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中的“确实”不能理解为“绝对”。否则,缓刑就不可能适用。如果能借鉴国外的做法,建立量刑前调查制度,设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对犯罪人犯罪前的表现,犯罪后的表现及对其放在社会上考察,犯罪人面临的生活状况、就业状况做出调查,提供报告,会使审判人员对 “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判断更理性,更科学。

3、适用缓刑的限制性条件。

被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须不是累犯。累犯从严是一项世界性的刑罚制度 .我国刑法有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之分。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的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大,极有可能再危害社会,不符合缓刑的实质条件。

二、正确适用缓刑

目前,刑法只对累犯不适用缓刑作出禁止性规定,对哪些情况应适用缓刑没有制定明确的标准。如果立法上能明确规定原则上应当选择适用缓刑的犯罪类型或罪犯类型,如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轻伤害犯罪且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的;犯罪中止危害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等可以引导审判人员对此类符合缓刑条件的优先适用缓刑。此外,在实践中,应结合犯罪事实,犯罪前的表现,悔罪表现,犯罪动机等正确把握缓刑的适用。

1、犯罪动机是比较恶劣的故意及恶性犯罪、暴力性犯罪不宜适用缓刑。 恶性犯罪、暴力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历来是重点打击的对象,行为人参与了恶性犯罪、暴力性犯罪,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存在较大的危险隐患,对其适用缓刑放在社会上考察,不利于打击犯罪。因此该类犯罪即使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2、以犯罪的次数及数量判断,多次犯罪、犯罪动机复杂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如盗窃犯罪,某个犯罪分子实施盗窃作案,占有公私的合法财物,即使数额不大,但屡次作案,犯罪动机属复杂性,且社会危害性较大,对这类犯罪不宜适用缓刑。

3、犯罪动机向良性转化的可考虑判缓刑。过失犯罪;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及坦白交代积极退赃的;从犯、胁从犯、犯罪情节较轻的;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未受过刑罚,未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两次以上治安处罚的,可考虑适用缓刑。 这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实质条件的具体化。犯罪动机是驱使罪犯实施行为的心理动因,它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一种动态的不断变化中。罪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某些心理因素的影响而向良性方向转化。例如某一犯罪分子盗窃得逞后,想到被害人的处境可能因此而艰难,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主动将财物退还给被害人。对于这类犯罪可判断犯罪动机向良性转化,因其主观上已经开始了改过自新的变化。对于这类犯罪,可考虑适用缓刑。过失犯罪;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积极退赃的均说明行为人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应受到刑罚处罚,又有真诚悔罪的表现,应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体现宽大的政策。可将现行刑法只有累犯不能适用缓刑的限制,扩大为“未受过刑罚,未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两次以上治安处罚”,这样能更有效地发挥刑法的威慑力。行为人因违法行为受过刑罚处罚、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后,理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心改过,若再犯罪,说明行为人并无悔过之意,这就有必要进行强制性的 改造,不能只强调教育而忽略了惩罚。从犯、胁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这些行为人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体现了刑罚的社会效果。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或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说明已经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并积极进行补救。

转贴于

如xxx故意伤害一案,因xxx怀疑xxx盗窃自家财物而追上去发生争执,争执中xxx抽出皮带殴打xxx,xxx被打了两下后,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夺过皮带打了xxx一下,致xxx右眼损伤,经鉴定xxx的伤情为重伤,伤残程度为八级伤残。此案发生后,xxx积极地赔偿了xxx的经济损失,xxx也对xxx的行为表示了谅解,该案虽是重伤害,但考虑到案件的起因及xxx的犯罪动机,对xxx适用了缓刑,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社会矛盾。

4、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是初犯,或是被引诱、胁迫犯罪的 ,可考虑适用缓刑。 对于未成年人采取特殊保护的刑事政策,注重教育感化,这是世界各国推行的刑事政策。《_未成年人保护法》专章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并于第38条明文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干预从宽,尽量避免关押是我国上述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所以对于未成年犯应当特别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至少在适用缓刑上对未成年犯适当地予以倾斜。司法实践中他们适用缓刑后的重新犯罪率大大低于成年犯。未成年犯由其身心特点所决定,是否实际执行刑罚,对其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成年犯。实践也证明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使之不脱离原来的学校和单位,有利于他们在健康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中顺利完成弃旧从新的历程,避免因被监禁所产生的不良后果。

例如未成年人xxx抢劫一案,xxx随同成年人xxx、xxx闲逛,看见一外地牌号出租车,xxx、xxx遂提议敲诈该出租车司机,xxx听后未表示反对并随同前往,三人拦截并乘坐该车,途中,xxx提出提前下车,下车时以假装扭伤脚为由,xxx、高二人向司机索要钱财,司机不从,xxx让xxx拿刀戳司机,司机反抗并及时跳车逃跑报警,抢劫未遂。xxx在犯罪过程中始终没说话也没有具体行为,该案虽由敲诈勒索转化为抢劫,但考虑到xxx是未成年人,且在犯罪中只起辅助作用,又系初犯,依法对xxx适用了缓刑,在惩罚的同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的原则。 上述建议既遵循了适用缓刑的原则性规定,又易于在实践中具体操作。

三、缓刑执行的现状

目前,我国缓刑的执行存在着一些问题,法院对缓刑人员“一缓了事”,没有建立规范的定期回访制度;缓刑的执行机关也即公安机关由于自身任务繁重,对缓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不力;缓刑人员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也不知如何“配合”执行机关,以致造成某些地方有些缓刑人员外出打工、经商无人过问的现象存在。对缓刑人员的考察、监管不力,缓刑制度就形同虚设,无法实现建立缓刑的价值取向,使缓刑制度的存在不仅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而且还可能产生滥用缓刑,导致产生司法腐败的温床。 缓刑执行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是对缓刑犯的考察监督。对于缓刑犯的考察,1997年《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这种考察和管理机制,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1、监督考察的组织、人员落实情况较差。虽然《刑法》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对缓刑犯进行考察,但实际上,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他们没有精力和力量来对缓刑犯进行管理和考察。公安机关内部一直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也没有专门的人员来负责对缓刑犯的考察,而是由公安派出所来兼管这一工作。此外,基层公安机关任务重,警力不足,根本抽不出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缓刑犯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也没有相应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员来负责对缓刑犯的考察,无形中就造成了对缓刑犯的监管不力。

2、缓刑的执行流于形式,未能发挥缓刑考验作用。据调查,多数法院将缓刑执行通知书送到公安机关,即完成了缓刑的交付执行程序,公安机关由于没有专门的人员对缓刑犯进行监督和管理也没有确定具体配合考察监督的单位或组织,以至在缓刑的执行中,监管手续未能很好的衔接,监督考察措施落不到实处,客观上造成监管真空,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和无罪xxx有相同的自由,在多数地方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督的状况。

3、现行的监督考察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缓刑犯考察工作的需要。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现了人、财、物的大流动。农民进城打工,做生意,城镇居民去外地投资,搞项目,人口流动加剧,城乡居民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各种改革措施逐步落实,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各种农村活动成为主要形式。农村的各种组织也因农村改革而成为一种松散状态。这大大增加了缓刑犯的监管考察的难度。由于监管不力有的缓刑犯违法乱纪, 有的甚至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严重地影响了缓刑的质量。

四、缓刑制度的完善

1、把好判决关。人民法院对考虑判缓刑的罪犯不能就案断案,应作量刑前调查,使对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评价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适用缓刑的关键是根据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和悔改表现来判断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这种判决是对犯罪人未来情况的预测。因此,我们可以设计一系列评价标准,建立起一种评估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评价体系。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量刑前调查。 国外适用缓刑的第一步是量刑前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要向法官提交量刑前调查报告。量刑前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⑴犯罪情况;⑵犯罪人的情况;⑶被害人的情况,包括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被害人的个人特征,被害人对犯罪人的态度;⑷如果对犯罪人适用缓刑放在社会上考察,其面临的生活状况、就业状况;⑸量刑建议,说明是否可以对犯罪人判处缓刑,供法官在量刑时参考。结合我国司法实际,因我国目前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量刑前调查,我国法官可在量刑前,走访犯罪人所在的单位或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犯罪人所在学校,犯罪人的邻居、同事,请他们对该犯罪人以前的表现,生活、工作态度发表意见,作为是否适用缓刑的参考依据。对于平时一贯表现较好,再犯可能性小的罪犯,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再犯可能性大的不适用缓刑。

2、我国可借鉴国外的做法设立专门的缓刑考察机构。 在_设全国缓刑考察监督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设缓刑考察监督委员会,各地、市及县、区也设立缓刑考察监督委员会,各公安派出所设专门考察人员。缓刑考察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为:(1)领导各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监督考察工作;(2)制定、完善、实施对缓刑犯的帮教措施及对撤销缓刑提出建议;(3)检查、督促缓刑考察工作的落实。专门的缓刑考察人员应针对缓刑犯的不同特点和心理状况进行具体帮教,对不同的缓刑犯要因人施教,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教育措施,缓刑犯存在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帮教;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克服自卑感,树立自信心,排除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自觉地坚持思想改造,同时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缓刑犯履行刑法第75条所规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本着政治上不歧视,生活上要关心,经济上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原来是国家干部职工的缓刑犯,在考验期不安排职务,降低其工资待遇,但不得以此为借口开除公职;对于无业、待业的缓刑犯,要通过各种途径,尽量安排工作,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大胆使用,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既要坚持对缓刑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保护其合法权益不被侵犯。缓刑考察监督委员会应为每一个缓刑犯建立档案,并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制定缓刑犯的定期汇报制度,缓刑考察人员根据每一个缓刑犯的缓刑考验期的长短,确定其汇报的次数,缓刑犯应定期向执行机关汇报自己的改造情况,缓刑犯的汇报材料,缓刑考察人员对其实行的帮教措施及缓刑考察人员对缓刑犯在考验期间的阶段性评价均应存入缓刑犯的档案,这样便于掌握缓刑犯的活动方向和思想改造情况,避免脱管和放任自流。

3、专门的缓刑考察人员在每一个缓刑犯的考验期间,可以与其居住地的社区联系,安排缓刑犯参加当地社区义务服务,每个缓刑犯每月必须参加若干小时的社区服务,内容主要是公益劳动,并接受群众监督,对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社区服务或有其他不遵守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社区服务的犯罪分子,可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种做法也使《刑法》规定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在实践中具有了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