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工作总结(精选13篇)
- 总结
- 2024-05-07 08: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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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基础指标部分
⒈结收案比。本院结收案比为%,相对于全市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本院全年收结案比指标走势如下图:
从图示看,除因审判人员旧有的“前松后紧”和春节期间休整的习惯思维及做法造成月、月指标偏低外,从月起除三个月外本院结收案比均在%以上。从该指标含义看,当报告期内结案数大于收案数时,审判工作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对于三个月结收案比的下降,虽然影响因素很多,但也说明在保持审判工作的稳定性上还需加以努力,进一步挖潜,提高审判效率,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改革创新,从而争得审判工作的主动性。当然这与我院的报结案时间截止日期在月日也有一定的因素,年月我院收案件,结案件,所结案件大多数为以上几个月的收案,月的收案不同程度地给全年的收结案比打了折扣。
⒉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本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天,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我院审判效率情况较好,不仅在全市是第一,而且低于全省基层法院天的省均值。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院的领导层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的高度重视,一直强调审限管理,时刻关注案件审理进度,使审判人员既有了压力,又有了动力。二是全体审判人员在压力面前注重了审限意识,着力提高效率、缩短审理周期。还有就是我院对办公自动化的大量投入,审判人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越来越高,结案节奏加快,这也使审理天数减少。
⒊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本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基层法院依法延长审限、中止审限、中断审限、暂停审限未结案率。本院四项未结案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个月以上未结案数,各个法院均无此类案件。综观上列三项指标,虽然我院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不错的,但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在全市排名却是第,客观上审判工作中有一些疑难复杂、审理周期较长的案件,虽然这类现象在每个法院都是普遍存在的,但我院的排名与系数高于其它法院,说明我们有些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仍停留在“不能超审限”上,还没有完全做到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快审快结,及时为当事人化解纷争。虽然我院无超审限未结案数,但对于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这个指标,欠缺“第二就是落后”的认识,在审判中应坚决杜绝有超审限未结案件,否则,就是违法!去年法院系统开展的清理积案、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以为真正实现零超审限未结案件提供了实现基础,应始终保持超审限结案数为“零记录”。
⒋民事案件调解率。本院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略低于全省基层法院%的平均数。虽然各审判人员的在调解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努力,但调解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调解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庭前调解的运用还没有能真正得到发挥;充分利用外界因素的感化式调解、信任式调解还有待实践。总的而言,调解的潜力大有可挖。我们要充分学习和理解最高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内涵,调解工作定能有所拓展。
⒌上诉率。本院案件上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被改判发回率。本院被改判发回案件数为件,被改判发回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无论从案件数还是发改率均高于其它基层法院的平均数。上诉率、被改判发回率高说明我们的法律文书的论证推理能力和审判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两个指标,前者虽然体现的是当事人的诉权,但如果裁判文书的说理通彻,支持与否的理由推理到位,使当事人通过看裁判文书就能一目了然,应该说上诉率的下降是有基础的。为什么我们有的审判人员的上诉率极低,一是说明其调解结案率高,二是其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功底强,减少了上诉的不必要。对于后者更是衡量一个法院审判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要真正保持好的指标水平,必须提高办案质量,力争降低被改判、发回案件,真正体现“公正”与“效率”并存。对于本院年被改判发回的件案件,在后面的通报中还将着重分析。
⒍执结率。本院执结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本院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这两项指标在全市均是落后,从客观上分析,一方面我们在统计数据上注重了实事求是,不含水分,体现了真实性。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不足和其它法院在执行工作上的成绩,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执行工作规律,改进执行工作思路,转变执行工作理念,创新执行方法,为提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作出努力,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分析指标部分
⒈基层法院一审、再审收、结案件数。我院收案件,结案件,未结案件,相对于全市件,我院未结案数还是比较高的,尽管月份的收案时间短,难以快结,影响了比率的上升,但指标的考核并非特指我院而言,是一个共性的概念。应该说以收结案比指标是能够准确反映一个法院审判效率状况的。作为该项指标,应着重比较收、结案进度,只有当结案进度快于收案进度时,结案逐渐减少,审判工作才能实现数量上的良性循环,我们只有时时绷紧快审、快结、快执这根弦,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否则,结案压力越来越重,审执人员忙于清理结案,审判、执行质量势必受到影响。
⒉投诉率。向本院向上级法院投诉件数为件,被投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执行案件投诉率。本院被投诉的执行案件件数为件,被投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投诉率高一是说明案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让当事人息讼服判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二是执行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和执行方式。
⒊申诉率。本院申诉案件数为件,申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此项指标反应了对案件不服,除通过上诉途径救济外,还通过申诉途径救济,这与我们案件质量发改率系数较高是相一致的。
⒋当庭结案率。本院当庭结案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应保持和发扬。
⒌民事案件撤诉率。本院民事案件撤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行政一审案件撤诉率。本院行政案件撤诉件数为件,撤诉率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申诉复查案件撤诉、和解率。本院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说明我院审监庭在调解工作上做出了努力,成绩的取得与他们的深入细致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⒍申诉复查案件再复查率。本院为%,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
⒎各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此数据指标的公布目的在于要求各庭在成绩面前总结经验,更上一层,差距面前,找出原因,迎头超赶。立案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本院立案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刑事审判一庭平均审理天数。本院刑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民事审判一庭平均审理天数。
本院民一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民事审判二庭平均审理天数。本院民二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行政审判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本院行政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审监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本院审监庭结案总数件,平均审理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执行局案件结案天数。本院执行局结案总数件,平均结案天数为天件,相对基层法院平均数件和天件,本院此项指标在全市排第名;人民法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2篇
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受诉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扬州大学,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校校长。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南京高熊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四卫头4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
2000年7月17日,扬州大学与南京高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xxx)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建设广陵学院。第一条“合作内容”:校园总投资规划预算亿元。第二条“合作方式”:高xxx扬州大学办理征地以外的一切相关手续,并负责投资建设。扬州大学分两阶段给予高xxx一定数额的投资回报,所建校园的房地产及一切设施的所有权均归扬州大学所有。协议第三条“双方责任”约定:1.扬州大学:(1)负责办理征地手续和相关工作。(2)参与高xxx工程质量管理,负责选择工程监理,监理费用由高xxx支付……(5)每年元月10日前,按高xxx指定账户付给一定数额的投资回报资金,分两阶段执行。第一阶段,2001年付1200万元;2002年付1800万元;2003年开始每年付2400万元,直至第一阶段投资回报总数结束(第一阶段投资回报总数以实际投资数加银行贷款利率6%计算)。第一阶段投资回报年限以实际投资成本确定。第二阶段:每年付高xxx2400万元,共两年。实际投资数由施工前期费用、建筑费用和工程变更及按国家规定的应纳入高xxx工程建设总费用中的其它费用等方面组成。施工前期费用(征地、建筑规费、水电增容等费用)按实结算。建筑成本按扬州大学设计要求以江苏省相关专业定额标准和取费标准执行。材料价格执行当地指导价。工程变更部分和材料调差部分以及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审计结果为准,按实结算。2.高xxx:(1)负责办理征地以外的一切手续。(2)确保工程质量为市优工程。协议后有附表“动态成本回收期测算”。
2000年10月12日,高xxx与扬州大学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1.原协议高xxx总投资亿元确定为亿元,土地征用费万元由学校支付。因高xxx总投资减少六分之一,故第二阶段每年的回报款同比例减少(为每年2000万元)。2.因广陵学院建设需要,超过原协议规定建筑面积的投资由学校出资。3.原协议第一阶段投资回报期原则上不变,但每年学校所付款减少为2200万元。
2001年1月扬州大学交付土地后,工程建设全面展开。2001年3月15日,扬州大学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
上述协议签订后,根据扬州大学的委托,高xxx对主要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标,选择了施工企业。
2001年11月19日,高xxx向扬州大学送达一份委托书,内容有:“……经我公司与交通银行扬州分行协商,特委托贵校按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将应付给南京高熊实业有限公司的回报款(金额以最后决算审计数为准)直接付给交通银行扬州分行。”同日,扬州大学在该委托书的回执栏签上了“已收到上述委托书,同意委托书内容。”
2001年12月18日,扬州大学致函高xxx,称为了避免重复投资,决定取消广陵学院新校区体育馆、游泳池及看台的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完工后,主要工程项目均由高xxx与扬州大学、监理公司、设计方xxx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及相关施工企业五方共同进行了验收,质量均为合格。
工程竣工后,扬州大学和高xxx依约定对工程投资情况进行了部分审计。
2003年6月25日,高xxx以扬州大学未按时支付回报款为由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1.确认双方的投资合作关系合法有效,扬州大学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每期应付的投资回报款。2.扬州大学立即向高xxx支付因超出原协议约定的投资款万元。3.扬州大学立即向高xxx支付尚欠的2003年度的投资回报款1400万元以及因高xxx提前一年交付而应提前支付的2004年投资回报款2200万元;4.扬州大学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审查过程中,扬州大学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广陵学院校园建设工程造价有关问题的说明》,主要内容为:本案的工程共有38个单项,其中10个为经过招标后施工的项目,其招标合同价合计为万元,高xxx的决算报价为万元,相差万元;24个单项未经招标的施工项目,扬州大学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价为万元,高xxx的决算报价为万元,两者相差万元;其他项目中,高xxx虚报前期费用万元,虚报赶工措施费万元和管理费用万元(后两项在终审判决中已予剔除)。高xxx虚报的费用高达万元,给本校造成巨大损失。
经审查,卷中高xxx提交决算书72份(封面),监理公司和工地代表xxx签章的情况大致是:1.监理公司签章的共67份,其中注明“xxx)(工程)量已核”的55份,注明“工程量已核,定额费率已核”的8份,注明“定额费率已核”的2份,注明“工程量属实”的1份,xxx的2份。2.监理公司签章,xxx也签字的共54份,其中注明“同意监理的核审”的11份,注明“核”字的共32份,只签字的11份。3.监理公司签章,但xxx未签字的共13份,分别是:污水处理工程共11份,锅炉房1份,赶工措施费1份。4.监理公司与xxx均未签字的有5份,分别是:地质勘探1份,(中江公司)宿舍楼A1(A4)、A2、A3土建共3份,(邗建)图书馆1份。
【原审裁判】
扬州大学于2003年8月28日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高xxx向扬州大学提交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所有建设资料和财务资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扬州大学不服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2日裁定维持。
一审中,高xxx申请先予执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3000万元,于2005年1月24日执行到位。
2003年8月29日,扬州大学申请对广陵学院项目进行审计。2005年7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审计,办理了委托审计手续,要求高xxx提供审计资料。2005年8月15日,高xxx致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审计没有约定和法定依据而无需审计,高xxx近三年人员资料流失严重,客观上无法递交审计资料。2005年9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现有审计资料严重不足,无法开展审计,中止了本案的审计工作。
诉讼中,工地代表xxx于2003年9月1日作出了《关于广陵学院决算的签字说明》,内容有:“……施工单位决算搞好后先送监理公司初审,审完后签字盖章,而后由现场代表审看签名,再由高xxx送扬大审计处最后审计。”“我只是现场施工管理员,所负职责(是)对施工质量监督和承担工程决算中的变更及签证单和基本工作量的初审,对造价审核不是我的职责,我也无权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实际上我也没有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
2006年11月30日,监理公司出具了《关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几点说明》,内容有:“我公司已按与扬州大学的合同要求,对工程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承包单位(非高xxx)提交的工程决算(应是结算)进行了初步审核。我们认为,就该工程而言,监理的审核是整个结算工作的一个过程,最终应以扬州大学或其委托人确认的审计结果为准。我公司没有责任,也无权代表扬州大学做该工程结算的最后审定。”
2005年11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03)苏民二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认为:1.本案应当审计。理由为:(1)协议和补充协议关于高xxx实际投资数的约定不明。(2)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应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2.高xxx拒不提供审计资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决:驳回高xxx对扬州大学的诉讼请求。
高xxx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查明,扬州大学在协议签订后,对广陵学院的实际支出款项数额为万元,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2007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06)民一终字第6号-1民事判决,认为:高xxx对广陵学院的实际总投资应当确定为万元。扬州大学主张对实际总投资数额进行审计,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一审判决认定高xxx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其诉讼请求,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扬州大学应先支付高xxx对广陵学院的实际总投资万元,扬州大学已支付万元,加之一审法院先予执行的3000万元,扬州大学还应支付高xxx万元。其余的问题另行调解或判决。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扬州大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高xxx支付万元。
2007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06)民一终字第6号-2民事判决,对无需进行审计的理由进行了调整,删去了6号-1判决中的一些错误理由,增加了一些新理由;另认定2003年至2007年的投资回报款还有6300万元,高xxx超出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的投资款还有万元,扬州大学应当承担的滞纳金和赔偿金合计2956490元。判决:1.扬州大学与高xxx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效,扬州大学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高xxx支付每期的投资回报款;2.扬州大学应向高xxx支付截止2007年度的投资回报款6300万元,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及赔偿金2956490元(计算截至2005年1月24日),并计算至付清之日止;3.扬州大学应向高xxx支付超出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投资款万元。第6号-1民事判决已先行判决的投资款万元,已包含上述判决第二、三项所述金额。
【监督理由】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一终字第6号-1及6号-2民事判决(以下分别简称6号-1判决、6号-2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判决事项与当事人的约定和诉讼请求不符。2011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高检民建[2011]2号)。具体的理由是:
(一)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了审计的结算方式,并且已经部分履行;终审判决认定没有约定审计方式,不符合本案事实
本案中,合作协议第三条约定了包括审计在内的几种结算方式,即“按实结算”、“按扬州大学设计要求以江苏省相关专业定额标准和取费标准执行”、“材料价格执行当地指导价”、“以审计结果为准,按实结算”。6号-1判决认为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没有约定审计内容(第13页第2段),与该协议不符;6号-2判决更正了这一明显错误,改为“并未约定对整个工程进行审计……仅有‘工程变更部分和材料调差部分以及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审计结果为准,按实结算’”(第3页)。
如果说合作协议关于审计的上述约定不够全面,则2001年11月19日的委托书关于投资回报款“以最后决算审计数为准”之约定(高xxx提议,扬州大学同意),就是对整个工程的审计约定,并且是对合作协议上述约定的修改完善。6号-1、6号-2两个判决都对委托书避而不谈,遗漏了对本案十分重要的证据、事实。
双方当事人不但约定了审计等内容,并且已经部分履行了审计约定。例如,在高xxx配合下,扬州大学于2001年8月17日完成了对部分前期费用的审计,于2003年7月6日完成了污水处理工程的审计,于2003年9月12日完成了图书馆工程的审计。只是因后来发生矛盾,才未再对其他工程的决算情况继续审计。这一合作审计的事实,进一步证明了终审判决认定“未约定审计”缺乏依据。
(二)当事人并未约定最终投资数额,因此不存在6号-2判决所称的“以审计结论否认约定的投资数额”(第3页)问题
合作协议第一条约定“校园总投资规划预算亿元人民币”,补充协议第一条又约定“原协议高xxx总投资亿确定为亿元”,都只是一种预算。合作协议第三条不但约定确定回报款的依据是“实际投资数”,而且约定了各部分“实际投资数”的各种确定方法。因此,合作协议没有约定最终投资数额,不存在判决所说的“以审计结论否认约定的投资数额”问题。
如果存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数额”,则合作协议第三条就不会另行约定详细的确定投资额的方法,双方也不会在委托书中要求“以最后决算审计数为准”,高xxx更不会以“决算书”来证明投资总额。
终审判决一方面认定高xxx的决算报价就是“实际投资数”,另一方面又认定双方约定了“实际投资数”,这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
(三)本案不存在双方共同完成、认可的决算书,因此不能用决算书来认定实际投资数额
监理公司和工地代表的职责,是在施工关系中代表甲方(建设方,在本案的施工合同中甲方是高xxx),与乙方(施工方)进行沟通、开展工作。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扬州大学选任监理公司(以及工地代表)只是为了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不是为了参与投资数的审核;在本案争议的合作关系中,监理公司和工地代表没有任何权利义务,也不代表任何一方。也正由于此,监理公司和工地代表均明确表示无权代表扬州大学审定、审核工程造价。
在图书馆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决算书上,既有监理公司签章,也有工地代表签字;在污水处理工程的11份决算书上,有监理公司签章,但没有工地代表签字。双方当事人对这两项工程都合作进行了审计,说明监理公司或工地代表的签字并非代表扬州大学认可决算书;否则,这些合作审计就没有必要。
因此,本案中不存在监理公司或工地代表代扬州大学在决算书上签字认可工程造价的问题。6号-1判决认定监理公司代表扬州大学在决算书上签字,并进而认定“在三十多份建筑工程决算书上,有高xxx、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州大学四方的签字”(第14页),缺乏根据。
6号-2判决注意到了6号-1判决的这一问题,不再认为监理公司或工地代表代扬州大学在决算书签字盖章,并将相关判决理由调整为:“在本案中,高xxx、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均已在决算书上签字盖章,……扬州大学虽未在工程决算书上盖章,但其理由是《合作协议》约定了审计而非进行审计……理由不能成立”。
但是,扬州大学没有在决算书上签章,也没有委托他人代为签章,这是一个基本事实;不论扬州大学拒绝签章的理由能否成立,都不能改变这一基本事实,即该决算书未经扬州大学认可。另外,如前所述,合作协议和委托书约定有审计内容,扬州大学拒绝签章的理由亦非“不能成立”。
(四)6号-1判决认为一审判决已经认定实际总投资为万元,是重大误解
所谓一审判决中提到的实际总投资万元,是高xxx在一审中的单方主张,扬州大学对此并未认可,一审判决未予认定,扬州大学也无须上诉。因此,6号-1判决认定“一审法院已经审理查明:‘……上述工程造价、前期费用和前期费用审核费三部分合计万元’。扬州大学对一审法院认定的这些事实没有上诉”(第13页),是对一审判决的重大误解。
对此,6号-2判决已予纠正,不再以之作为判决理由,亦说明6号-1判决的上述认定缺乏依据。
(五)6号-2判决认定高xxx确实“有巨额投资”,据此认定“一审判决以高xxx拒不提供审计资料驳回其诉讼请求不当”(第10-13页),其理由不能成立
造价鉴定解决的不是“有无巨额投资”,而是“投资的具体数额”。正因为“有巨额投资”,所以才需要通过造价鉴定确认其投资数额。终审判决以“有巨额投资”来否定对“投资数额”鉴定的必要性,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五条第2款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依据该规定作出判决,亦有根据。
(六)终审判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高xxx的诉讼请求之一是“判决确认双方的投资合作关系合法有效;并判令被告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每期应付的投资回报款”,未要求一次性支付全部的投资回报款。但是,6号-1判决却是要求扬州大学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投资款万元,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当事人的约定。
6号-2判决注意到了6号-1判决的这一明显错误,力图补正,所以虽然对超出约定的投资款、至2007年的回报款及违约责任作了判决,但同时注明已包括在6号-1判决的万元中,没有在6号-1判决之外增加扬州大学的付款责任。
(七)终审判决对第一阶段投资回报款数额的计算违反当事人约定
双方当事人在合作协议附表“动态成本回收期测算”中约定2000年至2010年按年利率6%的每年成本回收数额,在附注中xxx:1.回报期内如遇银行利率调整,年回报金额作相应调整。……3.当年实际投资数=(本金-年回报收入)×次年本金数。
2002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2002)48号文颁布《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决定从2002年2月21日,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对于贷款年利率,一至三年(含三年)期的由下调至;三至五年(含五年)期的由下调至;五年以上的由下调至。
根据上述“回报期内如遇银行利率调整,年回报金额作相应调整”之约定,高xxx的第一阶段投资回报应予相应调整,但终审判决却仍按原“动态成本回收期测算”确定投资回报数,违反了当事人约定。
综上所述,合作协议明确约定要对实际投资额“据实结算”(包括审计),双方均同意委托书中明确提出的投资回报数“以最后决算审计数为准”,扬州大学要求对高xxx的决算报价进行审计有合同根据。即使没有这一约定,在双方当事人因故不能共同完成决算、对实际投资额产生争议时,法院的职责就是通过鉴定或者其他方式查明实际投资额。本案终审判决既不鉴定,也不审查核实,直接将高xxx的决算报价(且只有决算书的封面,并有涂改)作为实际投资额,要求扬州大学照此付款,是将一方当事人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这样做实际上是放弃了法院查明事实、解决争议的职责,导致扬州大学可能多支付数千万元投资款。
工程造价属于专门性问题,不鉴定难以解决该争议;即使因特殊原因不能做鉴定,也应当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审查核实,予以确定,例如:1、对于经过招标的10个单项工程,可以参考招标价。2、对于未经招标的24项工程,可以参考原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3、如果确有工程变更,可以就变更部分另行鉴定。
【再审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21日作出(2010)民监字第446-1号民事裁定,“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裁定:1.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1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于作出(2011)民再字第3号民事裁定,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1.撤销6号-1号、-2号民事判决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本案发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法理评析】
(一)检察机关对于先行判决的部分可以进行监督
《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二审法院先行作出部分判决后,本案虽然尚未审结,但该先行判决的部分仍然是终局的判决,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抗诉或者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先行作出了部分判决,即(2006)民一终字第6号-1号判决,扬州大学针对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受理;此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06)民一终字第6号-2号判决,扬州大学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并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一并受理。
(二)明确当事人的争议事项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基本前提
1.本案的基本争议是实际投资额。高xxx在中认为本案中的各项投资合计万元,因此要求法院判决扬州大学立即支付超出原协议约定(亿元)的投资款万元,并支付尚欠付的2003年度投资回报款1400万元等。扬州大学则认为,需要通过审计才能确定实际投资额。这说明,双方当事人对于本案的实际投资数额没有共识,存在争议,这是本案的基本的争议事实;当事人之间的其他基本争议,例如关于投资回报款的争议,也是以实际投资额的争议事实为基础的。
2.与实际投资额相关的几个基本事实。在本案中,双方的合作协议第一条约定“校园总投资规划预算亿元人民币”,补充协议第一条又约定“原协议高xxx总投资亿确定为亿元”,这两者都只是一种预算;合作协议第三条不但约定确定回报款的依据是“实际投资数”(不是预算),而且约定了各部分“实际投资数”的各种确定方法。因此,双方在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中并未约定最终投资数额,这是一个基本事实。
高xxx在中主张实际投资额为万元,其依据是自己对各个工程项目制作的决算书,以及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审核费、施工单位让利和管理费用等,这也说明其主张的实际投资额依据亦非合同约定。
扬州大学与高xxx曾就实际投资数额进行过合作审计,但最终未能完成便发生争议。这说明,双方当事人一直未能共同核定实际投资数额。这是又一个基本事实。
由于合同中未对实际投资额作出明确约定,并由于双方未能通过审计共同核定实际投资额,高xxx才经过单方决算后认为其实际投资额应是万元,扬州大学才主张尚需审计才能确定实际投资额。
(二)如何正确认识扬州大学主张的“审计”
本案中的争议焦点,即实际投资额,是一个事实问题。在双方当事人对于实际投资额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比较常见的解决方法就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在本案中,扬州大学曾委托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造价咨询部派员作为自己的基建财务代表,由高xxx配合,审计工程造价;因此可知,扬州大学所主张的审计,实际上就是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工程造价鉴定。
终审判决在“审计”概念上大作文章,认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工程项目资金属于民间资本,不是国家投资或融资,不属于国家审计项目。其实,如前所述,扬州大学所主张的审计,并非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终审判决以本案工程不属于强制审计项目,因而认为扬州大学的审计主张没有法律根据,实际上是在偷换概念。
认定本案的实际投资额,属于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即使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工程造价鉴定,人民法院为查明争议事实,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因此,人民法院是否委托工程造价鉴定,完全基于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与法律或合同是否规定了相关审计要求无关。终审判决认为法律和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审计要求,因而认为本案不能进行工程造价(扬州大学的审计),其理由不能成立。
另外,如前述,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了审计的结算方式,并且已经部分履行;终审判决认定没有约定审计方式,也不符合本案事实。
(三)民事审判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解决民事争议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是解决民事争议。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既然是实际投资额,人民法院对于本案的正确裁判方法就是通过适当的方法确定实际投资额。
如何确定一个案件中的实际投资额,在逻辑上无非有四种可能性: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核算(协商确定)实际投资额;第二,一方当事人计算出了实际投资额,并且经审查核实认为确有根据的,人民法院可据以认定;第三,没有前述两种情况时,人民法院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造价鉴定(即扬州大学主张的审计);第四,无法根据前三种办法确定时,可以通过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诉前曾经合作审计,试图核定实际投资额,但未能成功;在诉讼中高xxx也不同意继续提供资料配合审计,因此第一种方法已无法适用。
高xxx提供了自己的单方决算书来证明本案的实际投资额,但是只有封面,不能显示其计算方法与依据,更没有相关的基本资料印证,因此这些“决算结论”无法审查核实,也就无法无法作为认定实际投资额的依据。一审判决中提到,高xxx决算书中的工程造价和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审核费三部分合计万元;终审判决将之误认为这是一审判决认定的实际投资额,认为扬州大学未对这一“事实认定“提出上诉,从而确认了这就是本案”实际投资额”,是一个重大误解。正是这一重大误解,导致终人民法院直接以高xxx(未经任何审核)的单方主张作为判决结论,本案的基本争议并未得到解决。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3篇
去年年底医院顶住种种压力,克服重重困难,以超常规的工作强度,顺利完成了整体搬迁工作,为医院跨越发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机遇空间。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扩展至26个,病床数由原来的350张扩充至800张。医院投入8000余万元购置了16排CT、核磁共振、DR、xxx彩超等一系列高端仪器设备;投入400多万元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一卡通、PACS系统已经陆续完成,电子签名系统正在部署实施。一系列硬件的改善有力支撑了临床业务技术发展,优化了服务流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已批准高端康复养老项目选址规划,节能评估报告已完成,环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4篇
1、树立大局意识,处理好个人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
没有个人工作的发展,就没有全局工作的发展,但个人工作必须服从全局工作,围绕全局工作来开展。必须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果断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科的决定,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科长及局领导反映,同时坚持实事求是,自己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力克服和解决,尽可能为院领导和局领导分忧解难,形成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处理好自己与科里其他同志的工作关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2、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无论做什么工作,人的思想因素是第一位的。我们综合科做为执行的“窗口单位”,一定要树立“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使当事人满意”的思想意识。人民法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任何人不能以人民赋予的权利谋私利,要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综合科是执行工作改革的产物,是执行裁判权的行使者,这就要求综合科干警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练掌握执行程序中的法律知识,并且应掌握审判方面相关法律知识。今年,我科每周要拿出相应时间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通过学习促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同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是执行工作的开端,也是窗口。审查人员的精神面貌、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执行局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按章办事,认真处理每一起案件,热心为群众服务,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科长带好队伍。
认真学习院里、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处。通过学习规章制度提高自律意识,克服厌烦浮燥情绪,端正思想意识,踏踏实实、全心全意的干好本职工作,确保自己的工作不给综合科的工作、执行局工作拖后腿,不出问题。并配合科长带好队伍,首先管好自己,配合科长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这一年来,虽然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工作中开创性,主动性精神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纠正。希望在明年,各方面工作都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进入XXX法院已经有一年的时间,在庭室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个人在XXX年度取得了不小的进步。本人在工作过程中,较好地完成了XXX年年度工作。现将有关XXX年度个人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熟悉了解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我于XXX年XX月进入本院被分到xxx法庭,为了更快更好地融入这个庭室,为以后的工作打好铺垫,我加紧对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了解熟悉。通过了解和熟悉,我为能进入本单位感到自豪,同时也感到自身的压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以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敢于尝试,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庭审笔录是书记员最重要的本职工作,要制作好民事案件的笔录,必须首先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以及审判活动的内部规律,从而对制作案件笔录的重点内容心中有数。一个负责任的书记员在制作笔录前必须要先熟悉案件基本情况、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我在每次开庭前都阅卷,无论案情是简单还是复杂都做记录,对庭审中可能涉及到的案发时间、地点、人名、证据、专用词语、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都做以标记。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而且速度也快。在具体记录中,民事案件的笔录中应有以下几点:一是记录清涉及案件的基本事实和经过;二是记录审判过程中不同人员的表述意见或反映的关键要点。我在记录时就要特别注意以上这些要素,只有抓住重点,分析归纳,才能形成高质量的庭审笔录。
三、认真学习,勤恳工作
书记员的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我不断进行看打、听打训练,通过练习加强自己的速录打字水平。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通过近一年的工作,使我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我在以后工作中要做到认真、仔细,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老同志,使自己不断进步。有空就多看一点业务书,多听一些有经验的老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
四、遵守纪律,廉洁服务
在工作中,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审判机密。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对当事人前来咨询的一些法律问题耐心的给以解释。在工作作风上,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浪费公物的行为。
五、不足与展望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与得失,我感触极深,我深知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突出表现在:本人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对法律条文掌握的不足,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今后的`前进方向;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改进,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素养。当然,我深知要成为一名高素养的知识型书记员,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工作人员,我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为此我将在领导的关注,同事们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不断争做多方面的表率,为推动xxx工作步上新的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xx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在商事审判工作中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xx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xx年审判工作概况
截止12月6日,民二庭新收案件305件(其中新收296件,旧存9件),审结255件,结案率为,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61件,调撤率达;上诉16件,上诉率为,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经评查,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属不合格案件。
二、工作亮点及特色。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企业
xxx在商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服务大局工作,通过创新机制、强化调解、延伸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调节的杠杆作用,通过上法制课程、普法宣传、司法建议等形式,使得企业代表们对xxx主动、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由衷赞叹。xxx法官坚持“问需于企”,在工作中不断坚持三项服务。
1、能动服务——对企业立项、建设、生产中涉及的法律事务,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互动联系,送法下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指导;对项目建设、生产中的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竭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和谐服务——加大对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对暂时无力履行债务的企业“放水养鱼”,多用和解方式,促成债权人给债务企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其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例如xxx立案受理了多个箱包产业基地私营业主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虽然标的额都是十万以下,但双方都是小企业,工厂都正处于一个资金短缺的瓶颈时期。因为不能及时还钱问题,双方矛盾非常激烈。xxx在了解案情之后,及时了解、掌握双方的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空间,并先后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通过xxx的多方努力,原、被告同意都采取了多次、分期付款的方式了结纠纷。之后,xxx根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时进行跟访,促使被告按协议履行。对xxx的办案态度,原、被告是赞不绝口,说承办法官多方考量,不仅保证了对方有喘口气的机会,也让原告有信心能收到货款。
3、延伸服务——落实法官走访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法制讲座等活动,近日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反复调研、协调,联合制发了《关于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强园区企业联系的意见》,这些举措均提高了企业经管人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xxx除在审理具体案件之余,还积极走访县内企业,例如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案之余,xxx对案件进行分析,对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合同签订等方面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建议,并就涉物业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职员进行交流。同时对有典型的经济案例进行庭审观摩,邀请企业代表、工商联领导,开展法制讲座和座谈,该举措获得企业界的好评,提高了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依法经营能力。
(二)坚持依法办案,保障诉讼权益
依法规范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首先是认真执行审判公开原则,公开开庭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方便行使。其次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审判中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和履行释明义务的关系,确保裁判公正。再次,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努力提高审判效率,案件平均审限、均衡结案比例稳步向好。此外,我们在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阅卷、交换证据和申请退费等方面,细致勤勉,为当事人多想,尽量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负担,宁愿麻烦自己,也要给当事人以便利。
(三)提高审判效率,及时保障权益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讼争矛盾,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xxx始终致力的工作目标。有的商事案件涉外导致因送达、管辖异议、鉴定以及案情本身较为复杂等原因,审理周期一般较长。为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xxx对过去几年的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影响审限的各种因素。因此,案件从立案庭移送到xxx后,xxx建立案件流程管理表、推行繁简分流、强化简案快审、及时提醒当事人是否委托鉴定、加强诉讼指导等一系列措施,同时狠抓案件审理中送达、证据交换、鉴定、开庭、文书制作等节点,从而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
(四)采取综合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在商事案件审理中,xxx注重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加大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
1、依法运用财产保全制度。xxx积极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严格依法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则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今年7月份,xxx受理了xx化工有限公司诉福建省xx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了解到企业面临现实困难,xxx积极指导企业申请财产保全,同时立即依照程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银行开户线索。在获取被告开户信息后,办案干警在 7月17日 ,冒着福建境内肆虐的强台风“苏力”的风险,赶往龙岩办案,于当天查询被告银行账户13个,当场冻结现金存款82万元。随后,承办干警积极做被告企业工作,终于促使被告于23日到法院协商处理,经过一整天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全部欠款及利息近200万元。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8天就为当事人追回了二百万元的货款,使得双方当事人对xxx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审案作风表示由衷的赞叹。
2、视情况在调解案件中增加惩罚条款。xxx案件调撤率比较高,但是商事案件调解一般都是原告做出了适当的让步。因此,xxx在调解中重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例如,今年xxx受理的委托合同纠纷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基本上是运输服务公司与司机发生纠纷。鉴于运输服务公司在调解过程中让步比较大,而以往有不少司机不及时按照调解协议还款,xxx在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调解条款中增加惩罚条款,即如果没有按照双方调解约定的时间、金额归还欠款,则被告不仅应按照实际欠款偿还还要承当相应的利息,以惩罚性条款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义务。
(五)积极开展调解,努力实现双赢
全庭同志贯彻“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案件从立案庭分流到xxx开始,承办法官对案件有了大致了解之后,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采取速调方式,即通过诉讼成本对比、过错分析、抓住重点、感情投入、综合平衡、案例调解等手段进行调解。对这类案件,在当事人来法院领开庭传票等材料时就开始做调解工作,不仅能让群众对于诉讼有个正确的认知,而且明显起到了缓和矛盾的作用,有利于端正双方当事人庭审态度。
这一年来,xxx也积极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包括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市篮球比赛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xxx干警表现均佳,但由于今年xxx连续流失3名书记员、一名干警休产假,队伍缺乏稳定性,使得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是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调解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也需要下更大的力气,争取更好的成效。我们将在来年继续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争取有更大进步。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抓好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
二、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2、服务辖区赢民心,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20xx件,审结1681件,结案率达到%,诉讼标的额8122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17万元。总结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有六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2件,结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
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较市目标低个百分点,同比降低个百分点。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降低了50%。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0余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000余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5件,金额达到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20xx年,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县人大、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以争创优秀法院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定,确保进一步开展我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5篇
当前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为此,我始终注重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一是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找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找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做到“四常”即常看、xxx、xxx、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通过xxx、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6篇
在今年7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在院里1至3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 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我只是法院书记员中普通的一名,比我优秀的书记员也有很多,今天很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说说自己的工作体会,在过去三年的书记员工作中我虽没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也没有赢得鲜花和掌声,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自己的工作,我可以无愧地说:我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20××年,本人在院庭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学习均有长足进步,现将本人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本人在过去的一年中,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学习的司法**的法警,本人能不折不扣的完成值庭任务,维护正常的庭审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庭长及审判人员交办的送达及其他工作。下半年回到法警队工作,在短时期很快进入角色,顺利完成大队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依照《四项规则》等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提押、值庭、临时看管、排妨、送达诉讼文书和协助民事执行等各项调警任务,不怕辛苦,毫无怨言。
四、遵守规章制度,xxx作作风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能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庭、队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特别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学习司法**警示教育活动以来,我能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当然本人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加求自己,改进不足,争取更大的进步。
—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10月,全院新收各类案件2829件,办结2325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存案601件,结案率为。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平安——”,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1、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比去年有所增长,1-10月,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98件488人,同比分别上升和;审结289件471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和。结案率为。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刑事案件上诉56件,上诉率为,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8件。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0件,占总结案数的,普通程序简易审99件,占总结案数的。刑事案件平均审限天,当庭宣判176件,当庭宣判率达。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案件零的记录。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75件272人。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挪用资金、偷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9件11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赌博案件9件26人, 审结涉毒案件6件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对1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2、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
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82件,审结128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和,结案率为。
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质量意识教育,抓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全院民商事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1-10月民商事案件上诉70件,上诉率为,同比下降了个百分点,上诉改判15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受理范围,提高诉讼进度;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五个月内未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严防超审限。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案结事了”。1-10月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08件、经调解撤诉267件,调解、撤诉率达。其中++、++、等基层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以上。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3、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5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3件,同比上升。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8件,执结90件(含旧存)。
在审判中,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尤其是房屋拆迁等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实际利益。
新收执行案件920件,执结729件(含旧存),结案率达,执行标的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全院继续保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3月,我院被评为全省9个“先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之一。
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
二、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促司法规范化。
——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印发《法官行为提示》150条,对法院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细节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维护法官的形象公正。实行院风院貌督查制度,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各部门的院风院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全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增强,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以及庭风庭貌、办公环境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实施庭审考核,规范庭审行为。成立庭审考评委员会,以观摩庭为主线,通过旁听审判人员庭审,从法官着装、言谈举止、指挥当事人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查明案件事实、调控庭审节奏、掌握庭审气氛的能力进行点评,按庭审规范记分,从而有效促进审判人员克服庭审随意性,严格按规范办案。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使值庭、羁押进一步规范化。
——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执行九项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权分权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卖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拍卖委托抽签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确保执行各环节公开、公正、规范;高度重视规范、文明执行,坚持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工作方法,注意文明用语,重视做好被执行人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提起再审,共办理审监案件6件,审结再审案件5件;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督察室共检查案件2593件,编发《督察简讯》5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全院5个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和监督,并根据“严格、规范、科学”的要求,查漏补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管理水平,使法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促进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
——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根据_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确定了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省高院组织的封闭式法律知识培训,并接受了区_会的任命,使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扎实改进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年初以来,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
——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司法为民18条措施》和《关于为普陀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渔农村群众提供更多司法服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基层法庭充分发挥扎根渔农村、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政府采取非诉调解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和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在辖区内四个交通不便的社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安排干警定期赴各审判点值班,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对39件民商事案件缓交诉讼费12万余元,减、免交诉讼费9471元(其中2件全免、3件减免),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优势,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共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7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社区巡回法官定期走访社区,接受法律咨询,指导社区调处纠纷,促进了基层有关组织及时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实行信访工作统一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37人次,并诉前调解8件涉及劳动工资、损害赔偿等案件,促使当事人及时兑现应付款项万余元,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法院民事庭暑期实习小结
1562 xxx
在周浦法庭度过的三周专业见习已然结束,而我依旧能清晰地记得自己刚踏入那里时的混杂着期待与忐忑的心情,而白色砖瓦之中所透露的庄严肃穆,却与初识的书记员和法官那温暖亲近的笑靥形成了鲜明对比。她们平易近人、春风化雨,为我耐心解惑、分享经验,使我尽可能多体验到基层司法判案、以及人情世故,是学习,亦可为成长。
该法庭是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的民事庭,主要处理诸如相邻权纠纷、居间合同、法定继承、离婚纠纷等的诉讼案,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进行审判。作为实习生,我有幸能翻阅卷宗、旁听开庭,设身处地感受法官视角下化解纠纷或判决案件的想法和流程,法言法语,甚是亲切,既让我巩固了曾学的民法知识,又知晓了在司法实务中的法律逻辑之应用,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使我感触颇深的一点,便是“细”。案件多是细小琐碎的,但司法人员仍然耐心细致处理各种纠纷,一接触到争议便能揣摩其中细节,抽丝剥茧,把思路明朗成一条有章可循的线,帮助当事人意识到问题关键所在,撇开其余冗杂因素,解决矛盾。简而言之,此“细”即指细碎、细致、细节。不光是法官书记员们身上体现出的“细”,还有当事人的律师身上也体现了“细”。律师诚然分三六九等,好的律师会讲究出庭的仪表、规矩,配合法官判案,表述清晰、逻辑严密,细节处尽显职业素质与个人修养;有的律师在庭审时手忙脚乱整理文件袋内的厚厚一叠材料,浪费了所有人的时间,或在辩论时不着争议焦点,陈述无条理,真是细节之处见分晓。
而法官书记员们让我最为敬佩的一点,便数她们对待工作与生活的积极认真的态度。尽管基层法庭所接案子多是平常繁琐的,我也不知道到她们会不会有大材小用之叹,但每一天,我见到的她们都是勤恳忙碌的,虽然平时除了开庭、制作文书以外还要定期学习交流、参加研讨会,还要应对当事人突如其来的变化、甚至不解与辱骂,她们始终“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敢于担当,是非分明。有一次开庭,一位当事人xxx书记员(是华政毕业的学姐):“你们每天办这么多小案子,每个都要接、都要调节,烦不烦?”答到:“司法无小事啊,我们本来就是要为老百姓服务的嘛,事无巨细,这样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持呀!”我听罢,心中对其喜爱愈深。每个人的价值观和认知决定了其看待世界的眼光,自司法改革后,基层法官的待遇得到逐步提升,而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却从未改变。民众是构成社会的根基,根基不稳,何以稳高楼?幸运的是,总有那么一些可爱的人,在其平凡的岗位上,为社会的法治和长治久安默默奉献,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故,国家改革与发展是充满希望的,虽然腐败戾气仍一时难灭,但我们付出的努力终不会付诸东流,成效终将彰显。
所感动与收获的,难以一一道尽。我很庆幸自己来到这里,看到社会百态的冰山一角,学到象牙塔里难以接触到的宝贵经验,而当我再次回到课堂,我会带着这次的收获,继续砥砺前行,如xxx潜先生所道,“慢慢走,欣赏啊!”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共叙业绩、共话新春、共谋发展,主要目的是通过年度总结表彰,凝聚医院发展正能量,廓清医院发展思路,构建发展良好医院文化,团结引领全院干部职工在新的一年里“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刚才,我们隆重表彰了___等___余个先进集体、___ 等___余名先进个人,在此,我谨代表医院院总支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年来积极投身医院建设、立足岗位建功、勇创一流谱佳绩的全院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总结成绩、增强信心、弘扬先进的总结表彰会,也是一次明确目标、谋划未来、鼓劲加压的动员部署会。借此机会,我讲两点意见: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7篇
金秋十月,到处呈现出收获的喜悦,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XX省高级人民法院讲师团巡回培训XX站。两天半的时间虽然很短,但老师们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认真听、专心记、用心领会,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收获了不少为人处事的经验总结,领悟了很多人生哲理,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一、民事审判一堂课,遨游书海千百回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而民事审判又是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集中突显,大量的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而对民事审判工作及时总结、归纳、探索、研究、学习对提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工作质量,提升民事审判工作的效率,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学然后知不足”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为你学习的东西越多,接触的东西越多,越能发觉自己知识匮乏的“可怜”。虽然自己已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但因为没在民事业务部门的岗位,对民事知识的学多停留在书本、每周一例会领导相关文件的传达和看同事写的一些判决书上,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有很多不懂不足,通过 xxx 老师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民事审判实务中几类纠纷案件凸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讲解,使我对民间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建筑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的问题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证据的采信等一些具体案件中的系列问题有了详实的了解和掌握,真是一堂培训课,甚是书中游。
二、综合工作琐事多,注重积累加总结
生活处处是学问,这一点在很早以前就有所领悟,尤其是从事政工工作后,感觉不仅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更要学会结合实际,以创新的精神,不断去探索、去思考、去实践,善于积累总结,才能推进工作不断发展。“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对上能协调,对下能指导”。这是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XXX副院长总结的综合部门人员基本要求。的确,法院综合部门的工作千头万绪,上要对领导,下要对干警,很多事物不是看到就可以解决的,一定要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把事情梳理起来整理归纳,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学会从别人不能发现的角度去看问题,方能不乱阵脚,有条不紊。百家讲坛关于“做”的四句话即:“做,别怕错;快做,别磨蹭;专心做,别马虎;边想边做,动脑筋”。xxx朴实无华的语言,把“在陪同领导出差、接待上级工作组、公务接访接待、撰写领导讲话以及开展教育活动中应把握的重点”总结诠释得淋漓尽致,让我这个政工人从整体上进一步树立了较为清晰的工作理念,为今后更好地服务好审判执行工作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三、刑事工作要严谨,庭审观摩现场评
参加工作之初,曾在刑事审判部门工作,每天跟着老前辈学记录、学办案,法院与_也成了每天的必经两点一线。年轻的自己边办案、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努力准确把握刑事审判政策,不断提高刑事法律专业水平,提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证据分析判断能力。“不飞出鸟窝,哪知外面的蓝天有多高。”因工作需要,我到乡镇工作三年之余再次回到法院,这次,由之前的书记员转为服务审判执行的政工人,由于角色的转变,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了对时事政策、大政方针等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探索上,对刑事审判实务等知识的学习也就放松了。这次听 xxx 老师以鲜活的案例讲授了基层法院关于“诉讼程序、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等方面”的刑事疑难问题,并对庭审观摩进行了现场点评和互动。听了讲解,参加了观摩,我在全面了解《新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庭审中的仪容仪表、法槌的使用、法徽的佩戴等等需要注重的细节之余,更被xxx老师的渊博知识、熟练业务、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经验所折服。
四、短短培训收获多,用心学习有提高
学习是可贵的,培训是精彩的。通过这次可贵而精彩的培训学习,两天半的培训学习在我们的恋恋不舍中敲响了结束的钟声。三位老师的授课从不同层面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不仅学到了理论、掌握了方法、明确了方向、把握了重点,也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我国法治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矛盾较为特殊的历史时期,法院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法院的一份子,应该认清当前形势,心怀法官的历史使命,争当集“正气、精气、才气”于一身的优秀干警。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8篇
1、对待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措施不够,对于执行工作缺乏深层次的研究,没有联系当前执行工作的实际,从根本上找原因,从根本上分析和研究,只是为工作而工作,理论学习的时间少了,作应付表面工作的时候多了,以致于工作总是浮在表面。
2、对待工作的热情和耐心不够,综合科的工作繁杂而琐碎,尤其我们的工作是为两个执行业务庭服务,加强业务的监督和指导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这势必与两个执行业务庭快速结案的工作要求有冲突,有时在工作上缺乏与两个业务庭的沟通和交流,有时业务庭有的执行人员态度不冷静时,我缺乏耐心的说明。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9篇
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半年来,为适应廉政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我们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及队伍建设状况,对涉及到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建立了《汾西县人民法院建立廉政反腐工作体系及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院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干警各自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及责任追究。
为了确保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我们与院长、所有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以及一般干警之间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新的责任内容与责任追究办法,同时我们还坚持对廉政建设工作建立科学考评周期,以便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责任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过程中,全方位对干警进行考核,确保以考核促责任,以责任促成效。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10篇
作为一名***员,我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能够摆正自己位置,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领导交与任务。工作之余,我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
人民法院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独任审判员: 书记员: 首先核对到庭当事人身份及基本情况:
审:经本庭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调解。你们是否同意本院通过调解前置程序先行调解?
原告:同意。被告:同意。
审: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之规定,但是人在法庭上有以下权利、义务: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略),原告、被告对以上权利、义务听清楚了吗?
原告:听清了。被告:听清了。
本案依法由独任审判员 及书记员 主持调解,原、被告是否申请主持调解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被告对原告起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及诉讼请求有无异议?
被告:
审:原告讲调解意见 原告:
审:被告同意吗? 被告:
审:案件受理费 元,减半收取 元,原、被告协商如何分担?
原告: 被告:。
审:本案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审:(宣读协议)双方当事人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被告:无异议。
审: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节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你们同意吗?。
原告:同意。被告:同意。
审: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审:闭庭。
20xx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现在就我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11篇
1、20xx年,医院克服了新院运行过程中的种种不利因素,平稳运行,门急诊量万人次,同比增长5%,其中,日门诊量最高达到820人,创造医院历史标杆;出院人数万人次,同比增长;手术6008台次,较去年上升,医院今年总收入亿元,同期增长,其中,医疗收入接亿元,同期增长。
2、医院全年发放总奖金达1397万元,较20xx年增长了万,增幅达241%,较20xx年增长了万元, 相比之下20xx年员工奖金比20xx年翻了20倍之多,当然有些效益好、发展快、管理好的科室感觉较明显,而发展滞后的科室就不是那么明显,新院投入使用后,医院努力克服运营发展压力,在保障资金安全运转的前提下,保证了在岗人员收入,月人均奖励绩效收入元,同比增长。最高发放月度奖金总额达到132万元,较20xx年最高月度奖总额增长230%,让全院的干部职工实实在在感受到、享受到医院发展的成果。
3、20xx年各科室普遍运转良好,中医康复科、皮肤科、口腔科、眼科、病理室、CT室、儿科、急诊科、消化内科、9个科室总收入增长率超过80%,其中,中医康复科的总收入增长率超过200%。部分临床科室年度收入可观,如心内科的年度总收入为万,胸外科的年度总收入为280万,消化内科的总收入为380万,儿科的总收入460万,妇产科总收入684万元,在这里我就不一一枚举了。
应该说,这些成果的取得,源自于大家在困境面前敢于直面危机的意识、善于把握机遇、勇于攻坚克难,源自于大家在发展面前凤凰涅槃的勇气、改革创新的决心和坚定发展不动摇的自信。20xx年我们有很多科主任主动放弃了休息,天天呆在科室里,抢救病人,培训年轻医生,落实核心制度,学习二级评审文件,正是这批优秀员工的无私奉献和默默耕耘,我们才有了今天的跨越,在此,我谨代表院总支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道一声,大家辛苦了!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12篇
20xx,医院以“二甲”创建为契机,狠抓基础医疗质量和环节质量,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领导督查机制,从元月份开始,院领导班子、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每天早晨参加行政早会,总值班反馈前一天的值班情况,院领导安排解决值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每个月的第二个和第四个星期三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职能科室负责人行政查房,听取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现场办公就地落实。院领导班子坚持每周一次夜晚查房,形成了领导督查的长效机制。二是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创建办以“摸底调查、建组织、修制度、完善体系”为重心,全面修订了各部门规章制度,完善了医院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强化核心制度落实,医务科严格规范手术审批报告、手术医师资质授权、抗菌药物规范使用及病案环节、终末质量管理,并按照二级医院创建标准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使医疗核心制度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得到很好落实。四是强化过程质量监管,医务科每周到各病区检查病历质量、医疗记录本、手术记录等;护理部每周进行护理查房,每月召开护理质控及护理安全会议,确保护理质量稳步提升。5月份xxx、xxx、xxx三名同志,获信阳市“优秀护士”称号、11份护理部在全市优质护理大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xxx同志获得个人“三等奖”的好成绩;药剂科每星期平均抽查处方300张、病历50份,对全院的处方书写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督导检查。院感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要求,制定医院感染工作制度、职责、流程;全年散发院内感染病例,手术切口,以及重症ICU的导管相关血液感染、尿管相关泌尿系统和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等感染发生率均明显降低。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院感每周一行政例会对上一周的检查内容进行反馈,对不合格科室进行通报及处罚,并责限期令整改。20xx年医院医疗质量纠纷6起,医疗纠纷较去年同期下降,赔偿金额万元,同比减少。
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第13篇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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