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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增就业自查报告范文(实用3篇)

  • 范文
  • 2023-12-14 12:50:28
  • 203

城镇新增就业自查报告范文 第1篇

一、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确保经办和管理工作规范、合理、有效运行,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失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责任制,对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础数据管理、失业保险费征收、待遇审核、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基金支付等环节做出具体的要求,保证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规范运作。

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我局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帐面整齐、规范,原始凭证完整、真实,按规定专设收入户和支出户,规范管理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账户,与银行及财政部门相互之间达到了账实相符。

三、失业保险信息管理情况

四、失业保险金发放情况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每一笔都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责任到人,层层把关。我局针对失业保险金发放采取到企业单位实地核查、电话询问失业人员、查阅参保资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等严格程序进行,保证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公平公正。今年上半年共批准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13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万元。

五、失业保险基金征收情况

为了完成每年市局下达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任务目标,对行政事业参保单位人员,我们实行通过每月由财政代扣失业保险费,对企业则通过开具银行托收单托收失业保险费和上门催缴等方式征收失业保险费。

今年上半年县财政代扣财政代发工资行政事业单位参保人员2352人,按职工的工资总额的3%收缴,征缴金额万元,企业参保人员3212人,按20xx年社平工资2315元做为征缴基数,共征缴金额133。8万元,上半年共征收失业保险167。4万元。完成市下达的全年征收任务的120%,上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万元。

六、失业保险发放标准情况

今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根据赣人社发[20xx]28号《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的通知》和赣人社字[20xx]269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失业保险金每月440元的标准并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94。42元,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维护了失业人员的权益。

七、存在的问题

(一)、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二)、教育系统单位缴纳部分2%一直没有缴纳,卫生系统各乡镇卫生院等也征收不到位。

(三)、有些企业在历年提高征缴基数时配合不到位,多次催缴至今仍未缴纳失业保险费。

八、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_会关于《_社会保险法》的执法检查,借此契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做好失业保险征缴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社保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企业和职工,树立失业保险工作的新形象。

(二)、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我们将强化稽核力度,对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稽核,彻底摸清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确保参保单位如实申报、如实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加大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针对部分单位及职工对失业保险政策法规认识不足的现状,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如有线电视、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深入未参保企业讲解失业保险政策,让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参保的权利和义务,整体推进失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城镇新增就业自查报告范文 第2篇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查情况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二、公益性岗位自查情况

20xx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20xx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20xx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xxx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城镇新增就业自查报告范文 第3篇

1、鼓励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

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在政策的支持下,地址、印刷两家企业新吸纳45名高校毕业生,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人社局正在为企业办理相应补贴手续。

2、鼓励高校毕业生自助创业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照每年20xx-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

在政策的扶持下,已帮助等9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3、开发公益性岗位

人社局积极联系企事业单位,开发保洁、保绿、协理员等岗位。乡镇劳动保障站新吸纳了40名高校毕业生,并为他们缴纳了工伤、医疗、养老三险。

4、积极宣传,转变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

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定期组织专员下乡宣传,利用广播、电台、村宣传栏等媒介,充分宣传企业用工、技能培训、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改变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宽阔的就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