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热门3篇)
- 范文
- 2023-11-13 08: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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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 第1篇
要看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什么类别的,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扩展资料: 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其流程的法律依据及其要求 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申请内容不明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任何内容申请不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如果收到的申请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同时内容又不明确的建议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灵活回答,坚持做到一次性告知,从而实现高效便民。 如果经过更改、补充,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依然不清楚,行政机关则以申请不符合法定方式为由驳回申请。
如果申请人逾期未提交更改、补充申请行政机关则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可不作回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 第2篇
第二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公开办)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并将市信息公开办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实行首问责任制,市信息公开办工作人员服务要热情、周到、细致。
第四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市信息公开办应认真核实、审查申请人的身份和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信息。对申请信息不完备或不明确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对申请信息完备的,应予以登记,并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回执》。
第五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须进行保密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市信息公开办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阅办单(一)》,提出拟办意见后上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各相关科室根据办公室分管领导批示意见,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核意见并报本科室分管领导审定后,将处理意见或办理结果反馈到市信息公开办。
第六条经审查,对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相关科室应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市信息公开办。
第七条经审查,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视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市_确定,或由市信息公开办会同市国家_、市府办法制科以及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仍不能确定的,由市信息公开办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阅办单(二)》,将相关意见报有关领导,再上报分管副市长、市长确定。
第八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依法、准确、及时、便民。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场答复并提供;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答复,并确定提供期限;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九条市信息公开办负责统一答复申请人。
1.政府信息不存在,应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及
时告知申请人。
2.不属于市政府办公室掌握的、但能够确定掌握单位的政府
信息,应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办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转给相关单位办理,同时告知申请人转办情况和联系方式。
3.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并按申请人要求的公开方式提供相关政府信息。
4.属于部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
开告知书》,并按申请人要求的公开方式提供相关信息和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部分不予公开的事由。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
知书》,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事由。
行政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文 第3篇
[2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本)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关于政府信息申请公开,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_办公厅《关于施行 若 干 问 题 的 意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均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和律师文书写作的基本原理,成杰律师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本)》,请予批评指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按照次序逐项说明。
(二)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范围是整个申请书的核心,法律原文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该项属于一般申请书的“申请事项”,类似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相关法律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三)所需信息的用途。该项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直接目的,可以并入第(六)项的“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成杰律师认为,对于所需信息的用途,只能概括性陈述或适当展开,申请书中不能十分详细或完整披露。当然其间接目的,可以为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道理不说自明。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本文所旨。
(六)申请理由。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是申请书的正文部分,简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包括:(1)申请缘起。(2)申请内容与申请人之间利害关系。(3)申请内容对申请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的影响等。(4)第(三)项“所需信息的用途”也可以归集于此项。(5)知情权,以及申请的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八)申请人签名、签署日期。第(七)项和第(八)项,属于法律文书的尾部。
(1)首部,包括申请人和申请事项。申请事项包含: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转递所需信息的方式。
(2)正文,指申请的理由。
(3)尾部,包括致送的单位、签名、日期。(4)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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