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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总结(共5篇)

  • 总结
  • 2024-02-12 1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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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总结 第1篇

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大、__届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反腐倡廉方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一、加强教育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以权力观为重点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在各级领导干部,人、财、物等管理部门重要岗位干部中,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贯彻。通过深入调研,理清思路,提出突出教育预防,以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素质、清正廉洁的教师队伍,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思路。制定《金龙乡学校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充分体现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持续性和创新性,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有效责任落实机制。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通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让广大教师及时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三、注重制度建设,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从政从教提供制度保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定和实施学校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如党委会议事制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校务会会议制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学校教职工监督制度,收费工作制度等。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了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党内监督、纪检_门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校务公开,推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洁自律。

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我校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校务公开制度,学校纪检、工会、教代会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对校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作用,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领导,纪检、工会、教代会负责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工作体制和监督机制,使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这一制度保障了师生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抓学校规范办学,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教职工反映较为强烈的有偿补课、大宗物资的购置、搭车乱发资料等问题,在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治理。一是严肃纪律处理。不准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强化对教师组织有偿补课的纪律教育。二是出台纪律规定。制定下发《关于禁止组织有偿补课》规定,使全体教师明确相关规定。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信访督查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人员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四是建立检查评比活动制度。从检查评比控制、整合、效率、报批、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有效整合规范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抓常规监督检查,促进源头预防工作落实。一是抓好招投标和物品采购的监察。通过建立报告、审批、全程监督的运行体制,促进学校招投标和大宗物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强化财务中心把关和学校经审组审核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二是开展收费检查。开展学校期初收费检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自查和,开展私办班收费专项检查,促进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对学生购买校服情况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够规范问题。

六、抓政风行风工作,推动行风建设上新水平。一是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开展走访活动及时了解学校政风行风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以办好人民满意为主题,实现廉政教育走前列为目标,认真征求意见建议,促进学校政风行风工作上新水平。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派驻纪检组总结 第2篇

上半年,在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局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以打基础、带队伍、树形象、促发展为工作目标,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纪律,把握导向,注重监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

1.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年初,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市委有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制订完善党组会议事制度、局务会议事制度、领导周一碰头会制度、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减少会议,清理规范文件,停办《石狮广电》工作简讯,禁止一切形式的公费外出参观旅游,严格公车管理,营造风清气顺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制订下发《201_年石狮_纪检监察工作分解表》,与各部门、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位局领导、每个股(室)、中心、公司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查摆问题,坚持边学边改,围绕群众提出的7条四风问题,逐项整改,有力地促进了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逐步形成,党风政风取得明显成效。

2.严格落实七项规定,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今年上半年,局纪检组严格按照市委《关于严肃效能纪律七条规定》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建立每周一暗访,每天一巡视制度,先后通报4起违反七项规定典型案例,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未打卡进行通报,并进行书面检讨,1起人为操作失误进行通报,并对2个责任人处效能告诫,扣发当月工资500元,对4位未按规定超时打卡人员进行指名道姓通报,并扣发季度绩效工资。通过各种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取得明显好转。

二、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思想认识到位。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和我市有关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规定,领会廉政风险防控的精神实质,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来,预防和控制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失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2.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

3.安排部署到位。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强调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制定了《石狮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推进了广电系统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整改问题到位。上半年,局纪检组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对照四风问题,着力查摆存在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电视画面模糊、电视节目内容单一问题,局党组组织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演播大厅改造、媒资库建设和播出系统提升等技术提升工程,加大频道栏目包装,推出7档自办节目,与湖南天择传媒公司合作,打造都市生活频道,群众反映良好。加大对《石狮新闻》栏目的改革力度,突出民生内容,深受各界好评。

5.谈话告知到位。局党组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约谈全局十四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谈话提醒。通过廉政约谈,使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自身和抓好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明确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教育和保护干部起到了事先防范的作用。

三、加强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建立一整套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按照岗位职责不同,xxx、能、勤、廉、效5个方面量身定制各个科室的绩效考评办法,坚持向新闻采编、技术维护等一线职工倾斜,提高部门绩效考评分值,激发干部职工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多干少干不一样。

派驻纪检组总结 第3篇

2018年,派驻第**纪检监察组在区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不断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现将今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 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一是全面监督。自今年3月初新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人员正式到位以来,根据工作要求,认真领会市、区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工作思路,主动对接,拟定了走访驻在单位工作方案,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分别对家等驻在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传达区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结合每家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特点,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纪律教育月期间,再次全面走访驻在单位,检查各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督促落实好规定动作,开展好自选动作,推动驻在单位扎扎实实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并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注重抓早抓小,推动谈话提醒常态化。要求各驻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完善谈话提醒工作制度,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做好谈话安排和记录,及时上报谈话提醒数据,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计划、有部署、有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同时,坚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今年我组共列席相关会议次。对驻在单位的重要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共收集驻在单位备案党委会、班子会会议纪录、纪要等文件共 份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是继续开展廉情分析工作。今年4月开始,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分析工作,系统梳理了三个单位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成“两个责任”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总结了工作成效,分析了评估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驻在单位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梳理汇总街道领导班子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派驻纪检组总结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整合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合理配置纪检监察资源,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驻在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对乡镇、开发区和县政府所属行政机构以及法院、检察院的全面覆盖。

具体目标是:

(一)改革领导体制。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派驻机构的工作直接对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二)强化监督职能。派驻机构受县纪委监察局的委托,行使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职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三)理顺工作关系。分离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使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完善机制制度。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增强派驻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和监督的权威性。

(五)全面统一管理。派驻机构人权、事权、财权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装备统一保障。

三、机构设置和编制

(一)机构的设置与撤销。按照“性质相关、地域相近,归口设置、精简机构,整合力量、强化监督”的原则,在全县设置六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分局)(简称“派驻机构”)。

全面实行统一管理后,县直驻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自然撤销,纪检监察干部职务自然消失,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和县纪委监察局以及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直机关工委、县国土局和乡镇(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及其纪检监察干部职务予以保留,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和县纪委监察局以及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仍保持原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县纪委设置派驻(巡察)办公室,负责对派驻纪检组(监察分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负责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开展巡察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

设置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分局〕,负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目标办、县教育局(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新农合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_等单位及其所属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

设置派驻第二纪检组〔监察分局〕,负责县建设局、规划局、建管局、旅游局、县房产局、县交通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管办(招投标中心)、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容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等单位及其所属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局。

设置派驻第三纪检组〔监察分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委、县商贸委、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_、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招商局、县扶贫办等单位及其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

设置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分局〕,负责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委(新农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局、县科技局(科协)、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残联等单位及其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

设置派驻南部纪检组〔监察分局〕,负责双凤开发区、双墩镇、岗集镇、三十头镇、吴山镇、下塘镇、xxx、陶楼乡、北城办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北城办。

设置派驻北部纪检组〔监察分局〕,负责水湖镇、庄墓镇、朱巷镇、造甲乡、义井乡、罗塘乡、左店乡、杜集乡等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水湖镇。

(二)机构的编制安排与人员配备。每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分局〕确定编制5人,一般配备4--5人,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总数不增加的情况下,可作微调。其中:设组长1人,副组长兼监察分局局长1人,分别按照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县纪委派驻(巡察)办公室机构设置、干部配备按照长发〔2008〕5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员配备按照中纪发〔2009〕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6个派驻机构共需30个人员编制,其中派驻乡镇的2个纪检组(监察分局)的10个编制从全县乡镇的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委托水湖镇代管,不占水湖镇的编制总数;派驻县直单位的4个纪检组(监察分局)的20个编制,长发〔2008〕50号文件已调剂解决11个,余缺的9个行政编制从县直单位调剂解决(司法局1、人事局1、民政局1、财政局1、农委2、水务局1、林业局1、畜牧水产局1)。

四、工作职责

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授权开展工作。派驻机构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权,重点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三)突出重点,强化对驻在单位涉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

(四)督促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本单位以及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协助县纪委派驻(巡察)办公室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开展巡察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驻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遵守党的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

(六)开展案件调查。经县纪委监察局授权,初步核实驻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单位副科级以下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

(七)受理、举报。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八)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工作权限

(一)派驻机构负责协调驻在单位对党员、干部经常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提出维护党纪的要求。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地、本部门及所辖单位、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派驻机构按照分工负责制,可以根据工作情况指派人员列席驻在单位召开的党委(党组)会议和行政领导会议,研究全局性工作部署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研究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评先评优、评定职称的会议等,对权力运行和决策实施监督。

(三)驻在单位向上级机关报送和向所辖单位、所属系统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相关文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及整改报告,干部任免、奖惩、选聘文件,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项目的方案,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及预决算执行情况等重要文件材料,必须及时向派驻机构报送。

(四)驻在单位及所辖单位、所属系统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违纪违法案件;收到的有关对驻在单位及所属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检举、控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它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向派驻机构报告。驻在单位任免和调整、奖惩干部,必须事先书面征求派驻机构的意见。

(五)对驻在单位及所辖单位、所属系统一般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有权对驻在单位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提出处理建议。涉及反映县管干部的违纪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六)派驻机构对所负责工作采取的措施,提出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建议,有关党组织、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对处理不当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有权提出改变或纠正处理的建议。

(七)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协调驻在单位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部署工作,交流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可集中乡镇纪委书记对所负责片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重大问题进行督查、交叉检查,对发生的案件集中调查。

(八)派驻机构开展督促检查、集中巡察、办信办案工作,在了解情况、查阅资料时,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如实提供。

(九)除以上权限外,派驻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条规,对驻在单位的其他工作,可提出相应建议,驻在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六、工作关系

(一)派驻机构是县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开展工作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县纪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内部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统一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在宣传教育、查处案件、专项检查、重大事项监督等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情况,统一调配派驻机构力量。派驻机构每季度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一次工作,年底书面报告整体工作情况。派驻机构领导成员年终向县纪委监察局写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二)县纪委派驻(巡察)办公室负责负责指导协调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并为其提供后勤保障服务;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任免、交流、廉政档案、干部档案等事宜的管理和廉政勤政情况的考核;县纪委机关职能室要加强与派驻机构的业务联系和督促指导;机关党组织和工会负责派驻机构组织生活和职工活动。

(三)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派驻机构是监督主体,代表县纪委监察局行使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驻在单位及所辖单位、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国家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是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地、本部门及其所辖单位、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派驻机构建立健全分工负责、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相互协作等制度,加强与驻在单位的工作联系,同时也要主动接受驻在单位的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保障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国土局和各乡镇、区纪检监察组织在同级党政组织和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机构对其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五)派驻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驻在单位及所辖单位、所属系统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失察或发现后不纠正、不查处,对县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分局局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问题的,由派驻机构报请县纪委监察局同意,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日常管理

实行统一管理后,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及其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按以下方式实施:

(一)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招考录用、考察任免、年度考核、交流和管理等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监察分局局长、派驻(巡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副科级纪检监察员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共同考察,再按程序报县委研究决定。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调整、考察、任免,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派驻机构人员应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交流,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统筹考虑,按有关规定执行。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其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考核,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派驻机构人员的编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及党团组织关系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其中,派驻乡镇的2个纪检组(监察分局)10个乡镇行政编制委托水湖镇代管。

(三)派驻机构的办公用房由办公地点设在单位负责安排解决;开办费、办公设备由县财政统一解决(每个新设派驻机构预算10万元,不含公务用车购置);派驻机构含派驻乡镇的2个纪检组(监察分局)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工作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由县纪委据实编制呈报部门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县财政状况逐年增加,在县纪委财政账户内单列管理。

(四)各派驻机构人员享受县纪委机关同等职级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派驻机构编外聘用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按照《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规范管理。

八、组织领导

派驻纪检组总结 第5篇

一、2019年度所做的工作

(一)强基础,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克服对监督单位情况不熟悉、改革后的纪检监察业务生疏、管理对象庞大等诸多困难,采取上级培训、委室上挂、业务自学、自办信访案件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组的能力素质,夯实履行执纪铁军的基础。

为尽快摸清家底,派驻纪检组到任履职后,对所有监督对象建立了一份廉政档案(内容包括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家庭情况、持有出入境证件等,涉及市管干部的只统计基本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督促各个单位修订完善内控机制,着力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并将完善后的规章制度报派驻纪检组备案;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织基本情况名单,找准监督的着力点;采取明查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方法督促各单位抓好改革后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促各个单位按 “三三三”工作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即:设定三级防控等级、压实三级管理责任、构建三级监督体系),要求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单位、股室、岗位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压实驻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通过调研座谈、实地查看、参加驻在单位党组织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权力配置、运行和廉政风险分布情况。强化源头防范、制度规范,积极向驻在单位和监督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半年来,向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醒单6人次。分别与市卫健局、医保局、红十字会的班子成员进行了面对面沟通,要求他们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主动履行两个责任;单独约谈了7名机关科室负责人,分析风险点,要求他们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红线。

(二)重监督,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

派驻纪检组履职以来,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的作用,紧盯 “关键少数”,掌握重点人和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推进监督单位纪律和作风建设更好发展。

全面摸排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的风险点,突出日常监督检查,并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扫黑除恶、民营医疗机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作为工作重点。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媒介,将纪律作风要求、节假日廉政注意事项等方面向监督单位进行提醒,同时,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实际情况,不定期抽查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值班情况。及时在监督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了监督举报公示牌,注明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进一步查究 “四风”、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主动关注、积极跟进各单位对人事调配、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在前、防微杜渐。

半年来,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两家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早打翻身仗。对涉及独生子女奖扶、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计划生育特扶和卫生扶贫基金惠农惠民政策“一卡通”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等案件。

(三)抓教育,进一步严守纪律底线