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范文(合集17篇)
- 范文
- 2023-12-18 1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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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篇
单位领导:
本人xxx,男,大专文化,20xx年1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工程部上班。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一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此致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0月25日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2篇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女,于20xx年8月21日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福建土楼洪坑景区票务部门上班。三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其理由在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景区上班工作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的数好每一分钱验好每一xxx票,给游客一个满意的服务,赢得了游客的满意和信任。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积极主动的抓好业务学习,不断的自我充电。现在业务工作操作流利,我个人上班期间满意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拴住,以致耽误游客时间的事。
希望贵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以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申请人:xx
20xx年9月22日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3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xxx,男,xxx岁,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xxxx工作。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两年来,我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不断的得到丰富,工作技能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其中在本人负责的xxx工作都能认真按时完成。当然在过去的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指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必将更加努力,虚心学习,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以上申请,望领导批准为盼。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4篇
尊敬的XX:
我叫XX,44岁,高中学历。20xx年进入数码工作已经两年了。在此期间,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兢兢业业地完成了工作,全心全意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由于目前的合同即将到期,我经过考虑,决定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原因如下:三年来,我们走街串巷,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市容市貌的整治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不管刮风下雨,夏天寒冷,始终坚守岗位,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强烈愿望。另外,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对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比如违章建筑问题被反复查证核实,真正妥善处理的事情不多;有的无照商贩今天开走了,明天又来了,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仍然老城区的一些下水道和化粪池已经很多年没有大修了。下大雨的时候,大雨会积满整个医院。如果几天不能下去,人民就会怨声载道。他们每次去求证求证,看到这些现实也会感触很深;有关部门能否在最短的工作日内迅速处理好这些民生问题?
信息收集者的工作应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关注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作用,务实创新。
这种责任感让我一点也不敢懈怠自己的工作,感受到肩上的重担,促使我更加努力的把各种工作做好。
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5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根据《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境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指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_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_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执业。
第五条_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自律管理。
鼓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二章注册
第七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三)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四)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八条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或者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_建设主管部门。_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_建设主管部门。_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6篇
医生聘用合同书xxx一甲方(诊所):
乙方(医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_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甲方拥有 门诊营业执照, 聘用乙方 医师为本诊所医生,。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9月4日至 20xx年9月3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三、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诊所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门诊岗位,从事诊疗工作。乙方专业职务为主任医师。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四、聘用条件
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
(1)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2)乙方拥有有效专业医师资格(证件)
五、工作时间:甲方根据诊所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具体安排,每周工作在40小时以内,每周休息一天。国家法定假日按相关法律执行。
六、劳动报酬
乙方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每月5000元,效益提成另计。工资于次月15日前发放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医疗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医疗制度。
2、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诊疗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根据岗位需要及有关医疗安全规定为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乙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就医疗安全、操作规范提出合理管理意见及建议,甲方应积极响应或采纳。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及不可抗力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工作。
3、双方合同终止,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时间结清劳动报酬。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医生聘用合同书xxx二甲方(诊所):
乙方(医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_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甲方拥有 门诊营业执照, 聘用乙方 医师为本诊所医生,。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9月4日至 20xx年9月3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三、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诊所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门诊岗位,从事诊疗工作。乙方专业职务为主任医师。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四、聘用条件
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
(1)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2)乙方拥有有效专业医师资格(证件)
五、工作时间:甲方根据诊所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具体安排,每周工作在40小时以内,每周休息一天。国家法定假日按相关法律执行。
六、劳动报酬
乙方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每月5000元,效益提成另计。工资于次月15日前发放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医疗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医疗制度。
2、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诊疗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根据岗位需要及有关医疗安全规定为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乙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就医疗安全、操作规范提出合理管理意见及建议,甲方应积极响应或采纳。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及不可抗力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工作。
3、双方合同终止,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时间结清劳动报酬。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7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叫xxx,男,20岁,高中文化(大学本科成人教育在读)我于20xx年9月22日在公司工作至今,在将近4个月的实习工作中,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的工作地点是_的领导机构,以及_领导们办公的地方,在楼中办公的领导也都是对中国发展起着重大作用的人,大楼也位于首都北京的市中心,无论是从重要性还是地理位置都对中国起着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在这么一个处于中国核心地位的地方,我感到了无比的自豪与骄傲。
同时也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我的岗位又是肩负着保卫领导和大楼安全的中控室,所以在今后我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严格遵守“员工守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早上班,迟下班,努力钻研和掌握各项工作技能,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我现在除了学习电工,消防等知识外,还利用业余时间在读中国地质大学本科成人教育。
今后我一定发奋努力的'工作,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最佳的工作状态去干好本职工作,我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请,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最佳的工作状态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申请人:
20xx年2月25日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8篇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xx市xxxxxxxx,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九个月医疗补助费(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XX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XX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
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因申请人XX年9月18日住院治疗,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请人只支付了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资,应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申请人。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故应按该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综上,共计三个半月。
第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不单位应为每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险,所以应为申请人补交。
第六,《_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医疗保险,这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鉴于被申请人存在重大过错,其承担这部分费用应。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严重侵犯了申请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xx市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9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叫xxx,女,xx岁,xx年xx月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xxx部门工作。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0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安排职工下岗的行为,促进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逐步建立起适应首都特点的市场就业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对鼓励我市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政策进行补充、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完善企业职工下岗申报制度
按照市委《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发〔1998〕6号)的要求,为了加强“条块结合、区企联手”,发挥区域就业空间大,促进就业手段多的优势,逐步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为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创造条件。决定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下岗报告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在安排职工下岗、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前,要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安排职工下岗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报告,提交经职代会、工会审议的富余人员分流、下岗再就业的方案,市属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在向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还须向所在区县_门提出报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区县_门对企业提交的方案核准后,报市_门、市财政部门备案。
(二)区县_门与企业共同组织对准备安排下岗的职工进行职业指导、宣传有关政策,根据企业下岗再就业方案,帮助职工确定下岗后的再就业方向。
对确定了再就业方向的职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下岗手续,签订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到所在区县_门办理下岗证书。下岗证书的编号仍按系统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编码。
(三)区县_门要从积极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公开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市、区县_门要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改进。
(四)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后的管理仍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企业主管部门、区县_门要共同配合企业加强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组织下岗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按照下岗前确定的再就业方向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进一步放宽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经费补助政策
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第一年期间实现再就业的,除允许个人带走第一年保险费以外的结余经费,根据不同的再就业方式还可以享受第二年的经费补助;对第二年期间实现再就业的,根据不同再就业形式,可享受第二年结余经费的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是:
(一)对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由原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连同下岗职工名册、自谋职业协议书、养老保险转移单,经企业主管部门报市_门批准后,可将其第二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结余发放给本人。
(二)对与企业签订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可根据职工与企业负担社会保险的比例,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连同下岗职工名册、协议书,经主管部门报市_门批准,将其第二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结余发放给本人或留在企业,用于其在“协保”期间的保险补助。
(三)对进入劳务派遣组织、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的下岗职工,由原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连同下岗职工名册、与劳务派遣组织、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签订的合同书,经主管部门报市_门批准,可将其第二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结余补助给接收下岗职工的劳务派遣组织、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
对于本企业重新安置上岗、其他企业、单位接收和离岗休养、退休的,第二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结余不能补助给企业,也不能发给本人。
三、对新建劳务派遣组织招用下岗职工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
市、区县属下岗职工较多的企业新建劳务派遣组织招用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数量和标准的,市_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各负担二分之一的比例给予5-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招用下岗职工达到30人,给予5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
(二)招用下岗职工达到60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
(三)招用下岗职工达到100人,给予15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
(四)招用下岗职工达到150人,给予2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
(五)劳务派遣组织招用下岗职工申请享受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营业税等额补助的申请,按照《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提交有关材料。申请程序改由经劳务派遣组织所在区县_门向市_门申请,经审核批准,拨付营业税补助经费;一次性专项补助资金按有关规定拨付。
四、对社区就业组织招用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
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社区就业实体,招用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达到10人以上,并超过全部从业人员60%的,原则上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由市_门给予最低1万元、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经费,申请补助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给予专项补助
(一)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建立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下岗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1999〕35号)规定,招用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中就业特困人员从事环境保洁项目,可按规定经区县_门、财政部门向市_门申请专项补助。市_门按照失业保险金补助、区县财政预算、按规定收费,即按“三家抬”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从事社区保安项目的所需经费,失业保险金负担三分之一,其余由区县财政负担。
(二)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可根据安置人数,经区县_门、财政部门向市_门申请不超过5万的一次性专项补助,区县财政预算应同比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专项补助经费的报告(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证书》及复印件;
4.与被招用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5.被招用特困下岗职工的《下岗证》、特困失业人员的《求职证》、就业特困人员认定表、花名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身份证复印件;
6.专项补助经费审批表(一式二份,样式附后)。
(三)申请专项补助时,须提供区县财政负担经费已足额到位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对续签一年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的下岗职工,按第二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标准保障基本生活
对符合规定续签一年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的下岗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后,由企业再就业报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连同下岗职工名册、续签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书,经主管部门报市_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按第二年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七、调整培训经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险补助费的申请和补助程序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须按照本人进中心前的再就业方向选择相应的培训项目,主动参加再就业培训。对无正当原因拒不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下岗职工,视其为无就业愿望,再就业服务中心可停发其基本生活费,并终止履行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收回其《下岗证》,转出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工作按辖区进行管理。区县_门应加强对辖区内企业下岗职工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的组织、管理,并对所需的补助经费统一进行申请和拨付。
接收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享受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险补助费的企业,按辖区向所在区县_门申请,经审核汇总后,报市_门审批,对符合规定的,市_门将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险补助费经区县拨付给企业。
八、加强促进就业经费的管理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1篇
是否需要订立劳动合同
HR来信:
我公司一员工今年5月31日合同到期,但是因为其在合同到期前不久开始休病假,且根据他的工龄,有9个月的医疗期,故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一直在支付正常的薪资报酬。但是他合同到期前1个月,公司曾发送过书面通知告知其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与他续签合同。现在他仲裁主xxx5月30日至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并且认为4月份发送的通知书是违法终止,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请问他的请求是否有依据?在这种情形下,公司是否一定要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专家xxx回复(以下简称专家回复):
根据贵公司的表述,该员工提出的双倍工资并没有法律依据,且这段时期内贵公司也无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理由如下:
1.双方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不成立。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尚处于医疗期内的这一情形是属于法定的劳动合同续延的情形,并不因为公司是否和员工进行书面确认这一事实而改变。换言之,无论公司是否与员工书面确认一致合同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原劳动合同依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期限自然就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员工病愈或医疗期满),并没有因为原本5月31日到期而失效。事实上双方一直受到明确的书面劳动合同的约束,而不是任何事实或法律拟制上的假定,所以员工主xxx的双方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是不成立的。
2.公司没有不订立书面合同的主观恶意。双倍工资是惩罚公司恶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措施。而本案中公司一直在积极履行法律的明文规定,按照书面的合同标准履行公司方的义务,并按法律规定,积极履行劳动合同续延期限的法律规定,公司不存在任何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合同的主观恶意。
3.员工主xxx到期后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员工处于医疗期的,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结束。这一规定是一种法律的拟制,并不需要双方重新订立一个独立的续延协议来保证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存续,更不是一种公司应承担的义务,最多仅仅是一种通知或者告知的义务,而且这个义务也不会因为公司没有履行而失效,恰恰因为法律的规定而得以延续,否则就会演变成一份新的劳动合同,不但对公司不利,也严重偏离了法律规定的原意。
产假到底按哪个规定的标准执行
HR来信:
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但是以前地方的规定和这个新规定不一致,因为涉及到相关费用的报销问题,实际工作中到底应该依照哪个规定的标准执行?
专家回复:
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后,无论从颁布时间(新法优于旧法)上,还是效力等级上(行政法规远远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都应该按这个新规定的标准执行。至于出现规定不一致的原因也很正常——因为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以前,国家的法律没有明确关于流产后如何休产假的规定,所以才会有地方规定对其进行特别规定。如果已经有了国家规定,那么地方另行规定也就自然失效,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无疑应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生育津贴申报和申领正常生育的产假津贴应该无异,只是在证明材料的内容上有所区别,向社保局申领即可。虽然“新规”没有明文规定流产是否区分自然流产还是人工流产,也没有限定流产产假待遇领取的条件,但在实际申领时,地方的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都会明确区分情形,并要求申领者的实际情况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实际申请相关待遇时都会有附带的条件审查,但是待遇标准应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准。
被追究刑事责任
解除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HR来信:
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能否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哪些文件材料可以证明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回复: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可以开除。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刑事责任种类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针对外国人)。
综上,只要不是侦查、阶段的撤销案件和法院审判阶段宣告无罪,其他诸如法定不、酌情不、缓刑等都属于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在惩罚手段和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并非一定要收押_服刑才算是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现在的刑事诉讼司法实务基本都是有罪判罚,公司一般不会有违法解除的风险。
证明材料最好是法院的判决书,如果在判决之前就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通知书、各种采取强制措施通知书、检察院的通知书甚至法院的审判开庭通知书等都是可以的,但是公司不能主动获得上述的司法文书,需要进行调查和确认。
员工拒签的
公司送达文书是否生效
HR来信:
我公司对一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甚满意,因此根据试用期考核的有关规定想单方辞退他,随后其本人一直请病假。因为担心会被拒签或者退回,我们想赶在试用期满前发送解除通知至其入职时登记的通信地址,请问类似情况如何处理?
专家回复:
首先,贵公司的入职信息需有规范可依,可以首选送达其填写的通信地址,次选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并且入职信息表上最好有视为送达的规定,比如员工登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告知公司,否则即为有效送达等字样。
其次,无法当面送达的或者当面拒签的,可以选择EMS快递送达,比较正规且具备较高的公信力,一旦涉诉会被司法机关认可。填写时应注明快递内文件的名称,并特意交代信函一旦被退回时要求投递人员注明退件原因。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2篇
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申诉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协议书,以及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上述证明材料,申诉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没有,则立案室不予受理。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诉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
除提交第一类
(1)至
(7)项资料外,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第三类、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
(6)项要求相同)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有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3篇
申请材料目录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五)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六)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四)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三)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四)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未返聘证明文件;(五)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六)在办理变更注册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可以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接收、汇总,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住房城乡_;3、住房城乡_进行审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住房城乡_自受理之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变更和延续注册的,在十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以及《_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_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第四条 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
第五条 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第七条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共同当事人。
第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第九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其管辖,或者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
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庭审理后知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
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回避申请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回避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以口头形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第十二条 仲裁员、记录人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该案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xxx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四条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十五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第十六条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第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依法调查取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
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对象出示工作证件和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仲裁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期间。
仲裁期间的计算,本规则未规定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参照民事诉讼关于期间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因企业停业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且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或者受送达人拒绝签收仲裁文书的,通过在受送达人住所留置、xxx贴仲裁文书,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自留置、xxx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不受本条第一款的限制。
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本规则未规定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参照民事诉讼关于送达方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案件处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
正卷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答辩书、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委托鉴定材料、开庭通知、庭审笔录、延期通知书、撤回仲裁申请书、调解书、裁决书、决定书、案件移送函、送达回证等。
副卷包括:立案审批表、延期审理审批表、中止审理审批表、调查提纲、阅卷笔录、会议笔录、评议记录、结案审批表等。
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案卷正卷材料,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人依法查阅、复制。
第二十四条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仲裁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军事秘密的,按照国家或者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经相关当事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不公开审理。
第三章仲裁程序
第一节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第二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本规则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七条 在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xxx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二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5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试题
课程代码:03322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
A._劳动法 B._劳动合同法
C.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有关劳动关系法规的总和
2.下列关于《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家庭聘用的保姆适用《劳动法》
B.个体经济组织聘用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C.国家机关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D.事业单位聘用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3.下列不属于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是
A.保障公民劳动权 B.建立公平劳动标准
C.确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D.保护弱者
4.公民劳动权的内容不包括
A.就业权 B.结社权
C.健康权 D.参与权
5.历出现最早的劳动法规是
A.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B.1819年英国《皮尔法》
C.1601年英国《济贫法》 D.1844年英国《工厂法》
6.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
A.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B.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贷关系
C.两个企业之间签订借调劳动者而发生的关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而发生的关系
7.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参加人是
A.为了要回经济补偿金,起诉用人单位甲公司的xxx
B.为xxx作证的工友xxx
C.甲公司的李律师
D.对xxx所在的甲公司做出行政处罚的劳动监察机关
8.下列表述中,劳动争议处理的自愿自助原则的内涵表达不当的是
A.自主决定是否提起劳动争议处理
B.自主选择调解或者仲裁
C.自主接受仲裁决定和提起诉讼
D.当事人自主决定在仲裁时效内何时提起仲裁的权利
9.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劳动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
B.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必须与对方签订仲裁协议
C.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D.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1O.我国医疗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A.合同主体多样性 B.合同规范对象多样性
C.医疗保险合同属于私法上的合同 D.由一系列的合同组成
11.集体劳动关系的特征不包括
A.雇员主体必须是雇员的组织
B.雇主主体可以是雇主个人或者雇主组织
C.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D.协调二者关系需要依法建立独立的协调机制,即集体协商或者集体协议
12.我国集体合同生效的标志是
A.合同文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B.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在合同文书上签字
C.集体合同文书送达劳动行政部门
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
l3.xxx先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其试用期不得超过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1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
A.解除劳动合同 B.变更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C.变更劳动合同 D.续订劳动合同
l5.在薪酬决定机制中,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和公平待遇原则的是
A.协商机制 B.法律机制
C.雇主机制 D.民主机制
16.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并得到法定比例以上职工的同意,该法定比例是
A.1/3 B.1/2
/3
l7.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社会统筹账户资金属于
A.全体缴费人共同所有 B.缴费劳动者个人所有
C.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有 D.国家所有
18.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该条件是劳动者
A.累计工作半年以上 B.连续工作半年以上
C.累计工作1年以上 D.连续工作1年以上
19.医疗保险关系即医、患、保三方关系,其中患者方是
A.参保人 B.保险人
C.受益人 D.参保人和受益人
2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A.12个月 B.18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O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下列表述中,属于劳动法中所指劳动关系的特征的有
A.职业性 B.有偿性
C.依附性 D.合法性
E.经济性
22.xxx成对就业权的侵害的有
A.政府招录公务员要求毕业生必须来自985和211学校
B.企业招用劳动者要求劳动者身高1.68米以上
C.模特公司招用模特要求形象好,气质佳
D.某企业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某市人保局招考_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北京户口
23.以下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A.劳动合同期满 B.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C.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D.劳动者死亡
E.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24.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下,可剔除的是
A.加班工资 B.计件工资
C.计时工资 D.夜班津贴
E.伤残津贴
25.xxx大爷独自一人在某市生活,申请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在衡量其收入是否低于有关标准时,下列选项中属于收入的有
A.出租自己闲置房屋的租金 B.xxx大爷儿子应给付的赡养费
C.xxx大爷儿子的工资收入 D.因属于优抚对象每月领取的抚恤金
E.某慈善机构每月按时赠送的大米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l8分)
判断下列各题正误,在答题纸相应位置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并说明其正确或错误的理由。
26.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27.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时起建立。
2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29.xxx先生与甲企业签订6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为1个月。该企业的做法是合法的。
30.xxx在2012年1O月因父亲去世请假三天,由于这三天本应上班而xxx又未提供正常劳动,所以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的工资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1.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就是国家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障、家庭养老保障。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32.简述《劳动法》的特点。
33.简述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34.简述薪酬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
35.试述失业保险法的特征及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
六、案件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2分)
36.(本题12分)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2008年lO月13日xxx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到2010年1O月12日止。甲公司安排xxx在润滑油部任经理一职,从事贸易及管理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后,xxx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要求甲公司为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公司以xxx在任职期间未将由其购买的油品处理完毕为由,拒绝为xxx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并要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xxx将其购买的油品处理完毕之时,才能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xxx多次与甲公司协调未果,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是否负有向xxx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为什么?
(2)甲公司拒绝为xxx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办理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7.(本题1O分)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xxx为A市某企业职工,2012年1月3日根据企业安排去相邻B市签订买卖合同。由于合同相关事宜均已谈妥,且两市相距较近,企业还要求xxx当天下午即返回。xxx签订合同后,因在B市拜访亲友于1月4日上午才返回,途中乘坐的大巴发生车祸,受伤住院。2月18日xxx出院,向企业主xxx工伤待遇,被企业拒绝。企业认为:(1)企业与xxx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约定工伤事宜;(2)企业要求当天返回,xxx因私事耽搁第二天才返回,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3)即使要向_门申请工伤认定,也因超过法定30天的申请时限而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1)企业是否因双方未约定工伤事宜而不用承担工伤责任?为什么?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6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20xx年7月27日,与xx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这两年来,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我按照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很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这两年我首先在xxx部门做秘书,承担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秘书服务,以及办公模块的其他相关工作,如OA公文操作与系统维护、机要人员(_操作)、公章管理、节假日值班管理等。在XX部门工作的这两年,我奉献了自己,勤奋工作。我已经尽力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了许多任务。在部门领导的`帮助下,我新建立了一批工作流程(如_操作规程、节假日办公值班工作规程、OA系统使用培训内容、秘书服务注意事项等。)。同时,我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和练习。在我任职期间,我尽职尽责,高效地完成了工作。20xx年3月,轮岗调到xx部门XX模块做XX相关工作。接触全新的业务领域对我来说充满了压力。在XX部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新知识和技能。相比我20XX年在XX的XX工作经历,我现在的XX工作更具挑战性,也更专业。我将继续负责任、尽职尽责,为公司的成功做出贡献。我热爱XX事业,希望能继续为祖国XX事业做贡献。在此,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未来,我会更加努力,恪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的精神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项任务,为公司的事业尽自己的力量。
基于以上情况,我正式向公司提交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希望得到领导的批准。
申请人:XXX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xxx 第17篇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七年来,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各类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不断涌现,劳动争议审判面临着新情势、新问题与新挑战。近期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获悉,该院近两年来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多样,但用人单位败诉的比例依然很高。如何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合理用工,规避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用工风险,营造企业生存发展的良好用工环境,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理性维权?记者通过采访,请法官以案说法,指点迷津。
一年内未签劳动合同 企业支付员工二倍工资
2013年11月,xxx进入鑫源酒店当厨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鑫源酒店也没有为xxx缴纳社会保险。xxx于2014年8月6日离职,随后,向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裁令解除其与鑫源酒店的劳动关系,鑫源酒店为其补缴2013年11月5日至2014年8月5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支付同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30600元,加付赔偿金34000元。劳动仲裁委裁决:双方劳动关系自2014年8月6日起解除,鑫源酒店向xxx支付上述期间二倍工资差额27200元,驳回xxx的其他诉讼请求。
之后,双方均对该裁决不服,向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翔安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鑫源酒店支付xxx二倍工资差额27200元,并为xxx办理和补缴上述期间内的社保。
鑫源酒店不服一审判决,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鑫源酒店上诉称,其一直将餐饮服务承揽给xxx管理,直接支付承揽费给xxx,因此其与xxx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存在给xxx发工资的情况,不应支付二倍工资,也不需要办理社保。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xxx在鑫源酒店厨房工作,该工作系鑫源酒店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xxx佩戴鑫源酒店的工作牌,由鑫源酒店的考勤设备进行考勤,亦由鑫源酒店财务发放工资,鑫源酒店与他人就厨房工作是否存在承揽关系为另一法律关系,因此原审判决认定鑫源酒店与xxx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无不当。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xxx自2013年11月5日进入鑫源酒店工作,酒店在近一年内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故鑫源酒店应支付xxx上述期限的二倍工资差额。
厦门中院最终驳回鑫源酒店上诉,维持原判。
员工要求直发社保费 公司构成违法被判补缴
xxx于2013年10月28日进入成一公司上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自2013年10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29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一个月;成一公司对xxx所在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试用期及期满后的月工资均为1320元。2013年底,xxx“回家过年”为由提出离职申请,并于2014年1月12日出具劳务费用结算清单一份,称其所有劳务费用已全部结清。
2014年1月21日,xxx向厦门市思明区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其中要求成一公司为xxx补缴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仲裁委裁决:成一公司应当依法为xxx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双方当事人应依法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双方对上述裁决不服,诉至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成一公司应当为xxx办理社保申请,双方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审判决后,成一公司不服,上诉至厦门中院。其上诉称,合同期未为xxx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因是xxx要求把社保费用直接发给其本人。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成一公司以劳动者不同意办理社保登记手续、要求将社保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为由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违反法律规定。原审判决成一公司为xxx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职员旷工被扣发工资 企业被判无经济处罚权
2014年4月1日,xxx与翔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翔云公司于每月15日支付xxx上个月的工资。其间,翔云公司按月向xxx支付报酬,并从2014年4月开始为xxx缴纳社会保险。xxx于2014年11月12日起不再上班,尚有2014年10月、11月的工资未领取。
2014年12月,xxx向思明区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裁决翔云公司支付其上述两个月工资共计9400元。劳动仲裁委裁决:翔云公司应支付给xxx上述两个月工资共计5230元。xxx不服仲裁裁决,向思明区法院起诉。思明区法院判决翔云公司应支付给xxx上述两个月工资共计5230元,为xxx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判决,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翔云公司诉称,xxx连续旷工十天,应从未付工资中扣款1500元。翔云公司制度规定因无故不请假,旷工一天扣发150元,连续旷工10天的作为自动辞职处理,翔云公司按照制度执行完全合法。法律规定公司内部制度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重大的制度经过职工讨论同意公布则有效,可以作为执行的依据定案,翔云公司执行的该制度是经过职工讨论并签字的,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xxx在原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翔云公司扣发xxx旷工的1500元。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现行的劳动法律并未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处罚权,翔云公司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旷工行为进行扣款作出了相应规定,不具合法性基础,应属无效,翔云公司据此要求对xxx扣款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维持了原审判决。
说是学徒却不能举证 企业需承担未签约责任
xxx于2014年3月18日入职双清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以“不想做”为由书面提出辞职,并经双清公司同意后于同年8月15日正式离职。在此期间,双清公司未与xx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给xxx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4年8月,xxx向思明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双清公司支付其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8月15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8155元,为其缴纳上述期限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仲裁委裁决:双清公司支付xxx上述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元,为xxx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双清公司不服该仲裁,向思明区法院起诉。其主xxx,xxx是学徒工,与其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不应付二倍工资。思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清公司主xxx的“学徒工”并非规范的用工形式。从双清公司按月发放xxx款项及对xxx工作内容的陈述,足以证明双清公司与xxx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此判决双清公司支付xxx上述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元,为xxx办理并补缴社保。
双清公司不服此判决,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其诉称,xxx是朋友介绍来双清公司做学徒工的,不是原审认定的非规范用工。xxx也无意成为公司的员工,其到公司几个月后,懒惰涣散,不愿学习,向双清公司提出不想做,双清公司出于好心挽留之后xxx才准备留下正式参与工作。xxx得知员工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表示自己不便被合同束缚,才自行离开公司。原审判决错误,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双清公司原审的全部诉讼请求。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xxx为双清公司提供了劳动,双清公司亦向xxx支付劳动报酬,双方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双清公司主xxx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xxx仅仅只是学徒工,应当对其主xxx承担举证责任,但双清公司所提供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原审从双清公司按月发放给xxx款项及双清公司对xxx工作内容的陈述,认定双清公司与xxx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无不当。因此,决定维持原判。
【连线法官】
用人单位败诉率居高不下
厦门中院民一庭庭长xxx向记者介绍说,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呈现出劳动者提起诉讼多、用人单位权益受侵害后提起诉讼少、劳动者同时提出多个诉求、劳动者胜诉率远高于用人单位等特点。
xxx介绍说,劳动争议案件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较的一大不同点,是权利受到侵害的几乎都是劳动者一方,用人单位因权利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基本没有。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起主导作用,在劳动关系中处于管理者地位。
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争议类型广泛,除了传统的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等纠纷,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主要是:因合同终止索要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要求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及因劳务派遣发生的纠纷等。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不断涌现,主要是由于劳动合同的主体范围扩大和劳动者权利保护范围不断扩大引起。用人单位提起仲裁申请的案件偶有出现,主要类型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而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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